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二、安全责任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觉履行安全职责。

三、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1.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员工应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给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应急预案与处置1. 人力资源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措施和程序。

2.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第九条办公场所安全管理1. 办公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消防设施完好。

2. 办公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条用电安全管理1.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

2. 发现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报修。

四、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理。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人力资源部经理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岗位员工应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部门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部门安全生产合法合规。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措施等。

第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时,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应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章安全生产奖惩第十四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对因安全生产不力导致事故发生,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强化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部门安全生产。

各部门和员工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努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部的管理工作,提高部门内部运转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力资源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及职员。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的重要支持部门,负责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企业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的主要任务是为公司提供人力资源支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第二章部门管理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需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保证部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设有部门负责人,负责整个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管理等。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积极推动部门工作的发展。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部门工作目标,分解到各个职员,并监督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部门会议,听取职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部门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汇报部门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人员招聘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公司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并执行。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应明确招聘职位的要求和岗位责任,并根据需求制定招聘方案。

第十三条招聘工作应遵守招聘程序,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录用等环节。

第十四条招聘时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歧视。

第十五条招聘工作应注重选拔优秀人才,通过面试、综合评定等方式,选择最合适的人才。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应做好新员工的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保险等相关事宜。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培训与发展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执行。

第十八条培训计划应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员工的发展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九条培训方式可采用内部培训、外聘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形式。

第二十条培训内容应注重员工职业素养的提升,包括技能培训、管理培训、沟通能力培训等。

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及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员工调岗、转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技能竞赛,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各部门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安全生产无死角。

第十三条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对重大安全隐患,公司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处理遵循“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二、安全责任1.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对上级部门负责。

2.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安全问题。

3. 部门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责任。

三、安全教育培训1. 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四、劳动保护1.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2. 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应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3. 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五、消防管理1. 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 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3. 部门员工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禁止在办公区域吸烟、使用明火等。

六、交通安全1. 部门员工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2. 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

3. 部门员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遵守乘车秩序,注意自身安全。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2. 部门负责人应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4. 部门员工应认真学习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公司安全稳定。

人事部部安全管理制度

人事部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人事部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事部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人事部安全管理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人事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人事部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人事部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上报、跟踪、整改。

第五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制定人事部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救援协调等程序。

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十六条事故处理后,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十九条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员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工资与劳动保护政策,在制订劳动定额、工资分配、奖励发放等制度时必须与安全质量紧密结合在一起,实行统一考核。

2、新招收的员工必须符合招工条件,不合格不予录取。

3、负责组织新员工入矿的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教育教育,使其了解煤矿生产的特点及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学习时间不少于____个月。

4、负责编制全矿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年度计划,并协同有关部门实施。

5、按上级规定负责配足安全员、瓦斯员和通风工人。

6、劳动组织必须合理,做到各工种配备齐全,组织好出勤,充分发挥一线老工人在安全生产中的骨干作用,搞好传、帮、带;保持一线老员工的相对稳定,对不适应井下工作的员工,立即调离。

7、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8、参加重大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指在企业中,人力资源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1. 拟定和贯彻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3.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 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5.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提出改进安全措施的建议。

6. 组织安全生产巡查和检查,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7. 整理和分析安全生产数据,编写相关报告和统计分析。

8. 与外部机构和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获取和传递安全生产信息。

9. 参与安全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0. 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总之,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对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要求和安排,旨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和责任风险。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3)是指在企业或组织中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具体来说,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机构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力资源机构全体员工,包括行政人员、销售人员、培训师等各类人员。

第三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七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安全生产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九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负责人,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主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四违”及时报告和追究制度。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检查、事故分析及处理情况等内容。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处理和消除隐患。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高风险作业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监控。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和火灾防范措施,确保员工在危险情况下能够及时得到救援。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和身体状况的监控和管理,防止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

第三章劳动保护第十八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制度,落实加班、休息和假期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岗前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提供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公司发布2011-X-X实施2011-X-X发布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Q/XX前言本制度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XX工业有限责任公司XX员工手册》、《XX工业有限责任公司XX规章制度汇编》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XX工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安全保卫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人力资源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本标准审核人:XXX本标准批准人:XXX本标准首次发布。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本标准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XX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3.1安全管理小组: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3.2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组长――总负责人组员――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3.3安全管理责任: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负责人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 职责4.1人力资源部: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4.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4.3保障部: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与要求5.1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一)责任划分: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工程部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部门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当事人部门负主要责任,工程部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两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工程部技术人员必须定期对生产、工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特种设备、设施、压力容器必须到当地技术监督局备案,定期进行年检,确保XX各尖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六)工程部技术人员必须对中心各类设备、压力容器、用电等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整改。

七)工程部技术人员必须对中心员工提供设备操作规范培训以及及时纠正违章操作。

八)对于电工、制冷、电梯操作工等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操作。

九)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处于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第二条消防安全事故预防:一)责任划分:保安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负责消防设施的及时更换,部门协助保安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部门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应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

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

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处于1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第三条驾驶安全事故预防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药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5.2 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第四条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

(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五条工伤的认定一)工伤的认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XX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5.3 工伤的申报程序第六条申报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负责人或副总经理特批的,按总负责人或副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七条申报范围: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1、总经理办公室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2、报告对象是“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负责人或副总经理特批的,按总负责人或副总经理批示执行。

5.4 工伤事故医疗补偿第八条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组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1)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2)7-30天,享受80%的基本工资;3)30天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1——2个月,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2)2个月—6个月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3)6个月以上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国家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间、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1)7天—30天,享受60%的基本工资;2)30天-60天,享受40%的基本工资;3)60天以上不计,并解除劳动关系;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1——2个月,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2)2—6个月,享受6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3)6个月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60%)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5、相关补偿均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

5.5 工伤事故的处理与医疗费用报销第九条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及规定:一)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处理;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3、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1)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2)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3)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有总负责人或副总经理特批的,按总负责人或副总经理批示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