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预案(通用7篇)

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预案〔通用7篇〕篇一: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强对流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开展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强对流天气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
二、编制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xx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省应急管理厅《强对流天气应对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应急管理部门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强对流天气是指包括短时暴雨、雷电、冰雹、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
四、应对处置(一)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发布涉我县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风险提示,或接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Ⅲ级以下应急响应。
1、会商研判县应急管理局收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涉我县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风险提示信息,或接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Ⅲ级以下应急响应后,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沟通,搜集整理有关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平安消费监视管理科、危化监管科等相关科室视情开展结合会商,综合研判强对流天气引发灾害事故风险。
2、响应行动(1)发出平安风险提示。
根据综合风险研判意见,县应急管理局视情向相关乡镇、街道发出风险提示单,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作出风险提示,跟踪理解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2)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
相关科室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送信息。
应急指挥中心及时搜集工作动态、险情、灾情、救援等信息报送县委办和市应急管理局,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3)跟踪掌握。
局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等科室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做好综合监测预警、人员紧急避险等防范工作,及时理解工作动态、险情、灾情等信息,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4)加强监视指导。
局危化监管科、平安消费监视管理科加强对危化、工矿商贸企业监视指导,催促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有效应对突发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气象灾害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雨、洪水、台风、地震、干旱、沙尘暴、寒潮、高温等突发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体系1. 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由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成。
2. 分级响应机制根据气象灾害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将应急处置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四、应急处置措施1. 监测预警(1)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及时转发预警信息。
(2)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灾害发展态势。
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响应,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进入应急状态。
(2)组织救援队伍、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安全通行。
3. 灾害救助(1)迅速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生命安全。
(2)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对伤员进行救治。
(3)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发放救灾物资。
4. 恢复重建(1)组织力量开展灾后重建,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
(2)加强基础设施修复,确保灾后重建质量。
5. 信息发布(1)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五、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2. 物资保障储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灾时供应。
3. 人力资源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技术保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和准确性。
六、预案实施与评估1. 实施与演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通用5篇)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通用5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一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暴雨等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我公司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防御措施,建立防台风、暴雨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风、抗雷暴雨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精细化工厂的'台风、暴雨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3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防台风、暴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防台风、暴雨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部门主管人员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全厂员工参与方针。
(3)快速反应,部门联动。
发生台风、暴雨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小组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风、暴雨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4工作重点(1)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质安全转移。
(3)仓库、车间、办公室、车棚等设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设立防台风、暴雨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防台风、暴雨抢险救灾工作。
2.2应急小组组成应急小组总指挥由xx担任,副指挥由xx担任。
应急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主管、办公室人员组成。
应急小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二冬季防雨雪冰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提高防御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的方式当遇到重大气。
为提高防御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一、灾前准备工作1.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指挥部,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和职责。
2.加强气象监测预警工作:完善气象监测设施,及时获取气象数据,进行准确预测和预警。
3.制定灾害预防措施:根据气象灾害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比如修筑防洪堤坝、建设抗震房屋等。
二、灾情评估1.组织力量收集灾情信息:及时调动工作人员,收集灾情信息,了解灾害的类型、范围和受灾程度。
2.评估灾情影响:根据灾情评估,确定受灾区域和人员受影响情况,分析灾情的严重程度。
三、应急行动1.组织救援力量:根据灾害的类型和范围,及时组织救援力量,派遣救援队伍进行紧急救援,同时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2.疏散安置被困人员:对于受灾区域内的被困人员,根据灾害情况,进行疏散安置,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灾后恢复工作:灾后对受灾区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同时加强灾后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受灾人员尽快重建家园。
四、信息发布1.及时发布灾情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发布灾情信息,告知公众受灾程度和应对措施。
2.发布防护指南:根据灾害类型,发布相应的防护指南,告知公众避免灾害、防范灾害。
3.开展应急教育宣传:通过举办应急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气象灾害应对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五、总结和改进1.加强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查漏补缺,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2.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总结灾害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气象、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应对灾害,提升整体应急响应能力。
本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以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灾害应对,能够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该预案在灾前准备、灾情评估、应急行动、信息发布和总结改进等方面都有具体措施,能够帮助相关地区和单位在发生气象灾害时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通用10篇)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店铺收集整理的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通用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1一、适用范围适用于项目部防洪、防暴雨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重大危源源辨识》(GB 18218)三、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1、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为自然灾害,发生地点为公司所属营区及施工项目。
2、可能影响范围为营区及施工作业场所,可能影响的人数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数人伤亡,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
四、小组1、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略五、应急资源配备情况1、资金的配备项目财务部必须保证10万元的应急备用金,以备紧急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应急工作。
2、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配备(略)3、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略六、预防监控措施(一)防洪1、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1)防洪、防暴雨领导小组应立即把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工区。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按照通知的精神认真落实、检查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防洪、防暴雨领导小组的联络。
2、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1)防洪、防暴雨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的措施,向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发出通知。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按照通知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系统的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
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气象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1 编制目的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气象保障。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贵州省气象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遵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制定。
1.3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
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坚持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
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3)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防体系、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
二、组织结构及职责2.1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2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
(3)负责气象灾害应急救援资源的调度和配置。
(4)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
(5)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和评估。
2.3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由公安、消防、卫生、交通、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的专业救援力量组成。
各队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警预报与信息传递3.1 预警预报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 信息传递各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队伍、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机制,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准确、高效地传递至相关人员和社会公众。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通用3篇)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通用3篇)应急预案是指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
它一般应以全面的防灾规划为基础。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为切实有效应付这次暴雪灾害,严防、处理今后因灾害性天气增添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增加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保护教育教学秩序的平衡,我局制定了《xx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卫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恳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参考制定本单位工作预案,搞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卫工作。
xx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一、总则(一)制定目的为了有效率严防、处理因灾害性天气增添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增加各类损失,二要确保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保护教育教学秩序的平衡,保证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强化气象灾害防卫工作的精神,融合我系统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防治及应急处理。
