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医学证明书》
医院死亡证明书(精选17篇)

医院死亡证明书(精选17篇)医院死亡篇1死亡证明填写一、相关概念:1、死亡原因:“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
·导致死亡的原因可以有多个,包括疾病、损伤中毒及外因;·不包括临死时的表现形式。
只有一个死因时可以直接填写;超过一个死因时则需按照ICD-10的要求填写; 选择根本死因需按照ICD-10的有关规则、注释进行。
2、死因链:可以认为就是导致死亡发生的一系列疾病或损伤的发生链条,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可以合理解释。
“顺序”一词是指分别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第Ⅰ部分逐行上的两个或多个情况,每个情况都是记在其上一行的另一情况可接受的原因。
例:疾病慢支→肺气肿→肺心病→死亡损伤中毒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死亡原因发病致死亡之间大概时间间隔I (a)颅内损伤 1小时(b)颅骨骨折 1小时(c)行人在道路上行走 1小时意外被卡车撞倒3、根本死因:(a) 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 (b) 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内涵:就是一种起主导作用的,带有根本性的疾病或损伤,由于它的存在,发生及发展,逐渐形成一连串的病态事件,并最终导致死亡。
根本死亡原因只有一个,用于进行单原因统计分析;对疾病导致的死亡需一直报告到最早的那个疾病;对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需报告导致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所有报告的死因均可以被用于进行多原因统计分析。
例:Ⅰ a.急性上消化道出血b.肝硬化失代偿c.慢性乙肝a、b、c均为死亡原因c为根本死因二、死亡医学证明书基本项目填写要求:1、基本要求:①按照统一格式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或错项。
②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
③死亡证明书正面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
④死亡证明书如死因不明,必须当时填写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死者既往疾病名称、发病时间、诊断单位、诊断依据、以及相关慢性病史的一系列情况。
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基本要求

孕产妇死亡中不包括:产科破伤风、产褥期精神病、损伤中毒、 晚期孕产妇死亡:在妊娠终止 42 天以后但未满 1 年期间,因直接/间接
●
产科原因所致的死亡。 (8 )先天异常:必须自出生即存在,填报时应写明是“先天性” ,同时注 意报告病变部位、畸形的器官、功能障碍等情况。
●
先天性心脏病:应尽量报告其类型 (a) 法洛四联症 (a) 先天性心脏病
终末期肺炎 1 周 ,糖尿病 10 年
(三) 疾病名称书写不规范, 使用其英文名称或缩写
CHD,DM,AMI 等。由于英文缩写常出现一个或多个意思,因此要求填写各行 疾病一律使用中文名称。 (四)报告的信息不够全面,不够准确
●
只填写了直接死因,包括:综合症状群,临死前的临床体症,实验室检
验报告名称。例如:呼吸衰竭、心力衰竭、内出血、尿毒症、败血症、高热、肝 昏迷、电解质紊乱、感染中毒性休克等等。 医生应该追根,询问引起以上直接死因的进一步原因。
疡或其他。
●
还是其他原因。 (7 )孕产妇情况:
●
孕产妇死亡: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 42 天内的妇女,因直接/间接产科
原因所致的死亡。不包括因意外或偶然原因导致的死亡。如孕产妇由于恶性肿瘤 死亡或由于意外事故死亡,应着重报告恶性肿瘤死亡或由于意外事故,其孕产妇 情况可以不考虑。
●
直接产科死亡:由于妊娠状态 (妊娠、分娩和产褥期)下的产科原因(产科
●
错误填写:脑血管意外 (5 )呼吸系病:性质、部位、病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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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老人(感染性、坠积性)、新生儿(吸入性、感染性) 外源性呼吸系病:致病因子(尘肺、有机物、化学物质、其他)
●
(6 )消化系病:性质、部位及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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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确认居民死亡的医学证明。
它是由医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居民死亡的原因和时间进行诊断和记录的证明文件。
一、证明书的基本信息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1. 死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2. 死亡时间和地点:准确记录死亡发生的日期、时间和地点;3. 医生信息:包括医生姓名、执业医师证号、所在医疗机构名称和地址;4. 医疗机构信息: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死亡原因的诊断和记录1. 主要死因:根据现场勘查、病历资料和尸体解剖等相关资料,医生应准确判断并记录主要死因。
