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范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基本工作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基本工作流程
- 技术准备:投标人进行项目技术研究和方案设计,准备投标书和相关技术文件。 - 经济准备:投标人进行项目成本估算和商务准备,准备投标报价和商务文件。
3. 投标递交阶段: - 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好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给招标方。 - 开标:招标方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拆封投标文件,记录投标人的报价和相关信息。
6. 履约阶段: - 工程施工: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 监督检查:招标方或第三方监督机构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履约和质量
安全。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基本工作流程
以上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基本工作流程,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项目和 招标方有所调整和变化。在整个流程中,公正、透明和合法的原则是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保 障。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基本工作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是确保项目公平竞争、选择合适承包商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基本工作流程:
1. 招标准备阶段: - 制定招标文件:项目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
术规格书、合同草案等。 - 发布招标公告:将招标公告发布在相关媒体或招标平台上,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4. 评标阶段: - 技术评审:招标方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评估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和能力。 - 经济评审:招标方对符合技术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经济评审,比较报价和商务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基本工作流程
5. 中标确定阶段: - 中标公示:招标方根据评标结果,公示中标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中标结果。 - 中标谈判:招标方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商讨具体合同条款和条件。 - 签订合同:招标方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合作细节。
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
(1)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工程建设项目在甘肃陇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注册。
(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场地申请后,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一、二级审批。
(3)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制作完招标文件并添加公告后由交易中心人员确认招标公告并进行一、二、三级审批,发布公告。
(4)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5)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打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6)投标人在开标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指派代表进行专家抽取,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工作人员进行专家抽取并现场密封打印。
(7)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开标评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投标人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开评标活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开评标现场记录,并维护开评标现场秩序。
(8)专家委员会进行评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确认中标人并在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公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一、二、三级审批。
(9)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在补齐相关资料并缴纳完相关费用后在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交易中心办理人员在中标通知书上盖章确认生效。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0)交易中心将本次招标活动进行整理归档。
建设工程进场交易规定及流程详解

建设工程进场交易规定及流程详解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工作程序:一、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见《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实施主体:招标人受理单位: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投标监管机构),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受理;其他专业工程由各自招投标监管机构受理。
工作内容:(一)招标人向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招投标监管机构依法提出招标申请,由招投标监管机构对招标方式进行认定。
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有关规定拟采取邀请招标的,由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相应的招投标监管机构批准;(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并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三、发布招标公告实施主体:招标人监督单位:招投标监管机构承办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工作内容: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由招标人将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招标公告在市交易中心的“中国武汉建设网”()上统一发布,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同时在其它合法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由招标人向3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招标邀请书。
四、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实施主体:投标申请人、招标人监督单位:招投标监管机构工作内容:(一)投标申请人在“中国武汉建设网”上投标报名。
由市交易中心接收并核实网员单位报送或传递的数据资料,建立网员单位(企业)数据库,保障网员单位参与投标、评标所需的数据资料。
(二)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方式报名,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预审。
五、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备案实施主体:招标人监督单位:招投标监管机构工作内容:(一)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须知;2、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4、投标文件格式;5、合同主要条款;6、评标标准和方法;7、投标辅助材料。
工程招标投标操作流程(3篇)

第1篇一、项目准备阶段1.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
2. 审查招标文件:招标人组织有关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合规、完整、准确。
3. 公告招标:招标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 确定招标范围: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工程内容、技术要求等。
5. 确定招标方式: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二、投标阶段1. 投标人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业绩证明、项目经理资质证明等。
2.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 研究招标文件:投标人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技术要求、投标条件等。
4. 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业绩证明等。
5.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6. 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7. 投标答疑:招标人组织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三、开标、评标阶段1. 开标:招标人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开标,接受投标文件。
2. 评标: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业绩证明等。
3.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中标、签订合同阶段1. 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告知其中标结果。
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签订合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流程图

书复印件和招标代理委托书(或合同); (5)其它有关材料.
1、审查招标公告要素及办理相关手续并作登记。 2、在中心网站及信息大厅及时发布。 3、200 万元以上项目还应在省计委网站发布。
投标报名Biblioteka 1、工作人员负责见证并填写投标报登记表,监督执行报名须知。 2、负责委托的招标报名工作。
开标、评标时间安排 (进场交易联系单)
根据项目情况,中心领导或监督部门指示,对现场摄录资料刻录封 存并保管备查(未经综合办、中心领导同意,不得拆封观看)。
1、招标人送达评标报告(复印件)后,招标投标部及时在公示栏 书面公示。
2、招投标部将电子文档送信息部,由信息部在中心网站和信息大 厅公示。
3、公示期满后,撤消公示,招投标部负责存档。
公示期结束后,没有投诉或投诉不予受理,由代理公司(招标人) 同招投标部工作人员取回封存资料。
清标与 评标 不能 一次性 连续 完成 的, 投标文 件和 清标 报告 应当密 封,存放在州招标中心的档案柜中
1、招投标部检查准备工作及服务工作是否到位; 2、办公室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摄录、监控。
1、评委、监督、工作人员签到; 2、对评委评分的登分、汇总、计算结果复核; 3、暂时封存评标活动的各种原始资料。
1、招投标部负责收集招标人及有关单位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的有 关资料。
2、信息部移交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情况资料至招投标部。 3、招投标部将全部资料整理移交办公室。 4、办公室将招投标部移交的资料及摄录资料整理归档备查,存档
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1、招投标部及时向办公室提供开标情况一览表,作为收费凭据。 2、办公室负责、招标投标部协助收缴进场服务费。 3、收缴情况告知招投标部,以便登记汇总。
承办部门
招投标进场交易程序

