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详细版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维护电力管理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秩序,防备和减少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管理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全部员工,包含全部直接雇佣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实习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分类和惩罚第三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分类依据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将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细小违章行为、一般违章行为和重点违章行为三个等级。
1.细小违章行为:指在工作中以不严重的方式违反安全生产规程,或造成肯定程度的安全隐患,但不导致事故或事故后果较轻的行为。
2.一般违章行为:指在工作中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违反安全生产规程,或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或导致事故或事故后果较重的行为。
3.重点违章行为:指在工作中有意或严重疏忽,违反安全生产规程,或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或导致重点事故或事故后果严重的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惩罚1.细小违章行为的惩罚:口头警告、书面警告。
2.一般违章行为的惩罚:罚款、扣发奖金、追究责任、调离工作岗位。
3.重点违章行为的惩罚:停职、降职、辞退、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惩罚程序第五条违章行为的发现和记录1.违章行为的发现:违章行为可以通过监控录像、安全巡查、现场检查、员工举报等方式发现。
公司要建立健全行为违章行为发现和报告机制,并对发现违章行为的员工进行保护和嘉奖。
2.违章行为的记录: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应当及时记录,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归档保管,作为惩罚依据。
第六条违章行为的调审核实1.违章行为的调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调审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2.违章行为的责任认定:经调审核实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事实情况和相关证据,对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
第七条惩罚决议的审批和通知1.惩罚决议的审批: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级别的惩罚决议由不同级别的主管部门审批。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模板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管理总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单位、车间、工区及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电力管理总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单位、车间、工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生产基本要求:1.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义务;2.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全面落实;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领;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本领;5.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报告制度;6.加强对关键设备、场合和作业环境的安全监控和保护;7.审查和评估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生产本领;8.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和管束员工的安全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定义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指在电力管理总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单位、车间、工区的工作场合、作业现场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中,不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规定,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导致安全事故隐患产生或者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
第二章违章行为分类与惩罚第五条违章行为分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依照其危害程度和性质可分为一般违章行为、重点违章行为、特别重点违章行为三类。
第六条惩罚原则对于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应依据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等因素,依照本规定进行惩罚。
惩罚原则如下:1.一般违章行为,一般采取批判教育、责令改正等措施;2.重点违章行为,采取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3.特别重点违章行为,采取停产停业、吊销资质证书等严格措施。
第七条一般违章行为惩罚细则一般违章行为重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的;2.未按规定进行必需的安全培训的;3.进入限制区域或禁区作业的;4.违反安全操作程序和规程的;5.未履行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责任的;6.未按规定使用或保养设备、工具的。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
是为了维护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而设立的一套惩罚措施。
具体制度规定如下:
1. 违章违规行为的定义:电力公司将明确列出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不当、设备维护不到位、安全管理不符合相关标准等。
2. 违章违规行为的分类:根据违章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可将其分为轻微违规、一般违规和重大违规等级,不同等级对应的处罚力度也不同。
3. 处罚措施:根据违章违规的性质和程度,电力公司可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工整改、停职、革职等。
4. 罚款标准:对于违章违规行为可以进行罚款的情况,电力公司将设立相应的罚款标准,根据违规情况对罚款金额进行测定,确保罚款的公正和透明。
5. 整改要求:对发生违章违规行为的部门或个人,电力公司将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在一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6. 处罚结果的登记和公示:电力公司将对经过处理的违章违规事件进行登记,并及时向内部人员公示。
这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也让其他员工充分认识到安全违章的严重性。
7. 处罚结果的追溯和审查:对于较为重大的违章违规行为,电力公司可将处罚结果追溯和审查,以确保处罚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是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电力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而设立的。
通过严格执行该制度,可以有效降低安全风险,提升电力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模板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惩罚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资产安全,规范违章行为的惩罚工作,促进生产安全事故的防备与掌控,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部部门、员工,在公司内从事电力生产、供应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车间、管理部门等。
第三条定义违章行为:指本公司内员工在电力生产、供应及相关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岗位操作规程等的行为。
违章行为分为重点违章行为和一般违章行为。
