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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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为了明确各方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和任务,制定一份清晰、全面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肩负着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监管执法等重要职责。

首先,环保部门应负责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测和监管,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和个人遵守环保法规。

自然资源部门要合理规划和管理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防止过度开发和滥用。

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监管,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

农业部门则应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工业部门要引导企业进行绿色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

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交通运输部门在规划和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时,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因素。

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减少交通运输对环境的影响。

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城市绿化和生态修复工作,打造宜居的城市生态环境。

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各类生产企业应遵守环保法规,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大环保投入,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同时,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也能发挥重要作用。

环保公益组织可以通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组织志愿者参与生态保护行动,监督企业和政府的环保工作。

科研机构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科学研究,为环保政策的制定和技术创新提供科学依据。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范文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范文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现代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职责清单。

第二条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是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标准,具体指导各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做好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第三条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第四条各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职责清单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计划,并将其作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报告。

第五条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职责清单的要求,加强对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整改。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六条生态环境监管职责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环境污染源监管责任;三、生态环境执法责任;四、环境资源管理责任;五、环境应急管理责任;六、环境监测评估责任;七、环境宣传教育责任;八、生态文明建设责任。

第三章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第七条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九条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应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对涉及国家生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和项目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四章环境污染源监管责任第十条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健全环境污染源监管制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和重大污染事件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农村污染源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对排放超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和问责。

第五章生态环境执法责任第十三条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第十四条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衡水武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衡水武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衡水市武强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含职业卫生,下同)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其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无缝隙”,推进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其工作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三条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或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或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其班子成员。

第二章县委、县政府及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第五条县委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

3.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从机构设置、干部配备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

4.加大对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中,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以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一、政府部门的职责:
1. 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

2. 监督和管理环境污染治理,对污染企业实行监管和处罚。

3. 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4.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二、企业单位的职责:
1. 减少和控制污染排放,积极参与环保治理。

2. 完善环境保护制度,制定环保责任清单。

3. 提高环保技术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减少污染排放。

4. 定期开展环境检测,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三、公民个人的职责:
1. 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

2. 减少环境污染,妥善处理垃圾和废弃物。

3. 爱护自然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4. 合理使用资源,节约能源,在家庭中推广环保知识。

以上职责清单旨在通过政府、企业和公民个人的共同努力,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打造美丽中国。

环境保护局落实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清单

环境保护局落实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清单

环境保护局落实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清单背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局制定了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清单,以确保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履行生态保护监督责任。

该清单旨在明确具体的职责和要求,促进全面生态保护监督的顺利实施。

目的本清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的落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

通过明确责任和要求,促使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可持续发展。

责任清单内容根据环境保护局的指导意见,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资源保护责任: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要积极推动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资源配置,防止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2. 生态系统保护责任: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要加强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

3.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要加强环境污染的监测、排查和治理,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落实污染物排放的减排措施。

4. 环境公众参与责任: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要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知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行动,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合作。

5. 法律法规遵守责任: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落实措施为了实现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清单的落实,环境保护局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保责任清单的有效执行。

2. 完善监测体系:建立全面覆盖的监测网络,监测环境污染和生态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责任清单的有效实施。

4. 提高技术支持: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提供科技支持,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

结论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清单将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要求。

通过落实清单中的责任和要求,我们可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一、保护生态环境
1、坚持和落实绿色发展,慎重考虑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绿
色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衔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2、制定上行下效的措施,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作为重要指标,预防空气、水、土壤
污染,有效处理已发生的污染,维护生态环境,鼓励社会参与保护环境,竭力实现规划服
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三、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1、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强化资源节约、保护环境的
责任,为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性基础。

2、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推行绿色发展战略,鼓励探索可持续
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机制,鼓励可持续利用资源,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四、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1、建立完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细化完善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社会规范行为,确保社会发展不侵害生态环境质量。

2、完善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强化对污染行为的责任追究,明确一般行业对污染
源的管理权,加强发展中污染物的管理,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监测设施维护和检测实施。

五、促进社会参与
1、深化全民参与,鼓励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引导企业和社会携手参与保护
活动,建立政府、社会、企业的共同抗击污染、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合作机制。

2、加强社会教育,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普及环境知识和绿色生活,培养全
民的环境意识,保护自然,共同建设环境友好的社会。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各方的责任,制定一份清晰、全面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政府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肩负着重大的责任。

从宏观层面来看,政府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和统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在具体的工作中,环保部门应承担起监管和执法的重任,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测和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其他相关部门如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水利部门等也需要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要合理规划土地利用,防止过度开发和浪费;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推进植树造林和森林生态修复;水利部门要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加强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治理。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对生态环境保护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各类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要加强对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对于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更应当加大环保投入,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社会组织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也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

环保公益组织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促进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学术团体和科研机构可以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技术和理论的研究,为环保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行业协会则可以制定行业环保标准和规范,引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

