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利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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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情理社会中的社会交换方式

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情理社会中的社会交换方式

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情理社会中的社会交换方式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情理社会中的社会交换方式一、引言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情、面子与权力是人与人之间进行社会交换的重要元素,也是中国社会关系中的重要特征。

人情指的是人们在交往、互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关怀和温暖;面子是指人们为了保持自身形象和声誉而需要维护的一种社会地位;权力则是社会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在情理社会中,人们通过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来进行社会交换,形成一种复杂的互动模式。

二、传统社会中的人情交换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人情交换是一种亲情、友情和深层人际关系的表达方式。

人们通过互相帮助、关心和照顾来维系彼此间的关系。

这种人情交换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也表现为一种无形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在农村社会中,邻里之间的人情交换尤为显著,人们互相帮助种田、建房、婚嫁等,形成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网络。

而在城市社会中,这种人情交换则多体现为亲友间的互相照顾和经济上的支持。

然而,这种人情交换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人情交换容易导致“情义横流”的情况,即人们之间的人情债务会不断积累,久而久之形成一种内外界人情的压力。

这导致人们的情感逐渐被功利取代,人情逐渐沦为一种交换的手段而非真正的情感表达。

其次,人情交换往往也涉及到利益的交换,而利益的分配又会牵扯到权力的使用。

权力在传统社会中往往集中在一些特定的人身上,他们可以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力来获得更多的人情和面子。

三、面子的重要性与再生产面子是中国传统社会中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

面子可以增加个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可以提升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声望。

面子在中国文化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人们常说“面子无价”。

因此,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会注重维护自己的面子,不愿意失去面子,也期望获得更多的面子。

在这个过程中,面子的再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维护和增加面子,个人能够在社会中获得更多的尊重和认可,进而拥有更多的人情资源和权力资源。

《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

《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

《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面子,男人为它拼命,女人为它丢命说起中国人的面子,作家鲁迅在《说面子》一文中,就说过这么一句话:“在外国人看来,‘面子’很不容易懂,然而是中国精神的纲领,只要抓住这个,就像抓住阿Q的辫子,只要一牵着它,全身就跟着走了。

”即使我们自己说起”面子”和“人情”,也有点“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迷感。

今天讲的黄国光先生《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一书,就为我们做了详尽的论述,能让你彻底明了中国人的社交游戏规则,洞悉国人立生处事的内心世界。

作者黄光国,台北人,资深心理学家,美国夏威夷大学心理学博士,创办台湾大学心理学系。

曾担任亚洲社会心理学会会长、亚洲本土及文化心理学会会长等重要学术职务,同时也是颇有影响的社会活动家。

著有《知识与行动:中华文化传统的社会心理诠释》《儒家关系主义》等书,以及中英学术论文一百多篇。

到底什么是面子?面子是怎么影响资源配置的?人情法则又有哪些?我们一一来了解一下。

1/面子的本质作者认为面子的本质,是社会对个人道德、能力、成就的认可。

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像仁、义、礼、孝等,都是在解决怎么分配资源的问题,或者说是在解决给谁面子、不给谁面子、给多大面子的问题。

同时作者也指出,“脸”和“面子”虽说的都是我们身体的同一部位,但在语言的指意上又有区别。

1) 所谓的“脸”,是指一个人的道德良好,品行端正,受人们的尊敬。

这种人无论遭受何种困难,都会履行应尽的义务,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表现出是一个正直的人。

它代表的是社会对德行良好的人的信任,一旦失去这种信任,这种人在社群中便很难运转。

脸不但是维护道德标准的一种社会约束力,也是一种内化的自我制约力量。

我们经常说的自己丢脸了,给某人说“别丢我们的脸”,说某人“不要脸”,也用“脸皮薄”“脸皮厚”来形容别人,都是道德层面的意指。

2)“面子”是一个人察觉到的自我形象。

与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权力、财富、名望有关,一个人掌握的资源越多,一个人面子越大,他的影响力也就越大。

