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违规处理制度(3)》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前言在医疗领域,医保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方便了广大患者。
然而,部分医疗机构或个人存在医保违规行为,这不仅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危害,也会对患者的权益造成伤害。
因此,制定和完善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并在实际操作中加强监管和执行,对于保障患者权益和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医保违规行为的种类医保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虚假报销部分医疗机构或个人为了获得更多的医保补偿而进行虚假报销。
虚假报销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虚构病情和治疗费用;•伪造治疗记录;•冒用患者卡号等方式进行虚假报销。
2.过度治疗和超标准用药由于医保支付标准的不同,有些医疗机构或个人会采用过度治疗和超标准用药的方式来获得更高的医保补偿。
这种行为不仅浪费医疗资源,也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了损伤。
3.套取医保资金部分医疗机构或个人为了获取更多的医保资金,采用套取医保资金的方式。
具体来说,就是将所报的医保费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通过各种手段获得医保资金的差价。
医保违规的危害医保违规行为不仅对社会产生了危害,也对患者的身体和财产造成了损失。
1.损害患者利益通过虚假报销等方式套取医保资金,会导致医保基金缺口加大,进而导致医疗费用上涨。
这不仅增加了广大患者的负担,也降低了医保制度的公信度。
2.扰乱医疗市场秩序医保违规行为不仅会损害患者利益,还会扰乱整个医疗市场秩序。
这会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和分配不公,从而影响到全社会的医保制度运行。
3.破坏医疗机构形象医疗机构如果存在医保违规行为,不仅会影响医院运营,而且会破坏医院的形象。
同时,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度也会降低,对医院的评价也会减低。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的完善1.建立监管和执行机制建立医保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执行机制,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个人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制定明确的罚则,对医保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打击。
2.加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医保制度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的医保意识和知识,促进全社会对医保制度的支持和执行。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汇编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汇编医保违规处理制度是指针对医保参保人员或医疗机构在医保支付、报销、结算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和规定。
医保违规行为主要包括虚假报销、违规收费、虚构疾病、骗取医保资金等行为。
为了保障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医疗行为的规范,各级政府和医保管理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对医保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理。
一、违规行为的认定1.虚假报销行为:指医保参保人员或医疗机构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报销单据中故意虚构、篡改或伪造医疗费用支出情况,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
2.违规收费行为:指医疗机构在医保支付、结算过程中,超过规定的费用标准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向医保参保人员收取费用的行为。
3.虚构疾病行为:指医保参保人员或医疗机构为了获取医保报销,故意虚构疾病的行为。
二、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实施原则1.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于初犯、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应给予教育、告诫和警示,促使其改正错误,不再重复违规行为。
2.处罚与奖励相结合:对于发现违规行为并主动上报的医生、医院等医疗机构,可适当给予奖励,鼓励医保参与者严格遵守规定。
而对于重大违规行为,应依法严厉惩处,追究法律责任。
三、医保违规处理的具体措施1.虚假报销行为处理:(1)对医保参保人员:取消报销资格,追缴已报销的款项;并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纳入医保黑名单,限制其再次报销医疗费用。
(2)对医疗机构:暂停其医保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一定时期内不得再享受医保政策,必要时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资格。
2.违规收费行为处理:(1)对医保参保人员:追缴多收的费用,并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纳入医保黑名单,限制其参保权益。
(2)对医疗机构:追缴多收费用并按比例退还给患者,同时罚款,视情节严重性决定是否暂停其医保资格。
3.虚构疾病行为处理:(1)对医保参保人员:取消其医保资格,追缴已报销费用,并根据情节轻重是否纳入医保黑名单。
(2)对医疗机构:取消其医保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暂停其医保资格。
以上是医保违规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原则,实际的处理办法和程序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和政策会有所不同。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医保违规处理制度是指针对医疗保险领域内的各类违规行为,制定相应规则和程序进行处罚和处理的制度。
医保违规行为普遍存在于医保领域内,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等。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的建立对于规范医保行业秩序,保证医保基金的正常使用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医保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存在不合规收费、虚假报销、超范围诊疗、骗取医保支付等违规行为,严重损害医保基金的利益。
2.医务人员违规行为:医务人员存在虚假诊疗行为、滥开处方、收受回扣、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不仅对医保患者权益构成威胁,也给医保基金带来巨大压力。
3.参保人员违规行为:包括虚报就医费用、冒领他人医保卡、重复报销、伪造医疗费用明细等行为,严重损害医保基金的稳定运行。