例如,心脏病、肺炎、癌症等;2. 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对于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和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医生应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解释;3. 相关病史和诊断依据:根据病历资料、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医生应提供相关病史和诊断依据,以支持死因的判断;4. 外部因素的评估:对于可能涉及外部因素导致的死亡,如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医生应进行相应的评估和描述。
三、医生的签名和盖章1. 医生签名:医生应在证明书上亲笔签名,确保签名的清晰可辨;2. 医生盖章:医生所在医疗机构的公章应盖在证明书上,以确保证明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四、其他注意事项1. 语言简明扼要:证明书应使用简炼、准确的语言,避免使用含糊或者含糊不清的表达;2. 数据和资料真实可靠:证明书中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医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记录;3. 保密性原则:医生应遵守医疗机构的保密规定,确保死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总结: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确认居民死亡的医学证明。
它应包含死者的基本信息、死亡原因的诊断和记录、医生的签名和盖章等内容。
医生在填写证明书时应准确记录死者的死亡原因和时间,并提供相关的病史和诊断依据。
证明书应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数据和资料应真实可靠。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尊敬的XXX居民户籍部门:经过医学鉴定,确认以下居民死亡事实:一、死者信息姓名:XXX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户籍所在地:XXXXXXXXXXXXX死亡地址:XXXXXXXXXXXXX二、死亡信息1. 死亡时间:XXXX年XX月XX日 XX时XX分2. 死亡地点:XXXXXXXXXXXXX3. 死亡原因:根据死者近期病史、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经过医学专业人员的综合判断,确认死者死亡的原因为XXXXXXXXXXXXX。
三、死者身体状况1. 外表观察:死者外貌特征如下:(描述死者外貌特征)2. 尸体检查:(描述对死者尸体的检查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体表损伤、颜色变化、肢体肿胀等)四、相关鉴定结果和资料1. 家属证明材料:(列出家属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等)2. 医疗记录:(列出与死者相关的重要医疗记录,如住院记录、诊断证明等)3. 鉴定意见:经医学专业人员仔细观察和检查,结合医疗记录和家属证明材料,认定以上死亡信息真实可信。
五、鉴定人员信息主鉴定人:姓名:XXX执业医师证书号码:XXXXXXXXXXXXXXXXX签名:协助鉴定人:姓名:XXX执业医师证书号码:XXXXXXXXXXXXXXXXX签名:备注:本证明书为真实有效证明,特此出具。
(打印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是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内容,请核对查阅。
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医学鉴定单位: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死亡医学证明书撰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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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尽量了解并报告死者生前现病史、病历摘要或家 属发现的异常情况。
2) 了解并报告死者既往疾病史及相关情况: 包括死者生前曾患过的疾病以及可能影响 健康的各种因素,如生长发育史、家族史、 遗传史、接触史等;
3) 必要时,还需了解并报告死者其他可能有 助于核实死亡原因的情况: 包括起居饮食、生活习俗、烟酒嗜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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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直接死亡原因
1)按照导致死亡的顺序填写c→ b → a
(c) 病(根本死因) → (b)病(中介原因) → (a)病(直接死因) →死亡。
一行只填写一个疾病,如有需要,可增行d、e,一 般最底行疾病为根本死因
2)发病到死亡时间间隔:由a-c,由短到长 3)不要只填写临死方式/情况,
❖ 4、死亡证明书正面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及医院公 章。
❖ 5、死亡证明书如死因不明,必须当时填写调查记录,内容包 括死者既往疾病名称、发病时间、诊断单位、诊断依据、以及 相关慢性病史的一系列情况。