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利游戏)

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利游戏)

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利游戏)关于作者黄光国,资深心理学家,美国夏威夷大学心理学博士,创办台湾大学心理学系。

曾担任亚洲社会心理学会会长、亚洲本土及文化心理学会会长等重要学术职务,同时也是颇有影响的社会活动家。

关于本书本书教你理解中国的人际交往行为。

它深刻剖析了在关系社会里获得资源的途径,同时为读者阐明中国文化所认可的交往准则。

更重要的是,本书告诉你如何才是有面子,如何才能不丢脸,为你过真正体面和富有人情味的生活提供了一面镜子。

核心内容面子的本质,是社会对个人道德、能力、成就的认可。

它可以分为道德脸面和社会脸面。

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像仁、义、礼、孝等等,都是在解决怎么分配资源的问题,或者说是在解决给谁面子、不给谁面子、给多大面子的问题。

传统伦理文化决定了很多华人企业家的经营心态,进而决定了他们企业的组织形式。

一、“面子”和两类因素有关一类是人的道德,称为“道德脸面”;一类是人在社会中的身份、能力,称为“社会脸面”。

在道德脸面上,老人和小孩可以得到很多宽容。

社会脸面是指个人在社会上有所成就,从而获得的社会地位或者声望。

社会地位高的人面子就大,就可以决定怎样支配社会资源。

但地位高低是相对的,一个人在不同关系之中有不同地位。

有些人会虚张声势,把自己伪装成地位很高的样子,所以“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脸”更多是指道德脸面,而“面子”更多是指社会脸面。

某些人为了要面子,可以不要脸。

面子关系到一个人在他的关系网里地位的高低,关系到他是否容易被别人接受,以及他能否享受某些特权。

因此中国人非常重视面子。

二、“面子”关系到社会资源的分配假设你掌握社会资源,他人对你提出请托,你的态度将取决于你们之间关系的远近。

因为接受请托需要付出资源,甚至承担风险。

并且资源总量有限,增加一方就必将减少另一方。

陌生人之间的关系是工具性关系,需要公事公办,执行公平法则;家人间的关系是情感性关系,需要平均分配,执行需求法则;介于二者之间的是混合性关系,需要考虑付出和回报,以及关系网内其他人的反应,执行人情法则。

六讲礼物消费与人情面子

六讲礼物消费与人情面子
、东道主都不得不要求被热情款待,不得 不接受礼品,不得不结盟,联姻。
莫斯《论馈赠》
二、礼品旳分类
馈赠旳分类
非竞争性馈赠 竞争性馈赠 送人旳礼品 送神旳礼品
非竞争性馈赠
互惠互换中旳地位既同步优越又卑微,互换双方 旳地位实际上是平等旳。回赠并不能取消馈赠带 来旳债务,而是发明新旳债务来平衡最初所欠。
五、中国人旳礼品互换 中旳伦理
礼品互换中旳伦理:人情伦理
互惠规则
礼尚往来
随礼不能打破既定旳社会等级秩序,礼品必须 与要送旳对象相符合
礼从往来
应防止把礼品互换视为还债,最一般旳回礼方 式是略增回礼旳价值,但不能增长得太多,以 免对受礼者造成异常旳压力。(礼大压死人)
别人送我礼,我当然要回礼了,这是人情,人情是要 还旳,而且回礼时会比送旳礼略高一点,低了不好看 ,高太多给别人压力。--一位村民
礼品互换中旳伦理:面子伦理
人情与脸:
我不喜欢欠别人旳人情,欠 别人旳人情,也会被人们以为 “不要脸”,我可是一种要脸 旳人。--一位村民
六、中国人旳礼品互换 中旳面子游戏
中国:礼品旳精神与人情、面子
莫斯以为是礼品之灵引致礼品回赠 对下岬村民来说,礼品是可让渡旳而且礼品本身
或其中并不蕴含任何超自然旳力量。礼品发明出 赠礼者和收礼者之间精神上旳联络,这种联络被 村民统称为人情。--人情 不是礼品旳精神而是人旳精神将馈赠双方联在一 起,但是,经过物品传达出来旳人情是不可让渡 旳。 在中国旳情境中旳,礼品是能够让渡旳,而且必 须是被让渡了旳,回赠一样旳礼品被以为是一种 欺侮与拒绝旳姿态。--面子问题
萨林斯所概括旳:“实物流动和人际关系之间旳 联络是相互旳。某一特定旳社会关系能够界定物 品旳既定运动,但某一特定旳交易也一样能促成 特定旳社会关系。假如说朋友发明出礼品,那么 礼品也发明出朋友。”

