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并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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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并购管理规章制度

投资与并购管理规章制度

投资与并购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并购活动,保障投资者权益,提高并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投资与并购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进行投资与并购活动中的管理,并具有约束力。

二、组织与架构1. 设立并购专责部门,负责公司并购项目的策划与执行,该部门直接向公司高层汇报。

2. 并购团队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丰富的金融、法律和资本市场经验。

3. 并购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组成,负责决策和审批企业并购项目。

三、并购决策流程1. 需要进行并购的项目,由并购专责部门进行初步筛选和尽职调查。

2. 并购专责部门将尽职调查结果和建议提交给并购委员会。

3. 并购委员会进行评估和决策,并签署相应的决策文件。

4. 获得并购决策后,进一步开展交易谈判和合同签订工作。

四、尽职调查1. 尽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管理层、竞争环境、法律合规性等方面。

2. 尽职调查过程中需保持信息的保密性,不得泄露相关信息给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3. 尽职调查结果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并购委员会,供其评估决策使用。

五、交易谈判与合同签订1. 由并购专责部门组织交易谈判,确保谈判过程公平、诚实、积极。

2. 根据谈判结果,制定并购合同草案,并由法务部门审查。

3. 经审查通过后,由并购专责部门负责与交易对方进行合同签订,并确保合同生效。

六、投资与并购风险控制1.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投资与并购活动。

2. 风险评估与控制遵循科学、专业的原则,确保投资与并购的可持续发展。

3.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分析并解决风险问题。

七、信息披露与合规1. 并购活动需要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信息,遵守相关的信息披露规定。

2. 并购活动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保合规经营。

八、监督与评估1. 监督部门需对并购活动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 对并购决策与执行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修订并优化管理规章制度。

并购基金管理制度

并购基金管理制度

并购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并购基金管理行为,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并购基金管理制度是指旨在规范并购基金管理活动、明确管理主体、加强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一整套操作规程,是并购基金管理实际操作的准则和标准,适用于各类并购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和退出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并购基金的管理人。

第四条并购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并购基金管理制度,并按照本规定的规定履行各项义务。

第五条并购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立并购基金管理制度部门,配备专业的制度管理人员,负责并购基金管理制度的起草、调整和执行工作,对并购基金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并购基金管理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独立董事等专业机构合作,确保并购基金管理制度的合规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应当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配合并购基金管理制度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如实向并购基金管理人提供必要的信息、数据和资料。

第八条并购基金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制度运作、投资决策、风险控制、退出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并购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并购基金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并购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明确各项决策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并购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并购基金的投资决策进行讨论和决策,明确各项投资的风险程度和收益预期,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并购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并购基金的运作情况、投资情况、风险控制情况等进行定期审计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并购基金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企业并购管理制度

企业并购管理制度

企业并购管理制度企业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收购或合并其他企业或其资产,以扩张企业规模、增加生产能力、提高市场份额、促进产业集中等目的的行为。

因此,为了规范企业并购的行为,提高其效率和成功率,必须建立一套可行的并购管理制度。

一、并购管理制度的概述企业应该制定并实施健全的并购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行使最终决策权,收购团队负责并购具体事项的执行。

制度应涵盖并购的方方面面,包括战略定位、资源审查、评估和交易结构等,并应随时调整、完善以适应变化的市场和法规环境。

二、并购流程为了提高并购成功率,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并购流程,包括:(一)策略制定:确定合并或收购对象的策略、目标、资源、价值和价值潜力,并分析收购后的盈利潜力和风险。

(二)调查: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财务状况、市场情况、重大风险等进行全面、深入调查,以确保收购后公司的真实价值和商业前景。

(三)财务分析:对目标企业的财务分析和财务状况评估,确定加入出价的大小,并计算收购后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

(四)评估:评估目标企业的优缺点和增值潜力,并进行投资时机和预测。

(五)协商和交易结构:与目标公司谈判、协商交易方式、交易条件、价格、融资方式等,最终制定并签署收购协议。

(六)批准和监控:完成交易后,将合并后的公司认定为一个整体,确定新的管理结构、工作职责和利润共享,对合并后的公司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其长期发展。

三、慎选合并对象企业在选择并购对象时应格外慎重。

必须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财务状况、市场情况、内部管理、竞争优势等进行调查,确保其存在价值和增值潜力,并且能够为收购方带来影响力和竞争优势。

