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工作方案
2024年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范文(2篇)

2024年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为了加强农村土地的管理和保护,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确权工作已经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我们制定了2024年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以更好地推进村土地确权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确保村土地确权工作全面落实,实现农村土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业的持续发展和农民的增收。
2. 任务:- 提升农村土地确权的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确权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 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与整理,建立健全村庄用地、农田用地和集体经济组织用地的管理制度。
- 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的系统和技术手段,提高确权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 加强对土地转让、流转和承包经营的监管,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1. 加强农村土地确权的组织领导。
在村级建立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完善村土地确权的工作机制。
建立土地确权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责任和要求。
同时,加强对土地确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推进土地确权的工作进度。
根据村土地资源的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工作计划,确保土地确权的进度和质量。
同时,通过加强村民的宣传和动员,提高土地确权工作的群众参与度,增加工作的顺利推进。
4.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确权的信息系统。
通过建立土地确权的信息系统,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全面管理和监管。
同时,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土地确权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5. 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的监管。
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严禁违法转让、流转和承包经营土地。
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四、工作保障措施1. 增加人力资源的投入。
2024年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范本(2篇)

2024年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范本实施方案名称:2024年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土地确权工作,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保护制度,提高村民土地所有权的稳定性和保障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在2024年完成全国范围内的村土地确权工作,确保村民的土地所有权得到合法有效的保护,提升村民的土地权益保障水平。
2. 任务:(1) 制定全面细化的村土地确权方案,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表和责任人员。
(2)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土地权益保障意识。
(4) 推进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按照程序进行。
(5) 健全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体系,提高数据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6)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表1. 工作流程:(1) 组织准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2) 宣传教育:开展土地确权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土地权益保障意识。
(3) 材料整理:依法组织村民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测绘核准:按照程序进行土地测绘和核准工作,确保测绘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5) 确权登记:组织村民进行土地确权登记,确保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明确。
(6) 结果公示:依法公示土地确权结果,确保公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7) 申诉处理:建立健全申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相关申诉问题。
(8) 结果登记:组织村民进行土地确权结果登记,确保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9) 资料归档:按照规定将土地确权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保存,确保资料安全和完整。
(10) 评估总结:对本次村土地确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和经验教训。
2. 时间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三农田土地确权工作方案

三农田土地确权工作方案第1章总则 (4)1.1 土地确权工作目标 (5)1.2 土地确权工作原则 (5)1.3 土地确权工作范围 (5)第2章工作组织与职责划分 (5)2.1 组织架构 (5)2.1.1 领导小组 (6)2.1.2 工作组 (6)2.1.3 具体实施部门 (6)2.2 部门职责 (6)2.2.1 市农业农村局 (6)2.2.2 市自然资源局 (6)2.2.3 市财政局 (6)2.2.4 乡镇 (6)2.3 岗位职责 (6)2.3.1 领导小组组长 (6)2.3.2 领导小组副组长 (6)2.3.3 工作组成员 (7)2.3.4 具体实施部门负责人 (7)2.3.5 业务骨干 (7)2.3.6 乡镇工作人员 (7)第3章土地确权前期准备 (7)3.1 资料收集与整理 (7)3.1.1 收集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如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为土地确权提供政策依据。
(7)3.1.2 收集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合同、地籍档案等。
(7)3.1.3 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资料,如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类图斑等。
(7)3.1.4 收集土地权属争议调处资料,了解历史遗留问题和争议焦点,为确权工作提供参考。
(7)3.1.5 整理收集到的资料,建立土地确权档案,便于查阅和归档。
(7)3.2 土地现状调查 (7)3.2.1 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7)3.2.2 调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状况,掌握承包地的位置、面积、四至等信息。
(7)3.2.3 调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状况,了解宅基地的位置、面积、使用权人等信息。
(7)3.2.4 调查其他土地权属状况,如国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等。
(8)3.2.5 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制定土地确权方案提供依据。
(8)3.3 制定土地确权方案 (8)3.3.1 明确土地确权的目标、任务、范围、期限等。
(8)3.3.2 确定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如依法确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等。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例文(三篇)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例文____年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第一章绪论1.1 项目背景与意义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经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
土地确权是指依法对村庄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测绘、登记和认定的过程。
通过土地确权,可以明确农民土地使用权,为农村土地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利用,为农民增加收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推动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因此,加强村土地确权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测绘、登记和认定,确保农民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从而提高农民的土地经营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第二章项目内容与实施步骤2.1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村庄土地确权工作方案的制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村庄土地确权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工作期限等。
(2)村庄土地测绘工作:对村庄土地进行测量和绘制,包括土地界址、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等的测绘。
(3)村庄土地登记和认定工作:依法对测绘完成的土地进行登记和认定,明确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等。
(4)村庄土地确权的宣传与培训: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土地使用权意识,开展相关培训,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土地确权工作能力。
2.2 实施步骤(1)项目启动:召开会议,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实施计划。
(2)项目组织与人员培训:成立项目工作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3)村庄土地测绘:编制测绘方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测绘,完成土地界址、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等的测绘工作。
(4)村庄土地登记和认定:根据测绘完成的数据,依法对土地进行登记和认定,确立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等。
(5)宣传与培训: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土地使用权意识,组织培训,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土地确权工作能力。
村级土地确权工作方案

