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某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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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最新)

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最新)

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清理整顿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方案》(X 办综〔X〕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摸清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底数,分类制定企业整改措施,规范环境监管,全面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

二、工作内容(一)摸清底数。

通过企业自查、政府督查和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开展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全面摸清我市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底数,掌握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等违规建设项目现状。

(二)清理整顿。

各地要根据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情况,掌握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建立一企一档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档案,提出一企一策的整改措施,开展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三)信息公开。

各地或其指定的管理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在当地主要媒体或其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情况、清理整顿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步骤(一)核查核实阶段(X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已启动)。

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开展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核查、核实辖区内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总数。

建立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档案,将排查出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为淘汰类、规范类和完善类,进行分类处理。

(二)清理整顿阶段(X年1月1日至2月29日)。

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根据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类型,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对应当清理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清理;对应当进行整改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整改。

(三)全面整改阶段(X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根据整改方案,下达整改任务清单和进度计划表,明确整改标准,强化督导落实,建立调度通报制度,每月调度,定期通报,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方案

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方案

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也在不断提升。

然而,在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违规项目,这些违规项目不仅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还可能对市民的生活和安全造成影响。

因此,对于违规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违规项目的定义。

违规项目是指在规划、建设、运营过程中没有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证书,或者超出了批准文件或证书范围的项目。

这些项目可能包括未经审批的建筑、违规占地、未经许可的开发等。

三、清理整治的重要性。

1.维护城市形象。

违规项目的存在会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给市民和游客留下不良印象。

2.保障市民生活和安全。

违规项目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对市民的生活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3.规范市场秩序。

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清理整治的原则。

1.依法依规。

清理整治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2.科学合理。

清理整治工作要科学合理,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公平公正。

3.保护合法权益。

对于合法的建设项目,要保护其合法权益,不能随意清理整治。

4.公开透明。

清理整治工作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众知情权。

五、清理整治的具体措施。

1.建立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2.制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3.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调研和摸底工作,全面了解违规项目的情况。

4.依法对违规项目进行处置,包括责令停工停产、限期整改、拆除等。

5.对于涉及行政处罚的违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6.对于合法的建设项目,要及时进行合法化整治,确保其合法运营。

7.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和规则意识。

六、清理整治的成效评估。

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清理整治的项目数量、质量、工作流程是否规范、社会影响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为今后类似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环保违规项目整改措施

环保违规项目整改措施

环保违规项目整改措施环保违规项目整改措施摘要:环保违规行为严重威胁到生态环境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需要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来纠正违规行为。

本文从立法、监管和执法三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旨在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惩罚力度,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来推动环保违规行为的整改,实现环境保护目标。

一、立法方面的整改措施1. 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环境保护的法律效力。

2. 建立环保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

建立环保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记录和公示,增加违法行为的曝光度,倒逼其加大整改力度。

3.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建立独立的行政执法监察机构,对环保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执法真实、公正,有效避免环保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

二、监管方面的整改措施1. 建立健全环保督察机制。

加强对各级政府环保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加大整改力度。

2. 完善环境监测体系。

增加环境监测设备数量,提高监测的频次和精度,确保环保数据的准确性,为环境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3.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管。

建立企事业单位环保责任制度,对企业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对不达标的企业实施约束和处罚。

三、执法方面的整改措施1. 加大执法力度。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2. 持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针对环保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打击一批违法企业,形成震慑效果。

3. 完善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对环境执法队伍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环境执法的公信力和威慑力。

四、其他方面的整改措施1. 提高环保意识。

加强对公众的环保教育,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形成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

2. 加强公众参与。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加大环境监督的力度。

违规项目整治实施方案

违规项目整治实施方案

违规项目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违规项目的存在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违规项目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针对这一现象,我们迫切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整治实施方案,以便有效遏制违规项目的蔓延,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整治目标。

