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申牌-配合依法查询、调取相关数据信息的工作制度和责任机构、责任人以及联系方式
网约车线上能力认定流程

网约车线上能力认定流程网约车新政在各地全面出台后,网约车经营者线上能力认定等配套操作也在逐步确立、推出。
交通运输部网站11月4日消息,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为优化服务、规范操作,方便网约车经营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对外发布《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
全文如下: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网信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的规定,为优化服务、规范操作,方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者,现将网约车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一)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1.技术研发和维护部门架构及人员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技术能力证明及工作等材料;拟从事网约车业务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的采购或者租赁协议,服务器托管协议或互联网接入协议;平台软硬件及最大处理能力、数据库最大存储能力等情况说明。
2.面向乘客和驾驶员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信息内容和服务功能。
(二)具备供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
3.配合依法查询、调取相关数据信息的功能设计、工作和责任机构、责任人以及联系方式等。
(三)数据库接入情况。
4.提供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数据库具备接入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
只为本地提供服务的平台公司,可提供由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具备数据库接入当地监管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
网约车运营解决方案及政策法规

网约车运营项目解决方案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约车出行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方便快捷高效的出行方式,让人们很快的适应了这种模式,滴滴打车软件就是其中之一,其对人们出行带来的便利性不可或缺的,滴滴出行软件对很多企业或者地区也有很多的局限性,所以越来越多人关心如何更好地开发一款适用自己运营模式的打车APP,以更好的适应当地市场,融君软件多年的网约车开发经验,提出整套网约车解决方案。
目前,蓝标科技的网约车APP乘客端的核心功能为地图定位、一键叫车、语音叫车、专车分类、预约用车、预估价格、在线支付、订单评价/投诉,司机端则包含司机认证、抢单操作、在线导航、订单管理、我的钱包等核心功能。
我们的宗旨,为中小企业提供完善的网约车解决方案,根据客户当地运营情况定制更加适合发展的网约车运营软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7月14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国家网信办主任徐麟2016年7月27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3.06.26•【字号】乌交规〔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乌交规〔2023〕1号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网信办等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乌鲁木齐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6月26日乌鲁木齐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各方合法权益,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经营公司),是指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网约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公安、网信、通信、人社、市场监管、商务、生态环境、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网约车行业实施监督管理。
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1•【字号】渝府令〔2016〕309号•【施行日期】2016.12.2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09 号)《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6年11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黄奇帆2016年12月21日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第三章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第四章网约车经营行为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强对网约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协作机制,解决网约车管理重大问题。
市、区县(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管理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五)在本市有相应的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且服务机构在本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部门对网约车的要求

关于约谈(六部门对网约车的要求)交通运输部一、严格落实承运人责任、企业安全服务主体责任,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
二、加快制定整改措施,对已接入车辆和人员进行全面清查,确保平稳过渡。
整改工作必须在文件正式实施前完成。
三、落实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主体责任。
公安部一、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发生。
二、严格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选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安全守法的驾驶员。
三、依法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要具备与开展网约车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换及处理能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一、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备案手续。