第四条惩罚原则依法加强对违章行为的管理,坚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对于违章行为,本公司将依据行为轻重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同时要求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章重点违章行为和惩罚第五条重点违章行为定义重点违章行为是指对生产安全、员工人身安全及公司资产安全产生重点威逼、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岗位操作规程等的行为。
第六条重点违章行为和惩罚1.发生重点违章行为,首次违章,将予以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30%的惩罚,同时责令限期整改。
2.对重点违章行为,连续违章两次及以上,每次依照第一次惩罚措施加重50%的比例进行累加。
3.对重点违章行为,累计实现三次及以上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照公司规定进行临时停工,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予以相应惩罚,并要求责任人进行整改。
第三章一般违章行为和惩罚第七条一般违章行为定义一般违章行为是指对生产安全、员工人身安全及公司资产安全产生肯定威逼,不属于重点违章行为的行为。
第八条一般违章行为和惩罚1.发生一般违章行为,首次违章,将予以警告惩罚,并要求责任人进行整改。
2.对于一般违章行为,连续违章两次及以上,每次依照第一次惩罚措施加重20%的比例进行累加。
3.对于一般违章行为,累计实现三次及以上的,将予以考核不合格惩罚,责令停工整改,并视情况予以停职、解聘等相应处理,并要求责任人进行整改。
第四章惩罚流程和监督第九条惩罚流程1.发现违章行为:员工及相关部门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报告给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负责人。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模版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公司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维护电力市场的稳定和可靠供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电力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零时工等。
第三条本规定是电力公司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不得擅自变更或否定。
第四条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将配以相应的工作制度、岗位操作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等具体措施,以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好性。
第二章违章违规的定义和分类第五条违章违规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规使用设备、使用无资格证书或无效证书从事作业、违规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规拆除安全设备等行为。
第六条违章违规分为安全违章和设备违规。
(一)安全违章是指员工在作业中未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未使用防护装备或防护设备,违反工作规范等行为。
(二)设备违规是指员工对工作设备的不当使用或不慎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行为。
第七条违章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三级:一般违章、严重违章和重大违章。
(一)一般违章:违反一般的安全操作程序,造成轻微伤害或轻微设备损坏。
(二)严重违章:违反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伤或严重设备损坏。
(三)重大违章: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设备损坏或产生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章违章违规的处理第八条违章违规行为将根据其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口头警告:对一般违章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并进行相关安全教育。
(二)书面警告:对连续违章或较严重的违章行为,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并在相关档案中进行记录。
(三)经济处罚:对严重违章行为,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罚款,并在工资单上明确罚款事由和数额。
(四)停工处罚:对重大违章行为,可以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责任追究。
(五)职务调整: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违章行为,可以进行职务调整或处分。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惩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电力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电力生产运营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惩罚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全体员工,包含管理人员、职工和临时工。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定义第三条违章行为定义1.执行工作任务中超出权力范围或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2.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3.擅自转变设备结构、使用不合格设备、设备性能不完好、设备保护措施不到位;4.未按规定供应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5.擅离岗位,私自外出或不按规定请假;6.未经权限擅自调整电力系统的紧要参数或设备参数;7.违反工作纪律、安全操作规程或管理规定。
第四条违规行为定义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3.私藏、私用、买卖或转让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用品;4.个人行为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冲突;5.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干扰、拦阻或者无视相关规定。
第三章惩罚方式和标准第五条违章违规惩罚方式违章违规行为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轻度、中度和重度,相应地采取警告、惩罚和开除等不同的惩罚方式。
第六条轻度违章违规惩罚标准轻度违章违规行为包含违章行为和违规行为,对轻度违章违规行为采取警告和惩罚两种惩罚方式。
1. 对于轻度违章行为,首次违规予以口头警告,并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
再次违规的,予以书面警告,并适当减少奖金或嘉奖。
2. 对于轻度违规行为,首次违规予以口头警告,并进行安全培训。
再次违规的,予以书面警告,并扣除相应部分工资。
第七条中度违章违规惩罚标准中度违章违规行为包含违章行为和违规行为,对中度违章违规行为采取惩罚的方式。
1. 对于中度违章行为,首次违规予以警告,并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
再次违规的,予以记过处分,并扣除相应部分工资。
2. 对于中度违规行为,首次违规予以警告,并进行安全培训。
再次违规的,予以记过处分,并扣除肯定比例的工资。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范文(4篇)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用电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电网运行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部工作人员、承包商、服务商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违章违规处罚。
