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案例
法律文书大赛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甲公司住所地: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法定代表人:张三被告:乙公司住所地: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法定代表人:李四案由:合同纠纷二、事实与理由(一)事实1. 合同签订:2019年10月1日,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一批货物,总货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2. 履行情况:合同签订后,原告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50万元预付款。
被告乙公司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货物交付原告。
3. 违约情况: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乙公司仍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原告甲公司多次与被告乙公司沟通,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合同。
4. 损失情况:由于被告乙公司的违约行为,原告甲公司未能按计划完成销售,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
(二)理由1. 合同有效: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
2. 被告违约:被告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构成违约。
3. 原告损失:因被告乙公司的违约行为,原告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
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乙公司继续履行《货物买卖合同》,将货物交付原告甲公司。
2. 判令被告乙公司赔偿原告甲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
3. 判令被告乙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证据1.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2. 原告甲公司向被告乙公司支付的50万元预付款凭证;3. 原告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4.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沟通的录音、短信等证据;5. 其他相关证据。
法律案例研究大赛作品(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案例名称:《某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日益增多。
本案例选取了某市一起典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旨在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探讨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问题,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二、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购买开发商开发的某住宅小区一套商品房。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房款。
然而,在交房时,李某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则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并非其责任,拒绝赔偿。
李某遂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两点:1.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构成开发商的违约责任?2. 法院应如何判决本案?四、案例分析(一)房屋质量问题是否构成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开发商作为出卖人,负有向买受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的义务。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此,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已违反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构成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二)法院应如何判决本案1.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法院应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质量鉴定。
若鉴定结果显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法院应认定开发商违约。
2. 关于赔偿损失,法院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开发商应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退还李某已支付的房款;(2)赔偿李某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3)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律硕士_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王某某与李某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沟通不畅,婚后感情逐渐恶化。
2018年,王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王某某与李某某的离婚纠纷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二、争议焦点1. 婚姻关系是否应当解除?2. 子女抚养权归谁?3.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三、法院判决1. 关于婚姻关系是否应当解除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本案中,王某某与李某某婚后感情恶化,已无法继续维持夫妻关系,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2. 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本案中,双方子女已满两周岁,但王某某主张其具有抚养能力,且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综合考虑双方情况,法院判决子女由王某某抚养,李某某支付子女抚养费。
3.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案中,王某某与李某某的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经法院审理,判决如下:(1)房产归王某某所有,李某某支付王某某房产折价款;(2)车辆归李某某所有,王某某支付李某某车辆折价款;(3)存款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四、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离婚纠纷案件,涉及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
以下是对本案的评析:1. 婚姻关系解除本案中,法院准予离婚的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这表明,在处理离婚纠纷时,法院应充分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2. 子女抚养权本案中,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判决子女由王某某抚养,体现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
2017考研-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分析(3)

2017考研: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分析(3)刑事责任沈某,男33岁,汽车司机。
某日下午,某县城镇供销社业务员吴某在外县乡购买农副产品后,要找地方住宿。
该乡保管员田某将吴安排在该乡汽车库院内小东屋。
田曾对吴说:晚上ll点左右,汽车才回来。
吴在小东屋躺了一会儿,因天气太热,便搬到院内睡觉,并用塑料布(长ll米左右,宽1.6米)蒙头盖脚睡在地上。
晚上11点左右,天下小雨,院内漆黑,司机沈某驾驶柴油解放车返回,乘车的副司机下车将车库门打开,沈关灭大灯,只开小灯驶进院内。
在调头准备倒车时,左前轮将睡在地上的吴某当场轧死。
[问题]沈某对吴某的死亡是否应负刑事责任?请说明理由。
[分析]沈某对吴某的死亡不应负刑事责任。
理由是:吴某当天在院内睡觉,没有任何人对沈某予以提醒,吴某在睡觉时,又用塑料布将自己从头至脚蒙起来,在天下小雨、晚上11点左右的漆黑天气的情况下,沈某没有发现睡在地上的吴某。
之所以没有预见,是因为根据当时的条件,沈某不可能预见。
既然沈某对吴某睡在院中不可能预见,在倒车时将其轧死也属于刑法上的意外事件,不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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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研究大赛作品(3篇)

第1篇题目:某公司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案研究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科技产品研发与生产的企业,近年来在市场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甲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均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
然而,在公司离职员工乙(以下简称“乙”)离职后,甲公司发现乙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在另一家同行业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了高级管理职位,涉及与甲公司业务直接竞争。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二、案件事实1. 甲公司情况:- 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 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甲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均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
2. 乙情况:- 乙于2015年加入甲公司,担任研发部门经理。
- 乙在甲公司工作期间,参与了多个重要项目的研发,对公司商业秘密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 2020年,乙因个人原因向甲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甲公司同意其离职,并在离职前与乙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
3. 违约事实:- 乙离职后,未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于2021年加入乙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位。
- 乙公司在业务范围和产品线方面与甲公司存在高度重叠,涉及与甲公司业务直接竞争。
三、争议焦点1. 乙是否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2. 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四、法律分析1. 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以及违约金数额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2. 乙是否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硕士文书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
合同纠纷不仅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对市场秩序产生不利影响。
本案例以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件为背景,探讨法律硕士在处理此类案件中的文书写作技巧和策略。
