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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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生产日期
标注方式
若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
禁止要求
生产日期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但如果整个食品标签以不干胶形式制作,包括“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日期内容,整个不干胶加贴在食品包装上符合本标准规定。
成分或配料表
引导词
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若原料已变成其他成分(例如酒等发酵产品),可用“原料”“原料与辅料”标示
1、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2、进口国(地区)无要求的,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致敏物质标注(不强制)
致敏物质作为配料
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加工程序中加入致敏物质
宜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表二、标签强制标注内容
标识的强制标注具体内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地(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条形码;(十)营养成分表(有豁免,具体看下方内容)
表三、标签强制内容的具体标识要求
2)商品标签的最大面面积小于40cm2或全部可印刷面积小于80cm2
3)产品本身是直径小于3cm的圆柱体
营养成分表
不需要强制标示的食品
(不得有任何营养信息描述,否则仍需标注)
(1)生鲜食品;
(2)乙醇含量≥%的饮料酒类;
(3)包装总表面积≤100cm2 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 的食品;
(4)现制现售的食品;
写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地。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文字高度
最大表面面
积>35cm2
包装仓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枳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鬲皮不得小于。
置大表面面积
<=35cm2
没有上述要求。
最大表面积小于10cm2的食品或其包装的部分 标签豁免
1
最.大表面枳
<10cm2
其标识可以仅标注食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董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应当标注的,依照其规定。(条形码)
禁止标注的内容
禁表示有疾病 预防、治疗功 效等
1、明皓示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2.非保健仓品明暗示有保健作用
3、以欺骗或误导方式描述或介绍食4、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
5、有不尊磴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的描述6、使用国旗国徽或人民币等标注
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 包装食品标签
独立包装食品 标识
每个独立包装的食品都应标识。
出口产品
1、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2、进口国(地区)无要求的,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致敏物质标注(不强制)
致敏扬质作为 配料
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加工程序中加 入致敏物质
宜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条形码放置数量限制
1>一个商品不能有两个以上代表不同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
2、通常一个商品只放一个条码,但对于沉重、体积大.不规则等商品,可放置一个以上标示同一商品代 码的条码符号。
申请8位代码的情形
一、包装很小
二、1) 13位代码的条码符号的印刷面积超过商品标签置大面枳的四分之一或者全部可印刷面积的八分之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条形码放大系数(0.8-2.0)
从被委托方拿到条形码后,不得任意放大缩小。
条形码放置数量限制
1、一个商品不能有两个以上代表不同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
2、通常一个商品只放一个条码,但对于沉重、体积大、不规则等商品,可放置一个以上标示同一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
申请8位代码的情形
一、包装很小
二、1)13位代码的条码符号的印刷面积超过商品标签最大面积的四分之一或者全部可印刷面积的八分之一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
标识方式
自行加印(贴)
QS标示
可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条形码
必须标示条形码的产品(我公司的茶叶、月饼、奶茶等必须标注)
(一)食品、卷烟、酒、饮料、保健品;
(二)化妆品、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制规定放置位置,只要遵循便于扫描操作和识别的原则即可。(首选位置:包装背面右下半侧)
关于“新创名称”等的注意事项
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净含量
标示内容
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例:净含量:2克)
标示要求(约数)
不能用约数来表示净含量(例:净含量:约2克这种表述错误)
1、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2、进口国(地区)无要求的,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致敏物质标注(不强制)
致敏物质作为配料
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加工程序中加入致敏物质
宜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各类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详解

各类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详解

各类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详解(1)各类国产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1.谷物和豆类制品(1)谷类制品(专用面粉、方便面、方便米粉、速冻饺子、挂面、馒头、焙烤食品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包装日期,保质期。

饺子馅或包子馅配料表中的蔬菜可以标注具体品种,也可以标注“时令蔬菜”。

(2)豆类制品(速溶豆粉、豆腐等)食品名称,配料等,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持期。

单一豆类制品可免除标注配料表。

(3)薯类制品(薯条、薯片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2.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4)食用淀粉(马铃薯淀粉、玉米淀粉等)食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两种或两种以上原料制成的淀粉须标注配料表。