为了解决医保违规问题,各地纷纷制定了医保违规处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违规举报、调查核实、处罚和回避等环节,以确保违规者按照法律法规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其次,医保违规处理制度明确了调查核实的程序,设立了专门的调查核实机构。
一旦接到举报,将会进行立案调查,并进行相关材料审核、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等环节,以确保处罚的公正性。
然后,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对于各类违规行为也进行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等不同主体的违规行为,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书等。
最后,医保违规处理制度还考虑了违规者的回避问题。
一旦违规者被发现违规行为,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理,并被纳入黑名单管理,以保证其在医保领域内的从业权利和参与医保制度的权益。
总之,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在规范医保市场秩序、保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医保患者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以有效遏制医保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医保基金的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行。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医保违规处理制度是指对涉及医疗保险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规定和程序,旨在维护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正常运行。
医保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参保人员等在医保报销、费用核算、费用开支等方面的违规行为。
建立医保违规处理制度有助于规范医保管理,加强风险防控,提高医疗保险资金使用效益。
医保违规行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一、医疗机构违规行为。
包括虚假项目、虚报费用、超范围收费等违规行为。
医疗机构应按规定进行费用核算和报销,不得制造虚假信息获取不当利益。
二、医务人员违规行为。
包括开具虚假处方、骗取医保报销、与药商勾结等违规行为。
医务人员是医保报销的主体,他们的违规行为对医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有重要影响。
三、参保人员违规行为。
包括患者故意误诊、诊疗过程造假、骗取医保待遇等违规行为。
参保人员的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医保资金的安全,也增加了医保管理成本。
为加强医保违规处理,需要建立健全医保违规处理制度。
首先,应加强违规行为的监测和检查,建立医保违规行为的实时信息反馈机制。
通过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同时,要制定详细的处罚措施和制度,对不同违规行为实施惩罚,以保证处理的公正和公平性。
处理医保违规行为要兼顾惩罚与教育。
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严重违规行为,应采取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暂停医保资格、撤销执业证书等。
同时,还应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医护人员的诚信意识和业务水平。
对于参保人员的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参保人员依法享受医保权益。
此外,应建立医保违规行为的举报制度,鼓励参保人员、患者和其他相关人员积极举报违规行为。
并对举报人员进行保护,确保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是医疗保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通过建立健全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可以有效减少违规行为,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与此同时,也要完善医保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更加科学和合理的医保政策,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最新版本)

医疗保险工作违规处理制度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管理,防止和杜绝发生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问题,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制度正常运转,结合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和我院实际,就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行为,经医院党委讨论研究,特制定本处理办法: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违规行为发生额为基数,处以20%至100%的罚款。
1、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知道就诊人员系冒名的非参保人员,不制约,不举报,仍为冒名者提供方便,帮助冒名者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2、医保工作人员对医务人员不合理的医疗行为不加以制止纠正,默许医务人员违规操作和不合理的医疗方案,加重患者和基金负担的。
3、对发出的通报批评或指出存在的问题,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而是以种种理由搪塞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
4、有关科室组织医务人员涂改已形成的病历资料,并以本医院的名义向县医疗经办机构出具伪证的。
5、治疗医生利用工作之便,为非参保人员患者搭车开药,并将搭车开药的费用加入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中或将基本医疗用药串换成自费药品的。
6、治疗医生在收治参保患者时,开人情处方、大处方,不按基本医疗政策规定限量用药,或在使用乙类和自费目录药品时事先未征得患者及亲属同意签字擅自使用,与患者及其亲属发生费用负担纠纷的,或使用与本疾病无关的药品的,虚开药品为患者减门坎费的,或未做药敏试验,盲目给患者使用大剂量、多项抗生素并用,或不执行基本医疗用药要求,直接使用限病种抗生素和高档抗生素,仅抗生素费用一项超过双方协议约定比例的。
7、治疗医生向参保患者极力推销使用进口或高档医疗器材,诱导患者医疗消费,或与患者及亲属一道故意拖延办理出院手续,有意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8、有关科室默许参保患者挂床治疗的。
