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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中国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可以从历史中汲取经验,借鉴古代法家思想,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一些启示。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中的重要流派之一,它强调法律的权威和实效,提倡依法治国,注重治理技术和制度建设。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重视法律的权威和实效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和实效,认为只有依靠严明的法律和有效的制度,才能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当代中国,法律的权威和实效同样至关重要。

只有建立起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执法机制,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们应当借鉴法家思想的这一观点,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提高执法效能,以确保法律的权威和实效。

二、注重治理技术和制度建设在法家思想中,治理技术和制度建设被视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手段。

法家强调要制定科学的政策和法律,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管理机制,以实现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这对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同样具有借鉴意义。

我们应当注重治理技术和制度建设,加强政策和法律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构建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以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法治的长期稳定。

三、强调依法治国在法家思想中,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

法家提倡通过法律手段来调节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确保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在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树立法治理念,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四、倡导法律是公器法家思想倡导法律是公器,应当超越个人、家族和利益集团的私利,以公平、公正的态度来制定和执行法律。

在当代中国,我们同样需要倡导法律是公器的理念。

我们应当加强法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法律的执行不偏不倚,不被个人、家族和利益集团的私利所左右,从而提高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壮大,法治建设成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

法治建设,就是国家依法治理的过程,是以法律为核心的社会建设。

中国自古即有法治的基础,其中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起到了重要的启示作用。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流派之一,始于战国时期,代表人物有《韩非子》、《商君书》等。

法家思想重视法律的作用,认为“法治天下”,主张在法律的约束下,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必须遵守法律,实现法律权威的最大化。

法家思想的核心理念是“法外无情,律法面前人人平等”,这与现代法治建设的理念非常相似。

法家思想具有以下启示意义:一、坚持依法治国。

法家思想认为,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国家需要以法律为准绳治理国家,不断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

这启示我们在法治建设中,要坚持依法治国,发展完善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用法律力量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建设法治政府。

法家思想认为:“善治者,治人之心;不善治者,治人之躯”。

即治理者应该具备良好的治理能力和德行,以达到真正的治国之效。

这启示我们要建立法治政府,优化政府职能,建立公正有效的行政法制,加强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和权力约束,为人民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三、实施法治教育。

法家思想认为,法律教育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需要将法律知识普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这启示我们要实施全民法治教育,加强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与民主观念。

四、加强监察和制约。

法家思想认为,“约法三章,堂堂之制”,奉行完善的制度体系,利用制度和规则来建立和约束权力。

这启示我们在法治建设中,应加强监察与制约机制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权力制衡机制,维护权力运行的公正合理。

总之,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在于,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倡导实现法律权威的最大化,推动法治建设的发展。

在当今的中国法治建设中,我们需要发扬法家思想,坚定依法治国的信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体系中的一种重要思想流派,对于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法家思想注重法律的作用和地位,强调法律的实效性和统一性,对法治建设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为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法家强调法律应该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任何人都不能逾越法律的规定,法律是不可撤销的。

这一思想为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念支持,强调了法律的平等、公正和权威性。

法家思想注重法律的实效性,对于提高法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家认为,法律应该具有实际效力,要能够达到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目的。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实效性也是法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想提高法治水平,必须通过加强对法律的执行和司法实践的监督,确保法律真正发挥作用。

法家思想注重权力的合法性和约束性,对于建立健全的权力制约机制具有启示作用。

法家思想认为,君主的权力应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应该是君主权力的法定依据,君主没有无限的权力。

这一思想为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要想建立健全的权力制约机制,必须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限制,确保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约束性。

法家思想注重社会秩序的维护,对于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法家认为,法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和安宁。

在现代社会中,建立和谐社会是我们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

要想实现和谐社会,必须加强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法律成为人们行为准则的约束和规范。

法家思想对于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统一性,注重法律的实效性,并强调了权力的合法性和约束性,同时也强调了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这些思想都给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指导。

我们应当通过学习和研究法家思想,不断改进和完善法治体系,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先秦法家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借鉴和启示

