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段修要求》word版
铁路货车段修要求

2 基本要求
2.1 检修周期
2.1.1 70t级货车定期检修分为厂修、段修两级修程。两级修程周期的规
定见表2-1。
表2-1 定期检修周期表
车 种、车 型
厂 修 段 修 备注
棚车 P70、P70H 8年 2年
敞车
C70、C70H、 C70A
8年
2年
平车-集
装箱共用 NX70、NX70H 5年 1年
车
集装箱平 车
2.3.2.2 车辆在检修中因设计、制造原因,需改造的项目或配件在质量保 证期内超过段修限度或产生裂损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需更换的配件由车
辆制造或检修单位无偿以旧换新,车辆制造或检修单位继续向配件生产
单位进行质量追溯。
2.3.2.3 在使用寿命期内,因配件内部缺陷造成事故时由制造单位负责。 2.3.2.4 质量保证期限以制造时间为准,时间统计精确到月。配件制造质 量保证内容和保证期限见表2-3。
4.闸瓦间隙自动调整装置和人
力制动机不发生故障
1.操纵阀、给风调整阀、旋压
底开 双向风缸、风动管路无旧痕裂 6 门机 损
构 2.底开门机构不发生故障,各
1个段修 期
传动部件无旧痕裂损
注:1. 质量保证是指在保证期限内,车辆在正常运用中不应发生的质量故障。但不包括在
定期检修时发现的问题。
2. 凡由于运用中不正常冲撞、脱轨、超载、偏载、集重、装卸碰撞、错装(车型不
2.2.1.11 滚动轴承经大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废:
2.2.1.12.1
353130A、353130C紧凑型轴承使用时间满7年(或70万
km)。
2.2.1.13.2 353130B、C353130、SKF OR-7030A ITALY紧凑型轴承使用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摘录)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摘录)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铁路货车的正常运营,确保运输安全,提高车辆的经济效益,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铁路货车的运用维修。
第三条铁路货车运用维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的规定,确保车辆运用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运用维修责任由车辆所属单位或维修单位承担。
车辆所属单位负有下列职责:(一)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和工作组织安排;(二)指派专人负责协调车辆维修保养工作;(三)负责检查和接收运用维修工作;(四)确保各项技术规程和质量规定的执行;(五)负责对车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维修保养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
第五条维修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执行车辆维修保养计划,确保车辆的安全、可靠和技术性能。
第二章维修技术化第六条维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维修工区和维修设备。
工区应具备吊装、起重、起车、测量、试验等设备,满足维修任务的需要。
第七条维修单位应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员队伍,具备维修作业的相关技能和专业知识。
第八条维修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规程和标准,确保维修作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维修单位应使用原厂的备件和材料,确保车辆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十条维修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运用维护任务第十一条运用维护任务包括车辆的预防性维修和故障维修。
预防性维修是为了提前查找和排除隐患,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故障维修是为了修复车辆故障,恢复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车辆的预防性维修应按照维修计划制定,包括检查、保养和更换部件等工作。
第十三条车辆的故障维修应及时响应,保证故障车辆能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运用维修应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和技术规程,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运用维护记录第十五条运用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包括维修项目、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等信息。
第十六条运用维护记录应保存至少3年,以备查阅和监督。
第十七条运用维护记录应及时汇总和报告相关部门,保障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性。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范本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范本一、总则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维护货车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程。
