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重要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重要物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重要物品的管理,包括药品、器械设备、急救物品、实验室试剂等。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护理部负责制定和实施重要物品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重要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物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3. 护士长负责本科室重要物品的领取、保管、使用和报损等工作。
4. 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重要物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和分发。
四、重要物品管理制度1. 药品管理(1)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性质及储存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识清楚,设专人负责领取及管理。
(2)病区应根据病种特点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3)护士长每月至少清查一次药品,确保药品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2. 器械设备管理(1)医疗器械由专人负责保管,督促和协助设备科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2)建立仪器操作程序卡,使用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护士长定期检查器械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完好、齐全。
3. 急救物品管理(1)急救物品应存放于急救车和各病区的处置室或换药室,专人负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有效使用。
(2)急救药品、设备器材应当完备、有效、标识醒目,定位定量保管,每日清点整理核对并记录。
(3)定期检查抢救设备的性能,定期维修、保洁和消毒,以保证抢救时的有效使用。
4. 实验室试剂管理(1)实验室试剂应按照试剂分类、性质及储存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识清楚,设专人负责领取及管理。
(2)试剂使用后,应将空瓶、废液等废弃物集中存放,并及时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重要物品安全、合理使用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要物品丢失、损坏、浪费的科室和个人,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贵重物品是指:具备观赏、使用、保存条件,并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
如:金银器皿、音像器材、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及贵重食、饮品等。
一、贵重物品的存放地,必须具备安全条件。
应安装防盗、防抢报警等防护设施,健全值班巡逻制度,选派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管理。
二、贵重物品的管理必须实行“三定”。
即定人、定岗、定措施。
建立明细帐目,责任落实到人。
三、严格贵重物品出入库检验制度,出入库要有清单,写明数量、品名、规格,每日盘库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各部室要与贵重物品管理人员签定责任书,并定期对贵重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五、任何人不准私自借用贵重物品,不得无故将贵重物品带出单位,因公需要带出单位的,必须有部门的领导批准,写明情况及持物人,并开具“出门证”,经安保部核查,交门卫检验后放行,用毕及时返还入库,并做好登记工作。
幼儿园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重要物品的管理,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重要物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用品、玩具、图书、药品、生活用品等。
三、管理职责1. 幼儿园园长负责全面领导幼儿园重要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幼儿园后勤部门负责重要物品的采购、保管、分发、回收等工作。
3. 各班级教师负责班级内重要物品的使用、保管和日常维护。
4. 家长委员会负责对幼儿园重要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四、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重要物品的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节约的原则,确保质量。
(2)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选择信誉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采购物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幼儿使用安全。
2. 保管管理(1)重要物品应分类存放,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室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物品霉变、损坏。
(3)重要物品的存放位置应醒目,便于查找。
3. 分发管理(1)分发重要物品时应登记在册,明确分发数量、时间、责任人。
(2)分发物品时应注意核对班级、姓名,确保无误。
(3)分发完毕后,应及时回收,并进行清点。
4. 使用管理(1)教师在使用重要物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幼儿安全。
(2)禁止幼儿随意拿取、玩耍重要物品,防止意外伤害。
(3)定期对重要物品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5. 回收管理(1)重要物品回收时,应进行分类整理,清点数量。
(2)回收物品需及时进行消毒、清洁,确保卫生。
(3)回收物品需妥善保管,避免丢失。
五、监督检查1. 幼儿园后勤部门定期对重要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家长委员会对幼儿园重要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向园长汇报。
3. 幼儿园园长对重要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六、奖惩措施1. 对在重要物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幼儿人身伤害或幼儿园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重点防范部位和单位内部贵重物品的管理,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保障集体财产和员工生命、财物安全,根据《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重点防范部位是:重点办公场所、机房、财务室、档案室、机动车车场(库)、人员聚集场所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贵重物品是单位的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劵、仪器设备、测量工器具、电视、电话会议设备、录像设备、照相设备、音响设备、投影设备、电脑等级其重要的办公设备、音像资料等。
第四条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工作采取“积极防范、自主管理、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保卫工作制度,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攻击各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做好安全防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制定并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第七条相关部门、各单位的领导是本部门、本单位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及有关部门、各单位具体职责:(一)公司组织对本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进行划定。
(二)分别建立并完善适应不同部门具体情况的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三)对在重点防范部位工作的人员和有关保管员应进行认真审查、录用。
(四)建立、健全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管理档案,做好统计工作。
(五)经常开展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清除隐患,堵塞漏洞。
(六)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反馈,准确通报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章安全防范第十一条财务部对所用的保险柜、先进、支票、有价证劵的安全防范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财务部保险柜必须按银行规定的限额存放现金,不得超存。
医院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重要物品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重要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血液制品、消毒剂、贵重物品等。
三、职责分工1. 医院设立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各科室设立重要物品管理员,负责本科室重要物品的日常管理,确保物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
3.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重要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盗窃、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
四、重要物品管理要求1. 药品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药品入库、出库、盘点、销毁等环节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
(2)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温度、湿度等参数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贵重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确保安全。
2. 医疗器械管理(1)医疗器械入库、出库、使用、维护等环节应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2)贵重医疗器械、精密仪器等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3. 血液制品管理(1)血液制品入库、出库、储存、分发等环节应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血液制品质量。