四、防范风险并购过程中,还需要预防各种风险和挑战,例如:(一)资产或负债评估不准确。

(二)人员流动或管理结构改变。

(三)文化差异和合并的难度。

(四)法律责任和合规风险。

(五)在经济周期的下行期进行收购。

为了控制风险,企业应该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团队,并对潜在风险进行尽可能全面的评估和控制。

国企并购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并购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并购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并购活动中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并购活动。

(二)公开透明:并购活动应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监督。

(三)风险可控:加强并购风险控制,确保国有资本安全。

(四)效益优先: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第二章并购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国有企业并购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参与并购方案的制定,提出财务意见。

(二)对并购标的进行财务尽职调查,评估并购风险。

(三)制定并购财务方案,包括资金筹措、支付方式、财务处理等。

(四)监督并购过程中的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参与并购后的整合工作,确保并购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并购财务尽职调查第五条对并购标的进行财务尽职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成立时间、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

(二)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三)经营状况: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

(四)税务状况:税收缴纳情况、税务优惠政策等。

(五)法律诉讼:是否存在尚未解决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以及关联方交易的公允性。

第四章并购财务方案制定第六条制定并购财务方案,应考虑以下因素:(一)并购标的的估值。

(二)并购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股权支付、资产置换等。

(三)并购融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

(四)并购后的整合成本。

(五)并购风险控制措施。

第五章并购资金使用监督第七条监督并购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并购方案要求。

(二)加强对资金支付环节的审核,防止资金挪用。

(三)对并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章并购整合财务处理第八条并购整合财务处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并报表:根据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

公司并购管理制度

公司并购管理制度

公司并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并购活动,保护公司股东利益,提高公司并购活动的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并购活动是指公司通过购买股权、资产、企业等方式,获取其他经营实体的控制权或者经营资源的行为。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并购活动。

第二章并购机构和责任第四条公司设立并购工作小组,负责策划、组织、执行并购活动。

第五条并购工作小组由公司高管组成,负责对并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并购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公司并购策略和规划;2. 筛选并购目标,并进行尽职调查;3. 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谈判和交易;4. 起草并购协议,审核合同和文件;5. 监督并购交易的全过程。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法律部门、市场部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并购工作小组进行并购活动。

第八条公司领导对并购工作小组负责,为其提供充分的资源和支持,对其提出的重大事项和决策进行审批。

第九条公司高管对并购工作小组负有全面的监督职责。

第三章并购决策程序第十条公司并购决策程序应遵循科学、规范、透明、公开的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并购决策应经过以下程序:1. 召开并购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并购策略和目标、制定并购计划;2. 报请公司领导审议,特别是涉及重大并购事项,应经公司董事会批准;3. 公司财务部门制定并购方案,进行风险评估,经过合理的财务审核;4. 法律部门对并购协议进行法律审核,保障公司合法权益;5. 并购工作小组起草并购协议,提交公司领导审定;6. 公司高管审核并购协议;7. 公司进行公告和通知,并购交易方案,接收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8. 公司对并购事项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四章并购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并购风险管理是公司并购活动管理的核心内容。

第十三条公司应从并购策略的确定、并购目标的选取、尽职调查、协议起草和交易执行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应设置专门的并购风险管理机构,负责对并购活动的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

(完整)投资并购管理制度

(完整)投资并购管理制度

爱德华集团投资并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爱德华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投资并购行为,降低投资并购成本,防范投资并购风险,最大限度维护集团合法权益,依据集团相关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爱德华集团投资并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并购,是指集团通过新设、合并、分立、股权/资产收购等投资行为对其他企业参股,或通过投资行为对其他企业控股并纳入合并报表的交易或事项。

本制度所称投资并购标的,是指投资并购行为的目标企业。

第三条集团所有对外投资并购行为均应当经过投资并购方案制订/立项审批、尽职调查、投资并购协议审批、投资并购标的信息确认、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办理、投资并购完成/证照交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公司的对外投资并购行为。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第五条业务部门(一)负责制订投资并购方案并进行立项审批.投资并购方案须包含如下内容:1、投资并购目的;2、投资并购标的介绍;3、投资并购金额;4、投资并购交易方式;5、投资并购进度安排。