村级土地确权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土地确权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工作之一、确权能够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加强乡村土地管理,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了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村级土地确权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形成健全的土地确权机制,加强土地权益保障。
2.推进土地确权与村庄规划建设的有机结合,促进农村产业发展。
3.建立健全村级土地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土地信息管理。
4.提高农民土地资源自主运作能力,促进集体经济增收。
三、工作步骤1.组织力量,制定工作计划。
-村委会成立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制定土地确权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2.常规调查,完善村级土地调查数据。
-对全村土地进行测量和统计,确保数据准确。
-调查土地权属、面积、用途和流转情况等信息,建立土地档案。
3.完善土地确权流程,强化工作规范。
-制定土地确权操作规程,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度。
4.推进土地确权与村庄规划建设的有机结合。
-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开展村庄规划工作,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按照村庄规划,统筹安排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5.建立土地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土地信息管理。
-建立土地档案管理系统,记录土地权属、权利人和土地用途等信息。
-定期更新档案,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保障土地权益。
6.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的土地法律意识。
-制作宣传资料,解释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加农民的土地知识。
-组织培训班,普及土地确权相关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7.支持农民土地资源自主运作,促进集体经济增收。
-通过土地确权,促进土地流转和产权转让,支持农民创业就业。
-引导农民发展种植、养殖、旅游等产业,增加农村经济收入。
四、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
-村委会领导小组要经常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农村土地确权方案

4.公示审核阶段
-将调查结果和宗地图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
-完成公示后,报上级部门审核。
5.权属证书发放阶段
-根据审批结果,为土地权利人发放土地权属证书。
-加强对证书发放过程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6.数据库建设阶段
2.土地界址测绘:对确权土地进行界址测绘,确保权属界线清晰。
3.权属证书发放:为符合条件的土地权利人发放土地权属证书,明确土地权益。
4.数据库建设:建立农村土地权属数据库,实现土地信息动态管理。
5.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四、工作流程
1.准备阶段
-成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3.界址测绘:对权属调查结果进行界址测绘,制作宗地图。
4.公示审核:对调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审核无误后上报。
5.权属证书发放:根据审批结果,为土地权利人发放土地权属证书。
6.数据库建设:整合土地权属信息,建立数据库。
7.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平台,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发布、交易等服务。
六、保障措施
农村土地确权方案
第1篇
农村土地确权方案
一、背景
随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深化改革,土地确权工作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确保农民土地合法权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农村土地确权方案。
二、目标
1.明确农村土地权属,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
1.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方案三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方案三篇篇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XX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XX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XX年X月X日XX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保持我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具体实现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必要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是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根本手段。
另外,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明确参与流转的主体,这是确保农村土地合法有序流转应当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家庭承包地的转让和互换,以及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流转,在客观上都需要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来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的基本秩序,这不仅会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还可以进一步推动和加快全省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进程。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试点范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及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的相关要求,今年将在我省德惠市布海镇义和村四社、大安市太山镇张家村、延吉市三道湾镇屯田村和吉林市昌邑区二家子乡耿屯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
2024年土地确权实施方案