(5)淀粉制品(藕粉、粉丝、粉条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单一原料的产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3.水果和蔬菜制品(1)水果制品(果酱、果脯蜜饯、水果干制品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单一水果干制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2)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冷冻蔬菜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单一蔬菜干制品、冷冻蔬菜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3)食用菌制品(蘑菇制品、香菇制品、木耳制品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单一食用菌制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4)籽仁、坚果类制品(花生仁、核桃、各种瓜子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单一原料加工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4.肉制品和蛋制品(1)肉制品(畜肉制品、禽肉制品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冷冻肉禽制品须标注加水冷冻前的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标签内容
具体情况
具体要求
名称
标注位置
应在食品标签醒目位置,清晰的标示放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国标、行标---没有则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在包装正面醒目标注后,包装背面是否标注不强制。
进出口食品名称标签
关于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名称应为中文标识。出口预包装食品则按进口国相关规定等,若进口国没有相关要求,则应符合我国相关规定。
关于“新创名称”等的注意事项
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净含量
标示内容
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例:净含量:2克)
标示要求(约数)
不能用约数来表示净含量(例:净含量:约2克这种表述错误)
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
标识方式
自行加印(贴)
QS标示
可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条形码
必须标示条形码的产品(我公司的茶叶、月饼、奶茶等必须标注)
(一)食品、卷烟、酒、饮料、保健品;
(二)化妆品、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家用电器;
(三)药品、医疗器械。
条形码放置位置
并未强制规定放置位置,只要遵循便于扫描操作和识别的原则即可。(首选位置:包装背面右下半侧)
关于进出口产品标注
进口食品的标注要求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进口食品生产者的标注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如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标准通常由各国家或地区的食品监管机构制定和管理。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预包装食品标签所需要遵守的常见标准要求:
产品名称:清晰明确地标示产品的名称,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种类或品牌。

成分表:列出产品的成分和配料,按照重量或体积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特别是对于过敏原物质(如大豆、麦、牛奶、坚果等)必须清楚标注。

净含量:标示产品的净含量,通常以重量(克、千克)或体积(毫升、升)为单位。

保质期:标示产品的保质期或最佳食用日期,以确保消费者在安全和品质可接受的范围内食用。

储存条件:提供产品的储存条件和建议,如冷藏、避光、防潮等。

生产日期/批号:标示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或批号,以便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管理。

生产厂商信息: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商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来源和生产者信息。

使用说明:如需要特定的使用方法、烹饪指南、食用建议等,应
清晰明确地标示在产品标签上。

营养信息:标示产品的营养成分,如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纤维等,通常以每100克或每份为单位。

请注意,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标准要求,具体的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可能因国家或地区而异。

建议您根据所在地的食品监管机构的规定,了解和遵守当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准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准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准则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预包装食品标签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准则,以确保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从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预包装食品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谋取利益,可能会在食品标签上做手脚,甚至掺假冒充。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内容和准则。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必备内容1. 产品名称:清晰、准确地标明产品的名称,不能误导消费者。

2. 产品规格:标明产品的净含量、规格、计量单位等。

3.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4. 生产者信息: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5. 储藏条件:如需特殊的储存条件,应在标签上清晰标注。

6. 成分表:标明产品的主要成分,特别是过敏原等可能引发过敏反应的成分。

7. 食用方法:标明产品的食用方法和食用注意事项。

8. 生产许可证号:标注生产许可证号,确保产品生产的合法性。

三、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的准则1. 诚实守信:标签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能有虚假广告或误导性内容。

2. 规范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食品安全要求。

3. 安全性:标签材料必须符合食品接触材料的卫生标准,保证产品安全。

4. 易识别:标签文字应清晰、易辨认,避免模糊不清或不易辨认的情况。

5. 无害化:标签材料应符合无毒、无害、无异味的要求,不对食品造成任何污染。

四、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定期抽检市场上的预包装食品,对标签内容进行核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对于违规行为将会进行严厉的处罚,以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

五、结语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基础,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关乎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希望全社会各个环节的人员共同合作,保障食品安全,努力营造健康、安全的食品市场环境。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内容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内容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内容一、引言随着快节奏生活的普及,预包装食品成为现代人日常饮食的主要选择之一。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内容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的内容,包括必备信息、技术指标、营养成分等。

二、必备信息2.1 产品名称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的首要内容是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准确描述食品的种类和特征,不能误导消费者。