(2)血液制品储存环境应符合规定,温度、湿度等参数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 消毒剂管理(1)消毒剂入库、出库、使用、储存等环节应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消毒效果。
(2)消毒剂储存环境应符合规定,防止污染和变质。
5. 贵重物品管理(1)贵重物品入库、出库、使用、保管等环节应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物品安全。
(2)贵重物品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定期进行盘点。
五、安全检查与监督1. 医院定期对重要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各科室每月对重要物品进行自查,确保物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
3. 医院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员工和患者举报重要物品安全隐患。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小学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学重要物品的管理,确保学生、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重要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实验器材、图书资料、体育器材等。
三、管理制度1. 明确责任(1)学校成立重要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
(2)各班主任、科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安保人员等共同参与重要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建立登记制度(1)重要物品采购后,需填写《重要物品登记表》,详细记录物品名称、规格、数量、购置日期、购置单位、存放地点等信息。
(2)重要物品的领用、借用、归还、报废等环节,均需登记在《重要物品登记表》上。
3. 安全存放(1)重要物品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潮湿、腐蚀等不良环境。
(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并设置醒目标志。
4. 定期检查(1)每月对重要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物品完好情况、存放环境、使用情况等。
(2)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重要物品安全。
5. 使用规范(1)重要物品使用前,需了解其性能、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
(2)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人身安全和物品完好。
6. 维护保养(1)定期对重要物品进行维护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2)维护保养记录需填写在《重要物品登记表》上。
7. 处置制度(1)重要物品报废前,需进行鉴定,确认其无法修复或使用。
(2)报废物品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在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要物品丢失、损坏等后果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重要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加强对重要物品的管理,确保学生、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重要物品的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和管理重要物品过程中的活动。
第三条重要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重要文件、重要设备、重要资料等,对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科研成果、重要技术等产生重大影响的物品。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健全重要物品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重要物品的安全。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遵循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理,科学管理。
第二章重要物品的分类和保护等级第六条为了便于管理,重要物品根据其重要程度和保密程度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
特级重要物品:对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有重大影响的物品,需由专门的机构负责保护和管理。
一级重要物品:对国家科研成果和重要技术等有重大影响的物品,需由专门的机构负责保护和管理。
二级重要物品:对单位运行和生产等有一定影响的物品,需由专门人员负责保护和管理。
三级重要物品:对单位日常生产、管理等有一定影响的物品,需由相关部门负责保护和管理。
第七条重要物品的保护等级由保护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根据其重要程度和保密级别确定,并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重要物品的保护措施第八条重要物品应根据其保护等级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其安全。
特级重要物品应由专门的保护机构负责24小时巡查、监控和保护。
一级重要物品应配备专门的保管员、监控设备和防护设施,确保安全。
二级和三级重要物品应采取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其安全。
第九条重要物品的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配备专门的保管人员、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巡查和监控等。
第四章重要物品的管理第十条重要物品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重要物品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重要物品的管理应包括:建立档案、登记登记、核查核对等,确保每一件重要物品都能得到有效的管理。
第十二条重要物品的管理单位应对重要物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点,确保其数量和完整性。
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内部管理,确保重要物品的安全,防止重要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重要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凭证、贵重物品、涉密文件、技术资料、重要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重要物品的安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单位领导对本单位重要物品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重要物品管理部门负责重要物品的接收、保管、使用、归还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使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重要物品进行日常管理,确保物品的安全。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重要物品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八条全体员工应提高安全意识,积极配合重要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接收与登记第九条重要物品的接收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并做好接收登记工作,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来源、接收人等信息。
第十条接收重要物品时,应检查物品的完好性,如有损坏或短缺,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重要物品的登记应详细记录,包括物品名称、编号、规格、数量、存放地点、保管人等信息。
第四章保管与存放第十二条重要物品的存放应选择安全、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场所。
第十三条贵重物品应采用保险柜或专用存放柜进行保管,并设置密码。
第十四条涉密文件、技术资料等应采用加密、封存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重要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保管人应定期对所保管的重要物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五章使用与归还第十七条重要物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使用手续。
第十八条使用人应妥善保管所使用的重要物品,不得擅自调换、转借或丢弃。
第十九条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重要物品,并办理归还手续。
第二十条使用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归还重要物品的,应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延期,并说明原因。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安全保卫部门应定期对重要物品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重要物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切实做好防盗、防险、防止破坏的各项具体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内部重要物品(包括危险品、贵重品等),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收发、领取、核销制度,严防丢失、被盗和人为损坏。
二、保管和使用重要物品,必须由专职人负责,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做到责任到人。
三、存放重要物品的场所,必须做到门窗牢固,根据公安机关要求落实必要的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范措施,达到合格标准,确保安全。
四、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治安隐患,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五、因违反制度而发生重要物品被盗、丢失、遭人为损坏的,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一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