2024年土地确权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2024年,我国土地确权工作进入了全面实施的阶段,为了推进土地确权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土地权益,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农民权益,制定了以下的土地确权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全面实施土地确权工作,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有效保护,提高农民的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
二、总体任务2024年土地确权的总体任务是完成全国范围内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
具体任务如下:1. 全面普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进行确权登记,做到承包地点清、权益清、权属清。
2. 对确权的土地进行测量和标示,确保土地坐标清晰、界限明确。
3. 对确权登记的土地信息进行统一归集和管理,建立土地确权数据库。
4. 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护。
5. 完善土地确权后续管理机制,确保土地权益的动态维护和更新。
三、具体措施为保证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采取以下具体的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地方政府要成立土地确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指导和协调,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土地确权政策,向广大农民普及土地确权的意义和重要性,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
3. 提供科技支撑。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采用遥感技术、卫星定位技术等,对农村土地进行测绘和测量,确保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加强人员培训。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5. 加强监督和评估。
设置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工作进展安排2024年土地确权工作的进展安排如下:1. 第一阶段(1月-6月):全面开展土地普查,明确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并进行登记。
2. 第二阶段(7月-9月):对土地进行测量和标示,确定土地边界和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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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1]6 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到2 0 1 2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以上。
到2 0 1 3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凡是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市、县(市、区),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二、技术路线(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形成的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的资料、图件为基础,充分利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指界资料,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点的现场标定和测量工作。
原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及调查成果不能满足此次所有权总登记发证要求,需增设界址的,可按原《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确定的界线和走向,由各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现场指认和设置界标,并作为原协议书的补充,用于所有权登记发证。
农村土地所有权调查基础图件的比例尺不得小于1:10000,有条件的,可选择1:5000比例尺图件作为基础图件(同一个设区市内基础图件要采用相同的比例尺),作为所有权调查、发证和建库的依据。
已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的国有农场和其他国有土地,可直接以登记确认的界址为依据,确认相邻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界线。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的要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调查工作。
村庄地籍调查可选择以1:500、1:1000或1:2000比例尺图件为基础图件(同一个县级行政辖区内基础图件要采用相同的比例尺)。
三、工作步骤各地要按照政府组织领导、国土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模式,集中时间、人员和地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准备阶段(2 01 1年7月-2 011年1 0月)1、设立机构。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科学分工,明确职责。
2、编制方案。
各市、县(市、区)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调查确权定界的意见。
各市要将本市的实施方案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调查准备。
全面搜集整理1:500至1:10000基本比例尺的正射影像图或数字线划图及相应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各类图件资料;购置开展工作所必须的设备(GPS 接收仪、电脑、打印机等),印制调查表格等。
4、培训人员。
结合实际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包括权属界线调查、指界、GPS定位技术操作等。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利用他们在调查、土地登记代理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帮助开展工作。
(二)实施阶段(2 01 1年1 1月-2 013年1 0月) 1、权属确定。
按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每个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权属界线调查确定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界址调查确定的部署和组织落实,负责召集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权属界线的办法和措施,并具体负责落实。
村委会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在指定时间内,按照历史形成及目前实际拥有的土地权属范围,协商划定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属界线,埋设界线拐点,绘制界线走向草图,按规定完成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手续。
组织完成村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界址调查、设定和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等工作。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所有权界线走向草图及界桩位置,组织调查人员或聘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采用GPS定位技术实测所有权界址坐标,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地籍调查等有关测量工作。
2、建设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成果,建立数据库,并据此开展所有权、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在完成土地登记工宗地编号、地类编号、界址点编号、宗地图编绘及要素内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4、申请确权登记。
登记申请人按照各地土地登记机关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集体土地登记受理点申请集体土地登记,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并按照《土地调查条例》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初审和公告。
土地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对申请资料和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如实填写初审意见。
在完成权属审核的基础上,以一个调查区域或一个村庄为单位,将该区域或村庄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权属审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内容按《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公告期为1 5天。
6、审核审批。
公告期满无异议,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国土资源部门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签署审核意见,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7、颁发证书。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乡(镇)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所有权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由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乡(镇)政府代为行使。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村内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行使所有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应确认到每个土地使用权人。
严禁以统一保管等名义扣留、延缓发放土地权利证书。
8、切实做好对争议地、插花地、飞地及无权源土地的处理。
加强对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对协商不成无法确认权属的土地,以争议地单独划出统计造册,暂不确权发证。
插花地及飞地,能够确定权属的,应予登记发证;暂时无法划定权属的地块,可维持现状,但应调查统计造册。
对无权属来源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可调查上图,统计造册,暂不确权登记。
(三)总结检查阶段2 01 2年1 1月-2 012年1 2月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进行检查总结;2 0 1 3年1 1月-2 013年1 2月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工作进行检查总结。
1、成果资料管理、数据汇总、检查。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集体所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登记成果资料的整理、检查和数据汇总工作。
各地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本辖区内各县(审、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检查,确保土地登记合法、准确、有效。
总结检查报告逐级上报到省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工作总结。
对整个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权属界线确定、登记发证完成情况,主要做法、经验、体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四、工作成果(一)文字资料: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有关文件、会议资料等。
(二)图件成果:反映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村庄地籍图,宗地图。
(三)调查统计表册:以行政村为统计单位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未确权登记宗地(含有争议宗地)及国有土地权属面积统计表;以乡(镇)、街道办为统计单位的集体所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未确权登记宗地(含有争议宗地)及国有土地权属面积汇总表;以县(市、区)为统计单位的集体所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未确权登记宗地(含有争议宗地)及国有土地权属面积汇总表。
(四)土地登记资料成果:土地登记申请表及有关权源文件,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存根和照片),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土地证书签收簿,宗地图(界线相邻各方签字盖章)、坐标册等资料。
(五)数据库成果: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调查数据、登记数据等。
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
省成立由国土资源、财政、农业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市、县(市、区)开展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主体,要成立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和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各级国土、财政、农业等部门要依照分工做好相应工作,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推进工作落实;财政部门负责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监督资金使用;农业部门负责协助确定集体土地地类、位置和面积。
其它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申请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
(二)保障工作经费。
各市政府要按照中央1号及部省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安排,切实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要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收费标准,严禁借机乱收费用。
要加强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三)加强质量管控。
各市、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质量管控。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用国土资源部统一制发的土地登记表格。
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相关材料及证书中可只标注土地所有权人、地址、地号、图号和土地总面积,不再填写“其中地类面积”。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具体操作规程,依据《**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实施。
同时,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资料的管理,保证资料的全面、完整和规范。
严禁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乱发证书。
(四)广泛宣传发动。
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宣传,可以通过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制作专题片、开辟专栏等活动,扩大宣传影响和效果。
要充分发挥农衬基层组织在登记申报、土地确权、纠纷调处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法律政策,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建立健全制度。
要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汇总统计和通报制度。
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 5日前将本地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进度通报,并加强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