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上海市)

合集下载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解读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解读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解读针对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力度显著增强了。

据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官方网站消息,6月30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在京召开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详细了解下《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的内容吧。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是在2012年协会根据《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的精神制定发布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基础上修订完善而成,旨在进一步指导各网络视听节目机构开展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工作。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下称《通则》)一共包括六个章节,分别为总则、审核原则、导向要求、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罚则和附则。

《通则》对网络视听节目给出了比较明确的界定:具体包括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以及其他网络原创视听节目。

根据《通则》,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须遵守《通则》规定,不得传播通则禁止的内容。

《通则》确立了两大内容审核原则:先审后播和审核到位,审核要素包括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和审美导向,情节、画面、台词、歌曲、音效、人物、字幕等。

针对导向要求,《通则》提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传播体现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优秀作品。

具体包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现实题材为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记录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大力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等等。

针对节目内容审核标准,《通则》第四章列出了8条完全禁止内容,以及10条须裁剪、删除的内容。

具体来说,禁止制作、播放的内容包括,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等等。

而《通则》中明确,网络视听节目中含有下列内容或情节的,应予以剪截、删除后播出;问题严重的,整个节目不得播出,具体包括:——不符合国情和社会制度,有损国家形象,危害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这其中包括贬损、恶搞、损害革命领袖、英雄人物的形象、名誉;脱离国情,缺乏基本的现实生活依据,宣扬奢华生活,等。

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范文(3篇)

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范文(3篇)

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____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

____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电信行业管理职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地方电信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其相关网络运营单位,是重要的网络文化建设力量,承担建设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和维护网络文化信息安全的责任,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接受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和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五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负责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倡导文明上网、文明办网,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传播健康有益视听节目,抵制腐朽落后思想文化传播,并在____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六条发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要有益于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正确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大力弘扬体现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提供更多更好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滋润心灵、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作用,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网上空间,形成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上海市)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上海市)

行政许可内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申请材料以下材料一式四份:(一)申请报告。

应包含单位情况总体介绍、对拟开展业务的描述等方面内容。

(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三)申请单位相关资质1、法人注册证书;2、公司还需提供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股份构成情况说明;3、网站域名注册证明;4、申请单位获得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ICP等与申请有关的许可或备案证明。

(四)具体的视听节目播出内容安排。

应包含节目种类、栏目版块设置、播出周期等内容。

(五)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方案。

应包含网络接入方案以及节目播出技术平台的结构、功能、承载容量等内容。

并提供网络带宽租用协议,以及现有技术设备清单。

(六)申请单位现有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和流程,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七)编辑、技术等专业人员的数量、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情况。

(八)节目购买合同、意向书等节目来源证明材料。

(九)办公场所产权或租用证明。

(十)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单位符合开办条件的材料。

(十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分类业务申请表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二)《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三)《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行政许可条件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二)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五)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六)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七)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日期】2024.03.15•【文号】广电办发〔2024〕71号•【施行日期】2024.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和备案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鼓励网络视听行业创作生产高质量视听内容,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壮大网络主流舆论,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2024年广电总局继续开展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优范围参评作品应为申报机构或个人原创且拥有版权,并于要求时间范围内在各持证和备案网络视听平台首播的作品。

第一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上年度12月至本年度2月;第二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3月至5月;第三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6月至8月;第四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9月至11月。

如作品播出时间跨度较大,则要求参评作品在推荐季度时间范围内播出完毕。

作品类型包括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片、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微电影、网络直播节目、网络音频节目、短视频、网络公益短片等。

二、推优标准参评作品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和快速发展,互联网视听节目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娱乐的主要方式之一。

为了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监管机构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监管机构是确保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按规定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相关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监管机构由文化、通信等多个部门组成,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内容、运营和服务进行监管,保障互联网视听节目的正常运营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二、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是观众获取信息和娱乐的主要渠道之一,因此,对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的管理至关重要。

相关部门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在提供节目内容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违法违规内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得传播色情、恶俗、暴力等不良信息。