1. 制定明确的违规项目定义,明确违规项目的范围和标准。

2. 加强违规项目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3. 提高公众对违规项目的认知度,加强宣传教育。

4. 加大对违规项目的打击力度,严惩违规行为。

三、整治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违规项目的定义和标准,规范市场秩序。

2.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违规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违规项目的认知度,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 加大对违规项目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四、整治方案的落实。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 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进整治工作。

3.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效,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4.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项目,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五、整治效果评估。

1. 建立健全的监测评估机制,对整治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 做好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治工作的成果和效果,增强公众对整治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六、结语。

整治违规项目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坚定信心,科学施策,必将取得整治违规项目的胜利!。

有关2017年环境大整治实施方案

有关2017年环境大整治实施方案

有关2017年环境大整治实施方案有关2017年环境大整治实施方案一:为进一步动员全镇上下发现和整治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彻底扭转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被动局面,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甘州区整改“1+7”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走遍甘州大地,发现环境问题,全力整治整改,净化美丽家园”为主题的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全员行动,全民参与。

由镇全体领导牵头,带领镇全体干部、驻镇各单位干部职工、村社干部深入各村和有关区域,广泛动员广大群众,紧紧盯住本村辖区内村社干道、房前屋后、河道沟渠、农田林网、畜牧养殖场、设施农业周边、省道213沿线、丹霞路、建筑工地、小康住宅区、荒滩荒地等重点区域,全方位、拉网式排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专项行动。

(二)发现问题,彻底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汇总,通过深入走访、实地踏勘,对发现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按各自分工落实责任、加快进度、务求实效,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踏勘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三)现场督办,严禁作假。

由镇上领导、干部协同区属部门通过现场督查,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办,督促各村、各单位全面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整改。

坚决杜绝工作作假和数字造假,确保情况反映、材料汇报、数据统计真实可靠。

(四)强化落实,严肃追责。

驻镇、镇属各单位、各村要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

对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中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行动不积极、工作不负责的,依照党政纪处理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的问责追责,倒逼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任务此项行动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各包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镇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各村包村站所成员、部门单位干部和村社干部参与,广泛动员群众开展以“走遍甘浚镇域、发现环境问题,全面强化整治、净化美丽家园”为主题的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

县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县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县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各类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我县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以大气、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为重点,突出抓好环保部专项督查、省环保督察、市“地毯式”执法检查和我县自查的各类环境违规违法问题的整改,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明确整治标准、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限时办结,确保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及时、高标准整改到位。

二、突出问题和整改要求(一)环保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

环保部“2+26”城市大气强化督查转交我县查办的主要问题是: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取缔不到位、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违反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VOCs 治理不规范、固废与危废储存管理不规范、垃圾露天焚烧等。

各镇街、经开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问题台帐,对尚未办结的案件,务必在限定时间内全部办结完毕;对已办结的案件,要及时做好复核审查工作,保障办结质量,切实做到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7月10日后查处交办的案件要随交随办。

(二)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

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县存在的问题中,涉及大气污染的主要集中在企业异味、石材加工粉尘、建筑堆场扬尘、餐饮油烟治理等方面;涉及水污染的主要集中在畜禽养殖、生活污水直排、浴池和“土小”企业污水直排、自来水硬度高等方面;涉及噪声污染的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石材开采与加工、“土小”企业等方面。

各镇街、县直有关部门要针对督察组提出的问题清单,逐项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一抓到底、不留死角,主动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和责任追究情况,确保按照承诺时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三)全市“地毯式”执法发现的环境问题。

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企、企不漏项”要求,在全市开展“地毯式”执法检查,发现我县部分企业环保设施运行、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环保审批及“三同时”验收等方面存在问题。

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2017年行动方案

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2017年行动方案

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2017年行动方案(牵头部门:市市政局)依照2017年全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部署,根据《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办字…2017‟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的总体原则要求,各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违法建设、违法广告牌匾拆除任务,基本实现“应拆尽拆”,其他分类处臵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完成60%以上。

