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业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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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说明信息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说明信息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B.1 楼地面工程说明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不同分部(或本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如楼地面整体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 垫层、找平层、防水层(如设计要求)、整体面层等。

楼地面块料和其他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 垫层、找平层、防水层(如设计要求)、填充层、面层铺设、刷防护材料等。

楼梯、台阶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 垫层(台阶)、找平层、防水层(如设计要求)、面层、镶嵌防滑条、块料刷防护材料等。

散水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素土夯实、垫层、面层、伸缩缝等。

二、本分部未含找平层、防水层子目,找平层、防水层可另列项目,执行建筑工程A.7分部相应子目。

三、本分部子目中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灰土、三合土、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的配合比,如与设计规定不同,可按定额附录换算;砂浆厚度、饰面材料规格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四、楼地面整体面层系按现行05YJ标准图集编制。

水泥砂浆地面、一次抹光、混凝土地面子目未考虑找平层;水磨石楼地面子目仅包括一道18mm的找平层,不包括防水层,超出一道的找平层和防水层另列项目计算。

五、彩色镜面水磨石系指高级水磨石,操作工序一般应按“五浆五磨”研磨、七道“抛光”工序施工。

六、水磨石嵌玻璃条整体面层如采用金属嵌条时,可另列项计算,相应子目减少人工4.25工日并取消玻璃数量。

七、菱苦土、现浇水磨石整体面层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

八、楼地面块料面层系按现行05YJ标准图集编制,仅含水泥砂浆结合层和面层。

防水层和非结合层的找平层另列项目计算。

九、花岗岩楼地面子目中的花岗岩板材数量为成品图案消耗量,如铺设艺术造型图案或在现场拼制图案时,应按签证的石材实际消耗量换算。

十、楼地面块料面层如设计要求为弧形铺设时,执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0,块料可按实际签证数量调整。

十一、木地板方木楞子目未考虑木楞刨光;木楞刨光者,仍执行该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2。

装饰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装饰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2004版装饰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量标准。

二、本定额可与《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配合使用。

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单位估价表、招标工程标底、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

四、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关地区标准和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六、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确定: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4.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用具使用费内考虑。

5.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见附录。

八、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1. 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

2.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九、本定额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本定额第七章装饰装修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宏业15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书及计算规则

(宏业15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书及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册说明一、本定额所使用土壤分类见表1。

二、本定额所使用岩石分类见表2。

三、本定额木材分类:一类:红松、杉木。

二类: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榆木、柏木、樟木、苦练子、梓木、楠木、槐木、黄菠萝、椿木。

四类:柞木(稠木、青杠)、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四、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

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五、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六、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七、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含泵送费)的形式表现。

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八、本定额预拌砂浆项目是按干混砂浆编制的,干混砂浆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

各地应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干混砂浆价差进行调整。

九、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按成品编制项目外)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十、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超高施工增加”定额项目执行。

十一、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其他册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十二、本册未编制的构筑物工程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构筑物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石方爆破工程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爆破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北京市202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北京市202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北京市202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一、前言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预算定额成为了工程预算的基础和标准。

北京市2024年发布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是北京市建筑行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文将对该规则进行详细说明。

二、预算定额的概念及作用预算定额是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的一种预算方式,包含了各项工程的工程量、工程费用及其计算方法。

它对于编制工程预算、审核施工单位的报价和结算申请、进行工程审计等环节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1.定额的编制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符合工程实际需要。

2.定额的编制要反映不同区域和不同工程类型的特点,考虑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并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进行调整。

3.定额的编制要严格按照工程量与费用分离原则,将工程量和工程费用明确分开。

4.定额的编制要保证编制单位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预算定额的基本计算规则1.工程量计算工程量计算应根据施工图纸或设计资料,确定建筑面积、净高、层数、结构布置等因素,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相应的定额进行计算。

2.费用计算费用计算是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结合材料单价、人工单价等因素,按照定额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工程费用。

