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服装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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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职人员服装管理制度

演职人员服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演职人员服装管理,提高演出质量,保障演员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演职人员,包括演员、舞蹈演员、舞台监督、化妆师等。

第三条演职人员服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演出风格和主题;2. 体现职业素养和艺术气质;3. 确保服装整洁、合体、舒适;4. 节约资源,合理使用。

第二章服装要求第四条演职人员服装应与演出内容、风格、主题相匹配,体现职业特色和艺术风格。

第五条服装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 男女演员服装应区分明显,便于观众辨识;2. 服装款式简洁大方,不宜过于复杂;3. 服装颜色搭配协调,不宜过于鲜艳或暗淡;4. 服装面料质地应适合演出环境,便于活动;5. 服装尺寸应合体,不宜过大或过小。

第六条特殊场合服装要求:1. 开幕式、闭幕式等重要场合,演员应穿着正装或礼服;2. 舞台表演时,演员应根据剧情需要穿着相应的角色服装;3. 舞台监督、化妆师等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便于工作的工作服。

第三章服装管理第七条服装购置与管理:1. 服装购置应经单位领导批准,明确购置标准;2. 服装购置后,由服装管理部门负责统一保管;3. 服装购置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合理使用。

第八条服装租赁与归还:1. 演出前,服装管理部门应根据演出需要,提前租赁或购置服装;2. 演出结束后,演职人员应及时归还服装,不得擅自保留;3. 服装租赁费用由单位承担。

第九条服装维护与保养:1. 演职人员应妥善保管服装,避免损坏;2. 定期对服装进行清洗、熨烫、修补,保持服装整洁;3. 服装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服装状况,及时更换损坏的服装。

第四章奖惩第十条对遵守本制度、服装管理良好的演职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服装管理不规范的演职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服装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演职人员服装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演职人员的着装,提升演出整体形象,促进艺术交流与发展。

演艺公司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演艺公司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员工着装,提高员工职业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演员、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等。

二、着装要求1. 男女员工着装应整洁、大方、得体,符合演艺行业特点,展现公司形象。

2. 男员工:(1)着装以正装为主,可穿着深色西装、衬衫、领带、西裤、皮鞋;(2)保持头发整洁,不得留长发、奇形怪状发型;(3)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

3. 女员工:(1)着装以职业装为主,可穿着深色职业套装、衬衫、裙装、皮鞋;(2)保持头发整洁,不得留长发、奇形怪状发型;(3)不得化浓妆,不宜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

4. 演员在演出期间,应按照导演或相关部门的要求着装,确保演出效果。

5. 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在接待客户、参加活动等场合,应着正装或职业装。

三、着装禁忌1. 不得穿着奇装异服、休闲装、运动装等不符合职业形象的服装。

2. 不得穿着破损、褪色、污渍的服装。

3. 不得在办公区域穿着拖鞋、背心、短裤等过于随意或暴露的服装。

4. 不得在演出期间穿着与演出风格不符的服装。

四、着装检查1. 公司设立专门的着装检查员,负责对员工着装进行监督、检查。

2. 着装检查员有权要求员工改正不符合规定的着装,并对违规者进行警告或处罚。

3. 员工应积极配合着装检查,对检查员提出的意见及时改正。

五、处罚措施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多次不改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2.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员工,公司将给予降职、辞退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戏曲服装的管理制度包括范文

戏曲服装的管理制度包括范文

戏曲服装的管理制度包括范文戏曲服装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戏曲服装的管理,确保戏曲演出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戏曲演出的演员、化妆服装人员、道具师、化妆师等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在戏曲演出中,服装应与剧情、角色相一致,色彩鲜明,线条简练,材质舒适,完整整齐。

第四条所有参与戏曲演出的人员应自觉遵守本管理制度,对服装进行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戏曲服装的选购和储备第五条戏曲服装的选购应根据剧目的特点、角色的性别、身份、时代背景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

选购的服装应具备符合舞台表演需要的品质和质感。

第六条戏曲服装的储备应根据剧目数量、角色需求等因素制定,确保演出期间不发生服装不足的情况。

储备的服装应按照不同种类、角色进行分类、标识,并进行定期清洗、保养和修整。

第七条戏曲服装的选购和储备工作由剧团的戏曲服装管理部门负责,确保选购的服装符合演出要求,并对储备的服装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戏曲服装的使用和保养第八条演员在演出前应按照角色要求穿着相应的戏曲服装。

服装应整洁、干净,无破损、污渍和异味。

第九条演出结束后,演员应及时脱下戏曲服装,并进行清洗、保养和修整。

服装应该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日晒和暴雨。

第十条演员在演出期间,应注意保持戏曲服装的完整性和质量。

严禁进行不符合剧情需要的修改、剪裁和染色等行为。

第十一条演员在演出期间如发现服装有破损或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戏曲服装管理部门进行报告,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或更换。

第四章戏曲服装的借用和归还第十二条演员、化妆服装人员、道具师、化妆师等需要借用戏曲服装的人员,应提前向戏曲服装管理部门提交借用申请,并注明借用的服装种类、数量和借用时间。