人情、面子、关系

人情、面子、关系

人们对个人经济事务的处理上,人情、关系和面子作为根深蒂固的传统因素,仍然从潜意识中左右和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

中国人重人情、重面子、重关系,人情高于一切,面子高于一切,关系高于一切。

中国投资者的投资观念、理财方式、投资目的特别是外在的投资行为等等,都同这些传统文化价值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人情、关系与面子,是中国人在日常人际交往中中介、平台和润滑济。

在人情的作用下,每个中国人有一张自己独有的关系网,网中有家族血亲,有人情世故,有各种利益关系建立起来的来往关系。

在中国社会中,人情、面子、关系三者紧密联系,人情是关系的基础,关系是人情建立和发展的手段,面子是人情和关系的必要条件和重要目标[1]。

人情、关系、面子”是一系列很本土化的概念,在日常生活中被人们频繁地使用着,它形象地描述中国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的心理过程。

探讨“人情、关系、面子”等的内涵及其建立与影响,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中国人的行为方式,把握中国人社会交往的范式。

一、“人情、关系、面子”的构念化综述“人情、关系、面子”这三个中国人在日常人际交往中时时提及的概念,从80年代初到现在,一直是社会科学各领域中非常热门的研究课题。

然而,正由于这些概念被人们频繁地使用着,当研究者试图对其加以界定,并深入开展科学研究时,才发现异常艰难。

其原因在于这三个概念的应用甚广,含义丰富,加之人们普遍不假思索地惯用之,使得难以准确理解其内涵与外延。

02《乡土中国》非连续性信息类文本阅读训练-2022-2023学年高一语文课后培优分级练(统编版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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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高一语文必修上册第五单元《乡土中国》整本书阅读实试题汇编二非连续性信息类文本阅读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一:《乡土中国》中从“差序格局”到“男女有别”几篇文章,讲的是家、国、天下三者的伦常关系在社会学上的意义。

费孝通认为中国社会关系的结构是以“己”为中心,根据亲属关系的亲疏不断推衍出去的同心圆,这就是“差序格局”。

无论是民间还是绅士,这条伦理道德秩序都是共通的。

“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而天下,是一条通路。

《中庸》里把五伦作为天下之达道。

”而且重要的是,“在我们传统里群的极限是模糊不清的‘天下’,国是皇帝之家,界线从来就是不清不楚的,不过是从自己这个中心里推出去的社会势力里的一圈而已。

”他强调:“在西洋社会里,国家这个团体是一个明显的也是唯一特出的群己界线。

”这意味着在他看来,这个“差序格局”中“家、国、天下”的层次差等在当代社会仍旧需要延续下架,不过相对应的转变是“国”从皇帝之家转为“民族”之家。

对于这个转变费孝通在这里没有进一步延伸,不过,单纯从血缘的角度并不足以解释最基本的经验事实,就是任何社会的人群居处,总是得与“别人”交往,简单说就是得有联姻的基础;若只有“差序格局”,那么除非出了九族,不然没有婚姻的可能。

近的如邻里、远的如不同民族,其中的关系要比这复杂得多。

(节选自王铭铭、杨清媚《费孝通与<乡土中国>》) 材料二:《乡土中国》中“差序格局”一词高度概括了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人际关系的逻辑和传统文化的特点。