二、严格遵守《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公平有序开展市场竞争,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三、严格遵守网络信息保护相关法律和规定。
四、落实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网络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中央网信办一、要具备供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配合政府部门的线上监管工作。
二、建立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不得利用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消息,不得传播煽动性、动员性等负面信息。
工商总局一、依法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或变更登记。
二、依法按时开展年报工作。
三、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严禁实施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违法措施。
四、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国家信访局一、不得有在国家机关、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等行为。
二、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济南市网约车平台、车辆审批及管理

三、平台许可
2.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材料-国家
三、平台许可
2.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材料-国家
一、网约车平台数据库接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工作按以下流程开展 (一)拟从事网约车经营业务的企业,应按照《总体技术要求》相关内容做好 数据库对接技术准备工作,具备接入条件后,应填写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 库接入联系函(附件2),提交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提供 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3)、网约车平台数据库接入准备情况表(附件4)。 (二)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对拟申请服务区域 为全国的平台,应在2日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将企业提交材料(附件2、 3、4)报部,同时抄报省级交通运输部门。 部接到企业提交材料后,具备技术接入条件的,应在3日内组织技术支持单位与 企业进行技术对接,并出具情况说明;不具备技术接入条件的,将原因告知受理材 料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对拟申请服务区域为某个城市的平台,由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 3日内组织技术支持单位与企业进行技术对接,并出具情况说明;企业不具备技术 接入条件,应通知企业并告知原因;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如不具备数 据库接入能力,应在2日内将企业提交材料报部,同时抄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企业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或不具备技术接入条件的原因,由受理材料的出租汽车行 政主管部门及时转送或告知企业。
附件1,篇幅较长且很专业,不再赘述
三、平台许可
2.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材料-国家
三、平台许可
2.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材料-国家
三、平台许可
2.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材料-国家
三、平台许可
线 上 服 务 能 力 认 定 材 料 国 家
三、平台许可
3.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报材料-省级
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时间:2016-12-22 浏览次数:433各有关单位: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年12月2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约车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本市在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原则下,统筹、规范、有序发展网约车,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实现网约车与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错位发展、差异化经营,为乘客提供高品质、个性化出行服务。
通过网约车平台提供电召服务的巡游车,遵守巡游车管理的相关规定。
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办理流程指南【模板】

XX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办理流程指南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优化服务、规范操作,方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者,现制定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一、材料受理(一)注册地为本市拟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应向XX市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以下简称“行政审批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用于线上、线下能力审核);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由经办人经办的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一式两份,分别用于线上、线下能力审核);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属于分支机构的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用于线上、线下能力审核);4.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用于线上能力审核);具体材料包括:(1)技术研发和维护部门架构及人员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技术能力证明及工作合同等材料;拟从事网约车业务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的采购或者租赁协议,服务器托管协议或互联网接入协议;平台软硬件及最大处理能力、数据库最大存储能力等情况说明。
(2)面向乘客和驾驶员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信息内容和服务功能。
