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防护措施讲解
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及防治措施一、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1.1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开采中常见的一种危险现象,一旦发生突出,会给煤矿生产和人员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煤与瓦斯突出导致的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矿井生产秩序的严重混乱。
1.2 突出会引发矿井火灾、瓦斯爆炸等严重事故,不仅直接威胁矿工的生命安全,还会造成矿井设施的严重破坏,影响矿井生产的正常运行。
1.3 煤与瓦斯突出还可能导致瓦斯积聚,给矿井内部的通风工作带来极大困难,进而影响整个矿井的安全生产。
二、煤与瓦斯突出的影响因素2.1 煤层地质条件:煤层的构造、断层、受力状态等因素会影响煤与瓦斯的突出情况。
2.2 煤层开采方法:开采方法的选择和合理性直接影响矿区瓦斯突出的情况,不同的开采方法对瓦斯的渗透和释放速度有着不同的影响。
2.3 矿井通风系统:通风系统的质量和管理状况,直接影响了瓦斯在矿井内的扩散和积聚情况。
2.4 矿井设备运行状况:矿井设备的性能和运行状态,直接影响了矿井的瓦斯浓度和矿井生产的安全性。
三、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措施3.1 加强瓦斯抽放:通过瓦斯抽放系统,将矿井内的瓦斯进行有效抽放,减少瓦斯的积聚和浓度,降低瓦斯突出的风险。
3.2 完善通风系统:优化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管理,确保矿井内部空气的流动和质量,降低瓦斯突出的可能性。
3.3 强化瓦斯监测: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系统,定期对矿井内的瓦斯浓度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瓦斯突出风险。
3.4 采用安全生产技术: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煤矿开采技术和设备,减少瓦斯的释放和积聚,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3.5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矿井生产的全面监管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持续进行。
四、结语4.1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开采中极具危害性的一种现象,对于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来说,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至关重要。
通过加强瓦斯抽放、完善通风系统、强化瓦斯监测、采用安全生产技术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煤与瓦斯突出的风险,保障煤矿生产和人员安全。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局部措施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局部措施一、对局部防突措施的再认识防止突出措施一般分为两类:区域性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
区域性防突措施的目的是消除煤层某一较大区域(如一个采空区)的突出危险性,其优点是在突出煤层开采前,预先采取防突措施。
该措施施工与突出危险区的采掘作业互不干扰,且防突效果优于局部措施,应优先选用。
局部防突措施的作用在于使工作面前方小范围煤体失去突出危险性,仅在预测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用,属于这类措施的局部预抽瓦斯、超前卸压排放瓦斯钻孔等。
实际上,局部防突措施对于每个突出矿井而言都是不可少的。
如对于主要运输巷布置在底板岩石中的矿井,为了开采上保护层,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就要用局部防突措施;又如采用顺层长钻孔大面积预抽煤层瓦斯措施,也必须采取局部防突措施掘进运输巷及回风巷。
同时,在采煤工作面遇见区域性措施效果不好的区域,也可作为补救措施。
二、普遍采用的局部措施(一)局部预抽瓦斯1.石门揭开在透气性较小的突出危险煤层、短时间内要求揭开(穿)的煤层以及有抽放系统的突出矿井,应优先采用预先抽放瓦斯防止突出措施。
此措施与排放钻孔措施的区别在于:后者是采用自然排放瓦斯,而前者是借助于机械真空泵(或矿井的抽放系统)所造成的负压抽取煤层中的瓦斯,这样一来就加快了煤层排放瓦斯的速度,并增加了钻孔有效影响半径。
石门揭开(穿)突出危险煤层采用预先抽放瓦斯防治突出措施应遵守下列要求:(1)煤层透气性较差,矿井有抽放设备或系统,并有足够的抽放时间(一般不应小于3个月)。
(2)抽放钻孔底应布置到石门轮廓线外3~5m的煤层内。
(3)抽放钻孔优先用孔径75~100mm。
(4)抽放有效影响半径一般采用1~1.5m。
(5)石门揭开(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用工作面预测方法,对措施效果进行检验,或用预抽率判断煤层预抽效果。
只有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能揭开突出煤层。
中梁山北矿采用该法安全解开84次突出危险层,未发生突出。
此外在天府局三汇二矿、三汇三矿、淮北芦陵矿、淮南谢一矿、窑街海石湾矿采用该措施均取得较好的结果。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1)、关于保护层的开采
开采保护层是目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93条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
本矿井为煤层群开采,主要开采3、5、7、9、12、17、19、26煤层,所有煤层均按突出煤层设计。
煤矿对煤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设计首先开采最上面的3号层,然后开采依次5、7、9、12、17、19、26号煤层,矿井设计开采顺序由上至下较有利于瓦斯的释放和对下部主采煤层的保护。
2、瓦斯预抽放
根据瓦斯涌出来源和涌出量构成,设计采用综合瓦斯抽放方法,具体为:
(1)利用低负压瓦斯抽放系统,在工作面的回风顺槽埋管抽放采空区的瓦斯。
(2)对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抽放
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主要依靠加强通风来解决,但当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3立方米时,特别是根据防突的需要,应采取“四位一体”、“先抽后掘”的瓦斯防治措施,打超前钻孔预抽掘进工作面前方煤体内的瓦斯,接高负压瓦斯抽放系统进行预抽。
(二)局部防突措施
1、石门揭煤时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1032石门揭煤地点,其瓦斯压力,应力都处于原始状态,且揭穿煤层时,工作面由坚硬是岩层突然进入较松软的煤层,工作面前方是集中应力容易发生突变。
上述条件,都为发生突出提供了必要的有利条件,在掘进过程中,对于石门揭煤,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揭煤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执行,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
