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人员外出进修应以提高业务水平、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为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第四条医院人员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外出进修: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2. 具备相关专业基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拥护医院发展方向,愿意为医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条以下情况之一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予批准外出进修:1. 近三年内因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受到处罚者;2. 近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3. 近一年内发生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4. 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者;5. 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程序第六条医院人员申请外出进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3. 报送医务科(护理部)审批;4. 医务科(护理部)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5.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批准外出进修。
第七条经批准的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手续:1. 向医务科(护理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进修手续;2. 按照规定时间到进修医院报到;3. 严格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四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对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确保进修效果:1.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外出进修人员进行全程管理,定期了解进修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2.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所在科室和医务科(护理部)汇报进修情况;3. 外出进修人员返回医院后,应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解释。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外出进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医院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2.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培养学科带头人为目标;3. 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4. 保障医院日常医疗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外出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习潜力,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3.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应的资格证书;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进修医院的工作环境;5. 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作年限。
第五条外出进修的程序:1. 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进修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2. 科室将进修计划报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审核;3. 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根据医院整体发展需要,结合各科室进修计划,提出年度进修计划;4. 医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进修人员名单;5.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确定最终进修人员名单;6. 外出进修人员与医院签订进修协议。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六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业务活动,认真学习新技术、新业务;3. 保持与医院的联系,定期汇报进修情况;4. 做好进修期间的病历、资料整理,及时反馈给医院;5. 完成进修协议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医院对进修人员的考核:1. 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2. 医院组织专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进修成果、遵守纪律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负责解释。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1、凡欲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填写《进修申请登记表》,由科教科审核并进行入院考试,在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后,发给接收通知书,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进修人员。
2、为保证进修生质量,凡来我院进修者,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____年以上或医技、护理工作____年以上,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医德医风好,且入院考试合格者。
3、接收进修生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____月份和____月份。
进修生必须凭行政、____介绍信和《进修报到通知书》按时到科教科报到。
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选送单位来函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____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进修生必须在报到前或报到时凭科教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有关部门一次____清进修费用。
中途退学或被终止进修者,不予退款。
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单位进修生。
5、进修内容根据选送单位的申请要求,由科教科同有关科室协商确定。
进修时间至少为半年。
任何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6、接收进修生的科室,应指定专人带教。
指导老师应根据进修内容,在____周内制定出带教计划并经科主任审核后认真实施。
7、进修生学习____个月后,通过考核,经科主任同意,方可单独值班、管理病房,按规定审批程序给予处方权。
8、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假期。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报告,____天由指导老师同意经科主任批准并报科教科备案;2—____天由科教科批准并备案;____天以上由选送单位来函证明并经科教科批准备案。
请假手续办妥后,方可离院。
每次请假不得超过____周,累计不得超过进修时间的1/12。
9、进修生在学习期间可凭临时借书证借阅图书。
10、进修生的党、团活动和政治学习随所在科室进行。
11、进修生的住宿凭科教科出具的《住宿通知单》由总务科安排。
12、进修生必须严格执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科主任和上级医(护)师的安排。
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医疗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人员选拔与准入1. 选拔条件:(1)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2)临床科室原则上要求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五年以上;医技、护理等专业要求中专或大专院校毕业,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3)所在单位推荐,同意选送。
2. 准入程序:(1)进修人员向医院提交进修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2)医院对进修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由医院医务科发出进修通知书;(3)进修人员凭进修通知书到医务科办理报到手续。
三、进修期间管理1. 进修人员需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旷工。
2. 进修人员应按时参加科室业务学习、学术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进修人员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开展临床工作,不得独立进行有风险的诊疗操作。
4. 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考核,确保进修期间取得预期效果。
5. 进修人员需按时完成进修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时间。
四、进修结束与考核1. 进修期满,进修人员需向科室提交进修总结,由科室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掌握程度、临床技能水平、医德医风表现等。
3. 考核合格者,由医院颁发进修结业证书;不合格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进修时间或终止进修。