作为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这一概念具有丰富的文化意蕴和鲜明的社会特征。

一是差序格局的等级性。

差序格局中的“序”,即有等级之意。

在儒家文化中,我国社会结构尤为注重人伦。

“伦是有差等的次序。

”君臣、父子、夫妇、政事、长幼、上下等都有着严格的伦理界限,不可逾越。

“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

”在传统社会中,差序格局与礼治秩序紧紧弥合在一起,可以说,差序格局是伦理纲常、等级有序等儒家伦理存在的社会基础,礼治秩序从文化上不断型塑着、强化着差序格局的存在。

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情理社会中的社会交换方式

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情理社会中的社会交换方式

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情理社会中的社会交换方式中国社会是一个讲人情与面子的社会。

众多的研究成果和文化比较研究已证实了这一点。

(1)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在研究中国社会时开始使用人情与面子这两个概念。

但由于学者对它们各自的涵义、彼此的关系及其在中国社会如何发生作用等,都还缺少理论的推演和概念关系的逻辑整合(2),进而也就很难以此获得对中国社会关系运作的解释。

近年来,受西方诸多理论和概念,特别是社会交换理论、社会资源理论及社会网络理论的影响,有些学者逐渐倾向于将人情和面子作为一种关系资源,附加在西方的相关理论框架内进行研究或建构模型。

看起来,后面这种研究思路似乎使前者的不足得到了解决,但如果认真追究便可以发现,这种附加方式在把中国人的社会交换方式硬套于西方有关理论的同时,已迷失掉了其概念自身所具有的运作方向。

其实,中国人运作关系的策略和思路同西方社会理论中的旨趣和指向有诸多的不同,需要我们认真而细致地一一加以区分和讨论。

一、什么是情理社会在本研究展开之前,我首先将中国社会预设为一种“情理合一”的社会,从而使此种社会中发生的人情与面子全然不同于西方人的类似心理和行为。

在中国社会,我们在经验中便可以发现,大多数人的办事和处世原则既不会偏向理性,也不会偏向非理性,而是希望在两者之间做出平衡和调和。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先从这一预设开始讨论。

回溯儒家经典,中国先秦时期的“情”不同于我们后来所讲的人情,前者的含义是人之常情和性情,诸如: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仪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礼记·问丧》)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

”(《礼记·礼运》)故礼之于人也,犹酒之有糵也,君子以厚,小人以薄。

故圣王修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

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

(《礼记·礼运》)从这些议论中,我们可以看到,早期儒家所讲的“人情”同心理学里所讲的情绪和情感没有什么区别(3),其原意是指人的天然和自发的感情。

面子在中国之我论

面子在中国之我论

面子在中国之我论摘要:“面子”是中国人一种重要和典型的社会心理现象。

从古至今,都是如此。

面子行为随处可见,不胜枚举。

那么中国人为何如此讲颜面?作为一个社会人,作为一个新世纪的中国人,我们又如何对待“脸面“呢?关键字:中国人面子脸面行为原因启示概述Arthur Smith 最早对中国人的面子作了研究,他认为中国人所讲的“脸面”不仅仅指头的前面部分,其意思比我们所描述的或者所能理解的还多。

直到20世纪40年代,胡先缙才以中国人的身份向西方社会介绍了中国本土的面子概念。

胡先缙认为,所谓“面子”,“代表在中国广受重视的一种声誉,这是在人生历程中步步高升,借由成功或刻意经营累积起来的声誉”,它的侧重点放在个人获得或拥有的非伦理道德性成就上,更重于“才”或“能”。

而“脸”则“代表社会对于自我德性之完整的信任,一旦失去它,则个人便很难在社群中正常动作”。

“脸”不仅是维护道德标准的一种社会约束力,也是一种内化的自我制约的力量,更侧重在个人的道德人格即“德”。

①然而,在某些情形下,对于中国人而言,“面子”与“脸”则可以换用。

一来“脸”本就有“情面;面子”之义;而“面”则有“脸”之义,字义上可以互释。

又比如,在中国普遍推崇什么东西的背景下,一旦某人有所得,则必然欣喜若狂,这可谓是“相关人士”“脸上有光”矣,也可以说是“挣足了面子”,这在我们生活中都是极常见的例子。