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的应急措施以及正确方法

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的应急措施以及正确方法第一节矿井突出事故的预防一、区域性预测主要与科研单位进行合作,对煤层进行预测。
二、工作面预测1、现场施工人员、瓦检员必须熟知突出预兆:(1)煤炮声、支架断裂发出的响声,岩煤开裂自行剥落、掉渣、底鼓与煤壁颤动,钻场变形,垮孔、顶钻、夹钻、钻机过负荷等。
(2)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气温气味异常,打钻喷瓦斯,发现哨声、风声和蜂鸣声等。
2、钻屑量预测(1)在掘进工作面打3个直径为42mm、孔深10m的钻孔。
(2)钻孔每隔2m测定一次钻屑解吸指标。
根据每个钻孔钻屑解吸指标K1或△h2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时各项指标的突出危险临界值,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h2为湿煤160Pa,干煤200Pa,K1值按如下表。
实测K1值或△h2值等于或大于临界值时,该工作面预测为有突出危险性工作面。
△h2 K1 危险性Pa mL/(g•min1/2)干煤湿煤干煤湿煤≥200 ≥160 ≥0.5 ≥0.4 突出危险工作面<200 <160 <0.5 <0.4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3)采用钻屑指标法连续预测突出危险性,当预测无突出危险性时,每预测循环应留有5m的预测超前距。
第二节防治突出的主要措施一、区域性防突措施我矿主要采取开采2#煤作为上保护层,在没有保护层可采的7#煤层必须在岩石巷内施工瓦斯抽放巷打穿层钻孔对煤层进行大面积预抽,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后,方可进行准备采掘工作面。
二、局部防突措施(一)石门揭煤1、在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10m(垂距)之前,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20m(垂距)之前,必须在石门断面四周轮廓线外5m范围煤层内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地掌握煤层厚度、倾角的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等;2、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5m(垂距)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预测)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与坚固性系数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等。
煤矿防突安全防护措施

煤矿防突安全防护措施根据煤炭科学总院重庆研究院对我矿19号煤层进行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结论为:“xxx煤矿19号煤层在+150m标高以上区域,评价为不具有突出危险性”。
但根据地方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高瓦斯矿井按照突出矿井进行管理。
为此特制订我矿防突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石门揭穿煤层时的震动爆破、采掘工作面的远距离爆破、反向风门、自救器、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等内容。
1、震动爆破。
震动爆破的实质是一种诱导突出的安全措施,用于掘进工作面。
它是通过多打眼、多装药、一次爆破,使地应力的含高压瓦斯的煤体在强大的震动力作用下突然暴露,给突出创造有利条件。
由于爆破前人员已撤到安全地点,所以即使诱导突出也不会伤人。
在突出危险煤层厚度小于0.3m或瓦斯压力小于0.74MPa的煤层中,可直接采用震动爆破揭穿煤层;在严重突出危险煤层中,还必须采取其他防突措施。
震动爆破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其进风侧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回风系统严禁人员通行或作业并停电。
如果震动爆破未能一次揭穿煤层,在掘进剩余部分时,仍必须采取预防突出的措施。
所有石门揭穿煤层必须执行震动爆破措施,不得揭露煤层,震动爆破的距离:距煤层法线距离大于10m2、远距离爆破。
在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爆破作业时,必须采用远距离爆破。
远距离爆破的操纵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所内,距工作面的距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得小于300m。
远距离爆破时,爆破工操纵爆破的地点,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自救器。
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以及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爆破30min后,方进入工作面检查。
3、反向风门。
突出危险区设置反向风门,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反向风门必须设在石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以控制突出时的瓦斯沿着进风道进入进风系统。
②反向风门必须牢固,并须设两道。
风门墙垛可用砖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性质确定,但不得少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少于0.8m。
煤与瓦斯突出预防及石门揭煤防突范本(2篇)

煤与瓦斯突出预防及石门揭煤防突范本煤与瓦斯突出是矿井生产中一种严重的安全隐患,对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稳定运营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地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提高矿井的安全性能,石门揭煤防突是一种常用的防护措施。
以下将阐述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及石门揭煤防突的范本。
一、煤与瓦斯突出预防措施1. 加强瓦斯监测与通风控制: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应持续不断地进行瓦斯监测,及时掌握矿井内部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
在遇到瓦斯浓度超标的情况下,应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确保矿井内的瓦斯浓度维持在安全范围内。
2. 加强巷道支护工作:矿井巷道的支护工作是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关键。
在巷道施工过程中,应合理选用支护材料和支护方式,提高巷道的稳定性。
同时,巷道支护工作不仅要注重表面支护,还要加强底煤支护,防止煤与瓦斯突出。
