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培训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教材三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教材三篇篇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教材一、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要法律法规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简称170号国际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常用化学危险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一)《安全生产法》对于危险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特别提出以下要求:1.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3.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4.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验收;5.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6.生产、经营、运输、贮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7.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8.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9.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10.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培训可编辑全文

⑥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认定制度; ⑦ 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⑧ 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与持证上岗制度; ⑨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⑩ 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基本内容
①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审批 国家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的企业实行审批制度, 未经审批,不得设立、开工建设和生产(见《条例》第七条)。 政府部门审查审批后,符合规定要求的,颁发批准书,持批准书方可向工商 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注册。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见《条例》第九条)。 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制度 依法新设立了的或过去早已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 许可证。未取得质检部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开工生产(见《条例》第十二条)。
危 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
2023年认识危险化学品学习《安全管理条例》
姓名:XXX
日期: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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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及主要特性
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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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单位名称
第一部分
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及主要特性
2023年认识危险化学品学习《安全管理条例》
1 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及主要特性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 练。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也要报地市级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 工作的部门备案(见《条例》第五十条)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基本内容
03 、审查审批制度
①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审批; 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制度; ③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定点审批; ④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度; ⑤ 剧毒化学品准购、准运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

第一章 总则(第1条至第10条)
1、危险化学品定义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 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 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 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
内容: 一、有关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二、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及危险化学品有关安全管理要求
一、有关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 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六)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强令冒险违章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 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培训记录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添加,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
第六十四条 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第十八条,第三款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危化品安全管理培训

人员培训
对储存设施管理人员进行 专业培训,提高其安全意 识和操作技能。
运输过程风险控制
运输资质
运输设备
选择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承运商,确保 运输过程合法、安全。
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设备和容器,确保在 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污染等事故。
路线规划
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等特性,对人体健 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品。
特点
危险化学品具有危险性、腐蚀性 、易燃性、易爆性等特点,需要 特别的管理和控制。
常见危化品分类
01
02
03
04
05
爆炸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 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自燃 有毒物品 物品和遇…
如炸药、烟花爆竹等,遇 明火或受到撞击、摩擦等 作用时,可能发生爆炸。
危化品安全管理培训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22
contents
目录
• 危化品概述与分类 • 危化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与标准 • 危化品采购、储存与运输管理 • 危化品使用操作规范与应急处理措施 • 员工安全意识培养与技能提升途径 • 总结回顾与未来展望
01 危化品概述与分 类
危化品定义及特点
紧急疏散与救援
在发生危化品事故时,能够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并采取必要的救 援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事故报告与处置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处 置,防止事态扩大。
演练与培训计划安排
定期演练计划
制定定期演练计划,包括演练时 间、地点、参与人员等,确保演
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计划安排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专题培训

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
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 输工具; 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 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 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 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01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 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01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培训

汇报人:
●01
第一章 简介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管理培训
危险化学品是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隐患,正 确的管理和培训对于保障生产环境和员工安全 至关重要。本课程旨在帮助大家了解危险化学 品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减 少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特性
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及分 类
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
内容与要点
01 包括事故预案的流程、责任分工等
应急预案的执行与演练
02 实际演练是验证预案可行性的重要手段
03
事故处理与调查
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第一时间报警 安全疏散人员 启动应急预案
事故调查与原因分析
确认事故原因 制定改进方案 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案例分享与讨论
实际事故案例的分析与 讨论
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
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0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标准
02 ISO
企业内部管理规范
03 安全生产手册
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防护设施 通风设备、防护服装等
员工培训计划 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
紧急应对预案 事故处置流程、紧急救援措施
总结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管理需要全员参与,要 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标准化操作流程。只 有充分认识到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才能做好 相应的防范和管理工作。希望通过本课程的学 习,大家能够加深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 的理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精简决策程序 提高应急响应速度 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建立安全文化
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存在诸多潜在安全风险,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是确保生 产安全的关键。只有加强监管、严格审核和持 续改进,企业才能有效防范事故并确保员工和 环境的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事故危害严重
危险化学品事故一旦发生 ,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 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 染。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意义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 义,可以减少因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事故造成的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
维护社会稳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能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和 公共安全。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应急预案的制定
制定前需充分调研,了解本企业危险 化学品的分布情况、潜在事故风险点 等,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职责、通 讯联络、应急资源、应急程序等。
应急预案的实施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 可行性,对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 时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原则
针对不同类型危险化学品,培 训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储存 保管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 确保员工在实际操作中能够正 确、安全地使用化学品。
培训还应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 应急处理技能,如灭火方法、 急救措施以及泄漏处理等,提 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培训中还应注重培养员工的安 全文化意识和责任感,强调员 工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安全规定 的重要性,提高员工的安全意 识。
通过培训,使员工了解国家有关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确 保企业安全生产。
提高员工技能水平
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危险化学品 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技能, 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的内容与方法
化学品分类与特性
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处理技能
安全文化与意识培养
培训内容应包括危险化学品的 分类、化学性质、危险性等基 本知识,帮助员工了解化学品 特性及其潜在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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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 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 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 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 应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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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 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 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 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 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 从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 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 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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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 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 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 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 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 化学品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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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 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 检测。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 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 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 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 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 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的部门,应当将其颁发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工业和信息 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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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
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 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 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 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 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 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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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 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 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 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 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 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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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 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 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 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 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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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
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 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 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 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 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 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 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 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 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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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 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 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 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 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 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 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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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 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 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 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 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 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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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 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 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 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 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 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 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 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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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 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将该危险化学品向 环境中释放等相关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 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 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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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 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 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 施。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 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 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 设施)。 *第十九条讲的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规定;包括: 1爆炸性物质(雷汞、硝化丙三醇- - -) 2易燃物质(乙烷、甲醇、汽油、煤油、乙炔、甲烷、石油气- - ) 3活性化学物质(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 - ) 4有毒物质(氨、氯、CO、SO2、SO3、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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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 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 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 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 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 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培训
XXX 2018/4/27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 经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 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 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
2
公布: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344号公布 第1次修订: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 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2次修订: 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 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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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 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企业,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 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容器经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合格,方可出厂销售。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应当按照国 家船舶检验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船舶 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 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 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