二、运用管理1.货车进场检修:(1)货车进场检修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货车的运行符合安全要求;(2)检修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水平,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操作,杜绝隐患;(3)进场检修应及时反馈检修信息,做好相关记录和报表,以供参考和查询。
2.货车日常维护:(1)货车的日常维护是确保货车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进行;(2)日常维护包括货车的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需按照规定周期进行;(3)维护人员应仔细观察货车的每一个部位,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三、维修作业1.示意图:维修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维修示意图,明确每一步的操作流程,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2.材料准备:维修作业所需的材料必须符合规定标准,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维修工具:维修作业所需的工具应齐全,并经过定期检验和保养,保证工具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作业人员安全:维修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规定进行操作,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5.维修记录:维修作业时,应详细记录每一步的操作情况,包括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维修内容等,以便后期查询和分析。
四、质量控制1.质量检验:维修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维修后的货车符合运输要求和安全标准。
2.检验标准:质量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验收规定:维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工作,并根据验收结果对维修工作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维修作业进行整改。
五、维护保养1.定期保养:货车的定期保养是确保货车长期稳定运行的关键环节,必须按照规定周期进行。
2.保养项目:定期保养应包括货车的清洁、润滑、紧固、检修等项目,确保货车各部位的正常工作。
六、应急处理1.应急预案:对于货车发生突发故障或事故时,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范文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货车的运用维修工作,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运输安全,根据《铁路货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铁路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包括维修前准备、维修过程、质量控制、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修补相结合”的原则,重视预防性维修,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货车运用安全可靠。
第四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注重实施全过程、全要素、全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质量与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坚持科学技术进步与作业技术改造相结合,提高运用维修作业技术水平。
第六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遵循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原则,实施专业化管理。
第七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遵守环保、节能、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八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与交流,加强与运输组织的衔接与配合。
第二章维修前准备第九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以运输计划为基础,进行维修预案编制。
第十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进行设备和工艺配备,确保维修作业需要。
第十一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制定维修时间、人员、施工队伍等安排,确保维修计划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进行维修作业技能考核。
第十三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进行维修设备的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组织现场检查,查找问题,做好备件准备。
第三章维修过程第十五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按照维修计划的要求进行作业。