例如,如果是牛奶饮料,应明确标示为“牛奶饮料”,而不是仅标记为“饮料”。

2.2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明确标注的内容。

生产日期用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新鲜程度,保质期则反映产品的保质期限。

消费者可通过这些信息来判断产品是否过期,以保证自身的食品安全。

2.3 净含量净含量用于表示预包装食品中的实际食品成分量。

消费者可以通过净含量信息来判断产品的价值,并进行产品比较。

净含量应以准确且易于理解的方式标明,例如用升、克等单位表示。

2.4 生产厂家信息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应包含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

这是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找到生产厂家并投诉、咨询或追溯食品质量问题。

标注清楚生产厂家信息也有助于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

2.5 食品添加剂和过敏原标识如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应明确标注添加剂的种类和含量。

对于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成分,预包装食品标签上也应作出相应警示,以帮助过敏体质的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选择。

三、技术指标3.1 生产工艺生产工艺是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揭示了食品加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技术和方法。

例如,膨化食品的生产工艺可能包括高温烘烤和压缩等步骤。

对于一些特殊的生产工艺,标签上应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以满足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需求。

3.2 维生素和营养成分含量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应标明食品中的维生素和营养成分含量。

这些信息对于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价值和选择健康饮食非常重要。

例如,标签上可以显示食品中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含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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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详解(1)各类国产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1.谷物和豆类制品(1)谷类制品(专用面粉、方便面、方便米粉、速冻饺子、挂面、馒头、焙烤食品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包装日期,保质期。

饺子馅或包子馅配料表中的蔬菜可以标注具体品种,也可以标注“时令蔬菜”。

(2)豆类制品(速溶豆粉、豆腐等)食品名称,配料等,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持期。

单一豆类制品可免除标注配料表。

(3)薯类制品(薯条、薯片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2.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4)食用淀粉(马铃薯淀粉、玉米淀粉等)食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两种或两种以上原料制成的淀粉须标注配料表。

(5)淀粉制品(藕粉、粉丝、粉条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单一原料的产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3.水果和蔬菜制品(1)水果制品(果酱、果脯蜜饯、水果干制品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单一水果干制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2)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冷冻蔬菜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单一蔬菜干制品、冷冻蔬菜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3)食用菌制品(蘑菇制品、香菇制品、木耳制品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单一食用菌制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4)籽仁、坚果类制品(花生仁、核桃、各种瓜子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单一原料加工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4.肉制品和蛋制品(1)肉制品(畜肉制品、禽肉制品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冷冻肉禽制品须标注加水冷冻前的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香肠、灌肠、火腿肠须标注淀粉含量。

单一冷冻肉制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2)蛋制品(皮蛋、腌蛋、全蛋粉、冰鸡全蛋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添加辅料的蛋制品须标配料表。

5.水产制品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冷冻水产品须标注加水冷冻前的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加工、生产(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

单一冷冻水产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6.乳制品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产品种类,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指南。

酸牛乳、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应标明蛋白质、脂肪、非脂乳固体含量;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应标明蛋白质、乳和无糖炼乳应标明蛋白质、脂肪、全乳固体含量。

单一原料的产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以乳粉为原料生产的灭菌乳须标明“复原乳”。

7.食用油脂食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混合油脂须标注配料表。

8.食糖(白砂糖,绵白糖方糖,冰糖等)食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包装、分装)日期。

9.糖果和巧克力食品名称,产品种类,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黑巧克力、白巧克力和牛奶巧克力须标注可可脂的含量。

巧克力制品可以不标注可可脂含量。

如用类可可脂或代可可脂生产的类可可脂巧克力或代可可脂巧克力,须注明可可脂或代可可脂。

大包装小块糖果可以免除标注数量。

10.食用蜂产品(蜂蜜、蜂花粉等)食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花的种类。

11.茶叶(花茶、红茶、绿茶、紧压茶、乌龙茶)食品名称,配料表(只限花茶),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

12.饮料(1)碳酸饮料(汽水)食品名称,配料表(包装水可碳酸水),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类型(按果汁型、果味型、可乐型、其他型划分)。

果汁型须标注原果汁含量。

(2)水果汁、蔬菜汗及其饮料食品名称,产品类型,配料表,果汁(蔬菜汁)含量,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100%单一品种果汁、蔬菜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但复原果汁、蔬菜汁须标明配料表。

(3)蛋白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食品名称,配料表,蛋白质含量,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植物蛋白饮料应标注“植物蛋白饮料”字样。

