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鄂建办〔2019〕93号】
湖北建设工程实施统一取费基价及其价差调整实施细则

湖北建设工程实施统一取费基价及其价差调整实施细则武汉市执行湖北省建设工程实施统一取费基价及其价差调整办法实施细则-转第159号总则第一条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实施统一取费基价及其价差调整办法,结合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现状,特制定《武汉市执行湖北省建设工程实施统一取费基价及其价差调整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条武汉市按照统一基价原则,取消现行材料预算价格各区域性价格,实行全市统一取费价格。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武汉市辖区内建设工程。
是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结(决)算以及招标、投标编制标底、标函工程造价的价格依据。
第一章统一基价及其内容第四条实行全市统一基价。
武汉市统一基价表在结构形式上不分主、辅材和主、辅机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取费的市政工程仍执行全国统一定额的主、辅材划分规定),编制定额子目所需的全部人工(含流动施工津贴)、材料、机械定额含量和取费价格;统一基价表作为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
1、建筑(含土建、装饰,以下同)工程按《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武汉市统一基价表》计取相应费用。
2、安装工程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武汉市单位估价(汇总)表》计取相应费用。
3、市政工程按《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武汉统一基价表》计取相应费用。
4、仿古、园林工程按《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武汉市统一基价表》计取相应费用。
5、维修工程按《湖北省房屋维修工程预算定额武汉市统一基价表》计取相应费用。
第五条各类工程相应费用的计取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材料价差的调整范围及调整方法第六条材料价差系指建设工程所需材料允许调整的部分的市场实际价格(含供应价、运杂费、采保费)与统一基价表中取费价格的差额。
第七条材料价差调整范围1、在建设工程所需材料中对市场价格变动频繁并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材料,规定允许退补价差的材料种类(材料种类附后),作为允许退补价差的材料范围。
2、允许退补材料价差的材料范围以外的材料,在统一基价表的实施期间不再测算颁发材料调整系数或退补材料价差。
湖北省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湖北省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依据】1、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2、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字〔2001〕107号)。
【定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适用范围】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计算方法】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表一单位:万元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 、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序调整系数。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项目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1、行业调整系数(以表一所列收费标准为1)表二
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1.2(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和估算投资额咨询评估项目收费标准。
表三单位:元。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7•【字号】鄂建办〔2017〕93号•【施行日期】2017.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7〕93号各市、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下称275号文)、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建文〔2017〕17号),为规范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估价机构的备案标准和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标准(一)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
(二)房地产估价一、二、三级机构备案的资料要求和业绩标准,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按照《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4号令,下称14号部令)执行。
(三)房地产估价三级机构备案,评估师不少于8名,其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3名;房地产估价一二级机构备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按14号部令要求不变。
二、备案程序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分级备案管理,一级估价机构备案由省住建厅审批办负责,二级及以下估价机构备案管理由各市、州住建(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
(一)一级估价机构备案,由市州住建(房地产)主管部门受理并核对原件,原件扫描件通过省住建厅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传送至省住建厅政务服务大厅受理,由省住建厅审批办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核发备案证书。
(二)二、三级估价机构备案由市州住建(房地产)主管部门管理,符合备案标准的,由市州主管部门受理,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核发备案证书。
湖北省建设工程第二、三部分费用计费规定汇总.doc

