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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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前言自然灾害是农业生产中一个难以避免的因素,各种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也比较复杂。

为保障农产品供应、维护农民和广大市民的利益,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建立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2、应急预案的目标本预案的主要目标是为了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农业基础设施,迅速恢复农业生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损失,避免农业生产的中断。

3、灾害类型和应对措施3.1 水灾3.1.1 预防措施(1)加强堤防、河道清淤、加固重点堤防、增加堤防绿化覆盖面积等措施;(2)改善农村排水与灌溉设施,提高排水效果,确保农地排水畅通;(3)提高灾害预警能力,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防汛工作;(4)培训农民掌握应急技能和自我防灾知识,增强应急意识。

3.1.2 应对措施(1)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和力量到灾区开展救援工作;(2)及时开展应急疏散和转移人员,确保群众生命安全;(3)统筹安排、协调资源,及时送去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4)组织人员尽快恢复农田、道路和农村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3.2 干旱3.2.1 预防措施(1)加强农业节水措施,减少非生产用水;(2)加大水利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农田水利设施覆盖率、农业水利设施渗漏率;(3)加强土地管理,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土地保持措施,减少水分蒸发;(4)加强水资源管理,维护良好的水资源生态环境。

3.2.2 应对措施(1)做好农业水资源补给工作,适时提供饮用水和生活用水;(2)启动抗旱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节水灌溉、调整作物结构等抗旱措施;(3)组织人员加强田间管理,采取延长生长、减轻灾害、提高抗旱能力等措施,防止农作物受旱;(4)加强灾后救助和重建工作,组织灾后耕作、种植和抗灾栽培等。

3.3 病虫害3.3.1 预防措施(1)加强病虫害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2)强化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3)加强病虫害防治机构和专业人才的培训和技能提升;(4)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对病虫害防治的意识。

农业重大灾害应急预案

农业重大灾害应急预案

农业重大灾害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为做好农业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所造成的损失,保障我区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沈北新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一)在沈北新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农业重大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二)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区农业重大灾害应急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区农业重大灾害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三)在处置区农业重大灾害,保护农业资源安全时,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努力保护广大农民利益。

(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行政村不仅要落实预防农业重大灾害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农业重大灾害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农业重大灾害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四、预案启动条件接到如下农业重大灾害情况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遭遇干旱、洪涝、暴雨、暴雪、低温冻害、风雹沙尘、农作物病虫害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二)遭遇农业环境污染重大灾害的;(三)需要上级支援救助的;(四)当地人民政府请求支援救助的。

五、预案内容(一)农业重大灾害报告及处理程序接到农业重大灾害报告时,由区农业重大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通过电台、电话向报告灾害单位或个人查明灾情,并作好记录(灾情内容包括:受灾时间、地点、受灾程度、交通情况、组织自救情况等)。

核实情况后汇报区农业重大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并及时向区政府汇报。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本预案启动后,区农业重大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区农业重大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各阶段的救灾工作。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是农业生产中常见且不可避免的风险之一,它给农民的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甚至威胁着粮食安全。

为了有效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一、背景介绍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自然灾害的冲击下容易受到严重影响。

例如洪涝灾害、旱灾、冰雪冻害等都可能对农作物产量和质量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制定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及原则1.目标:- 提前预警并及时发出警报,确保农民的生命安全;- 确保农业生产系统的稳定和顺利运行;- 通过快速恢复和重建,减少损失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2.原则:- 科学性原则:应急预案要基于科学数据和技术手段,确保预测和应对的准确性;- 敏捷性原则:预案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立即启动和实施;- 综合性原则:预案应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和资源,确保高效运作;- 社会化原则:鼓励政府、农业企业、农民等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协作,形成合力。

三、预案内容1.预警和监测:- 建立完善的自然灾害监测系统,包括气象、地质等监测手段,以及应急通信网络等设施;- 提前预测自然灾害风险,及时发布警报;- 与周边地区建立联络机制,共享信息。

2.应急响应:- 设立应急指挥中心,明确指挥职责和工作程序;- 快速响应和调派应急救援力量;- 配备应急物资和设备,包括食品、水源、医疗器械等;- 组织疏散和救援行动,确保农民的生命安全。

3.恢复和重建:- 及时评估灾情,制定恢复和重建措施;- 配合农业生产周期,制定种植和养殖计划;- 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 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提高抗灾能力。

四、实施机制1.政府的责任:政府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中担负重要责任。

应建立起跨部门合作机制,确保及时、高效的应急响应。

2.农民的责任:农民是灾害发生时最直接受影响的群体,需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应急预案的实施。

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我国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规范农业自然灾害救助行为,提高农业自然灾害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农业自然灾害对农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国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实际情况,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干旱、台风、冰雹、地震、山体滑坡等,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的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农民生命安全和减少农业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同时做好救助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体系,明确各级职责。