1. 医院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2. 进修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解除进修资格等处理。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六、附则1.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制度如有变动,以最新修订为准。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三、进修原则1.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目的。
2. 以个人发展需求与医院发展需要相结合。
3. 以德才兼备、择优录取为原则。
四、进修条件1.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4. 按照医院年度进修计划,经科室推荐、医院审批同意。
五、进修计划与审批1. 每年11月,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并上报医院培训部。
2. 培训部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经审批同意的进修计划,由医院统一安排实施。
六、进修实施与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进修计划,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进修学习。
2. 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 外出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和医院汇报进修情况,确保进修质量。
七、进修考核与评估1. 进修结束后,外出进修人员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科室和医院进行考核评估。
2. 评估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成果、临床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
3. 评估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1. 外出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的生活补助、差旅费等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进修专业,如需变更,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3.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无故中途停止进修,如需提前返院,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使进修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学习,提高进修学习质量,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进修人员具体管理要求(一)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期限,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学。
(二)遵守医德,自觉做到廉洁行医。
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红包”、财物或接受宴请。
不得在医院任何场所索取及收受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
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钱物外,并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三)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责,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进修人员无处方权,不能独立值班。
进修生书写的病历由指导医师签字。
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的各种学术活动并严格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
(四)不得以权(医)谋私,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开人情假,不得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单,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被病人或其家属设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五)进修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
对病人态度粗暴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做出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六)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员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员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时,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
因进修员个人原因在进修期间发生的器械物品损坏,将按本院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第二条进修人员报名程序(一)进修人员在来本院领取“进修申请表”,填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办公室,待接到通知,持进修通知书方可来院报到并登记。
(二)接收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病房及本院有关制度,指定专人带教,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进修人员结业进修人员在期满前一周到办公室领取结业申请表、鉴定表。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规范进修流程,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范围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活动管理。
第三条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进修人员选拔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确保进修人员能够充分学习、实践和交流。
第二章进修条件及要求第五条进修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能安心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能够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二)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三)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新成立的科室,因工作人员少,专业开展需要,进修不受职称限制。
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第六条进修人员选拔标准:(一)品德优良,工作积极,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业务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有明确的进修目标和学习计划,能够取得实质性成果。
(四)有科室和医院的推荐,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进修程序第七条科室推荐:各科室根据人员需求和进修计划,向医院培训部推荐进修人员。
第八条医院审批:培训部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九条确定进修单位:根据院长办公会的审批结果,由培训部协助进修人员确定进修单位。
第十条办理进修手续:进修人员凭医院出具的进修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到进修单位办理进修手续。
第四章进修管理第十一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进修单位的管理。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应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参加进修学习,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医院科室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科室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进修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人员的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具备一定临床实践经验。
3. 经所在单位推荐,经医院审核同意。
4. 年龄在45岁以下,大专院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三、进修人员的选拔与分配1. 科室根据进修人员需求,提出进修计划,经医院审核批准。
2. 医院组织选拔,根据进修人员条件、科室需求和进修计划进行分配。
3. 选派有经验的医师(主治医师以上)担任带教老师,负责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四、进修人员的培训与考核1. 带教老师根据进修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组织进修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和临床实践。
2. 定期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
3. 考核不合格的进修人员,经带教老师、科室负责人和医院审核后,可延长进修时间或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人员的权益与义务1. 进修人员享有医院规定的各项待遇,包括工资、福利等。
2. 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3. 进修人员应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4. 进修人员应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六、进修人员的离院与结业1. 进修期满前,科室应组织进修人员进行结业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医院颁发结业证书。
2. 进修期满后,进修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办理离院手续。