第十六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修作业,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七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艺流程的执行。
第十八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加强质量控制,做好质量记录。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九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第二十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根据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过程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十一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进行抽样检查,确保质量达标。
铁路货车轮规(word版2)

第六篇附则1 本规则是铁路货车轮轴造修、轮对组装和轴承检修、压装产品质量检查及验收的基本依据,必须全面落实,严格执行。
遇有本规则的规定不明确时,轮轴及零部件造修单位应在保证运用安全、可靠、使用寿命,并且不低于本规则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由轮轴及零部件造修单位和铁道部(铁路局)驻车辆验收室共同研究,制订相应的技术标准。
遇有重大问题须逐级上报铁道部。
2 本规则的解释、修改权属铁道部运输局。
3 本规则自发布实施之日起施行。
原《铁路货车轮对和滚动轴承组装及检修规则》(铁辆[1998]2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术语解释F1.1 轮轴:指已压装(组装)滚动轴承的轮对,具有承载和走行的功能。
本规则中也作为轮轴零部件的总称.F1.2 轮对:由一根车轴和两个车轮采取过盈配合,经冷压装组成的整体铁路部件,轮对分为滚动轴承轮对和滑动轴承轮对,滚动轴承轮对又分为无轴箱双列圆锥滚子轴承轮对和有轴箱圆柱滚子轴承轮对。
F1.3 段修轮轴:随段修(全面检查修)货车检修或入段检修,能够按段修标准修复,达到段修车辆装车标准的轮轴。
F1.4 厂修轮轴:随厂修(大修,含入段厂修)货车检修的轮轴,以及按轮轴段修标准无法修复,需退轮按厂修标准检修,达到厂修货车装车标准的轮轴。
F1.5 轮对新组装:是以新制车轮及车轴按新制(原型)技术标准组装的轮对。
F1.6 轮对重新组装:是以旧车轮和旧车轴(拼修)、旧车轮和新车轴(换轴)及新车轮和旧车轴(换轮)按厂修技术标准组装的轮对。
F1.7 提速轮轴:是指适用于120km/h运行速度的轮轴。
车轴须为50钢;车轮型号须为HDS,HDZ,HES或HEZ等系列,新品车轮的最大静不平衡值为125g·m,标记为E3;轴承型号须为353130B,353130A,SKF197726或装用工程塑料保持架的352226X2-2RZ等。
F1.8 减重轮轴:是指装用HDZB,HDZC,HDZD,HEZB,HEZD,HDSA,HESA等型减重车轮、50钢车轴及无轴箱双列圆锥滚子轴承的轮轴。
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货车段修规程2002年12月12日铁道部文件铁运【2002】93号关于重新分布《铁路货车段修规程》的通知各铁路局:为适应铁路运输发展和铁路货车新技术推广运用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货车段修质量,保证运输安全,铁道部重新制定了《铁路货车段修规程》,现予公布(单行本另发),自2003年4月1日起执行。
铁辆【1992】30号文件印发的《铁路货车段修规程》同时废止。
为贯彻好新规程,特作如下要求:1.各铁路局要组织做好执行新规程的各项准备工作,各车辆段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新规程,2003年3月底前对各工种、岗位进行新规程的理论考核,并按新规程组织试修。
2.各铁路局要根据新规程重新编制工艺技术文件,组织车辆段按新规程调整生产组织和生产工艺,保证新规程顺利贯彻实施。
3.由铁路局组织做好执行新规程后检修工时、材料消耗和检修装备等变化的原始资料统计,进行综合经济分析。
有关分析结果及执行新规程后的情况和意见于2003年6月30日前报部运输局装备部。
4.对滑动轴承及其轮对等旧型配件的检修,如新规程中未做规定,应按原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新规程中检修周期与原规定不一致的,仍按现车标记扣修,在车辆厂、段修时按新规程的规定修改。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二日目录1. 总则---------------------------------------------4页2. 基本要求-----------------------------------------6页3. 车体--------------------------------------------11页4. 车钩缓冲装置------------------------------------28页5. 转向架------------------------------------------38页6. 轮对与滚动轴承----------------------------------61页7. 制动装置----------------------------------------66页8.车号自动识别标签--------------------------------80页9. 油漆与标记--------------------------------------81页10. 落成要求---------------------------------------89页11.技术规定---------------------------------------94页附件A 术语解释------------------------------------97页附件B 部分配件或材料的供货技术条件及规格----------99页附件C 车辆及配件工厂简称、代号表-----------------116页附件D 铁路局车辆段简称、代号表-------------------118页附件E 铁路局车轮厂(车间)代号表-----------------122页1总则1.1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物质基础。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模版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模版一、总则1. 目的本维修规程的目的是为确保铁路货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规范维修工作流程,提高维修效率。
