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开工管理程序B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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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管理办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管理办法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管理办法(2006年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文件国电集工[2006]41号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管理办法(2006年版)》等四个企业标准的通知国电集工[2006]41号各分公司,龙源集团,国电电力,长源电力,各项目公司(筹建处):为适应火电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加强火电工程启动试运和达标投产的管理工作,提高机组整体移交水平,集团公司在原电力部颁发的有关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管理办法(2006年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006年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管理办法(2006年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6年版)》等四个企业标准,现予印发。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

附件: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管理办法(2006年版)》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006年版)》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管理办法(2006年版)》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6年版)》二○○六年二月十三日1目录1总则 (1)2机组启动试运 (2)3工程验收 (12)4附则 (13)附表一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样本) (14)附表二机组性能考核验收证书(样本) (16)附录编制说明 (17)1总则1.1为适应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下同)火电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规范火电机组的启动试运及交接验收工作,提高火电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控股建设的单机容量为125MW 及以上的各类新(扩、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

火力发电厂工程建设管理流程01

火力发电厂工程建设管理流程01

火力发电厂工程建设管理流程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分: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一、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工艺技术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建议书。

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研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1、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即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咨询等单位。

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凡可行性研究未被通过的项目,不得编制、保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下一步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

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通过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效益最好的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重要文件,要求它必须有相当的浓度和准确性。

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要求具备以下基本内容:(1)、项目提出的前景和依据;(2)、根据电力系统规划、热力规划、市场预测确定建设规模、技术方案,提供必要的确定依据;(3)、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4)、燃料供应、动力、运输、供水等协作配合条件;(5)、建设条件,确定选址方案、总平面布置方案、占地面积等;(6)、项目设计方案,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协作配套工程;(7)、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规划、防震、防洪、节能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8)、企业组织、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9)、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10)、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2)、建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资料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资料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A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含重型燃机项目)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火电项目产业管理优势,按照价值思维理念,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环保、指标先进、竞争力强”的电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遵循三级管控的模式,即集团公司总部、区域公司及相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机构”、建设单位(指由投资方组建的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机构,如项目法人、发电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的火电工程。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的内容及要求第四条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坚持以安全为基础,以质量为根本,以效益为中心,以管理为保证,全面落实基建“五制” 全面加强基建项目“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管理,确保工程移交的完整性和机组运行的可靠性。

(一)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改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

(二)质量管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科学严谨、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机组整体移交水平,实现机组运行安全优质、高效环保、指标先进的目标,争创优质工程。

(三)进度管理: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期定额标准,合理控制工程进度,协调推进厂内、厂外各项工程建设,在机组考核期内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保证工程移交的完整性。

统筹各种因素,保证机组在综合效益最好的方式下投产和运行。

(四)造价管理:牢固树立控制工程造价的意识,实行从集团公司总部、二级机构、建设单位到各参建单位,从工程项目前期、设计、招标、建设实施到竣工各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和管理,追求性价的最佳匹配。

火电工程司令图不得变更初步设计原则及增加工程造价。

第五条集团公司总部、二级机构和建设单位按照不同权限实施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程序(试行)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程序(试行)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程序(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源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工作,明确集团公司总部与主任级分(子)公司、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及相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机构”)、建设单位之间在进度管理方面的责任,合理确定工期目标,协调推进厂内、厂外各项工程建设,加强进度控制和考核的力度,特制订本管理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的电源工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主要依据第三条主要参考依据(一)《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B 版)》(中国华电工[2009]167号)(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燃煤电厂工程建设工期定额(C版)》(中国华电工[2009]691号)(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主体开工管理程序(C版)》(四)《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工程主体开工管理程序(B版)》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四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进度管理遵循三级管理的模式,即集团公司总部、二级机构、建设单位,按照不同权限实施对工程建设进度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下达集团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负责总部直接投资项目季度资本金计划安排。

第六条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年度基建资金预算安排,协调项目资金落实,负责总部直接投资项目资本金的筹集。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主体工程开工和工程建设进度的管理,主要是里程碑节点计划的审批、过程的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考核工作。

负责建立工程建设工期对标管理体系,并定期发布对标指标,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督促落实电源送出、码头、铁路、热网、燃气、中水、灰场、运灰道路以及煤矿等配套工程的建设。