❖ 6、发生对死亡原因有怀疑(他杀、自杀)的,可以向警务部门 反映,由警务部门协助确定死因。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 ,死亡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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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见死亡原因错误填写 ❖ (一)死亡原因未填写: 临床医生一定要填
写有关死亡诊断(包括原因不明),不能空 项,即(a)(b)(c)至少要填一项。否则必须由 相关人员重新访视核实,核实的内容应填写 在证明书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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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死亡原因逻辑顺序错误 ❖ 颠倒顺序 ❖ 顺序混乱甚至根本没有顺序 ❖ 同一行填写了多个疾病诊断
对此,医生填写时应注意尽可能地将导致病人死亡的一系列 疾病按演变顺序填在第I部分,其他促进死亡的疾病按照其 严重程度依次填入第II部分,且每行尽量只填写一个疾病。
《死亡医学证明书》暨死亡编码规则注释和案例分析(深圳大梅沙)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
6、医师签名:由填写死亡证明书并承担法律责 任的医师签名。 7、单位盖章:由填写医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8、填报日期:指出具证明书的日期;-般应是 死者死亡当日或随后几日内,如间隔过长应 予以说明。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
调查记录
在家死亡、死因不明或来院已死,需要由诊断该例死亡的医生填写。 1、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用精简的医学术语,写出病历摘要;如 达不到此要求,也可将死者家属提供的有关情况如实记录下来;内 容应包括: (1)本次发病的症状体征;包括起病急缓、病程长短、病情轻重、原发 病的并发和继发、实验室检查结果、疾病的演变和治疗经过、有否 后遗症即晚期效应(指发病后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残留病症)。 (2)发病时间; (3)诊断单位; (4)诊断依据; (5)既往史及相关情况:包括死者生前以往患过的疾病以及可能影响健 康的各种因素,如生长发育史、家族史、遗传史、职业史、接触史 等。以及死者生前的起居饮食、生活习俗、烟酒嗜好等。
6、主要职业及工种:按就职时间最长的职业填写,并尽可能 同时填写职业和工种。如:工人中的车工、钳工、电工、纺 织工、挡车工、排版工、电镀工等;服务行业中的售货员、 炊事员、邮递员等;其它职业也应尽量填写主要从事的工作 。不符要求的填写如:工人、干部、操作工。 7、身份证编号:填写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应与出生日期 一致。 8、婚姻状况:按法定的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含再婚、复 婚、分居)、丧偶、离婚、不详5种情况划记。 9、文化程度:按死者的最高学历的填写。文盲指不识字,半 文盲指稍识字,中学含中专,大学含大专。 10、生前工作单位:指就业所在或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时间 较长的单位。
Ⅰ (a) 颅内损伤 (b) 颅骨骨折 (c) 行人在道路上行走 意外被卡车撞倒 Ⅱ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一种由医生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文件,用于确认居民的死亡事实和死亡原因。
它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对于处理遗产、办理退休和保险等事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一份标准格式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内容:【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证明书编号:[编号]一、死者基本信息:1. 姓名:[姓名]2. 性别:[性别]3.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4. 国籍:[国籍]5.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6. 住址:[住址]二、死亡信息:1. 死亡日期:[死亡日期]2. 死亡时间:[死亡时间]3. 死亡地点:[死亡地点]4. 死亡证明人:[证明人姓名]5. 与死者关系:[与死者关系]6. 证明人联系方式:[证明人联系方式]三、死亡原因:1. 直接原因:[直接原因]2. 基本疾病:[基本疾病]3. 诱发因素:[诱发因素]4. 其他相关疾病:[其他相关疾病]四、医生信息:1. 出具医生姓名:[医生姓名]2. 执业医师证书号:[执业医师证书号]3. 执业单位:[执业单位]4.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五、其他附加信息:1. 死者遗体处理方式:[遗体处理方式]2. 相关附件:[相关附件清单]六、注意事项:1. 本证明书仅用于法律和行政目的,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2. 如有需要,可向出具医生或执业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述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标准格式内容,具体信息和数据仅为示例,实际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请注意,该证明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对于处理相关事务非常重要,因此,请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并妥善保管该证明书。