此类事件本与德没有多大关系,但到了这样的场合之下,未免使人有“脸”的感受。

故可见,在很多时候,“脸”除了“德”,还可以扩展到指称所拥有的社会成就或者说是社会资源。

但不管说,“脸”与“面子”还是有区别的,鉴于笔者水平实在有限,只好将本文“面子”定为广义的“面子”,即又包括了之前胡先缙所定义的“面子”与其所定义的“脸”两个内容。

(以下的面子均指广义的面子)“面子”是中国人一种重要和典型的社会心理现象。

林语堂在始成于1934年的《中国人》一书中认为,统治中国的三女神是面子、命运和恩惠;在这三个女神中,面子比命运、恩惠还有力量,比宪法更受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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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黄光国西方有关人际行为及交易法则的研究应当扩大其视野,不应单只假设每个社会的社会化都是要求个人依据自我的利益做出理性的决定。

最近的研究结果显示:中国社会与其他类似的社会所遵循的法则与西方迥然不同。

这些社会十分重视“报”的规范,这些规范又因人们在差序性“关系网”中所处的相对位置、彼此间“义务”的性质、以及双方长期刻意操作面子、及其他观念所造成的义务不同而有所改变。

这些特殊的文化象征以及有权力的领导者在历史上长期垄断有价值的资源,可能有助于解释这些行为型态的产生。

有些外来的力量可能使它们发生变化;可是同时也有一些因素会使这些行为型态不因政治及经济环境的变迁而有所改变。

长久以来,强调社会和谐性及人际关系的合理安排一直被认为是中国文化最显著的特性之一(Abbott,1970)。

许多社会科学家曾经注意到:在中国语文中有些本土性的概念常为人们用以定义人际关系之安排的合适性。

他们曾经试图阐释诸如“人情”(金耀基,1980),“面子”(Ho,1974;Hu,1944;King and Myers,1977),“关系”(乔健,1982:Jacobs,1979),与“报”(文崇一,1982;Yang,1957)等本土性概念的意义及重要性,他们的努力对于深入了解中国人的社会行为,的确有所贡献。

不过,以往的研究大都偏重于理清其中一、二个概念,而未曾整合这四个概念。

本论文的目的,是以社会交易理论为基础,发展出一套理论架构来解释这些概念之间的动力关系。

笔者认为:这个理论架构不仅描绘出中国社会中社会行为的原型,同时也可以作为解释大多数文化中社会互动过程的一般性模式,尤其适用于“集体主义”的文化中。

许多研究“正义理论”(Justice theory)的学者主张:在群体里,人们经常根据三种法则来进行社会交易,或分配社会资源,它们是“公平法则”(equity rule)、“均等法则”(equality rule)以及“需求法则”(need rule)。

“公平法则”认为每个人都应当依其贡献比例的大小,获得相当的报酬。

在“以经济生产力为主要目标的利益导向的情境中”(Deutsch,1975,P.143),在“接受者的主要责任是有效率地完成工作”(Leventhal, 1976 b,P.216),或者当“互动双方不把对方当做个人,而只要考虑彼此所扮演的角色关系”时(Lerner,1975,1977),此一法则最常为人所引用。

“均等法则”不管每个人客观贡献的大小,要求大家一律平均分摊利润及损失。

它适用于重视分工合作、团结和谐的情境下,强调“促进或维系和乐之社会关系”的场所(Deutsch,1975,P.146),当“接受者之间的和谐及团结十分重要”的时候(Leventhal,1975a:P.218),或者当个人视对方为“人”,而不是某一社会地位之占有者的时候。