第八条二级机构及非主任级分支机构的职责(一)二级机构负责实施对所辖项目工程进度的过程控制;负责组织落实项目融资条件,负责协调配套工程的同步建设和投运。

(二)非主任级分支机构协助集团公司对所在地区的项目实施进度控制,协调配套工程的同步建设和投运。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精讲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精讲

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延长设备寿命,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A版)》的基础上,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检修管理贯彻“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定期检修为基础,以检修的安全和质量为保障,以精密点检为手段,逐步增大实施状态检修设备的比重,最终形成一套融定期检修、故障检修、状态检修为一体的优化检修模式。

第三条状态检修是设备检修管理的发展方向,发电企业要重视设备状态的监测,逐渐完善设备测点,使用先进的测试仪器、仪表和分析方法,加强设备状态分析,根据不同设备的重要性、可控性和可维修性,循序渐进地开展状态检修工作。

集团公司鼓励各发电企业积极开展状态检修的研究和实践,并使状态检修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持续推进机组检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不断夯实检修管理基础。

以提高设备可靠性、经济性和环保性能为核心,深入排查设备故障因素,分析设备性能劣化倾向,研究探索机组检修在管控手段、技术支撑、评价考核等各个方面的管理模式和方法,积极推进机组检修精细化管理。

第五条机组检修实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严格费用科目管理,检修费用不得挪作他用;提倡修旧利废,坚决避免大拆大换。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子公司、分公司和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以及所属内部核算电厂、全资、控股公司及委托管理的火力发电企业(以下简称“火电企业”),供热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检修管理工作目标及要求;(二)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二级单位和火电企业的检修管理工作;(三)负责各二级单位和火电企业检修等级组合规划的审核;(四)负责重大及以上检修特殊项目的审批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五)负责二级单位年度检修费用计划的审批和决算的审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子公司、分公司和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以及所属内部核算电厂、全资、控股公司及委托管理的火力发电企业(以下简称“火电企业”),供热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检修管理工作目标及要求;
附件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延长设备寿命,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A版)》的基础上,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十二条检修等级
检修等级是以发电设备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为原则制定,集团公司将机组检修分为大修、小修两个等级。
(一)大修是指对发电主设备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辅机及辅助设备检修可以结合状态监测在一个大修周期间隔内滚动安排;
(二)小修是指根据设备的磨损、老化规律,有重点地对发电设备进行检查、评估、修理、清扫。小修可进行少量设备零部件的更换、设备的消缺、调整、预防性试验等作业以及实施部分大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第三章检修方式和检修等级
第十一条检修方式
(一)发电设备的检修方式分为定期检修、状态检修、改进性检修和故障检修四类。
1.定期检修是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的预防性检修,根据设备磨损和老化的统计规律,事先确定检修等级、检修间隔、检修项目及需用备件、材料等的检修方式;

(建筑工程设计)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B版)

(建筑工程设计)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B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B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15年6月北京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B版)编制单位:华电技术经济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前言《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A版)》(以下简称“导则(A 版)”)自2005年7月颁布后已执行十余年。

近年来随着国家火电项目产业政策的变化,新的《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等陆续印发,电力行业新技术、新设备不断发展,集团公司的火电工程建设目标也转变为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环保、指标先进、竞争力强”的电厂,2015年又提出了更高的“三同领先”要求,为积极响应这些变化和要求,更好的指导火电项目开展初步设计及优化工作,在总结导则(A版)实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集团公司于2013年3月启动对导则(A版)进行修编。

2013年10月完成导则修编的征求意见稿,2013年11月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二级机构进行了内部评审,2014年2月委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进行了全面的评审,至2015年5月全面完成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B版)》(以下简称“导则(B版)”)的修编工作。

本导则共分21章。

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厂址选择,总体规划,机组选型,主厂房区域布置,运煤系统,锅炉设备及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脱硫系统,烟气脱硝系统,汽轮机设备及系统,水处理系统,信息系统,仪表与控制,电气设备及系统,水工设施及系统,辅助及附属设施,建筑与结构,采暖通风,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