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亡医学证明书简介死亡医学证明书是指在证实一个人死亡时,医生或者其他专业人士所签署的一份证明文件。
这份文件必须符合政府部门所规定的标准,才能够被认为是有效的证明。
死亡医学证明书会在很多场合使用,比如:•安排葬礼和其他与遗体处理相关的事宜•保险公司需要证明被保险人已经去世•当需要调查死亡原因时•帮助调查局或类似机构进行验尸。
因此,死亡医学证明书在现代法律系统和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标准每个国家的政府部门都有一些特定的标准,用来规范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和内容。
下面介绍一下通常需要包含的主要内容:个人信息需要证明死者已经去世的人的所有个人信息。
•姓名•出生日期与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其他个人资料委托数据如果不是死者的亲属或监护人签署这份证明书,那么需要包括委托数据。
•名字•地址•联系方式•与死者的关系死亡信息表示证明死者已经去世的基本信息。
•死亡日期和时间•可能的死亡地点•死亡原因(根据调查或病理学检查的结果而得到的结论)证明签署这份文件的人必须陈述:•他(她)何时何地见到了死者;•他(她)的生物医学专业背景;•如果需要,医生必须描述自己是怎么得出死者的死因结论的,并解释为什么这个结论是合理和准确的。
签名和印章最重要的是,这份文件必须得到签署者的签名和印章。
签名和印章应该清晰可辨,并且符合政府部门所制定的标准。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或地区而有所不同,但是以上的内容是通常需要包含的。
如何获得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大部分情况下,死亡医学证明书通常由一名医生或病理学家签字,以证明死亡原因和时间被正确记录。
为了获得死亡医学证明书,通常需要完成以下步骤:1.通知医生或者监护人2.找到和联系一名医生或病理学家3.提供死者的身份信息和其他必要的文件4.签署死亡医学证明书5.更新社会文件或账户。
如果家庭成员或亲属无法联系到医生或病理学家,也可以向当地的政府机构或法院求助。
总结死亡医学证明书是权威的证明文件,对于证明一个人是否死亡、确定死因、开启遗产等重要情况都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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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指导手册供临床医生阅读目录第一节《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一、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及举例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三、《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用途四、我国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节《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一、《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二、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三、特殊项目的填写要求四、调查记录填写要求五、统计项目的填写要求六、常见死亡原因错误填写七、《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举例说明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监测、填报、统计工作是一门研究居民死亡原因及其规律的学科。
死亡比疾病具有更明确、更直接的含义。
因为死亡具有①死亡的概念是很明确的,死亡的现象是很容易判定的;②死亡是发生在一个时点上的事件;③死亡是一次性事件,人死了就不会再活过来,不存在重复死亡的现象。
死亡具有上述的特点,被各国所认识到,因此,国际上都用死亡原因资料来反映一个地区的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状况。
同时,死因资料也间接反映了社会、经济、文化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连续、完善的死因资料能够预测评估疾病死亡态势。
为疾病防制决策,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供科学的依据,为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服务。
为使我国的死亡原因监测、填报、统计工作达到国际标准化要求,并能够与世界各国的资料直接进行交流和比较,从1987年起我国卫生部下达文件要求在我国采用国际疾病分类(简称ICD)方法进行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工作。
