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树沟煤矿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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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处置应急预案

瓦斯超限处置应急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保障矿井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瓦斯作业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矿井、隧道、地下工程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瓦斯超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各部门职责:- 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实施和监督本预案的执行;- 生产技术部:负责瓦斯监测和通风系统管理,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质量检验部:负责瓦斯检测仪器的校验和维护;- 应急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和伤员救护;- 信息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调配。

三、预警与报告1. 预警: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标准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报告:发现瓦斯超限情况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应急响应1.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

2.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3. 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对被困人员实施救援,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 恢复通风系统,降低瓦斯浓度;- 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五、应急处置1. 紧急撤离:确保事故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强制撤离措施。

2. 通风处理:恢复通风系统,降低瓦斯浓度,确保现场安全。

3. 救援处置:组织救援力量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 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六、后期处置1. 整改落实:针对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2. 总结报告:对事故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3. 宣传教育: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七、预案实施与培训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瓦斯超限事故的能力。

青树沟煤矿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青树沟煤矿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青树沟煤矿瓦斯超限应急预案简介青树沟煤矿是一家集采掘、选煤、洗选为一体的大型煤矿。

为了应对瓦斯超限的可能发生,制定了应急预案,确保矿井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保障员工的安全。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青树沟煤矿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瓦斯超限的定义青树沟煤矿中规定:当瓦斯浓度达到1.2%时,即为瓦斯超限。

此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以降低瓦斯浓度至安全范围内。

应急流程第一步:发现瓦斯超限任何员工发现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向值班员汇报,并同时向附近工人发出警告信号。

值班员接到通报后,应立即向矿领导报告,同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第二步:防止事态扩大为了防止瓦斯浓度进一步上升,将进入相关区域的所有员工疏散到安全地点,并在场地周围设置警戒线,制止其他人员进入受影响的区域。

第三步:措施的处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相关措施,通知各部门配合,展开抢险救援工作。

采取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降低瓦斯浓度该过程需要在通风系统的配合下进行。

具体步骤如下:•关闭进风门并及时清理通风设备和布袋过滤器;•启动紧急通风设备,并打开值班室控制台上的故障按钮;•需要清理煤气管,检测设备的有效性,以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转;•稳定瓦斯量,逐渐降低流量。

调整设备对于难以控制的瓦斯超限场景,需要关闭矿井压力调节器、完全打开矿井排瓦斯顶板淤积层或将瓦斯直接排向井下沟。

转移人员在执行该过程时,需要尽快将瓦斯浓度较高的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

同时需要对煤矿中的通风设备和各种设施进行检查,以确保这些设施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没有受到破坏或污染。

当瓦斯浓度恢复正常时,才能解除警戒状态。

第四步:恢复生产在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后,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必须确保所有设备都符合矿井安全标准,通风设备完好无损,并且瓦斯排放正常。

只有在严格的安全检查后,才能恢复正常生产。

青树沟煤矿制定了详细的瓦斯超限应急预案,包括紧急措施、人员转移以及设备调整等,确保员工的安全,并且保障矿井的生产正常进行。

瓦斯超限事故应急预案

瓦斯超限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提高本企业应对瓦斯超限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瓦斯作业的场所,包括矿井、采掘面、运输系统等。

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企业主要负责人。

(2)副总指挥: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3)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救援队伍负责人等。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统一指挥、协调瓦斯超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决定救援行动方案;(3)协调各救援队伍、相关部门及人员;(4)向企业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3. 各救援小组职责(1)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人员搜救、事故现场处理等工作;(2)技术保障组:负责现场技术支持、设备供应、安全监测等工作;(3)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转运及医疗救护等工作;(4)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供应、生活物资保障、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5)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报告、发布等工作。

三、预警与报告1. 预警(1)加强瓦斯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2)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瓦斯超限事故的警惕性。

2. 报告(1)一旦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企业上级部门报告。

四、应急响应1. 初步响应(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2)关闭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确保人员安全;(3)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勘察,了解事故原因。

2. 详细响应(1)根据事故情况,制定详细的救援行动方案;(2)组织抢险救援组、技术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信息联络组等开展救援工作;(3)确保救援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瓦斯超限事故应急预案

瓦斯超限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瓦斯超限事故,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井范围内发生的瓦斯超限事故。

4.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快速反应,协同作战;(4)科学施救,安全有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瓦斯超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瓦斯超限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 指挥部组成:(1)指挥长:矿长或其授权的副矿长;(2)副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3)成员:安全、通风、技术、生产、机电、医疗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3. 指挥部职责:(1)组织、指挥、协调瓦斯超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下达救援指令,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参与救援;(3)掌握事故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4)根据救援需要,调整救援方案。