湖北省建设工程第二、三部分费用计费规定汇总(供方案、可研、概算等阶段)一、第二部分费用取费规定1.工程前期咨询费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 [1999]1283)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 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字〔2001〕107 号)取费基数:工程估算投资额计算方法:内插法单位:万元1000~30001 亿元 5 亿元10亿元≤1000 3000万元万元50 亿元项目~~~万元(含 3000 ~以上5 亿元10 亿元50亿元万元) 1 亿元一、编制项目1.5 ~2 2~6 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建议书二、编制可行2~5 5~12 12~28 28~75 75~110 110~200 200~250性研究报告三、评估项目1~1.5 1.5 ~4 4~8 8~12 12~15 15~17 17~20建议书四、评估可行1.4 ~2 2~5 5~10 10~15 15~20 20~25 25~35性研究报告(1)、行业调整系数建材、交通(公路)、铁道、市政公用工程0.7(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0.8 ~1.2( 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 。
2.环境影响咨询费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 [2002]125 号) 取费基数:工程估算投资额计算方法:内插法单位:万元估算投资额 ( 亿元 ) 0.3 以0.3 -2 2-1010-50 50-100 以咨询服务项目下100 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含大纲 ) 5-66-15 15-35 35 -75 75-110 110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1-2 2-4 4-7 7 以上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 ( 含大纲 ) 0.8 -1.5 -3 3-79-13 以1.57-9上13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0.5 -0.8 -1.5 -2 2 以上0.8 1.5(1)、行业调整系数林业、畜牧、渔业、农业、交通、铁道、民航、管线运输、建材、1.0市政、烟草、兵器(2)、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敏感 1.2一般0.83.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建 [2002]394 号) 取费基数:工程投资总概算计算方法:分档计算单位:万元工程总概算费率算例( % ) 工程总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1000 以下 1.5 1000 1000×1.5 %= 151001-5000 1.2 5000 15+ (5000 -1000) × 1.2 %= 635001-10000 1 10000 63+ (10000 -5000) ×1%= 11310001-50000 0.8 50000 113+(50000 -10000) ×0.8 %= 43350001-100000 0.5 100000 433+ (100000- 50000)× 0.5 %= 683100001-200000 0.2 200000 683+(200000 -100000) ×0.2 %= 883200000 以上0.1 280000 883+(280000 -200000) ×0.1 %= 9634.工程监理费取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取费基数:工程概算投资额 ( 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计算方法:分档内插单位:万元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1 500 16.52 1000 30.13 3000 78.14 5000 120.85 8000 1816 10000 218.67 20000 393.48 40000 708.29 60000 991.410 80000 1255.811 100000 150712 200000 2712.513 400000 4882.614 600000 6835.615 800000 8658.416 10390.1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均按 1.0 。
鄂建文[2008]190号—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指导意见(精选)
![鄂建文[2008]190号—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指导意见(精选)](https://img.taocdn.com/s3/m/d92f3324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f4.png)
鄂建文[2008]190号—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指导意见(精选)第一篇:鄂建文[2008]190号—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指导意见(精选)鄂建文[2008]190号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指导意见日期:2008-09-01 17:01:00.0【打印】【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去年下半年以来,钢材、水泥、木材、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汽油、柴油、沥青和铜、铝、锌及其制品材料等工程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已经大大超过发、承包人的正常风险预测范围,由此引发工程结算纠纷增多,严重影响了发现对以上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施工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的,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给工程施工带来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避市场价格风险,结合我省(一)工程施工合同价格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明确了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的,其材料价差调整原则:施工期间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幅度以内的部分,其价差不予调整;超过风险包干幅度以外的部分,本着相互协商、风险共担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调整。
(二)工程施工合同价格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但未明确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的,其材料价差调整原则:材料上含10%)以内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过10%的部分,由发、承包双方本着相互协商、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协商料价格信息或双方认定的材料价格,参照上述第(二)条价差调整原则,实事求是地协商调整价差。
(三)工程施工合同未明确计取风险费用,不予调整材料价差的,发、承包双方应参照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以上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调整,发、承包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报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二、施工合同采用可调价格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了主要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合同价款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价差;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没有约定主要建设材料价格调整办法的,可参照固定价三、以上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差的计算,以合同约定的价格与施工期发、承包双方认定的价格或当地建设工程理部门发布的市场同期材料信息价格,计算价差。
湖北省建设工程第二、三部分费用计费规定汇总

湖北省建设工程第二、三部分费用计费规定汇总(供方案、可研、概算等阶段)一、第二部分费用取费规定1.工程前期咨询费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字〔2001〕107号)取费基数:工程估算投资额计算方法:内插法单位:万元(1)、行业调整系数(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
8~1。
2(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2.环境影响咨询费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取费基数:工程估算投资额计算方法:内插法单位:万元(1)、行业调整系数(2)、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3.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取费基数:工程投资总概算计算方法:分档计算单位:万元4.工程监理费取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基数: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计算方法:分档内插单位:万元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均按1.0。
5.工程勘察费(1)、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8%~1。
1%计取(《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2007版);或:(2)、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以路线长度、控制点数或探点等具体计算。
6.工程设计费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取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取费基数: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计算方法:分档内插单位:万元(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一般(I级):0。
85;较复杂(II级):1.0;复杂(III级):1.15.(城市主干道为III级,其它城市道路为II级;大型给排水、市政管网为III级,一般地下管线为I/II级)(2)、专业调整系数(3)、附加调整系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可在既有基础上增加1。
湖北省建设工程第二、三部分费用计费规定汇总