为完成上述目标,特制定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2017年行动方案。

一、精准摸排违建底数,夯实违建治理工作基础在前期初步排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排查摸底复核工作。

通过全面核查排查摸底情况,切实掌握存量违法建设现状,认真研究分析成因,为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全面系统处臵提供决策依据。

(一)划清治理范围。

各县市区在已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图上,划清建成区排查摸底的四至范围,标明区、镇街的排查摸底界线。

在省治理范围基础上扩大治理范围的县市区,可据实确定摸排范围。

(二)明确核查重点。

一是排查的违法建设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做到一处一档,建立台账,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二是2014年以来,省规划督察遥感监测发现的问题图斑和土地卫星遥感图片发现的违法占地项目是否全部纳入排查摸底范围,并逐一核实;三是建成区河湖海边、铁路公路沿线、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设是否全部纳入排查摸底,无一遗漏;四是村居、镇街和县市区逐级上报的排查摸底数据是否进行严格审核汇总,建立了违法建设数据库;五是各县市区是否依据排查摸底数据制定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

(三)认真开展复核。

各县市区认真制定排查方案,采用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进门入户、现场测量等措施,确保排查摸底全面彻底,应排尽排,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做到数据准、资料全、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无遗漏。

(四)建立工作台账。

摸底排查要如实填写《违法建设情况登记表》,建立档案,一处一档,留存图片或视频资料,建立工作台账,台账内容包括违法建设地点、当事人及联系电话、违法建设类别、建成时间、建筑面积、占用土地性质、违法占地面积、处臵方式和时限等内容。

关于落实清理全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

关于落实清理全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

XX市关于落实清理全市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明[201X] IX号)及≪XX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赣环委字【201X】IX号文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全面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有序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打下良好基础。

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以XX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环境风在市环境保护局,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组织调度、联络协调、现场检查、重点督查,总结汇总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此次集中整顿市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o第一阶段调查清理阶段(8月16日—8月18日)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办、相关单位对本辖区违法违规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摸底、排查,摸清辖区内企业的环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等基本情况。

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办于8月18日前将违法企业的详细情况(企业具体位置、负责人、联系方式)上报市建设项目违法违规清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规范整顿阶段(8月18日—10月10日)一是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根据道、相关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组织市相关部门对经开区、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并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报告报市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相关单位,要把开展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顿规范专项办公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切实把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环境保护执法。

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办相关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顿规范工作要各司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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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某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全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学解决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环保违法违规问题,加快环境管理法制化建设进程,根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决定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改对象
全县范围内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所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具体为:
(一)未批先建: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包含建成并投产的)。

(二)批建不符: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规定的。

(三)未验先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虽已审批,但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或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

二、清理整改原则
清理整改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查处、逐个立案、逐个结案销号。

确保清理整改工作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三、整改方式和时限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道路、城镇基础设施、管网、农田水利改造、采煤沉陷区安置、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的民生类项目,依法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并于2017 年 7月底前办理完善环评手续,逾期未办的,依法处理。

(二)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开工建设,并列入政府重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在 2017 年 9 月底前能够完善环保手续的,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的规定,从轻实施处罚。

(三)对工业类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存在超标排污等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违规项目,一律责令停产整改,限期整改到位后,依法完善环保手续。

同时,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予以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清理整改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小组。

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xx 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xx 担任;成员由县经发局、工信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环保局和各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xx 兼任,具体负责清理整改工作的协调与组织工作。

(二)进行信息沟通建立清理整改工作信息沟通制度,加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协调,不定期编发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推动本次清理整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要求完成。

(三)严格责任追究凡逾期未完成清理整改工作的项目单位和所在镇(办)及部门,一律停止办理所有项目的环保申报(预审)和审批工作。

同时按照新《环保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实施高限处罚,并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公治〔2014〕853 号),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凡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前,相关部门不
得批准开工建设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否则,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有关规定,由县监察局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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