4. 相关部门及单位职责:(1)安全部门:负责事故现场安全监管,确保救援人员安全;(2)通风部门:负责通风系统调整,确保事故现场通风良好;(3)技术部门:负责事故原因分析,提供技术支持;(4)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调度,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5)机电部门:负责供电、供水等保障工作;(6)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救援;(7)其他部门及单位:按照指挥部指令,配合开展救援工作。

三、预警与预防1. 预警(1)加强瓦斯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加强通风系统管理;(3)定期开展瓦斯超限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2. 预防(1)加强矿井通风系统改造,提高矿井通风能力;(2)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3)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

四、应急处置1. 事故报告(1)发现瓦斯超限事故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及单位;(3)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瓦斯超限应急预案处置方案

瓦斯超限应急预案处置方案

一、编制依据为保障矿井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瓦斯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井范围内因瓦斯超限引发的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瓦斯超限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瓦斯超限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

(3)通讯保障组:负责信息传递、通讯联络等工作。

(4)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供应等工作。

(5)警戒保卫组:负责现场警戒、保卫、交通管制等工作。

四、预警与报告1.预警:当矿井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应立即启动预警程序。

2.报告:发现瓦斯超限事故时,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五、应急处置措施1.现场救援组:(1)迅速组织人员撤离事故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2)切断事故现场电源、水源,防止事故扩大。

(3)对被困人员实施救援,确保其生命安全。

(4)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

2.医疗救护组:(1)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2)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3)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防疫工作。

3.通讯保障组:(1)确保通讯畅通,及时传递事故信息。

(2)协助其他小组开展工作。

4.物资保障组:(1)调配应急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根据需要,采购补充应急物资。

5.警戒保卫组:(1)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对事故现场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

六、应急终止1.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瓦斯浓度恢复正常,经应急指挥部确认后,可终止应急状态。

2.应急指挥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培训和演练1.应急指挥部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应急指挥部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确保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矿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矿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矿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一、应急情况的定义。

矿瓦斯超限是指矿井内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存在爆炸危险
的情况。

一旦发现矿瓦斯超限,需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矿工
和设施的安全。

二、预防措施。

1. 定期检查和维护矿井内的通风设施,确保瓦斯能够及时排出;
2. 使用高效的瓦斯抽采设备,及时清除瓦斯;
3. 建立健全的瓦斯监测系统,定期对矿井内的瓦斯浓度进行监测。

三、应急预案。

1. 一旦发现矿瓦斯超限,立即通知矿井相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
2. 立即停止作业,疏散矿工到安全地点;
3. 启动瓦斯抽采设备,清除瓦斯;
4. 启动通风设施,加强通风,确保瓦斯能够及时排出;
5. 确保矿井内的瓦斯浓度恢复到安全范围后,方可恢复作业。

四、人员安排。

1. 指定专人负责监测瓦斯浓度,一旦发现超限,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2. 指定专人负责启动瓦斯抽采设备和通风设施;
3. 指定专人负责疏散矿工到安全地点。

五、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矿井内部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效率。

六、其他事项。

1. 对矿井内的通风设施和瓦斯抽采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对矿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以上应急预案为矿瓦斯超限情况下的基本处理措施,希望能够在实际应急情况中发挥作用,确保矿工和设施的安全。

煤矿瓦斯超限专项应急预案

煤矿瓦斯超限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防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矿井发生的瓦斯超限事故,包括矿井通风系统故障、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煤矿瓦斯超限事故应急指挥部(1)指挥长:矿井主要负责人。

(2)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总工程师。

(3)成员:各科室、区队负责人。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指挥矿井瓦斯超限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落实。

(3)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支援。

三、预警及报告1. 预警(1)当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立即启动预警程序。

(2)预警信息通过广播、电话等方式迅速通知全体矿工。

2. 报告(1)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等。

四、应急处置1. 停电撤人(1)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防止事故扩大。

(2)组织人员迅速撤离事故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2. 撤离物资(1)对事故区域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物资进行撤离。

(2)确保物资撤离过程中人员安全。

3. 查明原因(1)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4. 排除险情(1)根据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

(2)确保排除险情过程中人员安全。

5. 临时封堵(1)对事故区域进行临时封堵,防止瓦斯继续泄漏。

(2)确保临时封堵过程中人员安全。

6. 事故处理(1)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减少损失。

(2)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调查,追究责任。

五、善后处理1. 事故调查(1)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调查。

(2)调查结果上报应急指挥部。

2. 事故处理(1)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瓦斯超限应急处置预案

瓦斯超限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瓦斯超限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瓦斯作业的场所,包括矿井、地下工程、隧道、瓦斯气体处理设施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瓦斯超限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事故救援、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2)警戒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信息发布等工作。