3.定额的调整如果工程的实际情况与编制定额时的情况不同,可以进行定额的调整。

但是调整必须经过合理的论证和审核,确定调整的依据和方法,并在工程预算中明确说明。

五、预算定额的适用范围预算定额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公共设施等多个领域。

但是对于特殊工程和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制定相应的特殊定额。

六、预算定额的使用注意事项1.在使用预算定额时,应认真审核定额的适用性,确保定额与实际工程情况相符。

2.定额的调整必须经过合理的论证和审核,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浪费。

3.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或制定特殊定额,确保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七、总结北京市2024年发布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是北京市建筑行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目录A.1土石方工程 (3)章说明 (3)工程量计算规则 (12)A.2桩基础工程 (15)章说明 (15)工程量计算规则 (17)A.3砌筑工程 (19)章说明 (19)工程量计算规则 (21)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3)章说明 (23)工程量计算规则 (26)A.5木结构工程 (30)章说明 (30)工程量计算规则 (31)A.6 金属结构工程 (33)章说明 (33)工程量计算规则 (34)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35)章说明 (35)工程量计算规则 (36)A (37)S (37)A.8 防腐与保温隔热工程 (40)章说明 (40)工程量计算规则 (41)A.9楼地面工程 (42)章说明 (42)工程量计算规则 (43)A.10墙柱面工程 (45)章说明 (45)工程量计算规则 (47)A.11天棚工程 (49)章说明 (49)工程量计算规则 (50)A.12门窗工程 (61)章说明 (61)工程量计算规则 (64)A.13幕墙工程 (66)章说明 (66)工程量计算规则 (67)A.14细部装饰与栏杆工程 (68)章说明 (68)工程量计算规则 (68)A.15家具工程 (69)章说明 (69)工程量计算规则 (69)A.16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70)章说明 (70)工程量计算规则 (71)A.17 广告牌工程 (78)章说明 (78)工程量计算规则 (78)A.18 景观工程 (79)章说明 (79)工程量计算规则 (80)A.19 石作工程 (81)章说明 (81)工程量计算规则 (82)A.20其他工程 (83)章说明 (83)工程量计算规则 (83)A.21 模板工程 (85)章说明 (85)工程量计算规则 (87)A.22 脚手架工程 (88)章说明 (88)工程量计算规则 (90)A.23 垂直运输工程 (94)章说明 (94)工程量计算规则 (95)A.24材料二次运输 (96)章说明 (96)工程量计算规则 (97)A.25成品保护工程 (98)章说明 (98)工程量计算规则 (98)A.26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98)章说明 (98)工程量计算规则 (98)A.1土石方工程章说明一、一般规定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1)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2)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3)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4) 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宏业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367)

(宏业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367)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册说明一、本定额所使用土壤分类见表。

二、本定额所使用岩石分类见表。

三、本定额木材分类:一类:红松、杉木。

二类: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榆木、柏木、樟木、苦练子、梓木、楠木、槐木、黄菠萝、椿木。

四类:柞木(稠木、青杠)、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四、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

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五、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六、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七、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含泵送费)的形式表现。

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要求,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八、本定额预拌砂浆项目是按干混砂浆编制的,干混砂浆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

各地应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要求,对干混砂浆价差进行调整。

九、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按成品编制项目外)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十、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超高施工增加”定额项目执行。

十一、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其他册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十二、本册未编制的构筑物工程按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构筑物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石方爆破工程按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爆破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宏业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宏业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宏业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宏业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是一份详细阐释建筑与装饰工程计算方法的文档,具备计算规则、预算划分、工程细节等方方面面,对于建筑行业,提高了建筑效率,缩短了建筑工期,节省人力物力。

宏业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涵盖了很多方面,例如: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等。

结构工程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材料选用也需符合规定,不得有损施工质量;装饰工程要求合理布局,材料注重环保,装修施工操作手法必须熟练,不得出现差错。

建筑计算过程中,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包括:设备设施、施工人员、材料费用、施工现场费用、卫生安全及其它额外的支出等。

计算规则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资金能够合理、有效地使用,避免超预算,保证建筑质量。

在计算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施工按工程进度及施工部位进行划分计算,并按时间、资金合理安排施工步骤和各项工作,确保工期按计划完成。

2.材料及设备的选用是施工质量的重要保证。

应保证选用的材料及设备达到中国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保证材料符合环保要求。

3.施工现场应达到相关环保、安全、卫生要求。

4.建筑装修施工所需始、终时间应有明确规定,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及规定计算各施工单元工程的工程量,以及每个单元工程所需材料、人工费用等。

5.施工前约定各项预算,并以计算所得的预算作为施工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不超出预算,保证资金的安全。

整个计算规则的设计灵活实用、明确透彻,可以帮助建筑行业从源头掌控费用使用情况,管理更有序、更有效益,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让建筑更美观,更符合社会发展、环保等要求。