2. 适用范围本维修规程适用于所有铁路货车的运用维修工作。
二、维修工作组织1. 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需经过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维修工作。
2. 维修设备和工具维修部门应配备必要的维修设备和工具,确保维修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维修工作流程1. 维修诊断1.1 维修人员应及时接收到维修任务,并了解维修车辆的故障情况。
1.2 维修人员应根据故障情况进行初步的维修诊断,确定需要进行的维修工作。
2. 维修计划2.1 维修人员应制定详细的维修计划,包括所需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等资源。
2.2 维修计划应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 维修执行3.1 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过程中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3.2 维修人员应定期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维修进展情况。
4. 维修验收4.1 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完成后进行验收工作,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4.2 维修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维修人员应及时进行返修。
5. 维修记录5.1 维修人员应做好维修记录,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和维修结果。
5.2 维修记录应归档保存,方便后续查阅和维修情况统计分析。
四、维修安全管理1. 安全措施1.1 维修人员应在维修现场按照相关安全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1.2 维修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应急措施2.1 维修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理流程,能够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
2.2 维修现场应配备应急设备和工具,以备不时之需。
五、质量管理1. 质量检查1.1 维修人员应在维修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维修操作符合质量要求。
1.2 质量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2. 不良品处理2.1 维修人员发现不良品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2.2 不合格的维修部件应进行返修或更换,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模版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货车运用维修工作,保障运营安全,提高货车利用率和使用寿命,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铁路货车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第三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修保障,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与运输组织的需求相结合,合理安排和组织维护和维修作业,并确保维修及时、高效。
第二章维护管理第五条货车运用维护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包括维护计划、维护记录、故障统计和问题反馈等。
第六条货车维护计划应根据车辆使用状态和技术要求确定,确保维护工作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货车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维护的内容、时间和人员,并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第八条货车故障统计应定期进行,分析故障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
第九条货车问题反馈应及时进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快速解决,并进行经验总结,不断完善工作。
第三章日常维修第十条货车日常维修包括洗车、润滑、检查、清理等工作,目的是确保车辆的整洁、稳定和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货车洗车应根据维护计划进行,按规定使用洗车设备和清洗剂,确保车辆表面的清洁。