公众作为生态环境的直接受益者,也应当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做起,如节约水电、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垃圾分类等。

积极参与环保志愿活动,监督企业和政府的环保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言献策。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范本(2篇)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范本(2篇)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范本一、引言生态环境监管的职责是保护和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良好状态,确保人类及其他生物物种的生存和发展。

在这个全球关注环保的时代,生态环境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的范本,未来可供各相关部门参考和借鉴。

二、法律法规遵守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环保工作合法、规范和有序进行。

2. 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执行能力。

三、环境监测和评估1. 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网络,定期收集和监测空气、水质、土壤等环境要素的数据。

2. 对各类污染源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3. 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各项建设项目在环境和生态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四、环境执法和处罚1.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严重的污染企业及责任人进行严厉的处罚和处罚公示。

2. 定期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对违法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取证,确保环境执法的公正和权威性。

3. 建立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执法的结果和处罚情况。

五、生态保护和修复1.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

2. 开展生态恢复和植树造林等活动,增加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3. 建立生态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生物多样性。

六、环境宣传和教育1. 加强对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能力。

2. 组织开展环保公益活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3. 制作和发布环境保护宣传资料,提高环保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1. 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保护合作和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环境保护经验和理念。

2. 建立和维护与国际环境保护组织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全球环保事业的发展。

3. 参与国际环境保护议题的研究和讨论,提出我国的环境保护主张和解决方案。

八、科技创新与应用1. 加强环境监管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高效、精准和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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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负责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及相关环境管理的具体工作。
10
气象防灾减灾
气象局
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气象灾害防御联合会商,编制年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计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研究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大问题,督导相关工作的落实。
4
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污染防治
环保局
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畜牧局
负责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和实施。
5
环境保护部分行政处罚事项
环保局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在企业厂区内公共场地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沙石、灰土等物料未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行政处罚权。
行政执法局
环保局
负责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排污许可制度,严厉查处污染水环境的违法行为。
水务局
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以及取水许可证审批,开展水质督查工作,对供水水质定期进行检测。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在企业厂区外公共场地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沙石、灰土、建筑施工场地等物料未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行政处罚权。
市场局
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组织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联通、移动、电信
对气象灾害防御、应急信息的播发情况进行督导。
水务局
对各类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巡查。
卫生局
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气象灾害防御做好灾害发生后的救灾工作。
13
医疗废物处置监管
卫生局
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7
农药监管
市场局
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违反农药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监管。对生产领域农药产品的监管;农药企业标准备案和生产许可证管理
农业局
负责农药管理的牵头协调、使用指导;负责指导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农药产品登记,并负责登记产品质量监管
环保局
负责发放排污许可证和环境监测
12
气象防灾减灾
环保局
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管,做好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工作,确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之内。
农牧局
对各级农技、农机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灾害防御应急期间组织农户及生产单位做好农田排水除涝、设施加固等处置工作。
电视台
对电视台气象灾害防御、应急信息的播发情况进行督导。
商务局
组织做好灾害防御应急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指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备货并保障市场供应。
行政审批局
对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以及城乡规划编制中的气候可行性论证结果进行审查。
交通局
对主要交通干线建设、养护管理单位及各类公路客运站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配合气象部门做好客运站等重要场所和交通要道的气象监测,组织做好灾害防御应急期间的交通疏导、调度等工作。
教育局
对县属各类高中、中小学校、幼儿园、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组织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相关课程设定、教材编写、活动安排。
公安局
在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期间组织警力维护社会秩序、加强交通疏导、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11
气象防灾减灾
住建局
对各类建(构)筑物建筑单位、城市排水管理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组织有关产权单位和个人做好危旧房屋、临时建筑物、临时构筑物和户外宣传牌的除险加固,组织做好暴雨灾害期间城市排水清淤工作。
检察院
对国土部门和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
法院
对申请强制执行的环保违法案件要及时受理
电力局
对违法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9
水行政执法
水务局
负责对一般水事违法案件立案查处
公安局
负责对涉嫌犯罪的水事违法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或侵犯水政执法人员人身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
国土局
根据水务部门要求,负责配合对河道非法采砂所造成的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鉴定工作。
环保局
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许可;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抽查
14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卫生局
负责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武强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清单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1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及验收
环保局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行政审批局
负责项目建议书批复、备案证。
规划局
负责出具项目初步选址意见
国土局
负责提出土地选址规划审查意见。
各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出具相关行业主管意见。
2
河流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督管理
环保局
负责县域内重点河流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辖区的河流、湖泊和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工作。
3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环保局
负责对有毒有害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置情况进行日常监管,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对于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局
交警大队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剧毒品公共安全管理
环保局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交通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卫生局
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8
土地、环境、矿产违法案件查处
国土局
依法组织查处全县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公安局
对国土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要及时受理和侦查
住建局
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违法销售行为依法查处
不动产登记局
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行政审批局
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公安局
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立案标准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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