9、诊所有关工作人员忽视国家物价政策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擅自分解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或超标准收费,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在点名通报批评的同时,除全部追回套取的医疗费用外,并按套取金额数的3至5倍处以违约金,直至取消有关科室收治医保病人资格。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3篇)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保管理工作,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医保管理工作制度是指医保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在履行医保管理职责和义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三条医保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医保管理部门及其所辖的医疗机构、参保人员等。
第四条医保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医疗服务的优质发展。
第五条医保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加强监督和问责。
第二章参保人员管理第六条参保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参保手续,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有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年度参保审核,如实申报自己的收入和家庭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医保费,确保缴费时间和金额的准确。
第九条参保人员有权享受医保待遇,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申请报销医疗费用。
第十条参保人员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的医保管理要求使用医疗服务,不得违法、滥用医保资金。
第三章医疗机构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申请入网,确保医保结算的及时、准确。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政策执行医保费用结算,不得虚报、超标收费。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保障参保人员的就医权益,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医保信息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参加医保定点审核,保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能够正常参保。
第四章医保资金管理第十六条医保资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用,保证资金的准确、安全、高效运作。
第十七条医保资金的筹集主要依靠参保人员缴费、财政补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医保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金用于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
第十九条医保资金的监督管理应当加强,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机制,防止挪用、滥用、浪费。
医保科处罚管理制度

医保科处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保科处罚行为,加强医疗保障资金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制定医保科处罚管理制度。
二、处罚类型医保科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种类型。
行政处罚涉及违规操作、违法行为等,主要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整改、暂停业务等;经济处罚主要是追讨医保基金的损失,包括罚款、追缴医保资金等措施。
三、处罚对象医保科处罚对象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药品企业、医生、患者等。
具体情况根据实际违规行为来确定处罚对象。
四、处罚流程1.违规行为发现:医保科通过日常巡查、举报、审计等方式,发现违规行为。
2.立案调查:医保科收到违规行为线索后,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查清事实,确定处罚依据。
3.听证审查:对涉案人员进行听证审查,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4.作出处罚决定:医保科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通知相关部门。
5.执行处罚:相关部门执行医保科处罚决定,进行处罚程序,确保处罚措施有效执行。
五、处罚标准1.对于医疗机构存在虚假报销、挂床收费等行为,首次警告,再次罚款;情节严重者,暂停业务。
2.对于药品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参与医保欺诈行为,首次罚款,再次暂停参保资格。
3.对医生存在违规开药、超范围诊疗等行为,首次警告,再次降级或撤销执业资格。
4.对患者存在冒领医疗保险、虚假报销等行为,追缴医保资金,暂停医疗救助资格。
六、违规行为处理1.积极开展医保宣传教育,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提高医务人员、患者的法律意识和医保知识。
2.依法严格监管,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坚决遏制医保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3.完善医保科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医保科处罚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七、监督管理1.医保科定期开展工作检查,检查工作覆盖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2.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患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医保工作,加强对医保工作的监督力度。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

制作人:XXX 时间:20XX年X月
第1章 简介 第2章 行政处罚 第3章 经济赔偿 第4章 其他处理措施 第5章 建议与改进 第6章 总结
目录
● 01
第1章 简介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介绍
保障医保制度的合法性与公正性,是保证医保制度能够正常 运行的基础。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的作用
保障制度的公 正性
形象
医保违规行为的处理
医保违规行为处理是医保管理的重要一环,对于保障医保基 金的良性循环和维护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 方面,需要加强医保监管机构的建设,建立完善的医保监管 体系,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生、参保人的监管力度;另一方 面,需要建立及时处理医保违规行为的机制,完善奖惩机制, 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形成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促进 医保制度的规范运行。
行业规范对医保违 规行为的常见类型