第十三条戏曲服装管理部门应按照借用申请的要求进行审核,并记录借用的服装信息,确保借用的服装及时归还。

第十四条演出结束后,演员等借用戏曲服装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服装归还给戏曲服装管理部门,并进行清洗、保养和修整。

演艺人员服装管理制度

演艺人员服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演艺人员服装管理,提高演艺活动的整体形象,确保演艺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参与演艺活动的演员、工作人员及各类演出团体。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演艺人员服装的选用、保管、维护和报废等环节,确保服装质量,提升演艺活动品质。

第二章服装选用第四条服装选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演出主题和风格;2. 体现演艺人员的专业形象;3. 考虑服装的舒适度、安全性;4. 适应演出场地和观众需求。

第五条服装选用流程:1. 演艺活动负责人根据演出主题和风格,提出服装需求;2. 服装管理部门根据需求,挑选符合要求的服装;3. 演艺人员对服装进行试穿,确认无误后进行预订;4. 服装管理部门根据预订情况,统一采购或定制服装。

第三章服装保管与维护第六条服装保管责任:1. 演艺人员对所使用的服装负有保管责任;2. 服装管理部门负责服装的集中保管。

第七条服装维护要求:1. 演艺人员应保持服装整洁,避免污渍、破损;2. 服装管理部门定期对服装进行清洗、熨烫、修补;3. 服装使用后,演艺人员应将服装及时归位,保持仓库整洁。

第四章服装报废第八条服装报废条件:1. 服装破损严重,无法修复;2. 服装款式过时,不再符合演出需求;3. 服装使用年限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服装报废流程:1. 演艺人员发现服装需报废时,应及时向服装管理部门报告;2. 服装管理部门对报废服装进行评估,确认报废条件;3. 服装管理部门将报废服装进行分类处理,符合捐赠条件的可捐赠,其余进行报废。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维护服装整洁的演艺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损坏服装的演艺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服装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戏剧服装管理制度

戏剧服装管理制度

戏剧服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戏剧服装管理,保障剧目演出效果,保护演员身体健康,提高剧院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剧院内所有与戏剧服装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戏剧服装指剧院用于演出的服装,包括演员服装、舞美服装等。

第四条戏剧服装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节约、合理、安全和美观。

第五条戏剧服装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剧院演出品质,确保演员身体健康,节约成本,打造良好的演出形象。

第六条戏剧服装管理工作由戏剧服装部门负责。

第七条戏剧服装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物资管理制度,合理有效地配置各类戏剧服装资源。

第八条戏剧服装部门应严格执行服装选购、使用、保养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

第九条各部门及个人在戏剧服装管理活动中应积极配合,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到勤俭节约、安全使用。

第十条戏剧服装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服装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第二章戏剧服装选购第十一条戏剧服装的选购应按照剧目需求、演员身材特点、剧院经济实力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

第十二条戏剧服装的选购应根据演出剧目的不同,确定不同的选购标准。

第十三条戏剧服装的选购应尽量选择适合演员身体的面料,确保演员在演出过程中的舒适度。

第十四条戏剧服装的选购应严格控制成本,做到尽可能节约,确保质量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戏剧服装的选购应注重审美效果,根据剧目要求、舞美要求等进行合理选择。

第十六条戏剧服装选购工作由戏剧服装部门负责,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十七条戏剧服装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库,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和产品质量。

第十八条戏剧服装部门应根据需要建立适当的库存,避免出现剧院演出需要而难以满足的情况。

第十九条戏剧服装部门应定期清查、维护库存,确保服装的完好保存。

第二十条戏剧服装部门应根据服装的使用寿命确定服装的报废标准,合理安排服装的报废更新。

第二十一条戏剧服装部门应对报废服装进行合理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三章戏剧服装使用第二十二条戏剧服装的使用应根据剧目需要和演员身体特点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

ktv工服管理制度

ktv工服管理制度

ktv工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KTV员工着装,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企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服装管理1、员工工作服的颜色、款式、面料及配饰等应符合公司规定,不得私改。

2、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工作服,并做好记录。

3、员工应按照规定的着装标准穿着工作服,不得穿着脏污、破损或不符合规定的服装。

4、每位员工每季度可领取一次新的工作服,旧的工作服需退还给公司。

5、员工在下班后需将工作服整理好,放置在指定的地方。

6、员工需对自己的工作服负责,如有丢失或损坏需赔偿。

7、员工工作服的清洗由公司统一负责,员工不得私自洗涤。

三、着装规范1、员工着装应整洁、得体,不得穿着超短裙、露背装等不当服饰。

2、员工应根据不同场合选择合适的服装,工作时间外不得穿着工作服。

3、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和形象,不得留有长指甲、未整理的发型等不雅之处。

4、员工不得戴夸张的首饰、化浓妆、擦浓香水等。

5、员工不得穿着打扮过于随意、不得着露骨的服饰。

6、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穿着与工作无关的服装。

四、管理细则1、公司应对员工的着装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的员工,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

2、对于多次违规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3、对于严重违规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应自觉遵守着装规范,如有异议可向公司提出申诉。

五、监督管理1、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服装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员工着装管理工作。

