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设施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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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合同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合同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合同
1. 合同背景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合同是指一份由施工方和承包方签订的协议,用于规范和管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的实施和交付。

该合同旨在确保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以提高交通安全性并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

2. 合同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委托方:指需要进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的单位或个人。

承包方:指负责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的承接和实施的单位或个人。

3. 合同内容和义务
委托方的义务包括:提供相关的设计文件和工程要求;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提供合作所需要的其他支持。

4. 合同款项
5. 合同履行
6. 合同终止
7. 争议解决
如发生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完成工程验收后终止。

关于交安设施维修的合同5篇

关于交安设施维修的合同5篇

关于交安设施维修的合同5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交安设施的维修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交安设施维修项目的合作事宜,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交安设施维修项目。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护栏、道路标线等交安设施的维修及更新。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具体金额根据工程实际结算。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支付方式为_____(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四、工期及进度安排1.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进度进行交安设施的维修工作,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五、质量要求与保证1. 乙方应确保交安设施维修工程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2. 乙方应提供质量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无偿修复。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六、安全责任与保障措施1. 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乙方应制定并落实安全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及财产安全。

3.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维修费用,应按每日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交安设施的维修工作,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信号设施建设合同三篇

交通信号设施建设合同三篇

交通信号设施建设合同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为城市交通信号设施的建设方,乙方为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施工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交通信号设施建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概述1.1 本项目位于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设施的规划、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保修等环节。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并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2.1 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项目所需的各项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交通流量、设计要求等。

(2)甲方应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验收合格后的尾款。

2.2 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完成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并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进度完成工程,如有延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所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第三条合同价格3.1 本项目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设计费、施工费、材料费、验收费、保修费等。

3.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具体付款事宜如下:(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

(2)工程进度达到50%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

(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0%。

(4)剩余的2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给乙方。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合同6篇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合同6篇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合同6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 工程内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信号灯、标志牌、护栏、道路划线等。

二、工程分包范围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以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任务:1. 信号灯的安装与调试;2. 标志牌的制作、安装与维护;3. 护栏的制造、运输、安装与防护;4. 道路划线的设计与施工;5. 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的制造、安装及维护。

三、工程工期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 工程总价: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具体金额根据工程实际量进行结算。

2. 支付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组织内部验收,并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

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施工环节。

3. 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负责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安全施工1. 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保修与维护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一年的保修期。

交通设施移交协议书(标准版)

交通设施移交协议书(标准版)

交通设施移交协议书(标准版)交通设施移交协议书(标准版)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移交交通设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移交范围1.1 本次移交的交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标志、道路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交通安全设施等。

1.2 甲乙双方应共同对移交的交通设施进行清点、验收,确保设施数量、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移交时间2.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交通设施完整、顺利地移交给乙方。

2.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对甲方移交的交通设施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甲方。

三、移交方式3.1 甲方应将交通设施的实际控制权、使用权、管理权等相关权利一次性完整地移交给乙方。

3.2 甲方应提供相关移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施清单、设施验收报告、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等。

四、质量保证4.1 甲方应对所移交的交通设施质量负责,确保设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能够满足道路交通安全、顺畅的需要。

4.2 乙方发现移交的交通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五、售后服务5.1 甲方应在移交后____年内,为乙方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5.2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更换请求后____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六、保密条款6.1 甲乙双方应对本次移交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数据、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2 本保密条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终止后____年失效。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交通设施维护安全措施合同6篇

交通设施维护安全措施合同6篇

交通设施维护安全措施合同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交通设施维护安全措施合同甲方:(委托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对其负责的交通设施进行维护,并确保其安全运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开、诚实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交通设施维护安全措施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范围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对甲方所属的交通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巡检,保证其正常运行。

1.2 乙方在维护过程中,需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维修、更换设备,并保证维护工作的质量。