“需求法则”认为利润、成果或其他利益的分配应该满足接受者的合理需求,而不管他们个别的贡献大小。

它适用于一个亲密的社会团体中,每个成员均热衷于“促进团体的福利与发展”的情境(Deutsch,1975),“成员间关系非常亲密的时候(Greenberg and Cohen,1982;Lerner,1975,1977;Leventhal,1976a)”,或者个人和他人间感情深厚而有亲密的“同一关系”(identity relation)时(Lerner,1975,1977)。

笔者虽然同意:这些行为的法则几乎是普遍而适用于任何文化的,然而笔者以为:它们仍然不足以解释我们在某些文化中观察到的令人着迷的行为现象。

由于每个文化都是独特的结构情境,也各有一组特殊的文化分类体系,它们会使个体用不同的方式来思考人际关系,世界各地的人处理社会关系的方式也会有所差异。

在面对高度工业化、都市化、教育普及和快速资讯交流的情况下,这些差异虽然可能逐渐消失,但其速度仍然十分缓慢。

中国的“人情”概念,虽然可视为普遍性的“均等法则”之一例,但以之与其他文化相较,“人情”的含意却更为复杂;它与相互性的“报”之观念也有更为紧密的关系。

它强调在差序性结构的社会关系内维持人际和谐及社会秩序的重要性。

换言之,“人情法则”不仅是一种用以规范社会交易的准则,也是个体在稳定及结构性的社会网络下可以用来争取可欲性资源的一种社会机制(social mechanism)。

在其他集体主义的文化中也可以发现类似的行为模式。

例如,日本文化中“恩”的概念也蕴涵着一种类似的相互性交易。

当一个施恩者因为施恩于他人,而产生一“恩”的关系後,接受者便有义务回报“恩”,以恢复两者关系之平衡(Benedict,1946;Leba,1969,1976)。

为了解释“人情”及“面子”的社会机制及其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首先要讨论“人情”,“关系”及“面子”等概念在中国语文体系中的意义,以及说明它们之间的关系。

然後,本文将回顾以往有关中国人心理及社会心理历程的实征研究,以作为佐证,来支持此一理论模型的主要论据。

最後,将讨论可能促使个人使用“人情”及“面子”机制的某些社会情境。

即使东亚某些地区仍然顽强地抗拒变迁,这些观念无疑是在改变之中。

由于都市化及西化的结果,香港、新加坡,台湾以及世界各地的华侨社区都逐渐由共同社会(Gemeinschaft)转变成为利益社会(Gesel1schaft)(Tonnies,1940)。

社会结构的机械连结(mechanical solidarity)变得愈来愈有机化(Durkheim,1933)。

这种社会变迁不可避免的会改变生活于这些社会中的中国人之人格结构及社会行为。

本文中的模式也将考虑中国人行为型态的这种改变。

一、中国人权力游戏的社会机制在分析“人情”和“面子”的“权力游戏”之前,我们必须对“权力”下一个清楚的定义。

所谓“权力”是:社会交往历程中,一方以社会道德的说服或群体的压力加诸另一方,使其改变态度、动机、或行为而表现顺从的力量。

有些社会心理学者以为:个人以“权力”影响他人的历程,基本上也是一种“社会交易”的历程(Cook and Emerson, 1978;Baldwin,1978)。

个人之所以会用权力来影响别人,主要是这样做可以让他获得对方所能支配的某种社会资源(socia1 resources),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同样的,对方之所以愿意接受个人的影响,也是因为他预期这样做能带给他某种酬赏(rewards),或帮助他避开他所嫌恶的某种惩罚(punishments)。