协同配合,快速反应:各级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救助合力,提高救助效率。

社会参与,公众自救: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高农民自救能力。

依法行政,科学救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科学方法开展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2.1 组织体系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体系由农业农村部门、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和农民自救组织构成。

2.2 职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自然灾害的预警、监测、评估和救助工作,指导农民进行灾后恢复生产。

地方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源的调配和救助行动的协调。

社会组织:负责提供农业自然灾害救助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

农民自救组织:负责组织农民进行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

三、预防与预警3.1 预防措施加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建设,提高预警准确率。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抗灾能力。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提高农民抗灾自救能力。

3.2 预警信号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的类型、严重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发布相应的预警信号。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闽农种植[2006]352号1 目的与依据1.1目的为做好突发性农业重大自然灾难的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生产复原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难给农业造成的缺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连续进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福建省粮食安全预警应急方案(试行)》、《福建省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治理暂行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2.1.1 省农业厅成立省农业重大自然灾难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厅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厅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厅办公室、种植业治理局、计财处、科教处、市场信息办、农机治理局、农垦局、执法总队、信息中心、种子总站、植保植检站、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基地办等单位要紧负责人组成。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厅种植业治理局,由厅种植业治理局要紧负责人担任主任,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组成人员。

2.1.2 设区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农业重大自然灾难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

2.2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应急指挥部:召集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和组织和谐农业重大灾难应急处理工作;决定启动和解除突发重大自然灾难应急预案;组织、和谐、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指挥、组织、调度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与供应;向省政府和农业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应急工作落实情形。

办公室:负责落实农业重大自然灾难突发事件处理所需的车辆及相关后勤保证工作。

计财处:负责和谐落实农业重大自然灾难突发事件处理所需的救灾资金,治理、监督农业救灾资金的使用;负责牵头向农业部、省政府等争取救灾资金。

市场信息办:负责农业重大自然灾情相关信息和受灾动态情形收集分析、汇总与上报等。

农业农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选全文完整版

农业农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农业农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农业农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选7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

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农业农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业农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大雪、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领导机构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救灾领导小组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如下: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成员担任组员。

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地点设在综合管理科。

三、紧急工作(一)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四)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五)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六)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为了有效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做好灾害防范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运用科学方法和手段,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按照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发生的洪涝、干旱、台风、冰雹、低温冻害、雪灾、地震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地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由_____担任总指挥,_____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农业、气象、水利、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指挥部职责1、研究制定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

2、统一指挥和协调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调配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4、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三)成员单位职责1、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工作,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组织农作物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剂;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灾区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

2、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3、水利部门: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组织水利工程的抢险和修复,保障农业灌溉和排涝用水。

4、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前言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特别是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为确保火灾等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应对,成立以下组织机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1、灭火行动组(1)组成: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职或兼职消防员、具有一定消防技能的员工组成。

(2)职责:负责扑救初期火灾,控制火势蔓延;严格按照消防设备操作规程进行灭火救援工作;及时报告火情及救援进展情况。

2、通信联络组(1)组成:由单位通信部门或相关人员组成。

(2)职责:确保火灾现场与上级部门、相关救援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收集、整理、上报火情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指示。

3、疏散引导组(1)组成:由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2)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火灾现场的人员疏散工作;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协助灭火行动组进行人员搜救。

4、安全抢救组(1)组成:由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具有一定救援技能的员工组成。

(2)职责:负责抢救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协助疏散引导组进行人员疏散;负责现场安全警戒。

5、现场警戒组(1)组成:由单位保卫部门、保安人员及相关人员组成。

(2)职责:负责火灾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协助灭火行动组、安全抢救组进行救援工作;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三、报警和接警程序1、报警(1)发现火情的任何员工应立即按下最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拨打内部报警电话,向单位消防控制室报告火情。

(2)报警时应保持冷静,清晰、迅速地报告以下信息:a. 报警人姓名、部门及岗位;b. 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火势情况;c. 是否有人员被困或受伤;d. 火灾可能的类型和原因;e. 报警人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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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农业自然灾害对粮食危害是非常大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学会怎么样预防农业自然危害的出现。

以下是XX为大家整理好的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义乌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持续低温阴雨、持续高温干旱、突发性暴雨洪涝、台风、强热带风暴、风雹、冷冻和雪灾等农业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自然灾害根据其严重性和损害程度,分为Ⅰ、Ⅱ、Ⅲ三级灾害。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I级: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全市当季播种面积40%以上。

特殊情况下需作为特别重大灾害对待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Ⅱ级:造成或可能造成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市当季播种面积30%左右。

一个或多个镇农作物成灾面积占该镇当季播种面积的40%左右的。

特殊情况下需作为重大灾害对待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Ⅲ级:一个镇农作物成灾面积占该镇当季播种面积的30%的。

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

安排成员单位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级启动应急响应。

1.I级召开局抗灾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部署应急工作;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农业厅;重大问题报请市政府组织协调。