3. 加强煤层掘进与回采技术:煤与瓦斯突出与煤层开采技术密切相关。
应采用合理的掘进和回采技术,降低煤层的应力集中,减少煤与瓦斯突出的概率。
同时,应严格控制掘进速度,适当增加采动面的支护密度,保持煤层的稳定性。
4. 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预警与应急救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前往往存在一定的预兆,可以通过瓦斯涌出量、煤尘浓度等指标的变化来判断突出的可能性。
因此,应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及时发现突出的预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急救援,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石门揭煤防突范本石门揭煤防突是煤与瓦斯突出防控的一项技术措施,通过在煤巷的掘进工作面上设置石门,实现煤与瓦斯的隔离和锁定,以减少突出灾害的发生。
石门揭煤防突一般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1. 巷道准备工作:在进行石门揭煤防突之前,首先要对煤巷进行准备工作。
包括清除巷道内的煤尘和杂物、加固巷道支护、完善通风系统等,确保巷道的整体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石门设置:选择合适的位置,在煤巷的掘进工作面上设置石门。
石门一般由金属材料制成,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能够有效地隔离煤与瓦斯。
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专业知识

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专业知识煤与瓦斯突出是矿井安全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进行煤矿开采的人员来说,了解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专业知识十分必要。
这篇文章将重点介绍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专业知识,包括煤与瓦斯突出的原因、防治措施以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处理方法。
一、煤与瓦斯突出的原因1.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开采中常见的安全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煤层内存在一定的构造瑕疵和煤质异质性,同时也与开采方式、巷道支护等因素有关。
2. 煤与瓦斯突出是由于煤层内瓦斯与煤体之间的微小孔隙中瓦斯压力超过了煤体压力而导致的。
当煤层开采破坏破局了原有的孔隙结构时,瓦斯随之释放并逐渐聚集在采空区域,当瓦斯压力超过煤体中包气圈的抵抗力时,煤与瓦斯就会突出。
3. 煤与瓦斯突出还与煤层内部应力体系的变化有关。
当煤层开采时,煤层内部应力系统会发生变化,煤体受到的压力将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瓦斯从煤体中释放出来。
二、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措施1. 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和预警工作。
通过对煤层瓦斯含量、煤层裂隙、煤体应力等因素的监测和分析,及早发现煤与瓦斯突出的迹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2. 加强巷道支护的设计和实施。
巷道支护是控制煤与瓦斯突出的关键措施之一,采用合理的支护方式和材料,确保巷道的稳定性和密封性,防止瓦斯的逸散和突出。
3. 强化瓦斯抽放和排放措施。
通过设置抽放巷道和排放风巷,及时将瓦斯从煤矿井下抽出并排放到安全地点,减少瓦斯在井下的积聚和突出的可能性。
4. 控制煤层开采的速度和规模。
合理控制煤层开采的速度和规模,避免过快和过大的开采导致煤与瓦斯突出的风险增加。
5. 加强对瓦斯进行去除和利用。
通过瓦斯抽采装置,将瓦斯抽出井下后进行提炼和净化,然后利用瓦斯作为能源使用,避免瓦斯的积聚和突出。
三、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处理方法1.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应立即切断采区与井口的通道,避免瓦斯的扩散和危害的进一步发展。
2. 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包括瓦斯抽采和排风设备的调运、现场救援人员的组织、瓦斯浓度的监测等。
煤与瓦斯突出预防及石门揭煤防突范文

煤与瓦斯突出预防及石门揭煤防突范文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安全中常见的一种事故,严重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了提高矿井的安全性,减少突出事故的发生,煤矿企业必须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预防措施,同时施行石门揭煤防突措施。
本文将从煤与瓦斯突出的原因及危害、煤与瓦斯突出预防措施和石门揭煤防突措施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煤矿企业提供参考。
一、煤与瓦斯突出的原因及危害1.原因:煤与瓦斯突出是由于煤层中的瓦斯与顶板压力、矿体压力等外力作用下突然释放导致的。
具体原因包括矿井开采过程中,矿层应力分布不均匀导致的煤层破裂和应力释放,煤层中的瓦斯和包气带中的可燃气体因应力释放而突然释放,导致矿井煤壁破裂,煤与瓦斯突出的发生。
2.危害: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危害系数较高,一旦发生,会对矿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主要表现为煤岩体、瓦斯和煤尘同时迸发,造成爆炸、坍塌以及中毒等事故,严重时会导致矿井部分或整个区域崩塌,引发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煤与瓦斯突出预防措施为了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煤矿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开采前的勘探和规划:在矿井开采前,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探工作,确定煤层的性质、厚度、倾角等信息,制定合理的开采方案和策略。
同时,根据煤层条件确定合理的支护措施,确保矿井的稳定和安全。
2.瓦斯抽放与抑制:瓦斯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主要成因之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抽放和抑制。
矿井应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通过风道和风井将瓦斯排出井口,并进行监测和控制。
同时,可采用注入稀释剂、封孔固瓦等措施,使瓦斯浓度降低到安全范围内。
3.支护措施:加强煤层的支护是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重要措施之一。
采用合适的支护方式和材料,如锚杆支护、钢拱架支护等,确保煤层的稳定和安全。