本导则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归口管理,由华电技术经济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华电技术经济研究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1总则-1-2厂址选择-3-2.1基本规定-3-2.2厂址自然条件-4-2.3建厂资源条件-7-2.4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政策-10-2.5发电厂选址其他要求-11-3总体规划-12-3.1基本规定-12-3.2厂区外部规划-13-3.3厂区规划及总平面布置-13-4机组选型-16-4.1机组参数-16-4.2机组选型-18-4.3主机容量匹配-20-5主厂房区域布置-21-5.1基本规定-21-5.2汽机房及除氧间布置-21-5.3煤仓间布置-22-5.4锅炉布置-23-5.5集中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布置-23-5.6烟气脱硫设施布置-24-5.7烟气脱硝设施布置-24-5.8维护检修-25-6运煤系统-26-6.1基本规定-26-6.2卸煤设施-26-6.3贮煤场及其设备-28-6.4带式输送机系统-30-6.5筛碎设备-31-6.6混煤设施-32-6.7循环流化床锅炉运煤系统-32-6.8运煤系统辅助设施-32-6.9入厂煤入炉煤计量及采制化设施-33- 7锅炉设备及系统-38-7.1锅炉设备-38-7.2煤粉制备-39-7.3烟风系统-42-7.4点火、助燃油系统及锅炉辅助系统-43-7.5启动锅炉-44-7.6循环流化床锅炉系统-44-7.7进口配套产品和阀门-44-8除灰渣系统-46-8.1基本规定-46-8.2除渣系统-46-8.3除灰系统-48-8.4干灰分选系统-49-8.5石子煤处理系统-50-8.6循环流化床锅炉除灰渣系统-50-8.7厂外干灰渣输送系统-50-8.8除灰渣系统辅助检修设施和防护设施-51-8.9除尘设备-51-9烟气脱硫系统-54-9.1基本规定-54-9.2吸收剂制备系统-55-9.3二氧化硫吸收系统-57-9.4烟气系统-58-9.5脱硫副产品处置系统-59-9.6脱硫系统设备进口范围-60-10烟气脱硝系统-61-10.1基本规定-61-10.2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SCR)工艺-62-10.3选择性非催化还原烟气脱硝(SNCR)工艺-66- 11汽轮机设备及系统-67-11.1汽轮机设备-67-11.2主蒸汽、再热及旁路系统-67-11.3给水及除氧系统-68-11.4凝结水系统-71-11.5辅机冷却水系统-71-11.6供热式机组的辅助系统和设备-72-11.7进口配套产品和阀门-72-12水处理系统-74-12.1基本规定-74-12.2锅炉补给水处理-75-12.3汽轮机组凝结水精处理-81-12.4热力系统的化学加药-82-12.5热力系统的水汽取样及监测-83-12.6冷却水处理-83-12.7热网补给水及生产回水处理-84-12.8制氢和供氢-85-12.9废水处理及回用-86-13信息系统-88-13.1基本规定-88-13.2信息系统总体规划-88-13.3厂级监控信息系统-89-13.4管理信息系统-89-13.5视频监视系统-91-13.6视频会议系统-91-13.7门禁管理系统-92-13.8培训仿真机-92-13.9信息安全-92-14仪表与控制-94-14.1基本规定-94-14.2自动化水平-94-14.3控制方式-95-14.4集中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95-14.5检测与仪表-96-14.6报警-97-14.7机组保护-97-14.8开关量控制-98-14.9模拟量控制-99-14.10机组控制系统-99-14.11辅助车间控制系统-102-14.12仪表与控制系统选型-103-14.13控制电源和气源-103-14.14仪表与控制系统进口范围-104- 15电气设备及系统-105-15.1发电机与主变压器-105-15.2电气主接线-106-15.3主要电气设备选择-108-15.4厂用电系统-110-15.5电气设备布置-113-15.6直流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115-15.7励磁系统-116-15.8电气监控及继电保护系统-116-15.9照明系统-117-16水工设施及系统-119-16.1水务管理-119-16.2供水系统-121-16.3取排水建筑物-122-16.4空冷系统-124-16.5湿式冷却塔-126-16.6给水和废水排放-126-16.7贮灰场-127-16.8水工专业试验-128-17辅助及附属设施-130-17.1基本规定-130-17.2辅助生产系统-130-17.3辅助建筑-131-17.4附属建筑-132-17.5辅助及附属建筑物建筑装修标准-134-18建筑与结构-136-18.1基本规定-136-18.2建筑设计-137-18.3主厂房结构-139-18.4地基与基础-140-18.5直接空冷构筑物-141-18.6烟囱及烟道结构-142-18.7运煤建(构)筑物-142-18.8主厂房及集中控制室建筑装修标准-143-19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46-19.1基本规定-146-19.2主厂房采暖、通风-146-19.3主厂房空气调节系统-147-19.4制冷站-148-19.5采暖加热站-149-19.6厂区管道-149-19.7运煤系统采暖通风除尘-149-19.8厂外取水和灰场建(构)筑物采暖通风空调-150-19.9脱硫、脱硝建筑通风空调除尘-150-20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152-20.1基本规定-152-20.2大气污染防治-152-20.3废水利用及排放-153-20.4厂区噪声污染防治-154-20.5灰渣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154-20.6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154-20.7水土保持-155-20.8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156-21消防、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57-21.1消防-157-21.2劳动安全-157-21.3职业卫生-158-1总则1.0.1本导则适用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公司投资新建或扩建的国内燃煤火力发电工程,由集团公司投资建设、采用中国设计标准的境外燃煤火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0.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程序(B版)