先秦法家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借鉴和启示

2019年10月(上)法制博览法治论坛先秦法家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借鉴和启示苗丽娟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武汉430022摘要: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先秦诸子百家中最重要的一派,其中韩非子集法家思想之大成,提出以法治国的一套完整的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深远影响。

法家的“以法治国”是当今“依法治国”的基础,“以法治国”的某些思想从侧面反映出了当今社会治理国家时运用的方法和策略。

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家为我们当代建设法治社会提供了理论基础。

虽然法家所主张的“以法治国”与现代社会所强调的“依法治国”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二者推崇的法治思想并不等同于我们今天所倡导的法治,在各方面仍存在很大差异。

通过研究两者之间的异同,将对我国建设法治社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以法治国;依法治国;法治;区别;启示中图分类号:D90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8-0214-02作者简介:苗丽娟(1993-),女,汉族,山西朔州人,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当代文化发展。

韩非子是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代表,他在当时极为混乱的社会政治秩序中开辟出一条富国强兵的变法之路,通过对各家思想的批判继承和取舍,将“法、术、势”融为一体,构成了“以法治国”思想体系的核心,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1]。

一、先秦法家“以法治国”与现代“依法治国”的区别(一)主体对象、本质目的不同先秦法家倡导“以法治国”,主张运用法律来治理国家。

法律是一种用来治国的工具,这是传统意识下的管理主义的法律观念,这种“法治”,主体是国家机关,是手中掌握权力的人,治理的对象是老百姓。

当代“依法治国”是指治国必须依法,即治理国家的方式方法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这体现了当代控权主义法律观念,这种“法治”,主体是人民,治理的对象包含一切可能滥用国家权力的当权者和人民群众。

(二)法家“法治”与专制相联,现代法治与民主相联法家的“法治”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1. 引言1.1 探源法家思想法家思想作为中国古代思想的重要流派之一,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子等,他们主张法律应当严明,执行应当严厉,以法治国。

法家思想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工具,是统治者管理国家的重要手段。

在法家思想的影响下,中国古代曾经出现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如战国时期的法家变法和秦代的法家法制。

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约束和执行,主张以法治国,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产生了积极的启示。

在当今社会,我们也可以借鉴法家思想,加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正确认识和继承法家思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促进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1.2 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基石和关键之举。

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法治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准则和规范,是社会秩序的保障。

只有依法治国,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法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治环境,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和可预期的法律保障,提高国家治理的效率和公正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法治是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途径。

通过建设法治国家,可以有效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只有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法治实施效果,才能更好地构建法治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2. 正文2.1 依法治国与法治精神依法治国是指国家治理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

法治精神是指在法治国家中,人们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事,倡导法律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依法治国与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法家思想,作为中国古代儒家、道家之后的第三大哲学流派,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中国古代,法家思想曾充当了国家政治的主导角色,对法治制度和社会管理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而在当代中国,借鉴法家思想,对法治建设进行深入探讨,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思路与方法。

本文将就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进行深入探讨。

法家思想强调法治的重要性。

法家认为,礼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法律应当成为国家统治的工具。

法家强调法律的权威和严明执行,主张以严厉的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秩序,防止混乱和动荡。

法家的这一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当今社会,法治建设已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而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严明执行,对于加强法治建设、建设法治国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法治建设中,我们需要重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确保法律能够真正成为约束和规范社会行为的有效工具。

法家思想强调政治中心化和权力集中。

法家认为,国家政治权力应当集中于一人或一小群体手中,以确保政治决策的高效性和执行力度。

法家主张对国家事务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国家政治的稳定和秩序。

这一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同样具有启示意义。

在当今社会,我们需要在法治建设中重视政治中心化和权力集中,建立起健全的国家政治管理体系,强化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监督,确保政治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法治建设的顺利推进。

法家思想强调奖罚分明和利益观念。

法家主张对人民进行奖赏和惩罚,以激励人民追求积极的行为和惩治不良的行为。

法家认为,以奖罚的方式来管理国家和社会,能够有效地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这一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同样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法治建设中,我们需要秉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强调对社会和个人的奖励和惩罚,以正义的方式来引导人们的行为,保障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法家思想强调以法治倡导道德。