5.具备供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用于线上能力审核);具体材料包括:配合依法查询、调取相关数据信息的功能设计、工作制度和责任机构、责任人以及联系方式等。
6.数据库接入情况(用于线上能力审核);具体材料包括:提供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数据库具备接入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
只为本地提供服务的平台公司,可提供由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具备数据库接入当地监管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
7.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用于线上能力审核);具体材料包括:网络应用、数据等所有服务器机房地址、接入地址、IP地址、用途分工等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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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依法查询、调取相关数据信息的工作制度和责任机构、责任人以及联系方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xx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管理与规范,完善xxxxxx科技有限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技术治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xxxx系统安全治理是指xxxxxx科技有限公司在运用信息技术过程中,制定的有关xxxx系统安全决策权分配和责任承担的框架,主要包括在xxxx系统安全原则、xxxx 系统安全架构、xxxx系统安全基础设施、xxxx系统安全应用和xxxx系统安全投入五个方面制定相关制度并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实现xxxx系统安全决策的责任和权力的有效分配与控制,提高xxxx系统安全资源的有效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xxxx系统安全治理是xxxxxx科技有限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xxxxxx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建立有效的xxxx系统安全治理机制,持续巩固和提升xxxx系统安全能力,保持xxxx系统安全与业务目标一致,合理利用xxxx系统安全资源,有效管理xxxx系统安全风险,确保xxxxxx科技有限公司xxxx系统建设和运行的安全、高效、稳定,确使xxxx系统安全能力成为提升xxxxxx科技有限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助力点和促进xxxxxx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助推器。
第四条本方案适用于xxxxxx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与xxxx系统安全相关的所有活动。
第二章公司介绍公司名称:xxxxxx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类型: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资本: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法人:xx经营期限自:yyyy年mm月dd日至yyyy年mm月dd日项目负责人:xx公司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紧急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紧急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联系人: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责任部门:财务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联系人: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责任部门:信息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xxxxxx科技有限公司成立计算机xxxx系统安全工作领导部门,领导部门下设办公室(设信息中心)。
主要负责人是落实计算机xxxx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xxxxxx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xxxx系统安全工作领导部门负责制定全xxxx系统安全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协调和处理全xxxxxx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计算机xxxx系统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xxxxxx科技有限公司信息中心负责全xxxx系统安全的监督、安全事故的侦查和处罚;负责制定本单位xxxx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定、控制措施等,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对计算机病毒感染的预防、检测和清除;负责定期维护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对重要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和备份;负责制定计算机xxxx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并督促执行。
与职教部门协同组织对计算机xxxx系统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开展xxxx系统安全宣传教育。
第八条xxxxxx科技有限公司分管信息化工作的负责人和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接受专门的计算机信息安全培训后,方能从事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网络管理员职责:1、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的运行管理,实施网络安全策略和安全运行细则。
2、网络管理员应制定周密的切实可靠的网络备份和应急恢复方案,防止由于网络设备系统崩溃、硬件损坏等原因而引起业务中断。
重要核心网络设备必须采用“双机热备”的方式,非核心网络设备可采用一备多的“冷备”的方式。
3、网络管理员应定期对中心机房网络设备进行巡检,监测网络设备的物理稳定性和系统稳定性,进行系统日志审计,并对系统状况及安全事件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维护策略。
4、网络设备发生故障,网络管理员应本着先抢通业务、后排除故障的原则按照规定流程排除故障,并填写《设备故障报告表》,遇到重大故障时应及时上报领导,事后编写故障分析报告。
5、网络管理员应负责落实、实施涉及网络设备的密码管理机制。
6、网络设备、服务器等发生破坏案件,或遭到黑客攻击,如该案件影响到公司重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信息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在事发后二十分钟内将事件报备。
系统管理员职责:1、系统管理员应随时保持警惕以预防攻击事件的发生或者将攻击的危害降至最低。