由于ICD方法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对临床医生和卫生统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下面我们结合ICD的基本知识简要介绍如何正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一节《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我们提供的死因判断是否正确,死亡信息是否足够,对于卫生工作的影响很大,因为它是许多卫生工作的基础。
死因判断中涉及到两个主要问题,一个是恰当的统一分类标准,即根据什么判断死因,另一个是怎样判断死因。
为解决这两个问题,1948年举行的第六次ICD国际修订会议,通过了可同时用于死因分类和临床医疗、科研、教学中对疾病分类的综合性类目表,明确提出使用“根本死亡原因”、“国际死亡医学证明书”基本格式和确定死亡原因规则的要求。
并且明确指出:只有按照统一格式填写的死因证明书才能符合国际标准化的要求。
一、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及举例进行死因统计时,如果只涉及到一个疾病,则死亡原因分类比较简单。
在多数情况下,死亡由两个或多个疾病促成,而死亡原因统计时,只能选择一种死因。
为此,第六次国际疾病分类修订会议为死亡原因作了严格的定义定名为“根本死亡原因”。
世界卫生组织为根本死亡原因所下的定义是:“(a)引起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的那些疾病或损伤,或者(b)造成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这句话的意思是:从防止死亡的角度来寻找带有根本性的,引起一系列疾病并最终导致死亡的那个原因,不管那个原因发生在死前多长时间都应给予记录。
那个原因可能是一个明确的疾病诊断,可能是意外的损伤或中毒,也可能是不明确的医学情况(如症状、体征或临床表现等),由于这个带有根本的原因引起后面一系列疾病或情况,并最终导致死亡。
1967年第二十届世界卫生大会对将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又详细地做出了如下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定义的目的在于保证所有有关信息得以记录,而证明人不得自行选入某些情况而摒弃其他情况,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
从上述的定义中可以看出根本死因与过去要求填写的主要死因有很大的区别,一般来说主要死因指最后导致死亡的最主要、最严重的那个疾病或情况,它比较直观,医生习惯于报告这种死因,而根本死因则需要根据每个人的病情演变过程找出最早的那个引起后面一系列疾病并最终导致其死亡的疾病或情况,这个原因也许在病人死前已不存在或不能成为主要致死原因,但确定是由于它的发生而最最终导致一个人的死亡,这就需要根据死者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再给予报告。
对于每一例死亡来说,主要死因常常不等于根本死因,最终导致死亡的那个疾病不一定是病人临死时影响最大的那个疾病,在人的一生中,也许由于较早地患了某种病,而逐渐演变,发展直至最后导致死亡,因此从预防医学的角度来看,要采取措施,减少或消灭的疾病应是那些能够演变发展直至死亡的较早期的那个疾病,而不是那些在临死时影响较大的那个疾病,而这些根本死亡原因只有通过较详细的报告才能得到根本。
根本死亡原因通俗地理解,最早发生的病所引起其他疾病,有因果关系的那个最早的病就是根本死亡原因。
就是一种起主导作用的,带有根本性的疾病或损伤,由于它的存在、发生及发展,逐渐形成一连串的病态事件,并最终导致死亡。
例如:①某人因30年前患慢性支气管炎,10年前演变成肺气肿,5年前引起肺心病,最后因肺心病死亡。
此人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疾病关系为: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死亡,对此情况,如果医生只报告肺心病,则难以采取措施加以预防。
但医生将这三种疾病按照其演变顺序报告出来,则很容易看出此人的根本死因是慢性支气管炎,只有防止发生慢性支气管炎才能减少或避免肺心病的死亡。
②某人因15年前患乙型肝炎,5年前肝硬化,1周前肝昏迷死亡。
此人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疾病关系为:乙肝→肝硬化→肝昏迷→死亡。
如此人15年前无乙型病毒性肝炎就不会导致肝硬化,肝昏迷。
③某人在路上行走时意外地被卡车撞倒,因颅骨骨折、颅内损伤而死亡。
此人导致死亡的一系列情况为:在路上被卡车撞倒→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
医生只有将这些情况按顺序报告出来,才能够判断出此人的根本死因是机动车交通事故。
如果只报告颅内损伤则无法判断造成损伤的原因是什么。
从医学上说,每个人的死亡都可能经历了一系列疾病或者意外损伤中毒的情况,医生只有将所掌握的这一系列情况按照合理的顺序报告出来,才能为统计人员确定根本原因,查找相应的ICD 编码和分类提供良好的原始资料,以确定死因资料的准确可靠。
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按照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
WHO制定了统一格式的国际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
是为了在两种以上疾病存在时同时载入记录,能够根据其提供的疾病信息,以便选择根本死亡原因,其核心的格式如下:※此处不指临死情形,如:心力衰竭,全身衰竭等。
它指造成死亡的那个疾病,损伤或并发症。
从这个基本格式可以看出,它可以分为三部分内容,即:①填写死亡原因的第Ⅰ部分:这是基本格式的主要内容,需要填写导致死亡的疾病以及更早的原因,是必须要填写的部分。
②填写死亡原因的第Ⅱ部分:这是对第Ⅰ部分内容的补充,可根据情况填写其他促进死亡的疾病或情况。
③填写每个报告的病症或情况从发生到死亡时大概的时间隔,如果能填写出来则可以帮助判断各种疾病的关系。
考虑到多数情况下,医生对填写时间间隔会感到困难,所以在实际使用中可根据情况逐渐采用。