法家认为,法律是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约束,而道德则是对人们内心的约束和规范。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对现代法治的作用分析-法制教育论文-法学论文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对现代法治的作用分析-法制教育论文-法学论文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对现代法治的作用分析-法制教育论文-法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我国古代的思想高度发展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文化繁荣、言论自由,在加上各国管理方式不同,为多种学说和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形成了的壮观盛况,其中以儒、道、法三家为首,形成了关于法律思想的争论与学派。

经过无数的争论与研究,儒、道、法三家各自形成了完整的法律思想,对古代各国的立法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对于现代法治的创立和实施也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本文将通过对比分析儒、道、法三家,总结中国古代关于法律的思想对现代社会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古代思想,现代,法律思想,儒道法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在改进和创新,现代的法治建设工作也在不断的改良和创新。

然而近期法治的发展却陷入了低谷,实践与预设不相符、预期效果难以达标等问题使法治的改革难以进行。

但是法治不同于其它领域,是时时刻刻渗透于民众生活之中的,需要在实行的过程中进行改革,并且要求改革创新要高速度、成效好。

正是因为这样,法治的改革显得至关重要,在向前展望停滞的时候,不如回顾总结前人的经验,对法治的改革和法律发展的方向都有深刻的指导。

一、法治发展的瓶颈及面对的问题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法治建设工作中,许多法律是直接在国外已成文法律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和改编的,其实本质上就是移植了国外的法律,这就导致了中国法律在发展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不接地气,许多法律条款越来越难实现。

由于法律条款难以实现,架空的法律对实际的法治建设没有实质上的作用,就导致现代法治建设逐渐进入瓶颈期。

所以现代法治建设的一个重点是要对现行法律进行筛查,在移植的法律中选取适合中国的法律,摒弃不恰当的法律,这是任务量较大的工作却也是现代法治建设向前发展的必要部分。

需要对国外的法律进行筛查,主要是由于各国的制度和实际国情不同,在看待法律问题的角度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上不会完全一致。

法家思想的思想主张及对我国法制建设现实意义分析

法家思想的思想主张及对我国法制建设现实意义分析

法家思想的思想主张及对我国法制建设现实意义分析发表时间:2018-01-25T17:16:27.823Z 来源:《知识-力量》2017年11月上作者:覃晋豪[导读] 同时也是国家治理行为权威性的直观体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需要进行现代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够坚持并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覃晋豪松滋市第一中学高三(17)班湖北省松滋市邮编 434200。

摘要:在中国历史的发展长河中,法家思想是古代思想史发展结出的丰硕果实,中华民族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一直在进行各种形式的法制建设尝试,“明法审令”、“尚法明刑”等法家思想便对中国历史的政治思想改革以及社会法制建设发挥重要引导作用。

本文通过对法家思想的思想主张及对我国法制建设现实意义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法家思想产生的背景、法家思想的思想主张精髓、法家思想的思想主张对我国法制建设现实意义,旨在促进对于法家思想的深入理解,同时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发展。

关键词:法家思想;思想主张;法制建设;现实意义一、引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保证现代社会科学健康发展的基本准绳。

法家思想是最早进行国家治理问题研究的学派,倡导“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等思想理念,通过诸学者的理论研究,形成了完整体系化的先秦法律理论和研究方法,是我国封建社会法制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

针对法家思想的思想主张对我国法制建设现实意义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促进我国法制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二、法家思想产生的背景法家思想主要产生和发展与春秋战国时期,这一历史时期是我国古代历史中社会动荡以及历史变革的重要发展时期,由于西周王室的败落,社会政治格局极不稳定,连年征战已经使社会的经济建设以及民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社会阶级矛盾突出。

儒墨道法四家便针对社会发展现状提出了自身的救世主张,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以及思想流派,主张以法治国的理论,提出“不别亲疏、不疏贵贱、一断于法”的思想理念,这于现代社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有内在思想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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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

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

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1.1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1.2“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1.3“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

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1.4“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

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1.5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
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

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

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

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

法家主张“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术”、“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

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法”治国的推崇。

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
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