监视灾情动态,及时统计上报灾害损失。

监督指导农业抢险救灾工作。

参与研究支持灾区生产恢复意见,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

请示上级农业部门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种子。

监督各级落实农业救灾应急措施和救灾资金、物资等。

2.Ⅱ级召开局抗灾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安排应急工作。

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市有关部门。

监视灾情动态,及时统计上报灾害损失。

监督指导农业抢险救灾工作。

参与研究支持灾区生产恢复意见,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

根据要求请示上级农业部门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种子。

监督各镇落实农业救灾应急措施情况和救灾资金、物资的情况。

3.Ⅲ级由局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灾情会商,加强灾情调度和救灾指导。

将情况报告局抗灾领导小组,通报市有关部门和局抗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应急结束。

灾害应急处置结束时,由局抗灾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进入常态管理。

五、善后工作善后处置。

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指导抢修损毁耕地和农业基础设施,帮助灾后恢复生产。

协调救助。

协调区域间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及时补充种子储备。

协助做好对农业损失的保险赔付。

灾情评估。

总结分析灾害预防处置工作,肯定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和落实改进意见。

根据突发事件资金管理规定,争取将农业灾害应急处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做好农业抗灾救灾种子储备。

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建立完善内部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

对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1 总则制定目的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XX〕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本市农业防灾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本市组织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干旱、洪涝、风雹、雨雪、低温冻害及病虫草害等引起的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参照《天津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本预案所称农业自然灾害,是指农业遭受干旱(含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冰冻、寒露风等)、风雹(含台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雨雪(暴雨、雪灾)等气象灾害或病虫草害等生物危害,造成农业生产严重损失的农业灾害。

灾害分级按照灾害发生情况、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农业自然灾害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灾害:(1)发生涉及2个以上区县的区域性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

(2)1个区县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

(3)其他造成农业生产特别重大损失的农业自然灾害。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灾害:(1)发生涉及2个以上区县的区域性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20万亩以下。

(2)1个区县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15万亩以下。

(3)其他造成农业生产重大损失的农业自然灾害。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Ⅲ级灾害:(1)发生涉及2个以上区县的区域性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15万亩以下。

(2)1个区县发生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

(3)其他造成农业生产较大损失的农业自然灾害。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Ⅳ级灾害:(1)发生涉及2个以上区县的区域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

(2)1个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

(3)其他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农业自然灾害。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工作原则(1)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完善农业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坚持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分级响应、逐级提升,形成市和区县两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体系。

(3)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市和区县农业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实现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联动。

(4)依靠科技,积极应对。

应用先进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的作用,积极应对农业自然灾害。

2 组织体系领导机构成立天津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任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供销总社等单位负责人和市农委分管副主任组成。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自然灾害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农业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组织工作组或专家组等查看灾情,督促指导区县的农业防灾救灾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农业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向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报告农业自然灾害应对工作有关情况;指导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与管理等。

办事机构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委。

办公室主任由市农委分管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供销总社有关处室(站)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汇总、核查农业自然灾害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在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牵头实施预案有关工作。

(2)研究提出本市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承办市指挥部工作会议,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的具体工作。

(3)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及时收集、掌握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

(4)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防灾减灾技术。

(5)负责向农业部、财政部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6)根据市指挥部安排,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农药、种子等应急物资。

(7)督导受灾区县落实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措施。

(8)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9)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开展防治技术培训与指导,抓好各项防治技术措施的落实。

成员单位市农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落实农业抗灾救灾措施,及时发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报结果,组织统防统治,并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并落实农业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救灾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农业救灾资金的使用,确保救灾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和作用。

市民政局:负责安排农业受灾地区群众生活和缺粮户的口粮。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指导灾区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市水务局:负责发布水情、汛情信息,维修农业受灾地区水利设施,并负责灾区人畜饮水安全。

市供销总社:负责受灾区县改种、补种农作物所需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的调供。

专家组市指挥部办公室聘请农业方面专家,组建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专家组。

主要职责:参与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处置技术方案的制定;对防控处理技术措施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对应急结束、调查评估提出建议;承担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县应急机构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成立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其办事机构一般设在区县农业部门。

3 预防、监测与预警预防市农委、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以下农业自然灾害预防工作:(1)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

(3)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警后,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覆盖以及喷灌、喷药等相应防范措施。

(4)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

(5)指导灾害多发地区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业自然灾害防御能力。

监测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托市气象局灾害预警信息,市水务局水情、汛情信息,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信息及情报,全市农情调度信息,区县农业重大灾害发生及成灾信息,建立完善农业自然灾害日常监控机制;与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建立信息网络联系,并与气象、水务、民政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会商。

预警收到气象、水务等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报告和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趋重信息时,经对事件发展态势进行研判,认为可能引发农业自然灾害的,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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