第三条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有法可依的原则,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电力公司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防止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等,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电力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违章违规定义第六条安全违章是指违反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规定以及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未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2. 未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3. 擅自改变电网设备的运行状态;4.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5. 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安全违规是指违反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2. 未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3. 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设备和工具;4. 未按照规定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5. 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安全违章违规处罚第八条对于发生安全违章违规行为的人员,电力公司将按照程序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 监督责令改正;2. 责令停工停产,暂扣工作证件;3. 转岗或降职处理;4. 解聘或终止与电力公司的合作关系;5. 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电力公司在处理安全违章违规行为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确保处理程序合法、公正、公开;2. 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 给予当事人充分的申辩权和听证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4. 根据违章违规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第十条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惩罚制度一、总则为保障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维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规范员工行为,订立本《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惩罚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电力公司员工,包含正式工、临时工和合同工。
二、违章违规行为定义1.违章行为:指员工违反电力公司制度、规范、程序进行工作的行为。
2.违规行为:指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章制度进行工作的行为。
三、违章违规行为分类1.安全违章行为:–未经许可私自操作电气设备;–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吸烟;–未携带或未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从事相关工作;–未经培训擅自执行高风险作业;–未按要求使用工具设备,私自改装或修理设备;–未按规定使用消防设备;–未按规定检查、维护设备。
2.安全违规行为:–违反电力公司行为准则;–偷窃、贪污、非法收受礼品、腐败行为;–有意供应虚假报告、料子;–不满足工作职责,严重失职;–姑息、袒护他人违章违规行为;–吸毒、酗酒上班;–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等不正当行为。
四、违章违规惩罚程序1.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现:–内部举报:员工可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日常检查:相关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检查;–工作事件或事故:发生事件或事故后进行调查。
2.违章违规行为的调查:–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尽可能听取当事人叙述,了解情况。
3.惩罚决议:–若确有违章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负责人依据事实和记录作出惩罚决议;–严重情况需要经公司高层批准。
4.违章违规行为的通知:–予以惩罚的员工应当及时获得书面通知,告知惩罚内容、理由和相应的法律依据。
5.违章违规行为的申诉:–被惩罚员工有权向公司提起申诉,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诉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议。
五、违章违规惩罚措施1.违章行为的惩罚措施:–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
2.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调离岗位;–降低岗位等级;–奖金扣除;–绩效评定下调;–经济惩罚;–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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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9181(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系统所属公司各个班组、其他部门参照执行。
三、职责:1、公司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登记和考核。
2、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部门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
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
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3、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
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4、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行处罚。
5、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班组,应结合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专业管理特点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违章分类及考核细则。
四、程序与规定1、违章定义:违章是指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工程队工作人员等)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管理违章。
行为违章——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2)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分为严重违章、较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严重违章——指严重违反规程规定,极可能直接造成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较严重违章——指违反规程规定,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一般性违章——指违反规程规定,有可能引发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2、违章分类(1)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本规定重点对行为违章进行分类和细化。
严重违章、较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分别对应为Ⅰ类违章、Ⅱ类违章和Ⅲ类违章。
(2)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严重违章(Ⅰ类违章):1)无工作票作业,罚款200元;无施工作业票作业,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班组长。
2)工作票已许可并开工、工作负责人未签名。
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3)工作票或施工作业票填写不完整、有涂改现象。
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4)不安使用规程使用电动工具。
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使用人员。
5)不按规定进行验电和挂设接地,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监护人及相关人员。
6)高处作业时,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7)高处作业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8)更换杆塔拉线时,不打临时拉线;组立杆塔时,在永久拉线未全部装好的情况下拆除临时拉线。
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班组长。
9)作业、施工现场主要安全措施与工作票(作业指导书)或现场实际严重不符,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班组长。