招投标进场交易程序
1、招标人应持立项等批文(在立项下达后的一个月内)向进驻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2、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向有形建筑市场索取交易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在有形建筑市场办理交易登记。
3、按规定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进入设计招标流程;非设计招标工程,招标人向进驻有形建筑市场的有关部门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
4、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和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报名截止时间最低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应向驻有形建筑市场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评标方法、资格预审方法。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有形建筑市场安排招标活动日程。
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有形建筑市场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要求在有形建筑市场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形建筑市场提供见证服务。
8、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有形建筑市场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特定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有形建筑市场提供见证服务并跟踪管理。
9、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不特定的投标人或资格预审合格后的特定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
建筑工程中的工程招投标流程

建筑工程中的工程招投标流程在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工程项目的选择、承接和合同签署等诸多方面。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中的工程招投标流程,从项目发布到投标评审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分析,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工程招投标流程。
一、项目发布工程项目的发布是招投标流程的起点。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布会通过官方的招标公告、报刊媒体或专业招标网站等途径进行。
招标公告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时间要求、文件获取方式等项目基本信息。
二、工程准备在项目发布之后,招标人需要准备相关的工程文件供潜在投标人获取和评审。
这些文件包括工程项目的详细说明书、图纸、技术规范、合同模板等。
投标人可以通过向招标人索取工程文件或者购买工程文件的方式获取。
三、投标登记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标人处进行投标登记。
投标登记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的资质证明、业绩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等。
投标保证金是一种保证投标人严肃参与投标并不会随意撤回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答疑为了确保投标人对工程文件有正确的理解,招标人会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
在答疑会上,投标人可以就工程文件的疑点、争议或规范要求向招标人提问,以获得明确的解答。
同时,答疑会上的问题和解答将被形成文字记录,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所有投标人发布。
五、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工程文件和答疑结果,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投标书、技术方案、商务方案等内容。
投标书通常包括投标报价、施工进度、质量保证、工期保障、安全管理等内容,技术方案和商务方案则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进行编写。
六、投标提交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人需要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交到指定的地点。
投标文件一般以密封形式交给招标人,以确保投标的保密性和公平性。
七、投标开标投标截止后,招标人将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拆封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报价等内容一一宣读出来。
开标会议通常会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以确保透明、公正的开标过程。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流程及规范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流程及规范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流程及规范是为保证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标投标环境,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流程及规范。
一、招标投标流程1.准备阶段在项目启动前,招标人要编制招标文件,包括项目概况、业主要求、投标须知、技术规范、合同范本等相关信息,并同步向招标办公室备案。
同时还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报告。
2.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通过公开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范围、工期、投标保证金、评标办法等,并设定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
3.澄清补遗阶段接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回应,以确保招标人提供的信息准确、清晰。
4.投标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施工方法等,并于指定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办公室。
5.开标评标阶段招标办公室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开标时公开投标人的报价,并记录有效报价。
评标时综合考虑技术方案、经验、信誉等因素,并根据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
6.中标结果公示阶段招标办公室将中标结果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以确保公正透明。
7.中标及签订合同阶段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中标谈判,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和工程期限。
8.履约阶段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开展施工工作,并与招标人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工程变更、延期等问题。
9.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完成后,招标人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确认工程的合格性,并结算工程款项。
10.合同终止阶段当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合同期满时,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终止合同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二、招标投标规范1.公开透明原则所有招标投标过程都要公开透明,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回扣、行贿等行为。
2.平等竞争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都有权平等参与招标,不得给予其中一投标人额外的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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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报受理(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1)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2)资金证明;3)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文件或其他技术资料;4)立项批文及核准的招标方式、围等;5)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2、受理资料:1)资料齐全,工作人员受理,并向招标人出具《项目交易受理回执单》;2)资料不齐,工作人员应向招标人一次性告知需完善的容,并在《项目交易受理资料告知单》中注明。
3)受理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招标人咨询交易活动有关情况给予耐心解释。
二、确认招标组织形式(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招标人提供自行办理招标相关事宜应提交的资料:1)批准的招标组织机构;2)招标人提供具有与招标项目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和履历。
2、确定资格:1)经审核符合规定,招标人可自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相关事宜;2)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招标事宜应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代理。