二、案情概述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于2019年5月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钢材,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了交货期限、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货,且钢材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始终未能解决问题。
无奈之下,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文书写作1. 起诉状起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定文书。
在撰写起诉状时,应注意以下要点:(1)明确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违约事实等。
(2)列举证据材料,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
(3)提出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
以下为起诉状的示例:```原告:甲公司被告:乙公司案由: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 被告乙公司履行合同,按照约定时间向原告甲公司供应钢材;2. 被告乙公司赔偿原告甲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乙公司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2019年5月,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钢材,总价款为100万元。
二、合同签订后,被告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货,且钢材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三、原告甲公司多次催促被告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始终未能解决问题。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原告甲公司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XX人民法院原告:甲公司法定代表人:XXX2019年X月X日```2. 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辩驳的法定文书。
在撰写答辩状时,应注意以下要点:(1)承认或否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2)阐述被告的辩解理由,包括合同履行情况、违约原因等。
优秀的法律文书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0岁,汉族,某市某区人,个体经营者。
被告:李四,男,35岁,汉族,某市某区人,某公司总经理。
案由:合同纠纷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19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成立一家名为“XX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原告张三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60%;被告李四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股40%。
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利润分配、违约责任等内容。
协议签订后,原告张三按照约定及时履行了出资义务,而被告李四却未能按期出资。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李四是否构成违约;2. 原告张三能否要求被告李四承担违约责任;3. 被告李四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三、法院判决(一)关于被告李四是否构成违约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原告张三已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出资义务,而被告李四未能按期出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二)关于原告张三能否要求被告李四承担违约责任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原告张三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被告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三)关于被告李四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被告李四未能按期出资,已构成违约,故法院判决被告李四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 被告李四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三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2. 被告李四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向原告张三支付人民币50万元;3. 被告李四应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到了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法律硕士全国优秀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层出不穷,涉及领域广泛,涉及金额巨大。
本案例选取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旨在通过公正审判,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
二、案情简介(一)原告情况原告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拥有多项化妆品专利。
原告在市场上享有良好的声誉,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
(二)被告情况被告乙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妆品生产、销售的企业,与原告甲公司存在竞争关系。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生产、销售与原告专利产品相同或近似的化妆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知识产权。
(三)纠纷焦点1. 被告是否构成侵权?2. 侵权赔偿数额如何确定?三、案件审理过程(一)一审审理1.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乙公司未经原告甲公司许可,生产、销售与原告专利产品相同或近似的化妆品,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构成侵权。
2. 法院根据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侵权持续时间等因素,判决被告乙公司赔偿原告甲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二)二审审理1. 被告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2.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案例评析(一)公正审判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依法审查证据,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法院对侵权行为依法进行认定,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
(二)知识产权保护1. 本案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
法院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依法进行制裁,有力地打击了侵权行为,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 本案明确了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标准。
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侵权持续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三)启示1.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申请专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支持正版产品,抵制侵权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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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案例
案情:
2016年6月26日,李晓晴与张华在安居(厦门)房产中介公司的居间下,三方签订了一份合同编号为201606036的《房产买卖协议》。
该协议第一条约定:李晓晴向张华购买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海港南路1号海港花园1701单元的房产,房屋面积210.96平方米。
协议第二条约定:房屋总成交价为人民币660万元,协议签订之日,李晓晴支付购房定金10万元。
协议第三条约定:由于房产尚属于抵押状态,张华应自行向贷款银行一次性还清贷款同时申请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协议签订后15日内,张华应前往银行办理解押手续。
协议第四条约定:李晓晴于张华前往银行办理解押手续的当日支付160万元(含定金10万元),于过户领取新产权证当日支付200万元。
李晓晴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300万元,该贷款由银行直接转至张华指定的账户。
若银行贷款不足300万元的,李晓晴应自行弥补其余房款,并在银行贷款到达张华账户的同一日内支付。
协议第五条约定:若解押款要由李晓晴提供,张华应与李晓晴至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交易委托协议,以便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协议第六条约定:双方在解押出一手产权证七日内以本协议为基础签订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印制的《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前往市土房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若因一方的原因导致一手产权证无法办理解押,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协议第七条约定:交易房产产权清晰,如存在其他共有人,出让方确保其余共有人均同意出售。
协议第八条约定:协议生效之前与交易房产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张华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由于债务未能处理妥当,给李晓晴带来损失的,由张华负责赔偿。
协
议第九条约定:双方订立本协议后,不得中途反悔。
若出让方张华反悔,应以书面的形式立即通知李晓晴及中介公司,并自悔约之日起3日内将李晓晴已支付的定金双倍返还并将李晓晴已支付的房款(不计利息)返还给李晓晴;若买受方李晓晴反悔,应以书面的形式立即通知张华及中介公司,购房定金归张华所有,但张华应退还李晓晴已支付的其余购房款(不计利息)。
协议中还就房产的交付、购房款的支付、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进行约定。
签约当日,李晓晴支付10万元定金给张华。
2016年7月10日,张华以其妻陈红不同意出售房产为由要求解除协议,并以书面函件通知了李晓晴及中介公司,同时告知愿双倍返还李晓晴已支付的定金共计20万元。
李晓晴收到通知后,当即表示不同意解除协议,要求张华继续履行协议。
2016年7月20日,张华将房产再次委托中介机构以720万元的价格出售,并告知李晓晴,若要购房,可以710万元的价格成交。
李晓晴坚持应以670万元的价格交易。
双方协商无果,李晓晴遂将张华诉诸法院,并申请查封了讼争房产。
起诉后,张华的妻子陈红申请加入诉讼。
另查明,张华尚欠银行贷款2,031,066元。
请根据上述案情制作一份一审民事判决书或选择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制作一份代理词。
要求:
1.文书格式符合规范、理由阐释充分。
2.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无错别字。
3.准确引用相关法条。
4.其他相关证据及事实可根据需要按文书格式要求自行编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