(3)技术保障组:负责现场技术支持、事故原因分析、安全监测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供应、伤员转运、人员安置等工作。

(5)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1. 预警与报告(1)发现瓦斯超限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

(2)现场负责人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

(3)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2. 指挥与协调(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应急抢险命令,各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行动。

(2)现场救援组立即展开救援,确保被困人员安全。

(3)警戒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确保无关人员远离。

(4)技术保障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5)后勤保障组提供应急物资、伤员转运、人员安置等保障。

3. 应急处置(1)现场救援组:a. 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将被困人员救出。

b. 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c. 恢复通风,降低瓦斯浓度。

(2)警戒组:a. 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确保无关人员远离。

b. 加强交通管制,防止交通拥堵。

(3)技术保障组:a. 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b. 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4)后勤保障组:a. 提供应急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b. 转运伤员,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4. 后期处置(1)应急指挥部组织各小组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2)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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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青树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瓦斯超限应急预案0 一四年度巴东县青树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瓦斯超限应急预案为深刻汲取“ 7.2 瓦斯事故”教训,结合湖北煤监局黄家训局长在巴东煤矿瓦斯防治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防止我矿出现类似的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我矿多年来在现场安全工作中积累的瓦斯管理经验,特制订巴东县沙坝煤矿有限公司瓦斯超限应急预案,用于在今后安全生产工作中落实和实施。

一、瓦斯的形成及爆炸的前提条件瓦斯是煤形成过程中伴生的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灾害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

瓦斯爆炸事故主要与以下五种因素相关:(1)瓦斯固有危险源,如瓦斯涌出量。

(2)存在引燃瓦斯的点火源(最低点火温度650--750C )或火花(瓦斯最低点火能0.28mJ )。

(3)环境中氧气的浓度大于12% 。

(4)瓦斯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5%--16% 。

(5)管理缺陷。

二、瓦斯超限的前提条件(1)人工用校验合格的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超限时;(2)瓦斯报警仪出现报警时;(3)瓦斯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时;(4)石门揭煤或出现煤层突然变厚、变薄时;5)当遭遇构造带时;6)其它情况。

三、瓦斯超限时撤人的组织领导机构(1)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及通讯录主任:陈战军(矿长、总指挥长)联系电话:成员:谭先弟(安全矿长、现场副指挥)联系电话:张松晨(生产矿长、现场副指挥)联系电话:刘武(技术矿长、技术处理组组长)联系电话:姚世伟(机电矿长、后勤供应组组长)联系电话:李丹辉(采购员、物资保障组组长)联系电话:王康(办公室主任、通讯联络组组长)联系电话:(2)兼职辅助矿山救护队人员名单队长:谭先弟(安全矿长)联系电话:救护队员:张松晨(生产矿长)联系电话:刘武(技术矿长)联系电话:姚世伟(机电矿长)联系电话:四、瓦斯超限时紧急撤人、断电及撤人行为规范1、禁止性规定(1)严禁发生瓦斯超限时从风井或回风巷道进出救人;(2)严禁发生瓦斯超限时从风井或回风巷道行车、运输煤炭、矿渣等;(3)严禁在井下违规拆卸矿灯;(4)严禁发生瓦斯超限时在井下从事任何采掘活动;(5)严禁发生瓦斯超限时井下设备带电运行;(6)严禁无防爆标志、无防爆合格证的设备入井;(7)其它《煤矿安全规程》的禁止性规定。

2、撤人行为规范(1 )必须在领导小组或救护队统一组织下撤出;(2)必须沿本矿制定的避灾线路图或指示牌撤出;(3)必须携带自救器撤出;(4 )必须在断电后撤出;(5 )必须在应急广播系统的指示和引导下有序撤出;五、应急处置措施1、瓦斯超限事故预防措施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治理措施落实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瓦斯灾害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聚积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①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 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面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②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

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③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报批,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④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

⑤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下井人员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⑥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

⑦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

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峒室等要按要求上齐、上全监测探头,瓦斯断电功能做到数据准确、灵敏可靠。

⑧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布矿井安全监测信息,各矿井要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 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

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

并及时将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企业总调度室。

⑨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

瓦斯抽放矿井采掘抽关系要合理,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瓦斯抽放技术,抽放工艺、抽放方法,抽放效果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布置工作面回采。