作出了规定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的 分类
01 行政处罚
吊销执照、罚款等,以惩罚医保违规行为
02 经济赔偿
追回医保资金,赔偿医保系统受损失
03 其他
包括教育、警告等多种处理方式
医保违规行为的范畴
虚报
在医疗费用报销过 程中,虚构费用支
出
欺诈
故意利用医保制度 漏洞骗取医保资金
减少医疗资源的浪 费和滥用
促进医保制度 的改进
推动医保制度的健 康发展
惩罚不道德行 为
维护医保制度的权 威性和公信力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的法律依据
《医疗保险法》
国家医保法律明确 规定了医保违规行 为的监管和处理
《医保监督管 理办法》
医保监管部门对医 保违规行为的处理 程序和方法做出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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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违规处理制度(3)》第一篇:医保违规处理制度(3)(定稿)医疗保险工作违规处理制度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管理,防止和杜绝发生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问题,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制度正常运转,结合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和我院实际,就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行为,经医院党委讨论研究,特制定本处理办法: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违规行为发生额为基数,处以20%至100%的罚款。
1、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知道就诊人员系冒名的非参保人员,不制约,不举报,仍为冒名者提供方便,帮助冒名者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2、医保工作人员对医务人员不合理的医疗行为不加以制止纠正,默许医务人员违规操作和不合理的医疗方案,加重患者和基金负担的。
3、对发出的通报批评或指出存在的问题,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而是以种种理由搪塞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
4、有关科室组织医务人员涂改已形成的病历资料,并以本医院的名义向县医疗经办机构出具伪证的。
5、治疗医生利用工作之便,为非参保人员患者搭车开药,并将搭车开药的费用加入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中或将基本医疗用药串换成自费药品的。
6、治疗医生在收治参保患者时,开人情处方、大处方,不按基本医疗政策规定限量用药,或在使用乙类和自费目录药品时事先未征得患者及亲属同意签字擅自使用,与患者及其亲属发生费用负担纠纷的,或使用与本疾病无关的药品的,虚开药品为患者减门坎费的,或未做药敏试验,盲目给患者使用大剂量、多项抗生素并用,或不执行基本医疗用药要求,直接使用限病种抗生素和高档抗生素,仅抗生素费用一项超过双方协议约定比例的。
7、治疗医生向参保患者极力推销使用进口或高档医疗器材,诱导患者医疗消费,或与患者及亲属一道故意拖延办理出院手续,有意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8、有关科室默许参保患者挂床治疗的。
9、诊所有关工作人员忽视国家物价政策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擅自分解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或超标准收费,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在点名通报批评的同时,除全部追回套取的医疗费用外,并按套取金额数的3至5倍处以违约金,直至取消有关科室收治医保病人资格。
有关医务人员构成犯罪的,由本所申请司法处理:1、有关科室和有关医务人员集体编造病历,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2、负责医疗保险的工作人员对医务人员违规违纪的行为不采取积极的组织措施,包庇纵容违规违纪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或帮助其开脱责任,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数额较大,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在社会上引起公愤的。
3、治疗医生在治疗参保患者中发生人为的重大医疗事故,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中引起了强烈不满,参保人员要求取消定点医院资格的。
4、相关科室及相关科室人员违反国家卫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法规行为的。
第二篇: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医保违规处理制度一、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成都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杜绝下列行为的发生:1、不按处方规定配(售)药品或超剂量配(售)药品,擅自更改外配处方;2、违反药品价格政策;3、向参保人员出售假药、劣药;4、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套取现金;5、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支付主副食品、化妆品、日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费用;6、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账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6、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7、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检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一个月。
但必须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第三篇: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医保违规处理制度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医疗保险资金使用,根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执业医师医保政策》培训手册的相关规定,针对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制定如下违规处理规定。
1、临床医生应根据参保人员的病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以及处方管理、用药范围的规定,合理选择诊疗项目,合理确定用药。
2、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支付标准的规定以及物价部门确定的各项收费标准,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结算单据。