(4)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纯净水等)食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饮用天然矿泉水应标注产品类型(含二氧化碳型和不含二氧化碳型),PH值,水质主要成分范围值(特征性界限指标,限量指标,溶解性总固体物主要阳离子和阴离子)。

(5)茶饮料食品名称,产品种类,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茶汤饮料应标明“无糖”或“低糖”,花茶应标明坯类型,淡茶型应标明“淡茶型”;果汁茶饮料应标明果汁含量;奶味茶饮料应标明蛋白质含量。

(6)固体饮料食品名称,产品种类(按果香型、果汁型、蛋白型、其他型划分),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饮用方法。

含果汁的须标注果汁含量;蛋白型须标注蛋白质含量。

(7)冷冻饮品(冰棍、雪糕、冰淇淋、雪泥、食用冰、甜味冰)食品名称,配料表,产品类型,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

果汁型产品应标明原果汁含量;食用冰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13.饮料酒(1)蒸馏酒(各种香型白酒、白兰地、俄得克、威士忌等)食品名称,配料表(或原料),酒精度,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灌装)日期,保质期。

蒸馏酒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

(2)发酵酒(啤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食品名称,配料表(或原料),酒精度,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质量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

啤酒须标注原麦汗浓度;葡萄酒、果酒须标注原果汁浓度,产品类型或糖度;黄酒须标注产品类型或糖度。

全汁葡萄酒可免除标注配料表和保质期。

(3)配制酒食品名称,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灌装)日期,保质期。

14.调味品(1)酱油(酿造酱油、配制酱油)产品名称(须标明酿造酱油或配制酱油),配料表,氨基酸态氮含量,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用途“佐餐和\(或)烹调”。

酿造食醋须标注产品类别。

(2)食醋(酿造食醋、配制食醋)产品名称,(须标明酿造食醋或配制食醋),配料表,总酸含量,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

酿造食醋须标注产品类别。

(3)酱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

(4)酱腌菜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5)腐乳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6)料酒食品名称,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8)复合调味料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味精须标注谷氨酸钠含量。

食用盐和味精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

(9)香辛料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单一原料的产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10)豆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11)其他调味品(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产品名称(须标明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配料表,氨基酸态氮含量,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将“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标为“酱油”。

15.罐藏食品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含固、液两相物质的罐头(如糖水菠萝等)须标注固形物含量(用质量或质量分数表示)。

16.新型发酵制品(酵母、酶制剂、氨基酸、低聚糖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17.特殊膳食用食品(婴幼儿食品、特殊医用食品、控制体重食品、调整营养素食品等)食品名称,配料表,能量,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方法,贮藏方法,适宜人群。

婴儿配方食品须标注“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6~12个月的婴儿配方粉,还应标注“6个月以上婴儿食用本产品时,应配合添加辅助食品”;较大婴儿配方粉的标签,也应标注“须配合添加辅助食品”。

18.保健(功能)食品食品名称,配料表,功效成分,保健功能,热量,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方法,贮藏方法,审批文号,适宜人群。

含有兴奋剂或激素的产品,应标明兴奋剂、激素的准确名称和含量。

(二)各类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1.谷物和豆类制品(1)谷类制品(专用面粉、方便面、方便米粉、速冻饺子、挂面、馒头、焙烤食品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原产国或地区,总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包装日期,保质期。

饺子馅或包子馅配料表中的蔬菜可以标注具体品种,也可以标注“时令蔬菜”。

(2)豆类制品(速溶豆粉、豆腐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原产国或地区,总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单一豆类制品可免除标注配料表。

(3)薯类制品(薯条、薯片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原产国或地区,总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2.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1)食用淀粉(马铃暮淀粉、玉米淀粉等)食品名称,净含量,原产国或地区,总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两种或两种以上原料制成的淀粉须标注配料表。

(2)淀粉制品(藕粉、粉丝、粉条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原产国或地区,总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单一原料的产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3.水果和蔬菜制品(1)水果制品(果酱、果脯蜜饯、水果干制品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原产国或地区,总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单一水果干制品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2)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冷冻蔬菜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原产国或地区,总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单一蔬菜干制品、冷冻蔬菜可以免除标注配料表。

(3)食用菌制品(蘑菇制品、香菇制品、木耳制品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原产国或地区,总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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