3. 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如有违反医院规定、发生严重医疗缺陷或医疗差错事故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科室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进修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医院培养更多优秀的医疗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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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加强院、科两级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经研究特拟订本管理办法,望各科室认真参照执行。
一、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
1、临床医师进修,必须是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在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护士进修,必须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注册护士、从事二年及以上儿科护理经历者;卫技人员进修,必须是卫生大专及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及专科注册证书。
2、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3、进修人员申请进修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审批。
二、进修人员的管理
1、科教部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各科室的业务工作量和实际需要招收安排进修人员,并对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
2、保障部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的工作服、膳食、住宿等生活后勤管理。
3、进修人员上岗身份牌由科教部负责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作。
4、进修人员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由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5、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科教部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人员的纪律
1、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能享受探亲假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也不得以积休的形式连续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三天内须由科教部或护理部批准,三天以上需由选送单位出具证明(其他任何个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无效),科室和科教部(护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院,并按期回院办理销假手续。
3、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4、进修时间不满半年者,不发给结业证书。
5、住进修人员集体宿舍者,应保持宿舍的整齐、清洁,团结互助,不得在宿舍内留客和使用电炉,不得将特殊部门(ICU、手术室等)的工作服穿回宿舍。
住宿自理者,中途需申请宿舍者,医院视宿舍当时的入住情况,尽量给予安排。
四、进修人员的培养
1、进修医生无论年资深浅,进修期间都作为“住院医生”进入岗位(护理及其他岗位人员参照同类级别),并由科室指派的医护人员负责带教。
2、进修期间门急诊、病房工作时间分配:视各科室具体情况而定(详见各科进修医师培养计划)。
3、进修人员入科前经科教部、医务部、护理部联合岗前培训,并予以考核,合格者上岗。
4、进修人员进入临床科室后,各科应就本科室的具体情况给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使进修人员迅速熟悉本科室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5、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进修人员的需要制定出对进修人员的具体培养计划和安排,并指定专门的带教老师。
6、进修人员的培养,在上级老师的带教下,应以临床实践为主,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7、我院受国家教委委托或与国外、院外的学术团体合作,每年要举办很多类型的学术性会议、学习班或演示会等,这些活动进修人员在不影响科室工作且得到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后可以自愿参加。
五、进修人员的考勤和考核
科室有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考勤、考核。
进修结束时,由科室进行全面考核,
科室负责人填写进修人员考核考评表内,经科教部审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六、进修人员参与临床工作规定
1、进修医生
⑴、病房工作
完成专科岗前培训,符合上岗要求。
进修医生可以在本院医生指导下参与值班工作,原则上不得独立值班。
进修期间,各个级别的医生均授予本院“住院医生”的权限。
经科教部审核后授予处方权/医嘱权。
进修医生可以在本院医生指导下参与手术/操作,原则上不独立完成手术/操作,各级手术、操作权限由科主任审核授权,报医务部审批备案。
进入住院HIS系统开具医嘱,必须有上级医师的授权、审核,由授权的上级医师负责其所有的医疗问题。
终止授权:进修医师进修结束应办理离院手续,由科教部通知信息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中止授权,以保障医疗安全。
⑵、门急诊工作
资格认定:门诊:医学院毕业两年以上;急诊:医学院毕业三年以上,来院3个月以上;完成病房及相关科室的基础培训部分,经相关科室考核能够胜任门急诊工作,在老师带教下坐诊。
到门急诊办公室申请医保标识码、领取病历处方书写要求及注意事项,并签名留样。
按诊疗常规要求进行诊疗工作。
遵守会诊制度,有问题及时向本院医生请教。
按门诊病历处方要求做好病历和处方书写,病例合格率100%,处方合格率100%,三次确诊率98%。
熟悉并掌握门诊常用药物,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非治疗用药不得入方,控制处方单价在允许范围内。
自费药物及自费器械需向家长讲明并取得其同意。
按照职业道德要求对病人认真、负责,服务态度亲切、和蔼。
严禁在工作场所及工作时间接待医药代表,杜绝收受药品回扣。
及时填写传报卡,漏报率为零。
2、进修护士
⑴、进修护士在本院所进行的护理操作需严格遵守上海市及本院制订的护理常规。
⑵、为确保临床工作的安全性,进修护士在专科带教人员的指导和示范下,进行操作,评价达到独立操作的能力后方可独立执行护理操作。
(专科带教人员为具备带教资质的护理人员承担;专科导师为护士长、总带教或主管及以上护理人员承担)
⑶、进修护士在专科能力未得到确认前不得独立承担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
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需经护士长及总带教确认其专科能力达到独立操作的资格方可进行,如:身体评估、医嘱处理、给药、手术配合以及急诊病人处理等。
ICU进修护士由护理组组长带领;病房、手术室、急诊科进修护士由本院护士带领下方可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
⑷、进修期间轮转科室2周以内者,只可进行临床观察;1个月以内者,不可独立当班。
⑸、进修科室护士长应告知进修人员,本院护理部及科室组织的在职教育、继续教育如PALS、PBLS等课程并鼓励参加。
如有中夜班,由护士长安排调整班别使其尽量能够参加。
⑹、进修期间有突发事情,及时与护士长及总带教汇报与沟通。
⑺、评价反馈:
定期反馈:每2周与进修单位总带教或护士长进行沟通,每2个月与总带教反馈进修内容,科室有书面记录反馈,护理部组织进修护士座谈进行中期及终末反馈。
3、其他专科进修人员
⑴、专科进修人员指除医生、护士外的参与医技工作的进修人员。
如:麻醉师、药师、营养师等。
⑵、完成专科岗前培训,符合上岗要求。
⑶、进修人员应在本院相关人员的指导下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
原则上不得独立值班。
⑷、专业权限由科主任审核授权,报医务部备案。
七、进修人员的奖惩
1、奖励:
对在进修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高尚,在工作和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如下奖励:
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好,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好学,经科室推荐,科教部认可,给予全院通报表扬,并通报原单位。
⑵、凡在医疗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者,发给奖状及物质鼓励,并通报原单位。
⑶、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医疗事故苗子或严重差错,并经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者,给予物质奖励。
2、处罚:
对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者,给予科内批评、全院通报批评、直接终止进修的处分:
⑴、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者,科室给予批评、教育。
⑵、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值班擅自离岗位,经教育后再犯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通报原单位,并限期改正。
⑶、未经请假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作旷工处理,旷工超过三天以上(包括三天)者,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通报原单位并终止进修,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⑷、进修半年者累计病、事假超过15天或进修壹年者累计病、事假超过30天者,进修结束后不发给结业证书。
⑸、无故旷工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或在医疗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者,除全院通报批评及通报原单位外,进修结束后不发给结业证书。
⑹、在医疗工作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酿成严重差错或事故者,酌情承担部分费用,通报原单位并终止进修,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⑺、进修期间必须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制度,不得收受红包、药品和器材的商业回扣,一旦发现进修人员有违规行为,即与进修人员单位纪委通报,并终
止其进修。
如数目巨大,交国家相关部门处置。
七、进修人员的待遇:
1、每位进修生每月有80元的伙食补贴费(免费进修者除外),由科教部负责每月制定发放名单,保障部(膳食)于每月10日晚上将80元的伙食补贴费加入饭卡中。
2、科教部购买一些专业书籍,发给相关专业的进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