第十二条货车润滑应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定期对各润滑点进行加油、加脂等操作,保证润滑效果。
第十三条货车检查应包括车身、车桥、轮轴、车轮、轴承、制动器等部位,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货车清理应注意车厢内外的卫生,进行垃圾清理、车厢清洁等工作。
第四章维修保养第十五条货车维修保养包括小修和大修,旨在确保车辆的安全、可靠和长期使用。
第十六条货车小修应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对车辆进行部件更换、调整、修复等工作,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货车大修应根据车辆使用状况和技术要求进行,对关键部件及系统进行全面检修和更换。
第十八条货车大修应进行全面的检查、清理和修复工作,保证货车的技术指标符合要求。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九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第二十条货车维修过程中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工装和工具,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70t级铁路货车段修技术条件(暂行)1 基本原则1.1 70t级铁路货车段修的根本任务是:维护货车的基本性能,保持在下次相应修程之前各部状态、性能良好;延长车辆及配件的使用寿命;减少临修,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1.2 主要配件实行寿命管理。
1.3 本技术条件是对《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运〔2002〕93号)的补充,未规定的内容执行《铁路货车段修规程》及铁道部有关文件、电报。
1.4 本技术条件和《铁路货车段修规程》是70t级货车段修和验收工作的基本依据,须严格执行。
2 基本要求2.1 检修周期2.1.1 70t级货车定期检修分为厂修、段修两级修程。
两级修程周期的规定见表2-1。
表2-1 定期检修周期表2.1.2须按现车检修周期标记扣修段修车,以月为准,不得提前。
当厂修、段修同时到期时须做厂修,如确因事故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扣修时,须经铁道部批准。
2.2 主要配件的寿命管理2.2.1 寿命期限以制造时间为准,时间统计精确到月,车轴使用时间以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为准,当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不明时,以车轴制造时间为准。
实行寿命管理的配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废:2.2.1.1 无制造单位、时间标记。
2.2.1.2摇枕、侧架、车轴、钩体、钩尾框及牵引杆使用时间满25年,钩舌使用时间满20年。
2.2.1.3摇枕、侧架、车轴、钩体、钩尾框及牵引杆使用时间满20年而未满2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2.2.1.3.1摇枕、侧架A、B部位裂纹。
2.2.1.3.2车轴横裂纹。
2.2.1.3.3钩体的钩身、冲击台、牵引台横裂纹。
2.2.1.3.4钩尾框、牵引杆横裂纹,纵裂纹长度大于30㎜。
2.2.1.4 MT-2型缓冲器使用时间满18年(以箱体标记为准)。
2.2.1.5交叉杆轴向橡胶垫使用时间满6年。
2.2.1.6轴箱橡胶垫使用时间满6年。
2.2.1.7弹性旁承体使用时间满6年。
2.2.1.8心盘磨耗盘使用时间满6年。
2.2.1.9弹簧托板组成使用时间满8年。
2.2.1.10摇动座使用时间满8年。
2.2.1.11滚动轴承经大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废:2.2.1.12.1 353130A、353130C紧凑型轴承使用时间满7年(或70万km)。
2.2.1.13.2 353130B、C353130、SKF OR-7030A ITALY紧凑型轴承使用时间满8年(或80万km)。
2.2.2实行寿命管理的配件,当剩余寿命不足一个段修期时,经检查确认质量状态良好,可继续装车使用,并由装车单位负一个段修期的质量保证责任。
2.2.3实行寿命管理和有制造质量保证期的新制配件必须有制造时间和制造厂代号标记。
标记应清晰,标记位置须在非磨耗部位。
2.3质量保证期2.3.1检修单位须对整车质量负责。
经过段修的车辆在正常运用、维修的情况下,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段修质量不良,不能满足表2-2质量保证要求时,应返段修理;经当地车辆段同意代为修理时,须由责任车辆段承担修理费用。
注:1. 质量保证是指在保证期限内,车辆在正常运用中不应发生的质量故障。
但不包括在定期检修时发现的问题。
2. 凡由于运用中不正常冲撞、脱轨、超载、偏载、集重、装卸碰撞、错装(车型不符),或由于操作不良、擅自拆卸等情况而导致的损坏,均不属质量保证范围。
3. 事故责任的确定按铁道部《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办理。
2.3.2配件制造质量保证内容和保证期限2.3.2.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凡在制造质量保证期限内配件发生质量问题时,须由配件制造单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装用单位承担装用责任。
2.3.2.2车辆在检修中因设计、制造原因,需改造的项目或配件在质量保证期内超过段修限度或产生裂损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需更换的配件由车辆制造或检修单位无偿以旧换新,车辆制造或检修单位继续向配件生产单位进行质量追溯。
2.3.2.3在使用寿命期内,因配件内部缺陷造成事故时由制造单位负责。
