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办学条件补充规定
2012.04.11调整后的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设用地、校舍建设标准)

调整后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8〕15号)(学校建设用地、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说明:表中红色加下划线部分为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鲁教基字〔2010〕11号)调整后的名称和数据,请照此标准施行。
小学部分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足球场和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置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置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注:体育用地增加: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区(台)均按12个班标准要求设置。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说明:(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表中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按照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0.6计算,小学平房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8计算。
(2)表中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面积。
注:1、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
2、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与多媒体教室、农远教室合用。
3、机动教室、科技活动室为补充规定中新增校舍。
4、体育活动室24班以上调整为必配,面积为300平方米。
初中部分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置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置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3)补充规定中,18个班以下田径场按8个班标准要求设置,篮(排)球场按每6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置。
各种规模的学校其田径场均应设置100米直跑道。
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6计算,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应按0.8计算。
山东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含补充规定)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臵与规划(一)学校设臵(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设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办公用房3.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臵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中小学校建设标准2015)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0]2号),促进全省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8]15号,以下简称《办学条件标准》),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实施意义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山东的需要;是科学合理配置基础教育资源,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
二、总体目标从2011年始,在全省启动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
2012年,省教育示范县、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县和六市(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威海)基本完成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
2014年,五市(潍坊、济宁、泰安、莱芜、日照)基本完成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
2015年,六市(枣庄、临沂、滨州、德州、聊城、菏泽)基本完成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全省基本完成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任务。
三、工作原则(一)统一标准、全面提高。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办学条件标准”)是我省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具备的基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改造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在实施过程中要面向每一所中小学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凡布局调整后定点的中小学校,都要确保其在办学条件主要项目的种类、数量、质量上达到标准。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

鲁教财字…2011‟9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审计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1 —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审计局、地税局、安监局: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省教育厅等9部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审计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2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0]2号),促进全省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8]15号,以下简称《办学条件标准》),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实施意义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山东的需要;是科学合理配置基础教育资源,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
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

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改造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22㎡,初中不低于25㎡;城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14 ㎡,初中不低于20㎡。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试行)》、《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满足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要求,体现安全、适用、经济、美观。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不得铺设过境架空高压线,不得铺设过境天然气、石油等易燃、易爆、易污染管道。
不得设置无线电发射、转播等各类易遭雷击的铁塔等有碍于师生身体健康和安全的设施。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传染病房、高压变电配电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隔声设计规范》。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减速设施。
第五条农村小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12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城区小学规模一般不少于12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12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
第六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场地、音乐、美术、体育、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施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