3、门诊挂号人员和门诊临床医生在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医疗服务或者提供配药服务时,应当核验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凭证。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保管理小组应当责令改正,同时报告主管领导,经院医保管理小组讨论后,可处以警告或经济处罚。
(1)未按照规定核验基本医疗保险凭证,未规定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凭证就医或者配药的个人,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2)采用为参保人员重复挂号,重复或者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等方式,虚构医疗服务或者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3)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或者用药品种规定,以超量用药、重复用药、违规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或者以分解、更改处方等方式,为参保人员配药,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4)相关科室或者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以采取暂停其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按支付的措施。
第四篇: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大全]日照仁爱风湿病医院关于医疗保险工作违规处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管理,防止和杜绝发生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问题,确保我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制度正常运转,结合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和我院实际,就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行为,经医院党委讨论研究,特制定本处理办法:一、医院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违规行为发生额为基数,处以20%至100%的罚款。
1、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知道住院人员系冒名的非参保人员,不制约,不举报,仍为冒名者提供方便,帮助冒名者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2、不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首诊负责制,以种种理由推诿患者入院或随意为患者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随意放宽入院条件,将门诊治疗人员收入住院治疗或故意拖延住院天数的。
3、医院医保工作人员对医务人员不合理的医疗行为不加以制止纠正,默许医务人员违规操作和不合理的医疗方案,加重患者和基金负担的。
4、对我院发出的通报批评或指出存在的问题,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而是以种种理由搪塞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
5、有关科室组织医务人员涂改已形成的病历资料,并以本医院的名义向县医疗经办机构出具伪证的。
6、治疗医生利用工作之便,为非参保人员患者搭车开药,并将搭车开药的费用加入参保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中或将基本医疗用药串换成自费药品的。
7、治疗医生在收治参保患者时,开人情处方、大处方,不按基本医疗住院政策规定限量用药,或在使用乙类和自费目录药品时事先未征得患者及亲属同意签字擅自使用,与患者及其亲属发生费用负担纠纷的,或使用与本疾病无关的药品的,虚开药品为患者减门坎费的,或未做药敏试验,盲目给患者使用大剂量、多项抗生素并用,或不执行基本医疗用药要求,直接使用限病种抗生素和高档抗生素,仅抗生素费用一项超过双方协议约定比例的。
8、治疗医生向参保患者极力推销使用进口或高档医疗器材,诱导患者医疗消费,或与患者及亲属一道故意拖延办理出院手续,有意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9、有关科室默许参保患者挂床治疗的。
10、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忽视国家物价政策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擅自分解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或超标准收费,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二、下列情况,处以20%至100%的罚款,取消有关科室收治医保病人资格。
1、有关科室当年因医疗费用超标问题或相似问题曾受到临沂市社保处及临沂市卫生局点名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的,以费用超标罚款金额为基数,按20%至100%处以罚款,取消有关科室收治医保病人资格。
2、有关科室在收治医保病人中,患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连续两年超过双方协议明确控制标准,且责令整改没有成效,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合理现象比较明显的,取消该科室收治医保病人资格。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在点名通报批评的同时,除全部追回套取的医疗费用外,并按套取金额数的3至5倍处以违约金,直至取消有关科室收治医保病人资格。
有关医务人员构成犯罪的,由本院申请司法处理:1、有关科室和有关医务人员集体编造病历,住院资料,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2、本院负责医疗保险的工作人员对医务人员违规违纪的行为不采取积极的组织措施,包庇纵容违规违纪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或帮助其开脱责任,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数额较大,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在社会上引起公愤的。
3、治疗医生在治疗参保患者中发生人为的重大医疗事故,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中引起了强烈不满,参保人员要求取消定点医院资格的。
4、相关科室及相关科室人员违反国家卫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法规行为的。
日照仁爱风湿病医院院务处xx年4月份第五篇:违规医保开通申请书申请书尊敬的社保中心领导:我店自三月份暂停医保刷卡服务后,在公司医保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下,深入学习医保卡使用规范、医保政策以及公司医保管理制度,深刻认识到违规刷卡对医保管理工作造成的影响。
医保刷卡服务暂停后,也给附近持卡顾客造成了诸多不便,通过给顾客宣传讲解,顾客也明白了医保卡专卡专用的重要性,表示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通过此次事件,我店全体员工均认识到规范使用医保卡的重要性。
在以后的工作中,全力做好顾客宣传工作,维护医保卡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全力配合社保中心的医保管理工作。
为更好的服务周边持卡顾客,望领导同意恢复我店医保刷卡服务。
河南省医药超市南关街店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