(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放到气象灾害防卫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防治放到注重环节,紧密监控灾害性天气,深入细致搞好各项严防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
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
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理。
一旦出现险情,应当快速积极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非政府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一)领导小组区教育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一、前言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大气环流、季风活动等因素引起的暴雨、洪涝、干旱、台风、寒潮、高温、低温、雷电、冰雹、大风等异常天气现象,给人类生命财产、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自然灾害。
为了有效应对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由_____担任总指挥,_____担任副总指挥。
成员包括气象、民政、水利、交通、农业、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组织调配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处置指令。
(二)各部门职责1、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提供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的风险评估和气象服务工作。
2、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受灾群众的救助和安置工作;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和资金;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的巡查和抢险工作;加强水资源的调度和管理;做好洪涝灾害的防御和处置工作。
4、交通局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的疏导和抢险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和畅通;做好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抢修和维护工作。
5、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的抗灾救灾工作;指导农民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6、电力局负责组织开展电力设施的巡查和抢险工作;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和稳定;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
7、通信局负责组织开展通信设施的巡查和抢险工作;保障通信网络的畅通;及时抢修受损的通信设施。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一)预防措施1、加强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
2、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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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了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水平,最大限度地减灾避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1、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2、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的安排,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5、各县区要依据《中华人民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防洪法》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防御与减轻滑坡灾害管理办法》、《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县区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适用围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连阴雨、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在市境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气象灾害应急非常设协调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设在本级人民政府,市级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本级气象部门。
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气象、计委、商务、民政、军队、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城建、市政、交通、电信、水利、农业、林业、卫生、环保、安监、广播电视、电力、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2、职责政府职责: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指挥机构职责: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重大事项;完成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督查、落实指挥机构的重大决定;为本级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雪)、消雾、防雹、防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实施雷电防御安全作业;具体协调处理和及时报告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中的有关情况;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完成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职责: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气象灾害应急的有关工作。
(1)计划、经贸部门:调配物资、医药用品,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2)军队、公安部门:参加抢险救灾,并做好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工作;(3)民政部门:组织核查灾害损失情况,管理分配上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4)财政部门: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5)建设部门:组织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6)交通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港口、航道、空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7)电信部门: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8)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环保部门:及时提供水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于发生气象衍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
(9)卫生部门:迅速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水、食品等;(10)广播电视等部门: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其他媒体做好相应的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11)电力部门: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和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1、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1)市、县区级气象部门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及时提供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情况。
(2)市、县区级气象部门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其他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经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并抄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
2、预警预防行动市、县区级人民政府收到本级气象主管机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属于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做好启动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预警支持系统市、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和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4)建立气象灾害应急综合指挥系统,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保证指挥机构紧急调用救灾资源。
4、预警级别的确定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为四级预警:(1)Ⅳ级预警。
在本行政区域,气象部门预报预测出现暴雨(雪)、沙尘暴、重大气象干旱、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高温、强冰雹、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4级、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达4级、强雷电灾害、强龙卷风等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省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出现、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死亡人数5人以上,小于10人;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小于5万人;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小于5000间。
(2)Ⅲ级预警。
在本行政区域,气象部门预报预测出现暴雨(雪)、沙尘暴、重大气象干旱、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高温、强冰雹、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4级、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达4级、重大雷电灾害、重大龙卷风等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省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出现、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死亡人数10人以上,小于30人;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小于10万人;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小于1万间。
(3)Ⅱ级预警。
在本行政区域,气象部门预报预测出现特大暴雨(雪)、强沙尘暴、特大气象干旱、强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强高温热浪、强冰雹、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5级、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达5级、特大雷电灾害、特大龙卷风等特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特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已出现、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死亡人数30人以上,小于50人;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小于30万人;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小于10万间。
(4)Ⅰ级预警。
在本行政区域,气象部门预报预测出现特大暴雨(雪)、强沙尘暴、特大气象干旱、强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强高温热浪、强冰雹、等极端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极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已出现、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死亡人数50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30万人以上;倒塌房屋10万间以上。
五、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1、应急预案启动(1)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确认发生或可能发生Ⅳ级预警以上气象灾害的,决定启动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将启动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上报上级人民政府。
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由气象部门发布。
(2)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以属地化为主,按照气象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程度和区域围,分两级启动。
县区级启动:当灾害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决定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市级启动:当灾害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设区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本级应急预案。
2、应急响应(1)市级应急响应,市气象灾害应急协调指挥机构指挥长主持召开灾害性天气会商,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参加,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同时上报省政府;情况特别紧急的,由市政府研究部署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市政府派工作组赴一线慰问并指导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及时在各新闻媒体发布《气象灾害情况通报》。
(2)县区级应急响应,由各级指挥机构依照本级应急预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响应程序并组织实施。
(3)气象灾害在本行政区域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当地人民政府可通过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向邻近行政区域人民政府请求灾害应急救助。
3、信息共享和处理(1)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主管机构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2)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地区通报。
(4)气象灾害涉及境外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澳门、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
4、应急通信方式(1)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下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将值守和辅助通信方式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
5、紧急处置气象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指挥机构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1)气象部门灾情发生地气象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发布启动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监测、现场服务等工作,并参与现场抢险救灾;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时向上级主管机构、本级人民政府和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2)相关部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救灾现场;按照预定方案开放紧急避难所,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的就地安置,保证必需的生活设施和食品供应;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根据指挥机构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