10.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程序(B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程序(B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与主任级分(子)公司、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及相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机构”)、建设单位(是指由投资方组建的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机构,如项目法人、发电厂或电站建设公司等)之间的关系,保障集团公司电源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规范电源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改善施工环境,使电源工程安全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独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工程。

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主要依据第三条本程序主要依据性文件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颁布(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颁布,1998年3月1日起施行(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起执行(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执行(六)《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38号(七)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DL 5009.1-2002)(八)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九)《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华电总[2005]1438号)(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B版)》(十一)《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A 版)》(十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8年版)》(十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8年版)》(十四)《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大纲(A版)》(十五)《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生产运营准备工作管理规定》(中国华电生[2005]93号)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职能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工程安全管理,负责基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信息上报及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管理,参与电源建设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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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开工管理程序(B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开工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各项边界条件,确保工程主体开工后能连续施工,项目投产后实现预期效益,满足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等规定,现将2013年5月颁发的“中国华电火电制〔2013〕303号”中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开工管理程序(A版)》升版为B版。

第二条火电工程开工管理包括:施工准备、开工决策、主体开工三个阶段。

第三条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独资或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的火电工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开工管理第四条施工准备(一)施工准备条件— 3 —1. 项目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立项决策管理相关规定并已纳入国家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或核准计划,完成可研审查。

2. 经济评价指标与立项决策相比无较大不利变化,无较大不确定因素,投资风险总体上可控,满足集团公司要求。

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和项目达产后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满足集团公司控制标准,重要参数不能有颠覆性的变化。

项目效益测算表如下:——财务评价基础数据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基本参数立项决策阶段施工准备阶段1 装机容量MW2 静态投资万元3 建设期月4 贷款利率%5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6 含税到厂标煤(气)价元/吨元/Nm37 发电煤(气)耗g/kWh Nm3/kWh8 供热煤(气)耗g/GJ Nm3/GJ9 定员人10 人均年工资万元11 年用水量万吨12 水价(不含税)元/吨13 脱硫剂单价(不含税)元/吨14 脱硝剂单价(不含税)元/吨15 脱硫剂年耗量万吨16 脱硝剂年耗量万吨17 年利用小时小时18 年供热量万GJ19 年排污费万元20 发电厂用电率%21 供热厂用电率kWh/GJ 注:供热参数仅供热项目填写。

— 4 ———主要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名称单位主要指标备注1 立项决策上网电价(含税)元/kWh 现阶段上网电价(含税)2 立项决策供热价(含税)元/GJ 现阶段供热价(含税)3 资本金内部收益率%4 投产第1年净资产收益率% 投产第1年净利润万元投产第2年净资产收益率% 投产第2年净利润万元投产第3年净资产收益率% 投产第3年净利润万元投产第3年EVA 万元注: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办法》中国华电规制〔2012〕621号)相关规定测算。

(二)施工准备备案程序1. 项目具备开展施工准备工作条件后,二级机构负责审核,同时应委托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简称“华电技经中心”)进行经济评价,并向集团公司上报备案文件。

