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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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清单

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清单

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清单安全生产是一项涉及社会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为了确保各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常常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监督。

下面是一份500字的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清单。

一、安全生产管理1. 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和权限,并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2. 确保生产场所安全,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

3. 加强对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4. 实施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环境、作业流程、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建立完善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二、危险物品管理1. 制定危险物品存储管理制度,规定存储场所的要求和操作规程。

2. 购买和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或资质,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3. 建立危险物品登记台账,记录危险物品的进出、运输和使用情况,做到严格管理。

4. 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处置工作,确保环境和公共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1.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2.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开展定期的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灭火技能。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四、职业健康管理1. 建立职业病防控制度,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监测和控制措施。

2. 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职工的健康问题。

3.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和设备,确保员工能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

4. 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备,并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护和处理。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确保全员接受到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加强对新员工和临时工的安全培训,使其能够熟悉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

3. 在岗位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违规行为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和教育。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登记表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四、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一)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为了加强重点行业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全区矿山、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冶金、建材、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等重点行业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全区矿山、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冶金、建材、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主要检查下列事项:(一) 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二)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情况;(三)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四)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六)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七)从业人员是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使用情况;(八)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九)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合格证书情况;(十)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情况;(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十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十三)对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重大危险源违法行为。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②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③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分级、备案情况;④安全监控信息系统和监控设备、设施的建立和有效运行情况;⑤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⑥重大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⑦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⑧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⑨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⑩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⑪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⑫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工作职责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工作职责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工作职责一、县(市、区)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工作职责1. 负责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制定,明确责任主体、职责内容、承担方式和考核指标等,报请上级部门审核并上报本级政府备案。

2. 抽调各级监管人员组成清单审核小组,负责审核各单位按照规定编制并上报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返工或纠正。

3. 负责组织各单位按照相应要求编制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并督促各单位按时报送清单报告。

4.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定期组织进行清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并按照结果做好激励和惩罚措施。

5. 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工作职责1. 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备案。

2. 负责组织辖区内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编制清单,并对清单进行审核和审批。

3. 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4. 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和联合督查行动,落实监管责任。

5. 负责对本行业领域涉及的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进行审核和整改,强化监管措施。

三、各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工作职责1. 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监管责任清单,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备案。

2. 负责组织辖区内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编制清单,并对清单进行审核和审批。

3. 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4. 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和联合督查行动,落实监管责任。

5. 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问题开展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纠正违规行为,严格执法监管。

四、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工作职责1. 根据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职责内容和考核指标等内容,并及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2.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记录等工作。

故城县安监局责任清单

故城县安监局责任清单
制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
人秘股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
人秘股
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提案、信访和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人秘股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合作
人秘股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职称管理和机构编制的工作
人秘股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人秘股
组织实施全县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监管应急股
参与调查处理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
监管应急股
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登记工作
监管应急股
部署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监管应急股
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许可证
监管应急股
监管应急股
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监管应急股
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监管应急股
负责对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的监察执法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负责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察执法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负责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监察指令情况的督查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依法对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扣押
指导、监督有关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监管应急股
6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参与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综合管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

平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

平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

D29011
1
序 号
权 力 类 型
权力 名称
经营许 可
子项
设定依据
化学品经营的企业, 应当向所 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 请, 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 的企业, 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 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提出申请…颁发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
责任事项
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 由) 。 4.送达责任:准予许 可的,制发同意批件,送 达并信息公开。 5.监管责任:建立实 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 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 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 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 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任。
1
行 政 许 可
非煤矿 矿山建 设项目 安全设 施设计 审查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 年主席令 第七号公布)(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03 年 8 月 27 日通过,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 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 履行行政职责,有下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列情形的,行政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 及相关工作人员应 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 当承担相应责任: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 1、对符合法定条件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的申请不予受理或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 年主席令 者不在法定期限内 第七号公布)(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 予以办理的; 会议于 2003 年 8 月 27 日通过,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2、对不符合法定条 第七十七条“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件的申请人予以受 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理或者超越法定职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权办理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没有法律、法规 3.《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2007 年 4 月 的依据,向非煤矿矿 17 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 63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山企业收费的;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五)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行政审 4、玩忽职守、滥用 批事项; 职权,徇私舞弊的; 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 5、利用职务上的便 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 利,索取他人财物, 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 (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 财物为他人谋取利 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益的; 5.【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 年主席令 6、其他违反法律法 第七号公布)(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 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会议于 2003 年 8 月 27 日通过,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七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 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华亭县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华亭县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华亭县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断强化部门行业直接监管和乡镇(街道办、工业园区)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安监部门综合监管和其他责任单位齐抓共管力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五覆盖”及省市党政同责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清单。