(一)校舍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近期指标为:小学不低于5㎡,初级中学不低于6㎡;规划指标为:小学不低于7㎡,初级中学不低于10㎡。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设用地 校舍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学校建设用地、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说明:表中红色加下划线部分为按照《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教基字〔〕号)调整后的名称和数据,请照此标准施行。
小学部分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足球场和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注:体育用地增加: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区(台)均按12个班标准要求设臵。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说明:(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表中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按照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0.6计算,小学平房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8计算。
(2)表中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面积。
附件1:注:1、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
2、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与多媒体教室、农远教室合用。
3、机动教室、科技活动室为补充规定中新增校舍。
4、体育活动室24班以上调整为必配,面积为300平方米。
初中部分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3)补充规定中,18个班以下田径场按18个班标准要求设臵,篮(排)球场按每6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臵。
各种规模的学校其田径场均应设臵100米直跑道。
(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6计算,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应按0.8计算。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鲁教基字〔2010〕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印发以来,对推进全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较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鉴于《标准》制定以来国家又颁布了多项有关办学条件方面的新标准、新规定,同时在执行过程中也发现《标准》存在部分需要修改、调整的指标,需对有关指标、要求进行补充和调整。
为提高《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现依据国家新出台的标准、规定,结合各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请一并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高中部分一、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选址增加“地质条件较好,地势较高”的规定。
(二)学校设置增加“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场所毗邻”的规定。
(三)校园规划设计增加“学校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安装坚固的大门,并有传达(警卫)室”、“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应设在校园内,校园内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的规定。
二、学校建设用地(一)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中增加“开设通用技术…现代农业技术‟选修模块所需的种植试验田、养殖场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的规定。
(二)体育用地增加:24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按24个班标准要求设置,篮(排)球场按每4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置。
三、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教学及辅助用房调整为:体育活动室24个班调整为必配,其面积不低于608㎡。
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
理、化、生常规实验室调整为按每4个平行班各1间的标准配备,普通科学探究室与常规实验室合用,数字探究室按每校理、化、生各1间配备。
通用技术实验室按开设的选修模块,至少增加1间与选修模块相应的实验室。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2008 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要求,由教育部负责编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相设计,不要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前言修订《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办标函【2006】437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具体承担修订工作。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自 1997年6月1日起试行已10多年,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10多年来教育的发展、社会的需求、国家规范的修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也应修订,以适应农村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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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基字“2010”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印发以来,对推进全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较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鉴于†标准‡制定以来国家又颁布了多项有关办学条件方面的新标准、新规定,同时在执行过程中也发现†标准‡存在部分需要修改、调整的指标,需对有关指标、要求进行补充和调整。
为提高†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现依据国家新出台的标准、规定,结合各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请一并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高中部分一、学校设臵与规划(一)学校选址增加‚地质条件较好,地势较高‛的规定。
(二)学校设臵增加‚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场所毗邻‛的规定。
(三)校园规划设计增加‚学校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安装坚固的大门,并有传达(警卫)室‛、‚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应设在校园内,校园内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的规定。
二、学校建设用地(一)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中增加‚开设通用技术‘现代农业技术’选修模块所需的种植试验田、养殖场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的规定。
(二)体育用地增加:24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按24个班标准要求设臵,篮(排)球场按每4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臵。
三、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教学及辅助用房调整为:体育活动室24个班调整为必配,其面积不低于608㎡。
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
理、化、生常规实验室调整为按每4个平行班各1间的标准配备,普通科学探究室与常规实验室合用,数字探究室按每校理、化、生各1间配备。
通用技术实验室按开设的选修模块,至少增加1间与选修模块相应的实验室。
生物园地、地理园地不列入校舍用房,应在室外设臵。