1.3 乙方需定期向甲方报告维护进度及问题反馈,确保甲方对交通设施的安全运行有充分了解。

第二条合同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终止日期结束。

2.2 如需终止合同,任何一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合同。

第三条支付方式3.1 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费用标准,定期向乙方支付维护费用。

3.2 乙方需在每次支付后向甲方提供发票及维护报告,明确维护内容和费用明细。

第四条安全措施4.1 乙方在进行维护工作时,需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规,确保维护过程安全可靠。

4.2 如发生意外事故,乙方需及时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处理,承担相应的责任。

道路交通维护合同6篇

道路交通维护合同6篇

道路交通维护合同6篇篇1道路交通维护合同一、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二、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与乙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友好协商基础上,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顺畅,维护公共道路设施的完好、良好运行状况,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对象本合同的合同对象为乙方为甲方维护的道路交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标志、交通信号、路面、护栏等。

第二条维护内容1.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对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检修、清洁、维护,保持设施的完好。

2.乙方应及时修复道路交通设施中出现的故障、损坏情况,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3.乙方应对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做好维护工作记录,并在必要时向甲方汇报问题和解决方案。

第三条维护时间乙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维护工作。

合同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的终止日期止。

第四条维护费用1.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支付维护费用,费用应包括维护工作中所需的材料、人工费用等。

2.如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因维护设施特殊损坏或其他原因需要额外费用,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维修。

第五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质量、数量完成维护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责。

2.如乙方故意违约,或重大违约导致道路交通安全受到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解除1.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达成一致意见可终止合同;2.在合同期限内,如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且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如有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仍未解决,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处理;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以上是关于道路交通维护合同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设施的完好,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顺畅。

维护交通秩序合同书5篇

维护交通秩序合同书5篇

维护交通秩序合同书5篇篇1甲方(交通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相关单位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交通秩序对于城市文明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性,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维护交通秩序达成如下合同协议:一、合同目的为了加强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本维护交通秩序合同书。

二、合作事项及内容1. 交通标志和设施的设置和维护:乙方应配合甲方在指定地点设置交通标志、交通设施,并保证其完好、清晰、醒目。

如有损坏或模糊,乙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 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乙方应派遣专职人员负责指定区域的交通疏导工作,确保车辆和行人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和通行。

特别是在高峰时段和人流密集区域,应做好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3. 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甲乙双方应加强合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

4. 交通事故处理和协助: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交通事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5. 违法行为纠正和报告:乙方应监督并纠正指定区域内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合同期限及终止方式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合同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本合同。

合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乙方的过失或违约行为导致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3. 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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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兴安至阳朔公路K0+000 ~K114+329.804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E 标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E标段由K0+000至K114+329.804,长约113.58km,公路等级为二级,有波形钢护栏6624米,缆索护栏8702m,热熔涂料路面标线42228m2,交通标志、里程碑、百米桩及轮廓标等工程。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补遗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柒佰肆拾玖万贰仟陆佰零捌元(¥7492608)。

5. 承包人项目经理:陈德源。

承包人项目总工:谢文怡。

6.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90日历天。

10.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6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3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承包人: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兴安至阳朔公路K0+000~K114+329.804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E标段的施工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兴安至阳朔公路K0+000~K114+329.804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名称)№E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兴安至阳朔公路K0+000~K114+329.804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名称)№E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承包人: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兴安至阳朔公路K0+000~K114+329.804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名称)№E(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6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3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承包人: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合同补充协议书本补充协议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下称“业主”)为一方和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下称“承包人”)为另一方在合同谈判中于2014年2月19日共同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如下:1、承包人在中标的№E合同段工程的实施、完成和缺陷修复期间,保证按照投标书附件3中列明的主要施工机具和设备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待业主发出进场书面通知后14天内进场相应的设备和机具,在上述的设备和机械进场截止之日起7天后,若承包人仍未将相应的设备和机具进场属承包人的违约,业主可按承包人违约处理,无条件扣留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金,同时按《合同通用条款22.1.1款至22.1.3》及《合同专用条款22.1》(专用条款增加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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