三、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运营管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运营管理是保障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的重要环节。

相关部门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保证服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反馈渠道,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

同时,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对运营过程进行监测和记录,保障服务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四、互联网视听节目广告管理互联网视听节目广告是一种重要的商业宣传手段,但过度的广告和虚假的宣传会影响观众的观看体验和信任度。

因此,相关部门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在广告宣传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过度干扰用户观看,保障用户权益。

五、互联网视听节目用户权益保护保护用户权益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重要目标之一。

相关部门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和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同时,规定了用户对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的投诉和维权渠道,确保用户在使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六、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平台管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平台是用户获取互联网视听节目的重要入口。

中国及部分省市短视频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和推广短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科普

中国及部分省市短视频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和推广短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科普

中国及部分省市短视频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和推广短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科普
短视频即短片视频,是一种互联网内容传播方式,一般是在互联网新媒体上传播的时长在5分钟以内的视频;随着移动终端普及和网络的提速,短平快的大流量传播内容逐渐获得各大平台、粉丝和资本的青睐。

国家层面短视频行业相关政策
近些年来,为了促进短视频行业发展,中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2年8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的通知中提出:鼓励和支持以短视频、直播等方式通过新媒体网络平台科普,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网络科普品牌。

地方层面短视频行业相关政策
显示,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短视频行业发展,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进产业发展,如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中提出:推动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视频、数字艺术等产业形态发展,促进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

建设文化强省云服务平台,完善文化产权交易体系,构建文化产业发展信息支撑、产权交易、金融服务三大平台。

中国IPTV网络电视简介

中国IPTV网络电视简介

中国IPTV网络电视简介1 中国网络电视发展情况据IHS iSuppli公司的中国电子供应链专题报告,2011年中国网络电视(IPTV)用户数量大增70%,达到1370万个。

在2011年以前的几年,中国IPTV 用户急剧增长,2007和2008年增长率高达三位数,如图所示。

IPTV试验的第一阶段于2011年7月结束,在中国14个大城市进行了试验,包括上海、北京、南京、武汉和大连。

之后不久就宣布进行第二次试验,第二阶段增加了天津、重庆和宁波等42个省会与大城市之后,中国IPTV服务目前已覆盖到56个城市,占中国287个县级以上城市的19.5%。

第二阶段试验工作预计今年完成,计划在2015年开始全面推广。

历经多年的坎坷,三网融合进程正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工信部副部长尚冰近日先后赴“中国云谷”和基层电信企业,调研哈尔滨国际数据城建设以及黑龙江省三网融合工作推进情况。

尚冰指出,IPTV业务是一项前景非常好的产品,要加大力度快速推广。

而在今年5月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指出,加快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培育壮大相关产业和市场。

2 IPTV产业链分析一个产业的发展和兴盛需要产业链中各个环节准确定位、合理分工并进行资源的最优配置。

对于IPTV业务而言,其产业链由内容运营商、网络运营商、内容应用提供商、设备供应商和最终用户等多个环节组成。

内容运营商负责IPTV平台中所有节目源的组织、播出、监看及统一对外内容合作签约,并通过内容集成运营平台直接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收视界面(EPG)和收视内容,并对该部分所有视听节目内容的安全负责。

SMG(上海文广)、CCTV 等广电机构就是内容运营商的代表,在推动IPTV业务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内容运营商光靠技术带动上游或下游的产业是不够的,所以可能需要一些策略去引导设备厂商的发展,比如行业标准的制定。

网络运营商提供承载网络、接入网络、业务平台、用户和网络的管理等资源。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闵行区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闵行区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闵行区行政审
批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10.03.24
•【字号】闵府办发[2010]16号
•【施行日期】2010.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闵行区行政审批事项
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0]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沪委办发[2008]23号)精神,经区审改办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集中清理,闵行区行政审批事项共计338项,现予公布。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闵行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要求与措施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的、网络运营单位接入的视听节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已播出的视听节目应至少完整保留60日。

视听节目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宝家公司】可以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