在基本格式中,第Ⅰ部分的填写需要医生描述造成某人死亡的一系列疾病的顺序关系,因此在填写时要理解表中的要求。
例如对前面提到的第①个例子,可以填写为:Ⅰ(a) 肺源性心脏病5年(b)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10年(c) 慢性支气管炎30年即表示肺心病是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而肺心病是由于更早发生的肺气肿所引起的,肺气肿又是由于最早发生的慢性支气管炎所引起的。
统计人员据此可判断其死因为慢性支气管炎。
又如对前面提到的第③个例子,可以填写为:Ⅰ(a) 颅骨骨折伴颅内损伤(b) 在路上意外被卡车撞倒即表示颅骨骨折伴颅内损伤是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而这一损伤是由于前面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
因此可判断其根本死因为机动车交通事故,颅骨骨折及颅内损伤是造成死亡的临床表现。
三、《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用途“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是由医生对因病伤死亡者填写的法定证明材料,在我国由公安部门与卫生部门保存,它具有双重用途:1.是居民死亡的人口管理记录,记载死者的各项基本情况及死亡原因,公安部门据此办理注销户口,还可作为殡仪火化部门进行尸体焚化的依据。
2.是死因统计的原始资料记录,卫生部门据此计算一系列的死亡统计指标,可以进行居民健康状况的专题研究,提出优先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为制订相应的防控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3.可以作为一种法律证据提交公安、司法部门。
4.目前越来越多地用于保险、遗产等群众性、社会性凭证及死亡公证。
值得注意的是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加盖医疗单位公章后方视为有效。
四、我国的居民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我国的居民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是卫生部在1990年8月正式发文通知全国各地遵照执行(见附表)。
1992年三部委联合发文(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重申了我国《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
我国采用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其核心部分完全采用了“国际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
其余内容,则尽量保留并吸收了我国各地以前使用的死亡报告单(卡)合理的部分。
我国使用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共分四联。
第一联为出证单位存根,用于网络上报;第二联由出证单位直接报送至所在县(区)疾控机构;第三联为户籍管理部门注销户口凭据;第四联为殡葬火化凭据。
各联样式如下所示:第一、二联格式:第二联背面格式:第三、四联格式:第二节《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一、死亡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1、按照全国统一的死亡证明书的基本格式及填写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或错项。
如:死者生前或死者家属拒绝提供项目信息的可不填。
2、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
3、死亡原因填写应用医学专业疾病名称,并用中文书写,不得用英文或英文缩写。
4、死亡证明书正面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否者视为无效。
5、死亡证明书如死因不明,必须当时填写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死者既往疾病名称、发病时间、诊断单位、诊断依据、以及相关慢性病史的一系列情况。
6、发生对死亡原因有怀疑(他杀、自杀)的,可以向警务部门反映,由警务部门协助确定死因。
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
二、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1、卡片编号:由疾控中心统一编号。
2、死者户口所在地:城镇以街道、农村以乡为单位。
3、死者姓名:指现时用的姓名;尚未起名者可记录其母姓名,按“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记录,以备调查。
4、性别:填男或女。
5、民族:按汉、回、壮、维吾尔、藏、白族等填写。
6、主要职业及工种:按就职时间最长的职业填写,并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具体工种。
如:工人中的车工、钳工、电工、纺织工、挡车工、排版工、电镀工等;服务行业中的售货员、炊事员、邮递员等;其它职业也应尽量填写主要从事的工作。
不符要求的填写如:工人、干部、操作工。
7、身份证编号:填写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应与出生日期一致。
8、婚姻状况:按法定的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含再婚、复婚、分居)、丧偶、离婚、不详5种情况划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