湖北省建设工程第二、三部分费用计费规定汇总(供方案、可研、概算等阶段)一、第二部分费用取费规定1.工程前期咨询费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字〔2001〕107号)取费基数:工程估算投资额计算方法:内插法单位:万元(1)、行业调整系数(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
8~1。
2(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2.环境影响咨询费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取费基数:工程估算投资额计算方法:内插法单位:万元(1)、行业调整系数(2)、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3.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取费基数:工程投资总概算计算方法:分档计算单位:万元4.工程监理费取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基数: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计算方法:分档内插单位:万元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均按1.0。
5.工程勘察费(1)、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
8%~1.1%计取(《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2007版);或:(2)、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以路线长度、控制点数或探点等具体计算.6.工程设计费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取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取费基数: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计算方法:分档内插单位:万元(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一般(I级):0。
85;较复杂(II级):1.0;复杂(III级):1。
湖北省造价政策性调整文件

摘要双击打开北京等124个城市(具体名单见附件)城区从2003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其他省(自治区)辖市从2005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1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M=1.2%2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 0.8%≤M∠1.2%3 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内(含10000万元) 0.4%≤M∠0.8%4 10000万元以上 M=0.4%注:不同的工程价格可采用插入法计算费用计取比例。
一、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 ,检验试验费按材料的定额消耗量乘材料单价之和(含未计价材料)的0.2%计取,计入材料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检验试验费按清单项目的材料消耗量乘材料单价之和的0.2%计取,计入综合单价的材料费。
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各项费用项发布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附条文说明)发布2005补充定额发布2006年《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各类定额工日不分工种、类别和级别,按以下标准调整: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包工不包料和计时工等的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44元/工日;安装工程(包括市政定额中的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部分和房屋修缮定额中的安装部分)的综合工日调整为45元/工日;建筑概算综合工日调整为44元/工日。
1 房屋建筑工程 直接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 2.17%2 市政工程 按市建委《关于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费暂行控制标准的通知》(武建基建字[2003]272号)执行 1.2%~0.4%在全市停止征收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建筑市政工程安全防护费2/2/2/1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1/0.65/0.85/1.35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已经大大超过发、承包人的正常风险预测范围,由此引发工程结算纠纷增多……工程施工合同价格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但未明确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的,其材料价差调整原则:材料上涨幅度10%(含10%)以内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过10%的部分,由发、承包双方本着相互协商、风险共担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双击打开GBT50353-2005.chm双击打开2008清单发布《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人工42/48/60)2008定额发布补充Ф850SMW工法搅拌桩定额补充旋挖钻孔灌注桩定额2008定额解释补充金属地板定额1、人工单价调整为:普工52元/工日;技工 60元/工日;高级技工 75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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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鄂建办〔2019〕9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规定,现将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具体调整如下:
一、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按税率9%计算。
调整2018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全费用基价。
二、2018《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简易计税法的部分费率按本通知附件一执行。
三、《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鄂建文〔2018〕24号)附件1中的材料价格取定表及施工机具价格取定表中含税价格废止,新的含税价格按本通知附件二执行。
四、《湖北省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过渡方案》(简称“过渡方案”)中的调整系数保持不变。
使用“过渡方案”时,涉及到税率调整的材料,其含税价仍应按17%、11%进入计算程序。
五、各地材料信息的含税价格,原税率16%的调整为13%,原税率10%的调整为9%计算。
六、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1日前已签
订合同,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原适用税率计算。
附件:1.简易计税费率调整系数表.pdf
2-1.材料价格取定表.xls
2-2.施工机具价格取定表.xls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