一、总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党委和管委会,东华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依法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属地监督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直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县直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起指导安全管理的职责,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各级党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一)县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党委、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县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决定全县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3.加大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党纪责任。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参考表)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参考表)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参考表)
1
2
3
4
说明:一、此监管责任清单(参考表)供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园区、开发区、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管理机构参考制定。

二、1•“企业基本情况”中“企业性质”填报中央在川或省属或市属或县属的国有、民营企业,
“企业类别”填报本通知正文第四点所述的行业类别,“企业现状”填报正常生产或停产或停业整顿或其
他(其他要写明具体是哪种状态)。

2.无上级公司的企业可不填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中的“企业上一级公司”栏。

3•“行业监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中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领导”、“监管人”和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监管领导”、“配合监管人”指的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和在职在编人员。

4. “属地监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中“监管领导”和“监管人”指的是党政领导班子人员及在职在编人员。

5。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工作方案一、工作目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是以明确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目的,确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员工安全责任以及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责任,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内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明确安全管理部门职责;3.明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4.明确员工安全责任;5.明确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责任。

三、工作方案1、制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员工安全责任以及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制定具体、明确、针对性强的责任清单,涵盖企业各个环节。

同时,责任清单应与岗位责任清单相衔接,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人。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必须实施文件管理制,全面推行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员工安全责任以及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执行,关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监管机构应当根据企业科学制定的清单,切实执行,并为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的有效解决。

3、确保责任清单的有效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时刻关注责任清单本身的有效性。

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管理,对执行情况实行检查评估,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四、工作重点和难点1、工作重点(1)责任制度衔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应与企业岗位责任清单相衔接,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人。

(2)执行的可行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内容应具体、明确、可操作,能够落实到位;责任的执行过程中需要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适应变化、科学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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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含职业卫生,下同)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其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无缝隙”,推进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三条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县域或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对本行政县域或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委、政府及其班子成员。

第二章县委、县政府及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第五条县委及乡镇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

3.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从机构设置、干部配备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

4.加大对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中,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5.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支持同级纪检机关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失职、渎职犯罪行为,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6.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组织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县政府及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及时安排部署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事项。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3.建立健全本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逐级分解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建设,提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必须的资金保障,确保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等不断得到加强。

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查找隐患、企业抓好整改、部门督促销号”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将聘请专家查找隐患的资金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5.组织、督促、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大力推动高危行业企业整顿关闭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6.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对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意见。

7.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8.鼓励、支持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种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培育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9.强化社会监督和举报工作。

鼓励职工群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监督和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

10.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1.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本行政县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县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督促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指导安委会办公室履行好职责,做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向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1.在本级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督导和落实好安委会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2.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和政策、措施的建议。

3.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辖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5.拟订辖县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方案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负责辖县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6.督促、检查同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7.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8.负责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9.承办同级人民政府和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第三章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一)县委组织部: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增加在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并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在编制和职数范围内,选优配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3.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把后备干部、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作为培训重点,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务员接受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县安委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县委宣传部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新闻、文化、出版等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素质和意识。

2.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单位配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根据授权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的重大政策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县安委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三)县编办1.依照有关规定,厘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机构编制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2.县安委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县法院1.依法审理有关人员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的刑事案件;对有关部门提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强制执行。

2.县安委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五)县检察院1.对构成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而没有追究的,进行立案监督,对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嫌渎职职务犯罪案件,依法立案查处;对安全生产事故涉嫌犯罪的责任人依法批捕、起诉。

2.县安委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六)共青团团委:1.加强对青少年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做好所属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安全保障工作。

2.县安委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七)县总工会1.依法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劳动者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2.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和制度草案的拟订工作。

3.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4.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5.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参加、组织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县安委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八)县安监局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规划、规范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3.承担监督管理的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8.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矿商贸行业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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