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济南市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的资料

济南市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的资料一、申请材料1.《火灾防治安全检查申请表》申请单位需填写《火灾防治安全检查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申请单位需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证明建筑物符合消防要求。
4. 《用火申请表》如申请单位需要使用明火,需填写《用火申请表》。
5. 《单位基本情况表》申请单位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包括单位的基本信息、人员构成、用电、用火情况等。
二、相关证件1.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2. 法人代表唯一识别信息明3. 建筑物的产权证明4. 消防设施验收文件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验收文件。
5. 其他相关证件根据实际申请情况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件。
三、单位情况说明1. 建筑物平面布局图提供建筑物的平面布局图,包括各个功能区域,疏散通道等。
2. 建筑物消防设施图纸提供建筑物消防设施的图纸,包括消防通道、疏散楼梯、消防水源等。
3. 建筑物消防设施情况说明对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进行说明,包括设施名称、型号、数量等。
四、其它补充资料1. 特种设备检测报告如申请单位使用特种设备,需提供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2. 员工培训证明提供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证明文件。
3. 扩建、装修工程申请文件如申请单位有扩建、装修等工程,需提供相应的申请文件。
以上就是在济南市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的资料,希望申请单位能按照要求准备齐全,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当申请单位准备好上述相关资料后,即可前往济南市消防部门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在提交申请材料后,消防部门将会安排相关人员前往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建筑物及其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 现场检查当消防部门派员前往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申请单位的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并全程协助消防人员进行检查工作。
消防人员将会对建筑物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等进行逐项检查。
2. 检查内容消防人员将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识是否清晰可见;-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例如消防栓、灭火器等是否摆放到位;- 用火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 建筑物结构是否稳固,消防设施布局是否合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所需资料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所需资料1.建筑消防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消防审查审批文件、消防设计图纸、消防设施及设备的安装验收文件等。
这些文件记录了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设计、安装、验收情况,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2.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对于公众聚集场所,通道和出口的设置和维护非常重要。
需要检查通道和出口是否畅通,门窗是否易于打开,是否有指示标识,是否有防火门等。
3.灭火器、灭火器具和自动灭火设备:需要检查灭火器的种类、数量和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定期维护;是否有其他适合灭火的装置。
4.火灾报警系统:需要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是否合理,包括探测器的布置位置、操作按钮的设置、声光报警装置的鸣响音量和分布是否合适等。
5.排烟系统和防烟设施:公众聚集场所需要具备有效的排烟系统和防烟设施。
需要检查排烟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是否设置了防烟门、防火卷帘、防火隔断等。
6.电气设备和线路:需要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安装、维护,是否有漏电、过载等情况。
7.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系统:需要检查疏散指示标识的设置是否清晰可见,应急照明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是否满足疏散时的照明需求。
8.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和人员培训情况:需要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专职消防人员,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并记录演练情况。
9.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区:需要检查公众聚集场所的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场所内是否有符合分区要求的设施。
10.消防通信设备和消防水源:需要检查消防通信设备的设置和运行情况,消防水源的储备和供应是否充足。
以上是一些可能需要的资料和检查事项,并不能穷尽所有场所的特殊需求。
针对具体场所还需要参考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规划。
消防安全检查是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持续的检查和维护工作能够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提供存档的材料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提供存档的材料:1、《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填写、一份空白填写完盖建设单位公章)
2、《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执照》(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
3、开业(使用)申请书(盖建设单位公章)。
4、消防安全制度(签字、盖建设单位盖章)。
5、灭火疏散预案(签字、盖建设单位盖章)。
6、员工培训记录(签字、盖建设单位盖章)。
7、安全防火培训记录(签字、盖建设单位盖章)。
8、从业人员名单及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签字、盖建设单位盖章)。
9、授权委托书(盖建设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法人签字)、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受委托人签字)。
10、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盖建设单位公章)。
11、提供装修材料及消防设施检验报告合格证(带红章原件)及装修图纸、消防设施图纸(A4白图即可)一套
12、原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
13、房产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租赁合同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
14、其他所需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用A4纸打字或复印。
公共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公共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
二、申报材料
1.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5.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 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三、审批流程
四、承诺时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7、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8、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时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33-一、消防安全检查受理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受理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预
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提供使用开业场所的建筑及所在楼层的总平面布置图和场所内部功能分区平面布置图;
5、使用或者开业场所各级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6、使用或者开业场所各级人员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和逐级防火责任制;
7、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8、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9、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
A、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B、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C、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10、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二、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装订要求
1、申报单位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所送资料的原件由复印件代替时,均应加盖申报单位的法人章确认;
2、资料一律采用A4大小纸张,左侧装订成册(可按项分成多册),
装订后不得影响其内容阅读。
所有资料内容应放入档案盒或档案袋送交消防部门。
三、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期限
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开业前消防安全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场所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流程。
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供的材料完整版

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供的材料完整版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为了确保商业场所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完整版:1.申请表格:通常由消防部门提供的表格,申请者需要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以及相关资料。
2.开业申请证明:包括企业名称、经营地址、开业时间、业务范围等信息,以证明企业具备开业条件。
3.商业许可证: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商业许可证才能进行商业经营活动。
4.营业执照: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以证明企业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建筑使用证:如果商业场所是自营房产,还需提供建筑使用证以证明场所的合法性。
6.消防设备清单:提供商业场所内的消防设备清单,包括灭火器、灭火器具、消防栓等,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消防设备维护记录:提供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记录,包括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等,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
8.消防预案和逃生路线图:提供消防预案和逃生路线图,包括应急疏散方案和逃生通道等,以应对突发火灾等紧急情况。
9.建筑平面图:提供建筑平面图和消防设施布置图,以便消防部门对商业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评估和检查。
10.消防安全责任人资格证书:提供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资格证书,证明该人员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负责消防安全管理。
11.消防栓水源证明:提供消防栓水源的证明材料,如供水合同、水压测试报告等,以确保消防栓的正常供水。
12.培训记录:提供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包括消防演习、紧急疏散演练等,证明员工具备处理火灾等紧急情况的能力。
13.厨房排烟设施检测报告:如果商业场所有厨房,需要提供厨房排烟设施的检测报告,以确保排烟系统的正常运行。
14.城市规划部门审核证明:提供城市规划部门对商业场所使用性质的审核证明,以确保商业场所符合使用规范。
15.其他相关证明:根据具体要求,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商业场所的租赁合同、施工图纸等。
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安检所需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大队审批——窗口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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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7、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8、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时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