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2.1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
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

《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2.2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
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

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

《韩非子》说:“法者,宪令着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

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2.3法家重视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信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

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2.4法家注重法的权威性
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关键性的特征,是它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

《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

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2.5法家强调法的普遍性
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

法家认为,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且应严格地贯彻执行,其运作应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不应被官员恣意运用。

从上面论述的法家思想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可以看出法家是极其重视法律的。

他们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倡导法应公布、清晰、易明,从而主张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强调法的操作的可预见性,主张“信赏必罚”;重视法的强制性,力主“法”和“刑”相结合;注重法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公平、
正直的客观准则;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反对法律频频变更等等,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尤其是都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

但从实质上看,法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是不同的,现代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

所以,在我国,要建立现代法治,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法家思想的负面消极影响
法家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是最重视法律的,对法律的研究也颇有成效。

当代美国学者皮文睿高度概括了“形式的、浅度的”法治概念,即统治者的权力不是任意运用的、而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的,其对立面是人治。

基于本文第二部份的分析,我们应该可以说,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上述这种“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

即法家重视法律规则,强调法律应在政治和社会中高度规范化的运行,注重以“法”治理国家。

但是,现代法治必然要求是“实质的、深度的”法治,它是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人权概念相辅相成的。

可见,法家的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

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1现代法治讲求法律至上,而法家则强调君权至上
法律至上,即为“任何个人与法律相比,法律都具有更高的权威。

”①法律至上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理应置于首要位置。

所有符合人民共同利益,符合宪法精神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与个人。

法家君权至上的思想与法律至上的理念是不可调和的。

权力至上与法律至上是两种不同的理念和制度,前者以个人权力为权威,赋予最高权力以最高和最终的支配力;而后者则以法为最高权威,一切权力都要受法律支配。

二者无论在价值取向或实际选择上都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绝无调和的可能。

3.2现代法治讲求权利平等,而法家思想则无权利平等观念
权利平等是指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权利是平等的,就是承认所有社会成员法律地位平等。

只有人人平等,排除个别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才能实现法律至上与法的统治。

法家思想中,最容易被认为有平等色彩的是其关于“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的主张。

我们不能因此过高地评价它的平等意义。

首先,这种主张没有把君主包括在法律可制裁的范围内。

其次,从法家人物的有关言论看,其主张的真实含义,是贵族犯法和庶民一样给以刑罚处罚。

3.3现代法治讲求权力制约,而法家则倡导极端的君主专制
权力制约是指所有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公共权力(主要是国家机构的权力),在其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

而法家倡导的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与现代法治的权力制约理论是不能相容的。

民主与专制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制度,真正的法治从来都是与民主连在一起的。

而专制制度从根本上讲,是反法治的。

法家理论是一套以维护君权为核心,为君主谋富国强兵、长治久安之道的政治理论,其最大特点在于肯定君主的绝对权力。

这种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很难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

3.4现代法治讲求权利本位,而法家的“法治”是以义务为本位的
权利本位是指,在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的关系中人民权利是决定性的,根本的;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

权利本位文化的实质,是个人权力的实定化和义务的相对化。

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自主关系。

而法家之所以强调法律普及是为了使“民莫敢为非”①。

也就是说,法家讲法律普及目的在于使民众“配合”君主的专制统治,即韩非所言“以法教心”②。

法家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中的法治是刑法,其从来不为民众设定任何权利,民众从来只有服从的义务。

这些都是与现代法治所追求的权利本位相矛盾的。

4、结语
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去理解法家思想,其所反映的是当时与正在没落的封贵族和奴隶主贵族阶级相对的新型地主阶级的立场,具有进步和革新意义。

本文第二部分已分析,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

法家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对以“法”治国的推崇,尤其是其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对推动社会进步有过积极的作用。

但是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有不能相容之处。

从根本上讲,现代法治与法家思想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系统中的理念和制度。

法家思想的根本特点,在于把法看作实施君主之治的“帝王之具”,此与现代法治保护人权,约束权力的精神正好相反。

从这个层次上讲,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不能与现代法治相比的。

所以,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正视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现代法治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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