要合理布置钻场和钻孔,提高瓦斯抽放率,减小风排瓦斯压力。

⑩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消灭掘进头瓦斯事故。

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11)井下各种通风设施和构筑物要符合《规程》的要求和质量要求,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扩散通风。

(12)加强最易于产生局部瓦斯聚积部位的通风和监测检查工作,如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和瓦斯排放尾巷;巷道顶部凹陷区;掘进巷道中上部分层;封闭巷道拆除密闭时;采掘透老空时等。

(13)井下机械设备的传动部、运转部要经常润滑,防止机械摩擦火花的产生。

圍井下电气设备要按《规程》要求选用合格的防爆、阻燃及本质安全型产品,并要求选型匹配,严禁超负荷运行。

线路敷设要接线规范,无失爆现象。

(15)杜绝烟火和其它点火物品下井,井下不得进行焊接作业,必要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专人监督执行。

(16)井下必须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和瞬发或毫秒延期电雷管,并按《规程》规定放炮作业。

(17)为预防煤尘燃烧及爆炸,要做到以下要求:坚持重点部位洒水降尘,并加强通风;沿瓦斯抽放孔向煤层注水以预先湿润煤层,减少煤尘产生;坚持推行湿式凿眼水炮泥封孔。

2 、瓦斯超限事故发生后处置措施矿井瓦斯超限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

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请矿山辅助救护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采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封闭区瓦斯聚集。

一般高瓦斯煤矿工作面都有瓦斯抽放系统,工作面因火被迫封闭后,应继续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抽放,直至确认封闭区不再有爆炸危险性,以防封闭区瓦斯浓度再次聚集而发生爆炸。

(2)采取从地面注惰气、注氮等方法降低封闭区氧浓度。

封闭时,发火区温度、CO浓度都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区附近工作。

此时可以从地面向火区注氮,降低火源点附近氧浓度和煤温,保证工作面安全。

(3)消灭火源高温点。

采取向发火区注凝胶等方法,使高温点温度降低到可引起瓦斯爆炸的下限温度以下。

(4)用水封闭火区,如果发火区两端比较低,可以在撤离人员的情况下,向发火区所在巷道两端送水,直至用水封闭火区。

火区用水封闭,能够保证密闭无漏风,而且一旦封闭区内发生爆炸,两端的水密封能有效地消除爆炸引起的冲击波,防止爆炸引起的大火蔓延。

同时,在处理瓦斯超限事故时应注意如下问题:(1)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

(2)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3)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气体成分,待不再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4)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立即扑灭,以防爆炸。

(5)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6)救护队员空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

(7)救助原则:先救重伤,后救轻伤,主要根据伤员的心跳、呼吸和瞳孔等三大特征进行判断,并观察伤员的神志情况。

(8)处置原则:危重伤员:中毒性,外伤性窒息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跳骤停、呼吸困难、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等伤员,先复苏后搬运,立即抢救。

重伤员:骨折及脱位、严重挤压伤、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内脏损伤等伤员,先包扎后搬运,迅速转送医院,注意防止休克。

轻伤员:软组织擦伤、裂伤和一般性挫伤等伤员。

一般性处理,静卧休息观察。

3、日常教育培训、板牌建设及资料制度建立(1)矿技术部门必须在井下所有工作地点、巷道三岔口、运输大巷设置避灾线路牌,沿进风流方向指示紧急撤退路线。

在培训教育室和井口显眼位置悬挂瓦斯管理制度和安全标示牌板等。

(2)在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会和班前会上为职工讲解瓦斯防治的相关知识,辨别井下避灾标志和熟悉避灾线路等。

(3)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制订科学合理的各类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及时对各采掘工作面测量上图,完善各类图纸,收集水文、地质、老空区等详细资料,提供技术支持;(避灾线路图附后)(5)会同生产办、安监办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6)监督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完善及更新换代;六、保障措施1、通信与信息保障矿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联络组负责建立信息系统维护以及信息采集等制度。

明确参与部门的通讯方式,分级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和通讯录。

应急状态时,通讯联络组明确应急期间领导机关、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式。

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配备的装备,必须按规定配备。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加强检查指导工作。

(见附表)3、经费保障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矿财务每月从销售收入中提取 2 元/ 吨,经费作为专款专用、专账保存。

必要时,应急处置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解决。

七.培训与演练1 培训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将应急救援培训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并促进全体员工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开展,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考试。

此项工作平常由矿生产办负责。

2 演练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监督检查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并每年组织一次全矿的应急救援演习。

业务上接受巴东县矿山救护队的指导,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上报。

八.奖惩规定凡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或个人,应当予以奖励:(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经济处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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