2、公司应定期召开员工着装规范培训,提高员工的服装意识。

3、员工在工装管理期间不得擅自更换服饰、头饰和鞋子。

4、如有特殊情况需擅自更换服饰或有须外出之要事,须向领导汇报后方可更换。

六、其他规定1、员工在工作期间应注意避免着装造成的观感误会或不适。

2、员工应注意保养工作服,不得私自洗涤、改装。

3、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和形象,工作期间不得留发式、擦浓香水。

4、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其他相关制度和规定。

七、附则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演员服装管理制度

演员服装管理制度

演员服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演员在拍摄、演出等活动中的服装管理,加强对演员服装的管理和保护,切实保障演员的利益,促进艺术创作和表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拍摄、演出等活动的演员。

第三条演员在参与拍摄、演出等活动时,应根据剧情要求和导演的指导选择、搭配合适的服装,不得擅自改变、调换。

第四条演员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服装,不得私自挪用、借用或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演员应当按照拍摄、演出的要求,及时清洗、整理服装,并在活动结束后交回给剧务组或者妥善保管。

第六条演员应当保持个人的仪表整洁,不得穿着不当的服装参与拍摄、演出等活动。

第七条剧务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演员服装的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演员服装的保护和维护工作,做好服装的清洗、维修和存放工作。

第九条演员应当依法保护自己的肖像权、姓名权和形象权,不得私自使用或转让与自己形象相关的服装和物品。

第十条演员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演员服装管理工作,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演员服装的选择和搭配第十一条演员在拍摄、演出等活动中应根据剧情要求和导演的指导选择、搭配合适的服装,服装的选择和搭配应当符合角色的特点和情境的需要,不得与角色形象和情境不符。

第十二条演员在选择和搭配服装时,应当充分考虑服装的舒适度和安全性,避免选择和搭配不适合自己的服装,导致意外伤害。

第十三条演员在选择和搭配服装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服装着装规定和标准,不得穿着不当的服装参与拍摄、演出等活动。

第十四条演员在选择和搭配服装时,应当保持服装的整洁和卫生,避免选择和搭配脏、破损的服装,影响演出效果。

第十五条演员在选择和搭配服装时,应当遵循艺术和审美的原则,不得选择和搭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服装。

第十六条剧务组应当为演员提供相关的服装和道具,确保演员能够按照剧情要求和导演的指导选择、搭配合适的服装,做好服装的归还和清洁工作。

单位演出服管理制度

单位演出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演出服的管理,确保演出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演出活动的服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演出、对外交流活动等。

第三条演出服管理制度遵循合理使用、节约资源、规范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行政部门负责演出服的采购、保管、发放、回收等工作。

第五条演出部门负责演出服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第六条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演出服管理制度,爱护演出服装。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七条演出服的采购需根据演出需求、预算和服装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确保演出服的质量。

第九条演出服到货后,由行政部门组织验收,确保服装数量、规格、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保管与发放第十条演出服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尘、防蛀的专用仓库中。

第十一条演出服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便于查找。

第十二条保管员应定期检查演出服的存放情况,发现损坏、污渍等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演出服的发放由行政部门负责,按照演出部门的需求进行。

第五章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演出服装在使用过程中,演员应爱护服装,避免损坏。

第十五条演出结束后,演员应将服装放回原处,保持整洁。

第十六条演出服装如有污渍、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清洗、修补。

第十七条演出服装不得私自借给他人或外借给非单位人员。

第六章回收与报废第十八条演出活动结束后,演出部门应将演出服回收至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回收的演出服应进行清点、检查,如有损坏、污渍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无法修复或不再适合使用的演出服,经行政部门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一条对在演出服装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演出服管理制度的个人或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单位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单位演出服的管理,提高演出服装的使用效率,保障演出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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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使用管理规定
1、演员于演出前30分钟方可进入服装间换装,其他时间严禁入内。

2、演员上场时先穿服装后取道具,演出结束后优先归还道具再还服装,道具严禁出现在服装间。

3、严禁乱动或乱穿他人的演出服装、鞋子和头饰,如有替补人员需先告知舞台监督,再随服装老师一同领取服装。

4、爱惜服装,严禁穿着演出服随意乱坐或打闹。

5、严禁穿着演出服吸烟。

6、演员在换装时若发现头饰、服装、鞋子等出现问题,要马上告知服装老师。

7、每一幕下场后,演员务必将服装头饰挂在自己的指定区域,严禁乱扔乱挂演出服,如发现演员乱扔服装头饰,演员罚款50元。

(赶场演员除外)
8、演员每天自领取服装之时起至归还服装前,演员头饰、鞋子一律自己保管,如有丢失,自行赔偿。

9、演出结束后,演员要立即归还演出服装头饰,整理好放回原位。

如因演员未归还服装头饰而导致服装、头饰丢失,演员按服装、头饰原价赔偿。

10、服装间为演员换装区域,严禁所有人员引领其他无关人员入内,如若发现,后果必究。

11、服装间内所有设施设备为公司财产,若发现人为损坏,将照
价赔偿。

希望各位演员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互相监督。

如有违反行为,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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