(二)开展尽职调查时,协助尽职调查部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三)草拟投资并购协议,出具防控商务/业务风险的专业意见;(四)按照财务管理中心、人资行政中心等部门的意见,落实相关风险防控措施;(五)确认投资并购标的信息并进行审批;(六)负责投资并购完成后投资并购标的接收、印章资料交接等.第六条财务管理中心(一)对投资并购方案立项审批出具审批意见;(二)开展尽职调查时,对投资并购标的进行财务/税务尽职调查;(三)对投资并购交易方式出具专业意见,审批投资并购标的信息;(四)对投资并购协议进行审批,出具防控财务/税务风险的专业意见。

第七条法务管理部(一)开展尽职调查时,对投资并购标的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二)对投资并购交易方式出具专业意见,审批投资并购标的信息;(三)对投资并购协议进行审批,出具防控法律风险的专业意见。

第八条人资行政中心(一)开展尽职调查时,对投资并购标的进行人资尽职调查;(二)按照审批后的投资并购标的信息,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

企业并购投后管理制度

企业并购投后管理制度

企业并购投后管理制度
企业并购投后管理制度是指在企业并购完成后,为了保障各方利益,实现并购后的有序运营,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流程。

企业并购投后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明确并购后的组织架构和各岗位职责,保障工作流程的顺利进行。

2. 决策机制:确定并购后的决策流程和决策机构,确保并购后的决策能够在合规和高效的基础上进行。

3. 绩效管理:建立并购后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各岗位和团队进行绩效评估,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并实现业绩目标。

4. 风险管理:识别并购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风险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5. 人力资源管理:制定并落实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福利、薪资等方面,确保并购后的员工管理体系正常运作。

6. 财务管理:建立并购后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编制、审计、资金管理等,确保财务状况的准确和合规性。

7. 信息披露和沟通:建立并购后的信息披露和沟通制度,确保并购后的各方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并有效沟通。

8. 合规管理:建立并购后的合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以上是企业并购投后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不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灵活制定并补充。

有效的并购投后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实现并购后的顺利运营和价值提升。

并购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并购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并购项目安全管理,保障并购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并购双方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范围1. 并购项目策划、谈判、签约、实施、整合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2. 并购过程中涉及的资产、技术、知识产权、人员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3. 并购项目相关的保密、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组织1. 成立并购项目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并购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安全管理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3. 安全管理小组下设保密办公室、信息安全办公室、网络安全办公室,分别负责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资产安全管理(1)对并购项目涉及的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资产清单准确无误。

(2)对并购项目涉及的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资产保管,确保资产安全。

2. 技术与知识产权安全管理(1)对并购项目涉及的技术与知识产权进行全面调查,确保无侵权行为。

(2)制定技术保密措施,防止技术泄露。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确保公司合法权益。

3. 人员安全管理(1)对并购项目涉及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人员安全可靠。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建立健全员工保密制度,确保公司秘密不外泄。

4. 保密与信息安全(1)制定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和保密责任。

(2)加强信息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

(3)对涉及敏感信息的文档、数据等进行加密处理。

5. 网络安全(1)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网络攻击、病毒感染等安全事件。

(2)对网络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网络稳定运行。

(3)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五、安全管理责任1. 并购项目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并购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并购项目安全管理负责。

3. 员工应遵守并购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自身和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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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集团
投资并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爱德华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投资并购行为,降低投资并购成本,防范投资并购风险,最大限度维护集团合法权益,依据集团相关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爱德华集团投资并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并购,是指集团通过新设、合并、分立、股权/资产收购等投资行为对其他企业参股,或通过投资行为对其他企业控股并纳入合并报表的交易或事项。

本制度所称投资并购标的,是指投资并购行为的目标企业。

第三条集团所有对外投资并购行为均应当经过投资并购方案制订/立项审批、尽职调查、投资并购协议审批、投资并购标的信息确认、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办理、投资并购完成/证照交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公司的对外投资并购行为。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业务部门
(一)负责制订投资并购方案并进行立项审批。

投资并购方案须包含如下内容:
1、投资并购目的;
2、投资并购标的介绍;
3、投资并购金额;
4、投资并购交易方式;
5、投资并购进度安排。

(二)开展尽职调查时,协助尽职调查部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
(三)草拟投资并购协议,出具防控商务/业务风险的专业意见;
(四)按照财务管理中心、人资行政中心等部门的意见,落实相关风险防控措施;
(五)确认投资并购标的信息并进行审批;
(六)负责投资并购完成后投资并购标的接收、印章资料交接等。

第六条财务管理中心
(一)对投资并购方案立项审批出具审批意见;
(二)开展尽职调查时,对投资并购标的进行财务/税务尽职调查;
(三)对投资并购交易方式出具专业意见,审批投资并购标的信息;
(四)对投资并购协议进行审批,出具防控财务/税务风险的专业意见。