2.3.2.4质量保证期限以制造时间为准,时间统计精确到月。
配件制造质量保证内容和保证期限见表2-3。
表2-3 配件制造质量保证内容和保证期限2.3.3向车辆上安装的轮对按月计算其超探的剩余保证期,须达到下次段修到期月份。
轮座镶入部位发生断轴事故时,在组装保证期内的,由轮对组装单位负责;超过组装保证期的,由向车辆上安装的单位负责。
轴颈根部、防尘板座及轮座外侧的外露部位发生断轴时,轮对第一次组装不超过5年时,由轮对组装单位负责;但轴承如经退卸,由重新压装轴承的单位负责。
2.4 其他2.4.1 架车前须分解脱轨自动装置拉环。
2.4.2制动衬套材质须为奥-贝球铁,硬度为38~48HRC;制动圆销材质须为45号钢,热处理后表面硬度为50~55HRC。
3 车体3.1 综合要求3.1.1车体挖补、截换时须符合原设计的材质要求,70t级货车车体主要部件材质见表3-1。
3.1.2 Q450NQR1高强度耐候钢、09CuPCrNi-A、09CuPTiRE-B、Q345-A高耐候结构钢及C级铸钢的焊接须执行相应焊接工艺。
Q450NQR1高强度耐候钢的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焊接工艺及技术要求见附件A和附件B。
3.1.3采用专用拉铆钉连接的部件重新铆接时,须采用专用拉铆钉及专用设备。
铆接工艺见附件C。
3.1.4专用拉铆钉铆接后,零部件的接触面间须严密,在距铆钉中心50㎜范围内用厚0.5㎜的塞尺测量,不得触及铆钉杆,触及时须重新铆接。
3.2底架附属件3.2.1牵引梁内侧磨耗板焊缝开裂时焊修,上部磨耗板磨耗大于2㎜时更换,两侧磨耗板磨耗大于3㎜时更换。
上部磨耗板材质为27SiMn,规格为204㎜×204㎜×12㎜,两侧满焊;两侧磨耗板材质为Q235-A,规格为250㎜×140㎜×10㎜,两侧段焊。
3.2.2上旁承磨耗板原型厚度为14㎜,磨耗大于2㎜或裂纹时更换,上旁承磨耗板下表面须抛光处理,平面度为1㎜;上旁承调整垫板总厚度为2~25㎜,数量为1~2块;组装螺栓与螺母须点焊固。
3.3车体3.3.1P70、P70H型车车门的门挡组成连接螺栓作用不良或丢失时须更换,材质为橡胶的顶板破损时更换,门挡座与侧板和侧柱的焊缝开裂时焊修。
3.3.2 P70、P70H型车通风器作用良好时可不分解检修。
3.3.3 C70、C70H型车侧开门的上门锁杆、下门锁铁、手把支座等装置须齐全,作用良好,防盗焊接牢固。
3.3.4 NX70、NX70H型车集装箱锁闭装置须符合图样ECH58-09-00-000,X4K型集装箱车门挡与锁闭装置须符合图样QCH246B-50-00-000,配件齐全,作用良好。
3.3.5 GN70、GN70H型车内加热装置须进行压力为200kPa的气密性试验,保压10min,不得漏泄。
3.3.6 GF70、GF70H型车3.3.6.1压铁变形、裂损时调修或更换。
3.3.6.2尼龙帆布因物料板结导致透气性能失效时清理,清理后失效面积之和大于总面积的50%时更换。
3.3.6.3水平流化床区域内的罐体、补板及吊托与罐体的结合部进行火焰调修、补焊及截换时,须掀开水平流化床,采取防护措施。
3.3.6.4 安全阀组装后进行气密性试验:压力达到440kPa时须开始排风,压力降至380kPa时须停止排风。
3.3.6.5各管路变形时调修或更换,腐蚀大于30%时截换或更换,截换时风管及卸料管每节长度不小于500㎜。
3.3.6.6组装时喇叭口至流化床盲板上平面的距离为50+2㎜,超限时可安装钢垫圈调整。
3.3.7 KZ70、KZ70H、KM70、KM70H型车3.3.7.1侧板、端板、门板、窗板及地板腐蚀深度大于30%时挖补或补强,挖补时须对接,外露部分须两面焊;窗板腐蚀面积大于50%时更换。
3.3.7.2侧墙板内凹、外胀大于30㎜,端墙板内凹、外胀大于50㎜时调修。
3.3.7.3侧柱、端柱、角柱裂纹时焊修后补强,腐蚀深度大于30%时截换或补强;侧柱、端柱外胀大于30㎜时调修。
3.3.7.4顶板或檐板下垂大于30㎜时调修;顶板或檐板支承腐蚀深度大于30%时截换或更换;支承和边梁弯曲时调修,裂纹时焊修。
3.3.7.5分碴板、流碴板、底门包板、导流板及筋板腐蚀、磨耗严重时挖补、截换、补强或更换。
3.3.7.6漏斗板、漏斗脊背、调整板及导流板腐蚀、磨耗严重时挖补、补强或更换。
挖补时须对接两面焊。
3.3.7.7观察孔盖开关须作用良好,变形时调修。
3.3.7.8底门风控管路按制动管系标准检修。
3.3.7.9风控管路检修后须试验并符合下列要求:3.3.7.9.1 漏泄试验:储风缸压力为420kPa时,关闭制动主管与风控装置储风缸之间的截断塞门,保压1min,风控装置漏泄量不大于10kPa。
3.3.7.9.2保压试验:储风缸压力为420kPa时,关闭制动主管与风控装置储风缸之间的截断塞门,制动管压力降为零后保压,1min内制动管压力不得上升。
3.3.7.9.3试验完毕关闭制动主管与风控装置储风缸之间的截断塞门。
3.3.7.10底门机械开闭系统须分别进行手动及风动开闭性能试验,开关底门时,机构应传动平稳、轻便、灵活,且须符合下列要求:3.3.7.10.1KZ70、KZ70H型车底门开度不小于190㎜,KM70、KM70H型车底门开度为460±20㎜;各曲拐和传动轴连接不松动。
3.3.7.10.2使用手动传动机构应能灵活开关底门,手动关门力矩不大于80N·m。
3.3.7.10.3底门关闭后,KM70、KM70H型车左、右锁体滑槽端面应与底门销密贴,间隙不大于2㎜;上曲拐转至极限位置时,连杆应通过死点,形成自锁状态。
3.3.7.10.4风动开关底门的灵敏度:空车开门压力不大于150kPa,关门压力不大于260kPa。
4 车钩缓冲装置70t级货车装用17型车钩(16型钩舌),17型铸造或锻造钩尾框,MT-2型缓冲器;C70A装用16、17型车钩及牵引杆。
4.1 17型钩体4.1.1 钩身下平面须焊装磨耗板,磨耗板磨耗超限时更换,丢失时补装。
磨耗板应焊装在钩身下平面距钩肩51㎜处,规格为250㎜×150㎜×6㎜,两侧段焊,如图4-1所示。
磨耗板材质为27SiMn,硬度为314~415HBW,须使用经烘干处理的J606焊条焊接。
4.2 17型钩尾框及钩尾框托板磨耗板4.2.1 17型锻造钩尾框磨耗超限时堆焊后磨平。
4.2.2 不得焊装钩尾框框身磨耗板,须配套装用图号为QCH194A-84-00-002含油尼龙钩尾框托板磨耗板,如图4-2所示。
图4-2 含油尼龙钩尾框托板磨耗板装用示意图4.2.3含油尼龙钩尾框托板磨耗板原型厚度为8㎜,剩余厚度小于4㎜或裂损时更换。
4.3车钩组装4.3.1如图4-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