4.监测与预警: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多有前兆,通过瓦斯、煤尘、地压等监测手段,及时预警和识别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煤矿应配备合适的监测装置,并建立健全的预警体系,提高事故应对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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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三)避难所与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1)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回采工作面
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
(2)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 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在长 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置;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三)避难所与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是在采掘工作面发生明显的煤与瓦斯突出
预兆或发生突出时,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避灾和等待救援 的自救装置。 国外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在一些突出矿井设置了利用压 风管路向遇险矿工供给压缩空气的各型压风自救装置, 波兰在采区巷道安设了AW-412型压风呼吸站,日本在采 区巷道安设急救袋,前苏联在采区巷道安设空气-3型急 救供风装置、在回采工作面安设空气-2型急救供风装置。 英国在回采工作面设置压风自救装置,紧急供风装置固 定在运输机靠采空区一侧,供入的压风压力为0.2~ 0.24MPa,经过净化后进入送风器。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三)避难所与压风自救系统
监测监控系统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
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 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 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要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 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 敏可靠。 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 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 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 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一)远距离爆破
远距离放炮措施实施要求
(5)应采用挡栏设施降低震动爆破诱发突出的强度。 (6)远距离放炮应一次全断面揭穿或揭开煤层。如果未能 一次揭穿煤层。在掘进剩余部分时(包括掘进煤层和进人 底(顶)板2m范围内),必须按远距离放炮的安全要求进 行爆破作业。 采取金属骨架措施揭穿煤层后,严禁拆除或回收骨架。 揭穿或揭开煤层后,在石门附近30m范围内掘进煤巷时, 必须加强支护。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一)远距离爆破
远距离放炮措施实施要求
(3)远距离放炮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统一指挥,并有矿山 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值玫,爆破30min后矿山救护队员方可进 人工作面检查。应根据检查结果,确定采取恢复送电、通风、 排除瓦斯等具体措施。 (4)远距离放炮必须采用铜脚线的毫秒雷管。雷管总延期 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严禁跳段使用。电雷管使用前必须 进行导通试验。电雷管的联接必须使通过每一电雷管的电流 达到其引爆电流的2倍。爆破母线必须采用专用电缆,并尽 可能减少接头,有条件的可采用遥控发爆器。
(三)避难所与压风自救系统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三)避难所与压风自救系统 临时避难硐室是利用工作地点的临时巷道,硐室或两 道风门之间的巷道由避难人员临时修建的。 临时避难硐室机动灵活,修筑方便,正确地选择修建 临时避难硐室的地点,往往能对受难人员发挥很好的 救护作用。 在进入临时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 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队发现。 待避时,应保持安静,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和空气 消耗,借以延长避灾时间。硐室内除留有一盏灯照明 外,其余矿灯应全部关闭。在硐室内可间断地敲打铁 器、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二)防突反向风门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二)防突反向风门
措施施工工艺与要求 反向风门设置地点
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在
突出危险区必须安设反向风门 风门必须安设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据工作面回风口 不小于10m 上下山过煤门或接近突出煤层掘进时反向风门必须设置 在进入倾斜巷道的水平巷道内 按照《防突规定》要求,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 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 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三)避难所与压风自救系统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避难硐室有永久性的和临时性的。
永久避难硐室为事先建造,其内备有供避难人员呼
吸用的供气设备、自救器、药品和饮水等。
永久避难硐室构筑于井底车场和采区附近,多设在
采区安全出口的路线上,与工作面的距离根据矿井 生产的具体条件而定。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一)远距离爆破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一)远距离爆破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一)远距离爆破
远距离放炮措施实施要求 《安全规程》规定:
(1)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爆破参数,爆破器材及起爆要求, 爆破地点、反向风门位置、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 围等,必须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2)远距离放炮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畅通的回 风系统,爆破时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严禁人员作业和 通过。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必须设置2道坚固的反向风门。 与回风系统相联的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 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他区域。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三)避难所与压风自救系统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避难硐室是煤矿井下发生灾害、人员无法撤出时,为防
止有毒、有害气体的侵害而设立的避难场所。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 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min的自救器。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 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m时,必须在 距离工作面5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 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 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 室或救生舱。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一)远距离爆破 有关要求 《防突规定》: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的炮掘、炮采 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 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包括放炮地点、避灾 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项措施 在矿井尚未构成全风压通风的建井初期,在石门揭穿有突出 危险煤层的全部作业过程中,与此石门有关的其他工作面必 须停止工作。在实施揭穿突出煤层的远距离爆破时,井下全 部人员必须撤至地面,井下必须全部断电,立井口附近地面 20m范围内或斜井口前方50m、两侧20m范围内严禁有任何火 源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突出矿井安全防护措施的必要性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一)远距离爆破
(二)防突反向风门
(三)避难所与压风自救系统
一、突出矿井安全防护措施的必要性
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指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防范发生煤与瓦斯 突出时,突出的煤体和瓦斯气体及能量对作业工人可能造 成的伤害的一种有效的防范和阻止。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二)防突反向风门
概述
反向风门是指打开的方向与安设该风门的掘进工作面发生 煤与瓦斯突出时突出瓦斯冲击流动方向相反的风门,它是 为了防止突出时瓦斯逆流进入风道而安设的风门。
反向风门在平时是敞开的,其在放炮时关闭,放炮后有 关检查人员进入检查时,必须把风门打开顶牢。 反向风门安设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以控制突出时的 瓦斯能沿回风巷进入回风系统。反向风门由墙垛、门框、 风门和安设在穿过墙垛铁风筒中的防逆流装置组成
(3)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个人使用,平均每
人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三)避难所与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工作原理
巷道压缩空气具有较高的压力和流量,不能直接用于
呼吸,必须经过减压、节流使其达到适宜人体呼吸的 压力和流量值,并要同时解决消声(由于减压引起) 和空气净化问题。通过可调式声流阀调节节流面积, 以适应不同供风压力下的流量要求,按健康人在静止 状态吸气20L/min,在剧烈运动和紧张状态下吸气 60~80L/min的标淮,确定压风自救装置的供风量应 ≥I00L/min。 气阀将压风直接排向大气时,其噪声可能达到100~ 200dB,采用钢粉末冶金件(孔隙目数45~55)作吸收 型消声器,可将噪声降低到环保规定的85db以下,同时 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二)防突反向风门
措施施工工艺与要求 反向风门设置技术规定
反向风门设置技术条件必须紧密结合与掘进面关联的巷 道布置、通风系统、煤系岩层的地质条件、作业方式、 邻近采区及矿井以往突出资料等情况。 按照《防突规定》要求,反向风门的组数应根据掘进工 作面的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同时要求每组 反向风门至少构筑两道,风门之间距离不得小于4m。 对于曾发生千吨以上特大型突出矿井,在突出危险区进 行采掘作业时,应在进风侧靠近回风口选点再设置一道 反向风门。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三)避难所与压风自救系统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三)避难所与压风自救系统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三)避难所与压风自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完善的防
尘供水系统;除按照《安全规程》要求设置三通及阀门 外,还要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 置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 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要加强供水管路维护,不得出现 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
二、安全防护的措施
(二)防突反向风门
措施施工工艺与要求
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应当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 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但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 巷不得小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不得小于 70m,如小于70m应设置至少三道反向风门。 门垛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构筑,选用钢质薄壳反向风门或 钢铁门框与有加角钢的木质带铁皮的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