第七条法务管理部
(一)开展尽职调查时,对投资并购标的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二)对投资并购交易方式出具专业意见,审批投资并购标的信息;
(三)对投资并购协议进行审批,出具防控法律风险的专业意见。

第八条人资行政中心
(一)开展尽职调查时,对投资并购标的进行人资尽职调查;
(二)按照审批后的投资并购标的信息,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

第九条总裁办
(一)负责投资并购立项审批等文件流转及存档;
(二)负责向董事长呈报投资并购中各种文件资料的审批。

第三章投资并购程序
第十条立项审批
(一)业务部门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制订投资并购方案,所制订的投资并购方案必须符合集团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二)业务部门填写《立项审批表》,将《立项审批表》和投资并购方案呈报总裁办;(三)总裁办将《立项审批表》和投资并购方案转至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四)财务管理中心出具审批意见后,将《立项审批表》和投资并购方案返回至总裁办;(五)总裁办将《立项审批表》和投资并购方案呈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一条尽职调查
(一)投资并购立项后,总裁办将《立项审批表》和投资并购方案转至尽调部门,由尽调部门判定该投资并购是否需要进行尽调,并以会议记录的方式明确判定结果;
(二)对于需要尽调的投资并购,尽调部门须成立专项尽调小组开展尽调工作;
(三)尽调小组出具尽调清单,由业务部门负责提供尽调清单上所需全部资料;
(四)如尽调小组需进场尽调,业务部门应负责安排相关进场事宜,全力配合尽调小组工作;
(五)尽调小组完成尽调后应尽快出具尽调报告;
(六)尽调报告由总裁办呈报董事长、财务副总裁等公司领导审阅。

(七)如投资并购项目比较重大、复杂,为审慎决策,须聘请外部第三方中介进行尽调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业务部门承担。

第十二条投资并购协议审批
尽调报告通过后,由业务部门按照集团合同管理制度进行投资并购协议的草拟、审批。

第十三条投资并购标的信息确认
签订投资并购协议后,业务部门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填写《公司设立/收购审批单》并进行审批。

审批完成后,将《公司设立/收购审批单》转至人资行政中心。

第十四条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办理
人资行政中心按照《公司设立/收购审批单》审批内容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投资并购完成/证照交接
人资行政中心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后,将取得的证照、印章等资料交接至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接收人负责办理交接。

业务部门负责按照投资并购协议对投资并购标企业进行投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董、监、高的委派、投资款项支付及各类资产接收等。

第十六条特别条款
如投资并购为集团独资设立新公司,则业务部门可直接填写《公司设立/收购审批单》并进行审批,然后按照本制度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进行设立。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及监督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一、《立项审批表》
二、《公司设立/收购审批单》
财务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
流程说明
一、立项
1.业务部门先进行立项,并填写附件一《立项审批表》,将《立项审批表》交至总裁办;
2.总裁办将《立项审批表》转至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否返回业务部门,是转回总裁办;
3.总裁办接到财务管理中心转至的《立项审批表》后,由董事长进行立项最终审批。

二、尽调
1.由总裁办将《立项审批表》转至尽调部门(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行政中心),由尽调部门确定是否尽调;若需尽调,成立尽调小组,业务部门按尽调小组要求提交所需材料;
2.尽调小组完成尽调后须出具尽调报告。

如尽调发现目标公司/合作股东存在影响继续交易的重大风险或其他对我方存在重大不利情形的,则由尽调小组反馈至业务部门及总裁办;如无问题,则由总裁办通知业务部门按公司合同审批流程审批相关合作协议,填写附件二《合同签订审批表》。

三、审批合作/投资协议
1.业务部门按公司既定流程完成合同审批
四、投资并购标的信息确认
1.业务部门完成相关合作协议审批后,填写附件三《公司设立/收购审批单》,按表单上述签字完成审批,并将《公司设立/收购审批单》转至人力行政中心。

五、办理相关证照
1.人力行政中心接到《公司设立/收购审批单》后,开始办理相关证照、资料,办理完毕后,将相关证照、资料交接至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六、交接
1. 财务管理中心接收人力行政中心交接的相关证照、资料。

七、说明
如设立公司为我方独资设立、则由业务部门直接填写附件三《公司设立/收购审批单》,自第四步开始,完成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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