(二)校舍建筑标准增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设防,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教室采光照明应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印发)‛的规定。
四、装备条件标准(一)理科教学专用设备增加‚配备数量应与实验室数量和班额相适应,达到常规分组实验每组2人‛的规定。
(二)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中,足球门、篮排球架和乒乓球台的配备数量调整为‚与标准中应设臵的运动场地一致‛。
(三)通用技术教学专用设备增加‚通用技术教学设备应满足技术设计1、技术设计2和选修模块的开课要求,并根据技术设计1、技术设计2和开设的选修模块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四)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中,普通教室增加‚普通教室应配备多媒体设备,逐步实现‘多媒体班班通’,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交互式电子白板‛。
专用教室调整为‚专用教室每学科至少有一间配备多媒体设备,并接入校园网‛。
五、师资配备标准学校工勤人员中应增加‚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
初中部分一、学校设臵与规划(一)学校选址增加‚地质条件较好,地势较高‛的规定。
(二)学校设臵增加‚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场所毗邻‛的规定。
(三)校园规划设计中增加‚学校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安装坚固的大门,并有传达(警卫)室‛、‚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应设在校园内,校园内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教学、图书及实验用房应设在校园静区,并有良好的建筑朝向,音乐用房的设臵不得干扰正常教学活动‛的规定。
二、学校建设用地(一)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中增加‚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的规定。
(二)体育用地增加:18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按18个班标准要求设臵,篮(排)球场按每6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臵。
各种规模的学校其田径场均应设臵100米直跑道。
三、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教学及辅助用房增加:机动教室: 18-36个班规模的学校均增设2间。
科技活动室:18、24、30个班不少于96㎡, 36个班不少于128㎡多媒体教室:每校一间,面积96㎡,农村学校可与远程教育教室合用。
普通教室已配备多媒体设备的不再设臵。
(二)部分教学及辅助用房作如下调整: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更名为技术教室。
体育活动室中,30个班以下调整为必配,18个班的面积为450㎡,24个班的为608㎡。
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
理、化、生常规实验室配备数量调整为按附件1数量配备,普通科学探究室与常规实验室合用,数字探究室调整为选配,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物理1间、生化1间配备。
卫生保健室调整为: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设卫生室,其他学校应设保健室。
生物园地、地理园地不列入校舍用房,应在室外设臵。
(三)校舍建筑标准增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设防,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教室采光照明应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印发)‛的规定。
四、装备条件标准(一)理科教学专用设备增加‚配备数量应与实验室数量和班额相适应,达到常规分组实验每组2人‛的规定。
(二)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中,舞蹈教室调整为‚舞蹈教室教学设备应主要包括:钢琴或电钢琴、把杆、照身镜、木质地板、磁性黑板、音响设备等‛。
(三)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足球门、篮排球架和乒乓球台的配备数量调整为‚与标准中应设臵的运动场地一致‛。
卫生、保健室基本设备调整为‚卫生室设备按附件5要求配备‛、‚保健室设备从附件5中选1-3、8、9、17、18、30、32、37-40、42项配备‛。
增加‚心理咨询室应配备舒适桌椅、计算机、小型情绪调节器械、心理图书资料、常用心理测量工具和统计软件、资料柜等设备‛。
(四)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中,普通教室增加‚普通教室应配备多媒体设备,逐步实现‘多媒体班班通’,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交互式电子白板‛。
专用教室调整为‚专用教室每学科至少有一间配备多媒体设备,并接入校园网‛。
五、师资配备标准学校工勤人员中增加‚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
小学部分一、学校设臵与规划(一)学校选址增加‚地质条件较好,地势较高‛的规定。
(二)学校设臵增加‚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场所毗邻‛的规定。
(三)校园规划设计中增加‚学校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安装坚固的大门,并有传达(警卫)室‛、‚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应设在校园内,校园内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教学、图书及实验用房应设在校园静区,并有良好的建筑朝向,音乐用房的设臵不得干扰正常教学活动‛的规定。
二、学校建设用地(一)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中增加‚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种植实验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的规定。
(二)体育用地增加: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区(台)均按12个班标准要求设臵。
三、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教学及辅助用房增加:机动教室: 12个班规模的学校应增设1间,18-36个班规模的学校应增设2间。
科技活动室: 12个班规模的学校为25㎡;18-36个班规模的学校为39㎡。
(二)部分教学及辅助用房调整如下: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农村小学远程教育教室)。
体育活动室改为必配,面积调整为300㎡。
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
卫生保健室调整为: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设卫生室,其他学校应设保健室。
生物园地不列入校舍用房,应在室外设臵。
(三)校舍建筑标准增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设防,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教室采光照明应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印发)‛的规定。
四、装备条件标准(一)学科专用教学仪器设备增加‚农村不完全小学应按所设年级教学需要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的规定。
(二)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增加‚配备数量应与专用教室数量和班额相适应,达到常规分组实验每组4人,提倡每组2人,其他分组活动每组不多于6人‛、‚其中选配仪器按所选用教材进行配备‛的规定。
取消‚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小学可按照基本要求进行配备‛的规定。
(三)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足球门、篮、排球架和乒乓球台的配备数量调整为‚与标准中应设臵的运动场地一致‛。
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专用设备调整为‚卫生室设备按附件4要求配备‛、‚保健室设备从附件4中选1-3、8、9、16、17、26、28、33-36、38、42项配备‛。
增加‚心理咨询室应配备舒适桌椅、计算机、心理图书资料、资料柜等设备‛的规定。
(四)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调整为‚学校根据所开设课程,从附件5中选择1项或多项配备‛。
(五)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中,普通教室增加‚普通教室应配备多媒体设备,逐步实现‘多媒体班班通’,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交互式电子白板‛。
专用教室调整为‚专用教室每学科至少有一间配备多媒体设备,并接入校园网‛。
(六)图书资料配备中关于藏书更新的规定调整为‚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低于藏书标准的l%‛。
五、师资配备标准学校工勤人员中应增加‚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