上报备案文件内容应包括:开展施工准备工作应具备条件的落实情况,华电技经中心出具的经济评价报告,以及开展施工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所需投资计划情况。

同时分析电力、热力市场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送出工程、运煤铁路、公路或码头、热网、燃气、中水、配套煤矿等工程情况,分析与立项决策时相比有无较大变化,有无重大外部条件(如环保等)制约,政府对— 5 —项目建设给予的支持、优惠政策情况,立项决策中所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

2. 经集团公司核实确认后,纳入投资计划管理。

对于已符合集团公司立项决策管理相关规定、已列入集团公司前期工作计划、待进入国家核准规划的重点战略项目,可以预安排年度施工准备计划。

(三)施工准备备案后,并已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可以开展以下工作:1. 组织监理单位以及主机设备的招标工作。

2. 组织初步设计工作。

3. 重要的战略性项目,经集团公司确认,现场可以适当启动“五通一平”等工作。

二级机构在上报请示时应阐述启动“五通一平”工作的必要性,以及投资计划安排情况。

第五条开工决策(一)开工决策条件1. 项目获得国家或地方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复。

2. 电力、热力市场落实。

具有较好的市场空间,列入国家或地方发展规划或行业专项规划,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热电项目已签订供热协议。

3. 建设资金落实。

项目建设单位落实,股东方资本金按规定注入,融资方案已落实,已签订银行贷款协议。

4. 配套工程满足主体工程建设进度需要。

— 6 ———取得国家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公司接入系统的批复文件。

——配套煤矿、运煤铁路、公路或码头、中水供应工程(若主要水源为污水处理厂中水)等获得核准或批复。

——天然气项目燃气主管道已建成,进厂输气管道工程获得主管部门关于规划、路由以及土地等方面的批复,建设方案落实。

——热电项目外部热网(自建或趸售)项目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复,建设方案落实。

5. 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建设技术方案成熟。

6. 经济评价指标与可研条件相比无较大不利变化,无较大不确定因素,投资风险总体上可控,满足集团公司要求。

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和项目达产后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满足集团公司控制标准,重要参数不能有颠覆性的变化。

项目效益测算表如下:——财务评价基础数据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基本参数立项决策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开工决策阶段1 装机容量MW2 静态投资万元3 建设期月4 贷款利率%5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6 含税到厂标煤(气)价元/吨元/Nm37 发电煤(气)耗g/kWhNm3/kWh— 7 —8 供热煤(气)耗g/GJ Nm3/GJ9 定员人10 人均年工资万元11 年用水量万吨12 水价(不含税)元/吨13 脱硫剂单价(不含税)元/吨14 脱硝剂单价(不含税)元/吨15 脱硫剂年耗量万吨16 脱硝剂年耗量万吨17 年利用小时小时18 年供热量万GJ19 年排污费万元20 发电厂用电率%21 供热厂用电率kWh/GJ注:供热参数仅供热项目填写。

——主要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名称单位主要指标备注1 立项决策上网电价(含税)元/kWh 现阶段上网电价(含税)2 立项决策供热价(含税)元/GJ 现阶段供热价(含税)3 资本金内部收益率%4 投产第1年净资产收益率% 投产第1年净利润万元投产第2年净资产收益率% 投产第2年净利润万元投产第3年净资产收益率% 投产第3年净利润万元投产第3年EVA 万元注: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办法》中国华电规制〔2012〕621号)相关规定测算。

— 8 —7. 政府对项目建设给予积极的支持,提供较好的优惠政策。

无重大外部条件制约,环保、移民、资源条件较好,土地征用手续办理完毕,拆迁安置方案已落实。

8. 立项决策中所部署的工作已落实或制订解决方案。

(二)开工决策备案程序1. 项目具备开工决策条件后,二级机构负责审核,同时应委托华电技经中心进行经济评价,并向集团公司上报备案文件。

备案文件应详细汇报开工决策条件的落实情况以及主体工程计划开工时间、机组投产时间,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及所需投资计划情况,并附华电技经中心出具的经济评价报告。