三、确定招标代理公司(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2个工作日(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司从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2、非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可自行选择招标代理公司,也可在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3、依据工程需求确定招标代理公司资质等级;4、抽取确定或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应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5、抽取过程由招标人、建设工程部、信息部、监督部共同监督实施,并在抽取表中签字确认。
四、招标公告发布(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1个工作日(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拟发布的招标公告应经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在建设工程部备案;2、拟发布的招标公告由建设工程部传递给信息部,由信息部在1个工作日负责对外公布,同时将公告的发布情况进行登记;3、发布时间要求: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4、招标公告的格式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分资格预审方式和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单位报名受理(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报名受理,建设工程部负责现场监督;2、对通过报名受理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投标申请人出具《报名受理回执单》3、未通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应当面告知原因;4、投标报名截止后如投标申请人仍不足三家,应及时向建设工程部报告报名受理情况,告知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六、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如果有)(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不得少于5日(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建设工程部现场监督: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已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3)资格预审文件的格式参照示文本;4)投标单位按规定缴纳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且统一缴纳到中心指定银行及指定;5)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6)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7)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1)由招标人在信息部人员的指导下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2)由专家组成审查委员会,并在指定的评标区进行资格预审;3)审查委员会按照评审条件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提出预审结果报告;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预审结果通知书, 预审结果通知书、评审资料报工程建设交易部备案;4)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七、发售招标文件(一)承办部:工程建设交易部(二)服务时限:不得少于5日(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招标文件已经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在建设工程部发售;3、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等统一缴纳到中心指定银行及指定上;4、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澄清或修改的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八、质疑和答疑(一)承办人: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进行(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由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质疑以书面形式送达建设工程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受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应出具《受理回执单》,受理的书面质疑资料,受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3、招标人整理汇总各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并加盖招标人单位专用章;4、召开答疑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代表、设计单位代表、造价咨询单位代表参加,解答投标人提出的书面疑问;会议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将答疑文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人签署领取记录或传真回执;5、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售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文件的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及时报相关行政部门备案;6、补充或答疑文件中关系到开标时间、地点变动的,建设工程部应向信息部重新预约开标时间、会议场所;投标人签署领取记录或传真回执;九、评审专家抽取(一)承办部:工程建设交易部、信息部、监督部(二)服务时限:开标前抽取(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工程建设交易部应于开标一天前,向信息部预约抽取评审专家专业及人数。
建设工程交易部人员引领招标人代表,应于开标前持招标人授权委托书和,参加评审专家抽取;专家库管理员指导招标人授权代表进行抽取;抽取专家时,监督机构代表和监督部工作人员在监控室监督抽取过程。
2、评审专家抽取结束后,专家库工作人员应将《专家抽取情况汇总表》用密封纸打印,由现场参加抽取人员签字确认并封存。
3、评标专家到达后,由监督部工作人员确认身份,通讯工具主动交监督部工作人员指定的储物柜保存,通过门禁系统,指纹确认,进入评标区。
十、开标(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进行(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工程建设交易部、监督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提前1个小时到达开标现场,做好开标前设备、资料的准备工作、负责维护会场秩序,提供现场服务。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投标人签到工作。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签到时间、签到代表的身份确认、接收投标文件、拒绝不合格或迟到的投标文件。
3、工程建设交易部负责签到工作(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建设工程部、监督部工作人员、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参加会议的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工作人员)。
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会议议程按中心统一的开标程序要求进行,建设工程部代表宣读开标会议纪律。
5、对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主持人应当场宣布该项目招标失败,并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所有参加人员应在书面记录上签字。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开标过程的书面记录,记录人应按要求详细、准确记录唱标容,并由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签字确认。
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十一、评标(一)承办部:监督部(二)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中心的门禁系统进入评标区(评标专家的身份有监督部工作人员和门禁系统识别),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现场签到。
2、进入评标区的人员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部工作人员,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区域和评标现场。
3、评标会议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会议按中心统一的评标程序要求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中心规定的评标会议纪律。
4、评审专家评审报酬由招标人承担。
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6、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十二、评标结果公示(一)承办部:工程建设交易部(二)服务时限:评标结束后3日公示中标候选人(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评标结束后3日,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公示信息应经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备案。
3、经审核通过的《中标信息公示单》,经建设工程部、监督部核实后,交信息部;信息部应在当日将信息公示在中心上。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后向排名第一投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为未中标的投标人。
6、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8、招、投标单位应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
十三、出具《交易确认书》退还投标保证金(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即时办理(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无疑异,招投标单位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前,中心退还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