为了说明上的方便,兹将请托者的行为和资源支配者的心理历程绘如图一的理论模式,用以说明中国人如何以“人情”和“面子”的社会机制影响他人。

由于“人情”、“面子”、“关系”和“报”都是流传于中国民间的本土性概念,在图的下方,我们特地以与其对应的西方心理学术语来加以解释。

图一的理论架构将社会行为化约成为双人互动的形式(dyad interaction),只不过是为了方便读者的理解。

其实此一架构也可以用来解释三人以上的社会行为。

更值得强调的是:此一理论架构将交往双方区分为资源支配者和请托者,亦是为了说明的方便。

在实际的社会互动情境中,互动双方都可能掌握某些能够满足对方需求的社会资源,也都可能期望对方将其掌握的资源作有利于自己的分配。

因此,在交往过程中,交往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可能在某些时候扮演资源支配者的角色,在其他时候又扮演请托者的角色。

以下各节将对图一各阶段的心理历程做更为详尽的说明。

二、关系判断:支配者在权力游戏中的第一步在某些情况下,诸如公平、均等、或需求等法则均可能被视为是合乎正义的交易法则(Deutsch,1975;Sampson,1975;Leventha1,1976a,1976b,1980),而且个人会以不同的交易法则和关系不同、亲密程度不同的人交往(Lerner,1975,1977:Greenberg and Cohen,1982),这些都是社会心理学中广为人所接受的普遍性原则。

然而,受中国文化影响的社群却较其他地区更强调这些原则。

传统中国人非常讲究社会关系中的“差序格局”,他们常常用不同的标准来对待和自己关系不同的人(费孝通,1948:Hsu,1953;Nakamura,1964)。

如果有人向掌握有某种社会资源之支配权的他人要求:将他所掌握的资源作有利于请托者的分配,资源支配者首先会考虑的问题是:对方和自己之间具有什麽样的“关系”?这种“关系”又有多强?图一中,代表资源支配者之心理历程的方块里,以一个长方形代表不同的人际关系。

长方形的对角线将之分成两部份,斜线部份代表人际关系中的情感性成份,空白的部份代表其工具性成份。

长方形中的一条实线和一条虚线将该一长方形分隔成三部份,分别代表中国社会中个人可能拥有的三大类人际关系,即情感性关系(expressive ties),工具性关系(instrumental ties)和混合性关系(mixed ties)。

这两条线的性质代表划分这三类人际关系之心理界线的可渗透性:虚线表示,属于工具性关系的个人较容易改变成为混合性关系;实线的意思是:混合性关系与情感性关系之间的相互转换,比较困难。

图一显示:上述三种人际关系都是由工具性成份和情感性成份所构成的,其间差异仅在于:不同关系中两种成份所占比例不同而已。

以下将解释:中国社会中,这三种人际关系的性质及其相关的社会行为法则。

(一)情感性的关系情感性的关系通常都是一种长久而稳定的社会关系。

这种关系可以满足个人在关爱、温情、安全感、归属感等情感方面的需要。

像家庭、密友,朋侪团体等原级团体(primary groups)中的人际关系,都是情感性关系之例。

当然,除了满足情感方面的需要之外,个人也可以用这种关系为工具,来获取他所需要的物质资源。

不过,在这类关系中,情感性的成份仍然大于工具性的成份。

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家庭可以说是对个人最重要的原级团体。

典型的传统中国家庭具有政治、经济、宗教、教育等多重功能,能够满足个人各种不同的需要(Hsu,1967;Lang,1946;Levy,1955;Winch, 1966)。

传统中国家庭的理想是把家庭成员整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共同的收支单位。

这个收支单位的特色有三:(1)每一个人的劳力所得皆归公库(妇女的私房钱除外)(2):每一个人的生活所需皆由公库支出:家庭的财富由家中成员所共享(Shiga,1978)。

换言之,在未分家之前,中国式家庭中主要的社会交易和资源分配法则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需求法则”(need rule),依照此一法则,每一成员都应当为家庭尽力,家庭也应当供给他生活所需之资源。

子女幼小时,父母不仅有抚养他们的义务,而且有教导他们的责任,他们通常会训练儿童压抑下任何形式的攻击行为,并且要互相帮忙以增进家庭中的团结与合谐(Scofield and Sun,1960;Wolf,1964,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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