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二胎办理二胎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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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表(2022版)

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表(2022版)
2、申请人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签署婚育情况、申报条件是否属实的审核意见。
承诺人签名并按指纹:女方 男方
代办人签名并按指纹: 代办人联系电话:
代办人身份证号:年 月 日
以上内容由申请人填写
单位或计划生育管理地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级
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生育证编号
备 注:
备注:1、此表一式2份,乡级留存一份,报县级计生部门存档一份,长期保存。
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表


姓 名
出生日期
民族
夫妻合影照片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职务
现居住地
户 籍 地


姓 名
出生日期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职务
现居住地
户 籍 地
婚姻状况
1.双方初婚2.男初女再
3.男再女初4.双方再婚
结婚登记时间
结婚证号码Hale Waihona Puke 第一个子女情况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是否怀孕
现孕月份
申请生育
第二个子女理由及个人承诺
婚育状况承诺书
我们系合法夫妻,曾生育一个子女,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_____条项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请予批准。
我们郑重承诺:男方系居民,国家工作人员;女方系居民,国家工作人员;曾生育一个孩,现孕个月,不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我们愿意接受各方面监督,如果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存在虚假陈述,据此取得的二孩生育证自动失效,并同意按使用虚假计生证明以最高幅度处罚,造成违法生育的,同意按最高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工作人员无关。

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

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

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
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
现代夫妻为了提高繁殖水平,往往会选择要求二胎的情况,但要想购买二胎准生证,首先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将简述准生证办理所需要的步骤。

首先,申请人必须满足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通常情况下,申请者需要满足一定的年龄条件,例如不能小于22岁,第一胎子女的年龄不能小于一岁。

如果申请者的第一胎子女尚未满一岁的话,就无法申请二胎准生证。

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比如说,在夫妻双方皆为公务员或上班族的情况下,申请者需要提供双方的职业证明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证明自己有能力负担子女的养育费用。

此外,申请者还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有关医疗材料或者婚姻证明书等,也要向有关部门报送家庭经济情况及物质条件的证明书,以便有关部门审查。

最后,申请者需要到当地的准生证发放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并签署相关文件和协议,包括有关家庭计划生育政策的承诺,以及继续执行计生政策的书面承诺等。

在满足以上条件后,申请者可以正式向有关部门申请二胎准生证,一般情况下,申请成功后将领取准生证,准生证主要作为计划生育材料使用。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知道要想领取二胎准生证,申请人必须满足各项规定,包括有关年龄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现场确认、签署相关文件等。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可顺利领取准生证,从而申请二胎。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一、申请资格。

根据《全面二孩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夫妻可申请办理二胎准生证:1.已婚夫妻,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2.已婚夫妻,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且配偶为独生子女的;3.已婚夫妻,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已有一个子女的。

二、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好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已有子女的,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独生子女证明材料,如独生子女证明、父母独生子女证明等;(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地点。

前往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具体办理地点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3.填写申请表。

到达办理地点后,申请人需填写《二孩准生证申请表》,并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及相关情况。

4.递交材料。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递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初审。

5.审核材料。

工作人员将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及符合条件的情况。

6.领取准生证。

经过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二胎准生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材料;2.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3.准生证办理时间、费用等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官方网站。

四、结语。

以上便是二胎准生证的办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及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便顺利完成办理手续。

祝您一切顺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9.29•【字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2号•【施行日期】2021.09.2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0月23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扶助与社会保障第五章计划生育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明确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南通地区二胎补助流程

南通地区二胎补助流程

南通地区二胎补助流程
内容: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南通市户籍居民。

2. 申请人必须是符合国家及南通市计生政策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妇。

3. 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2.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第一子女出生证明
5. 第一子女享受政策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到所在街道(镇)计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 街道(镇)计生服务中心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街道(镇)计生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报区县计生部门。

4. 区县计生部门复核审批,符合条件的发放二胎补助资金。

5. 申请人持证领取二胎补助资金。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2. 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个人及子女信息。

3. 二胎补助资金的标准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发布日期:2003-02-27 2002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10月24日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0月23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明确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可以与本管辖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状。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的社会、经济政策,应当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武汉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武汉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武汉⼆胎准⽣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对于武汉⼆胎准⽣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根据《湖北省⼈⼝与计划⽣育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对申请⽣育第⼆个⼦⼥或再⽣育⼀个⼦⼥的程序作如下规定:
(⼀)申请
申请⼈应填写《⽣育证申请审批表,并附需要提交的材料,交⼥⽅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或现居住地乡(镇、街、场)计划⽣育管理机构。

(⼆)审查
1、乡(镇、街、场)计⽣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初步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内⼀次性告知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应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乡(镇、街、场)计⽣管理机构对申请⼈提交的材料出具签收证明。

2、乡(镇、街、场)计⽣管理机构⾃收到申请之⽇起10⽇内予以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所在区计⽣委。

(三)受理
当事⼈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事项属于本⾏政机关受理范围的,区计⽣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决定书。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区计⽣委审批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填写《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向有关机关申请。

(四)审批
区(县)计⽣委应当⾃决定受理之⽇起30⽇内作出是否批准⽣育的决定。

(五)送达
批准⽣育的,⾃作出批准决定之⽇起10⽇内向申请⼈送达《⾏政许可决定书、发放《⽣育证;不予批准的,⾃作出决定之⽇起10内向申请⼈送达《⾏政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享有申请⾏政复议或提起⾏政诉讼的权利。

所需资料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222号令(2003年9月9日发布,2010年12月1日第一次修订,2017年10月30日第二次修订,2018年11月6日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大力推进信息化管理和业务体系建设。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第五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驻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和进行具体工作指导。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市人民政府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区人民政府与区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驻地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第七条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财政、工商、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八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置专门的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本辖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九条村(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依法设立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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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二胎办理二胎准生证,满足生二胎的家庭生育证的审批主体为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审批程序是:
1.申请:申请人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取和填写《再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送交乡(镇、街道办事处),并附下列材料:
(1)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夫妻双方近期一寸照片两张(一张贴于审批表、一张用于办理生育证).
上述原件由乡(镇、街道)经办人当场审核无误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以一孩残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附《病残儿医学鉴定表》
2.初审:乡(镇、街道)应当在收到《再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审核方式应由两人以上进行调查并作调查笔录,或召开群众座谈会并作座谈记录.调查笔录和座谈记录应由当事人签名.乡(镇、街道)审核后签署意见报所在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3.审批: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含张榜公示时间)办结审批.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审批实行集体审批制度,由政策法规科具体承办,其中病残儿医学鉴定、材料审查工作由科技科组织实施.拟批准的应当在发给生育证前,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张榜公布10日.
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在张榜公布期间,群众可以向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有关单位应如实填写《群众意见反馈报告书》,上报至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实,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制作《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发给《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4.发放《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夫妻名单及加盖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钢印的《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下发至乡(镇、街道).
批准名单由乡(镇、街道)留存,《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由乡(镇、街道)发给申请人.县级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情况,应在正式批准后7
日内列表上报设区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设区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可作抽查审核.
男方为本省居民,女方为外省居民,婚后居住本省,符合本省《条例》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可以向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再生育申请,程序同前.
江苏是要求符合照顾再生一孩的家庭必须办理好二胎证才行,否则在江苏是要罚款的.而且针对照顾再生一孩怀孕的月份罚款力度也不一样,如果超过三个月是不太好办的.因为现在全国在严打性别比鉴定和选择性妊娠,既然你还没有怀孕我想应该在事先做好准备,到当地计生部门打听清楚,免得到时说法不一样再要多花钱又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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