宏业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给建筑工程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是未来建筑行业的必要工具。

2024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2024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2024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2024年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背景与基本原则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管理政策规定,以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力求准确、全面、系统地反映工程造价。

编制预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坚持预算编制定额的统一性、标准性、协调性和适用性。

二、预算编制基本要求1.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功能要求和质量要求,使工程达到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2.预算的编制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经济指标和定额参数。

3.预算编制要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组织、工程质量管理等配套,协调统一三、预算编制的基本内容1.预算编制应包括建筑工程的土建工程费用以及装饰工程的装饰装修费用。

2.土建工程费用的编制应包括工程施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量工程和摊铺施工等。

3.装饰工程费用的编制应包括拆除工程费、中间装修工程费、装饰装修工程费以及移交交接工程费等。

四、预算编制的计算原则1.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建设标准、规范和施工工艺,按照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

2.预算编制应根据工程建设市场行情和材料价格波动进行合理计算。

3.预算编制应根据工程施工项目的不同,采用适当的计算方法和相应的定额参数。

五、预算编制的定额说明1.预算编制的定额说明应详细列出定额名称、编制依据、计算方法、定额指标、单位工程量、定额规定的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等。

2.预算编制的定额说明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与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相适应。

3.预算编制的定额说明应准确、全面,尽量避免模棱两可的用语和不够明确的描述。

六、预算编制的计算规则1.预算编制的计算规则应详细规定从定额参数、材料价格、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各个方面进行计算,并列出详细的计算步骤。

2.预算编制的计算规则应遵循科学、合理、公平的原则,尽量减少人为的主观因素对预算结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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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业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册说明一、本定额所使用土壤分类见表1。

二、本定额所使用岩石分类见表2。

三、本定额木材分类:一类:红松、杉木。

二类: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榆木、柏木、樟木、苦练子、梓木、楠木、槐木、黄菠萝、椿木。

四类:柞木(稠木、青杠)、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四、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

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五、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六、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七、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含泵送费)的形式表现。

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八、本定额预拌砂浆项目是按干混砂浆编制的,干混砂浆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

各地应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干混砂浆价差进行调整。

九、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按成品编制项目外)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十、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超高施工增加”定额项目执行。

十一、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其他册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十二、本册未编制的构筑物工程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构筑物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石方爆破工程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爆破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二、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三、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四、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六、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八、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九、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十、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十一、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十二、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十三、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十四、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十五、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十六、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十七、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十八、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十九、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二十、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一、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二十二、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三、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四、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二十五、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

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二十六、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二十七、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一)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二)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三)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四)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五)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六)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七)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八)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九)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十)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A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一般说明(一)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表A-1、表A-2系数计算。

表A-1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表A-2 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二)挖土石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三)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为: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 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四)挖土方如需截桩头时,应按本定额“C桩基工程”相关项目列项。

(五)土石方外运超过10公里时,应按市场运输费计算。

(六)桩间挖土方工程量不扣除桩所占体积,按每根桩增加普工0.6工日计算。

(七)挖土石方均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降水费用。

(八)本分部不包括地下障碍物清理,发生时按本定额“R拆除工程”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二、土石方工程(一)“平整场地”项目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30cm的挖、填、运、找平。

1.不论机械或人工平整场地,均按本项目计算。

2.厚度>±30cm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1中挖土方项目计算,按竖向布置(超过30cm的挖、填土方,用方格网控制挖填至设计标高就叫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二)土方大开挖、沟槽、基坑定额均按干湿土综合编制。

(三)土方工程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超过8m 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6计算。

(四)土方大开挖深度超过6m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3。

(五)机械挖运淤泥时,按机械挖运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5。

(六)挖沟槽、基坑土方,不论开挖方式均执行本定额。

(七)管沟土石方项目适用于管道(给排水、工业、电力、通信)、光(电)缆沟[包括:人(手)孔、接口坑]及连接井(检查井)等。

(八)本分部“石方工程”项目适用于人工凿石,若为爆破开挖,按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爆破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九)深基础的支护结构,如钢板桩、H钢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排桩挡墙、预制钢筋混凝土排桩挡墙、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排桩挡墙、旋喷桩地下连续墙和基坑内的水平钢支撑、水平钢筋混凝土支撑、锚杆拉固、基坑外锚、排桩的圈梁、H钢桩之间的木挡土板以及施工降水等,应按有关措施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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