2. 经集团公司核实确认后,纳入投资计划管理。

已通过立项决策、尚未核准的重点项目,或者已取得核准、尚未通过立项决策和开工决策备案的重点项目,列入集团公司计划开工项目,预安排年度投资计划。

(三)开工决策备案后,并已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可以开展以下工作:1. 开展主体施工单位以及辅机的招标工作。

2. 现场进行“五通一平”工作。

第六条主体开工(一)火电工程主体开工一般是指主厂房(以汽机侧或锅炉侧先开工的一侧为准)开始浇筑基础垫层第一罐混凝土。

(二)主体开工条件— 9 —1. 项目已经履行开工决策备案程序,并已列入集团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

2. 项目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已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岗位职责和岗位规范已编制完成,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台帐已建立。

工程管理人员按需要足额到位,人员熟悉并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满足开工需要。

3. 送出工程,运煤铁路、公路或码头,热网,燃气,中水,配套煤矿等工程的建设条件(包括投资主体、征地拆迁、建设资金等)与开工决策时无重大不利变化,且已列入建设计划,可与电源工程同步投运。

4. 设计院成立项目组,设总和各专业设计人员配备齐全,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已到位。

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已确定施工图交付计划并签订交付协议,组织完成施工图的会审与技术交底工作。

主体工程的施工图纸至少可以满足开工后连续三个月施工的需要。

5. 工程主要施工单位已经通过招标确定,并签订合同;其组织机构已成立,人员、施工机具按计划到位,满足工程连续施工要求(主要施工单位指主体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以及主要配套工程的施工单位等)。

6. 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已批准下发。

7. 三大主机设备供货计划已确定;主要辅机设备完成招标,合同签订,技术资料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施工用原材— 10 —料及大件设备运输条件已落实,主辅机设备及材料供应能保证连续施工需求。

8. 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五通一平”工作已完成,生产、生活设施能满足开工需要。

——现场环行施工道路(永临结合)和施工现场排水基本完成,现场道路及有关外部铁路、交通满足施工机具、设备、人员进出与运输需要,且满足各种气候条件下的施工需要。

——通讯畅通,信息网络系统已建立,和集团广域网连接顺畅。

——水源、泵房及供水管网已形成,施工与生活用水的品质和用量,满足施工和人员生活需要。

——施工用电有保障,满足工程高峰负荷需要,满足特殊作业的不间断电源需要,备有应急柴油发电机。

——氧气、乙炔、压缩空气等保障供应,有可靠的气源和供应商。

——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现场平整,场平标高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厂区平面和高程控制网建设完成;主厂房桩基经过验收,可以进行基础施工。

——制订生产设施规划,各类堆场、库房、试验室建设完成,具备使用条件,满足集中办公条件;砼集中搅拌站投用,满足工程需要,施工机具进场,力能供应到位,满足开工要求。

— 11 ———制订生活设施规划,满足施工人员进驻及生活需要,住宿、医疗、食堂、浴室、厕所等设施全部投运。

9. 环境保护“三同时”实施方案按要求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批。

10. 按照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工期定额标准,确定工期目标及工程里程碑节点计划。

11. 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已经成立,并正常开展活动;工程安全监督和保证体系已建立,并正常运转。

安全目标已确定,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已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已制订。

工程项目质量网络、质量目标已确定,质量管理及创优策划方案已编制。

12. 信息网络系统已建立,经过集团公司PMIS实施培训,并将工程有关信息录入系统,已经使用该系统管理工程。

13、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和项目达产后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满足集团公司控制标准。

项目效益测算表如下:——财务评价基础数据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基本参数立项决策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开工决策阶段主体开工阶段1 装机容量MW2 静态投资万元3 建设期月4 贷款利率%5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6 含税到厂标煤(气)价元/吨元/Nm37 发电煤(气)耗g/kWh Nm3/kWh— 12 —8 供热煤(气)耗g/GJ Nm3/GJ9 定员人10 人均年工资万元11 年用水量万吨12 水价(不含税)元/吨13 脱硫剂单价(不含税)元/吨14 脱硝剂单价(不含税)元/吨15 脱硫剂年耗量万吨16 脱硝剂年耗量万吨17 年利用小时小时18 年供热量万GJ19 年排污费万元20 发电厂用电率%21 供热厂用电率kWh/GJ注:供热参数仅供热项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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