10)工作票未经许可擅自操作运行设备视事故严重程度罚款50-100元,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11)酒后驾驶或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驾驶员。
12)个人保安线或其他工器具遗忘在导线或配电柜母线上及其他开关上时,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3)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严重违章的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
罚款对象责任人。
3、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较严重违章(Ⅱ类违章):1)工作现场查勘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全(在施工现场未采取补救措施),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勘察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
2)擅自更改工作票或作业指导书中的主要安全措施,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3)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包括搭票工作),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4)开工前不进行“三交”(交任务、技术、安全),三列队(开工前,未填写安全交底票,并履行确认手续),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5)规程规定必须指定专人监护的作业或操作,在现场作业或操作时无专人监护,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监护人。
6)人员未撤离、现场未清理,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
7)携带器材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移位,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8)在铁塔或钢管塔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失去双重保护,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9)攀登树枝砍伐树木失去保护,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0)起吊重物时在起吊件下逗留、行走或从事其他工作,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1)立、拆杆时,除必须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远离1.2倍杆高的距离,罚款2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2)绞磨拉电缆时,拉尾绳人坐或站在放线架内。
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3)施工过程临时拉线或架线施工跨越公路、铁路及河流未双向设置警示标志,未派专人看管,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4)放、紧线作业人员站在线圈或线弯的内侧,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5)放、紧线作业未按规定采取防静接地措施,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6)工作人员将安全带(绳)挂在移动或不牢靠固的物件上(包括避雷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支持件),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7)电气装置误接线,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8)在一级动火的场所不经审批进行明火作业,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19)在易燃易爆场所或规定禁烟区域吸烟,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0)在拆除旧线路时,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1)在绞磨时,牵引线在卷筒上不足5圈,利用树木或电杆代替地锚,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2)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较严重违章的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4、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一般性违章(Ⅲ类违章):1)在上下班途中,摩托车,电瓶车未佩带安全帽,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3)现场安全措施(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安全距离等措施)错误或不全,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4)执行工作票时未按规定办理间断、转移、终结手续,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5)装、拆接地线顺序错误和接地棒埋深不够者,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6)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7)高压试验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未派人看守,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8)电容性试验品试验前后放电方法错误或不彻底,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9)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和开关,不戴绝缘手套,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0)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电源工作时,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1)使用的临时用电设备及金属外壳的电动工具外壳未按规定接地或接地不良,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2)工作中使用人字梯时,梯子未装保护绳;梯脚未做防滑措施及无人看管,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3)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4)登杆前,不对脚扣或登高板进行承力检查,罚款2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5)用抛掷的方式传递工具或其他设备配件、材料,罚款2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6)打钎时,打锤人带手套,扶钎人站在打钎人的正面,罚款2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7)在居民区或交通道路附近开挖基坑、电缆沟道,未设置好围栏、盖板,夜间未挂红灯警示,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18)高处作业移位时,失去安全带或后备保护绳的保护,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9)进入生产区域,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或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着装,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0)起重吊装区域、施工拆除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围栏,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21)在线路工作时,个人保安线未按规定带至工作现场,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2)工程竣工资料和试验报告在通电验收时被查出问题的,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3)杆子、拉盘回填土不足,埋深不足,新建线路无临时编号,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24)临时电源线在交叉跨越道路、公路等有损于电源线绝缘保护层时,未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
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25)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一般性违章的罚款20-20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6)在施工过程中,班组一旦发现安全事故不上报安全部的,如事后上级领导获悉,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5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