2、对系统漏洞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扫描,对漏洞风险持续跟踪,在经过充分的验证测试后对必要的漏洞开展修补工作,实施漏洞扫描或漏洞修补前,对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充分准备,选择恰当时间,并做好数据备份和回退方案,漏洞扫描或漏洞修补后应进行验证测试,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扫描后记录扫描情况,填写《系统安全扫描情况记录表》(附录1)3、持续跟踪厂商提供的系统升级更新情况,应在经过充分的测试评估后对必要的补丁进行及时更新,填写《系统与网络设备补丁分析评估表》(附录2),在安装系统补丁前对现有的重要文件进行备份,并对备份情况和系统升级情况进行记录,填写《系统及网络设备升级记录表》(附录3)。
4、至少每月对运行日志和审计数据进行分析。
附录1:系统安全扫描情况记录表系统安全扫描情况汇总表编号:日期:附录2:系统与网络设备补丁分析评估表系统和网络设备补丁分析评估表编号:填表人:日期:附件3:系统及网络设备升级记录表系统及网络设备升级记录表编号:填表人:日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信息技术工作检查,根据xxxxxx科技有限公司当前信息技术现状明确检查重点,制定检查标准指导检查工作。
2、工作检查可采取日常检查、组织自查、专项检查、年度检查等方式。
年度检查对象包括所有相关部门,且每年不少于一次。
3、信息技术工作检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性原则:检查人员应与被检查部门保持工作和职责上的相互独立。
(二)客观公正原则:检查工作应尽量减少个人主张或判断,应在最小主观判断情形下,基于明确定义的检查方法和解释,对每个要求项进行检查。
(三)保密原则:检查人员应对在检查期间接触到被检查部门的技术、业务机密信息严格保密,不应将包含被检查部门机密信息的资料作为证明材料。
(四)审慎操作原则:防范检查操作风险,禁止在交易期间操作被检查部门在线运行的信息系统,不应在交易期间要求被检查部门进行各类系统切换测试和升级操作。
4、进行现场检查时,应提前通知被检查部门,可根据需要要求被检查部门进行自查,以提高现场检查工作效率。
每次检查前,检查小组应核查上次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是否有效。
5、检查过程中应综合运用访谈、观察、检查、工具检测、审阅文档记录等检查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检查数据,确保检查结果的正确性和客观性。
6、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撰写检查报告上报xxxxxx科技有限公司,根据xxxxxx科技有限公司批示意见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部分下发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平台客服工作职责:1、责收集客户信息,了解并分析客户需求,规划用户服务方案。
2、负责进行有效的客户管理和沟通,以检查用户关系维护的情况3、负责发展维护良好的用户关系,对用户反馈意见进行及时反馈。
4、性格温和,脾气好,有耐心,不和用户争执,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对待问题的响应速度及时。
第三章信息安全治理原则和目标第九条xxxx系统安全原则是指导xxxxxx科技有限公司有效运用xxxx系统安全来实现xxxxxx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目标的基本方针。
根据xxxxxx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目标,确定xxxx 系统安全原则如下:1.满足和推动业务发展;2.对新应用快速实现;3.xxxx系统安全架构完整、统一;4.数据集中、信息共享;5.控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6.利用行业标准;第十条为有效开展xxxx系统安全治理工作,确保xxxxxx科技有限公司能够利用xxxx 系统安全增强核心竞争力,使xxxxxx科技有限公司从xxxx系统安全投入中获得更大收益。
根据xxxxxx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规划,确定xxxx系统安全治理目标如下:1.明确xxxx系统安全决策的权力和责任;2.实现技术和业务的有效匹配;3.实现xxxx系统安全资源的最优配置;4.实现xxxx系统安全风险的可管可控。
第十一条xxxxxx科技有限公司制定公开、可行的xxxx系统安全治理流程,建立xxxxxx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与xxxx系统安全之间清晰的联系框架,采取有效措施,使xxxxxx 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层和各相关部门的人员了解并认同xxxx系统安全原则和治理目标。
第十二条信息中心根据xxxxxx科技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组织制定xxxx系统安全规划。
xxxx系统安全规划应与xxxxxx科技有限公司发展保持一致,符合xxxxxx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对xxxx系统安全的要求,并使技术和业务部门能正确地理解和把握公司对xxxx系统安全的要求。
第十三条xxxx系统安全规划在有效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方面应满足行业和xxxxxx科技有限公司可预见的业务发展要求,应在容量、性能和安全保障方面做出规定。
第四章xxxx系统安全措施第十四条不得收集、研究、编制、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发现计算机病毒要及时向xxxxxx科技有限公司信息中心报告。
第十五条不得在计算机及网络上制作、查阅、复制、传播或执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xxxxxx科技有限公司部署有关规定、危害国家和xxxxxx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的软件或信息。
第十六条不得在计算机及网络上制作、查阅、复制、传播或执行含有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凶杀、教唆犯罪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内容的信息。
第十七条不得利用电子公告服务制作、复制和传播谩骂、侮辱或诽谤单位和个人的信息。
第十八条涉及国家或单位机密的信息,必须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输、使用和销毁。
重要信息必须从物理上进行隔离,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数据加密。
第十九条对计算机机房及其它重要区域须建立出入制度。
第二十条对关键应用系统及数据的修改和备份须建立审批制度、日志管理制度、安全审计制度、系统备份制度。
第二十一条建立帐户、密码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操作系统、重要信息应用系统的用户口令和访问权限,建立和健全系统访问日志,保证信息共享的安全性。
第二十二条在网络上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单位,必须对用户实行帐户管理和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制度。
申请帐户需填写注册单,提供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等资料,经一定的核实程序,方能成为电子公告服务的合法用户。
第二十三条对服务器系统软件和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须及时进行版本升级或安装补丁程序,杜绝系统级的安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