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急诊预检分诊(传染病分诊)制度

急诊预检分诊(传染病分诊)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落实预检分诊工作。
二、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三、急诊可通过挂号时询问、咨询台咨询和医师接诊时询问等多种方式对患者开展传染病的预检;在必要时,可建立临时预检点(处)进行预检,对急诊的病人测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等进行登记,并扫描健康码,对体温正常并出示绿码的入院人员给予分发当日门诊通行证。
四、预检、分诊点(处)应配备体温计(枪)、手卫生设施与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等,以便随时取用。
五、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六、经预检为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的,应将患者分诊至感染科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七、设置醒目标识、告示、指引牌等,指引需要隔离的疑似或确诊传染
病患者至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就诊。
八、从事预检、分诊的工作人员接诊患者时,应采取标准预防的措施。
如怀疑其患有传染病时,应依据其传播途径选择并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并正确指导患者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为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设在门诊的导诊台、急诊预检分诊处。
二、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工作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流行特征,结合患者的症状、体征,有针对性对就诊患者进行预检分诊。
三、普通专科医师在接诊患者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分诊。
四、经预检分诊点护士或普通专科医师预检为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导诊护士指导其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病情允许)并立即将患者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就诊,就诊结束后,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清洁消毒措施。
五、感染性疾病就诊处应具有消毒隔离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按照标准预防采取防护措施,按照消毒规范严格消毒,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或接到上级部门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要按照规范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必要时,所有就诊患者首先到分诊点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专科就诊。
七、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感染性疾病就诊处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疾病传播的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八、对须进行归口管理和定点收治的特定传染病,分诊点应当及时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九、从事接诊、传染病预检分诊的所有医护人员必须不断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传染病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
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是一项针对传染病的管理制度,旨在提前对患者进行筛查和分诊,以避免传染病的扩散和传播。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这个管理制度中的要素:
1. 预检分诊流程:制定预检分诊的具体流程,包括患者到达医疗机构后的登记,接受问询和体温测量等。
2. 病历调查和评估:进行详细的病历调查和评估,了解患者的旅行史、接触史以及出现的症状等信息,以判断是否有传染病的可能性。
3. 快速筛查方法:使用快速筛查方法,如PCR检测、抗体检测等,对患者进行初步的传染病筛查。
4. 分诊和隔离:根据预检分诊结果,将患者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如单独就诊、佩戴口罩、隔离观察等。
5. 宣教和指导:向患者提供相关传染病的宣教和指导,包括如何正确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等。
6. 数据记录和统计:建立完善的数据记录和统计系统,对预检分诊的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传染病的疫情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7. 组织协调和联动机制:建立医疗机构之间的组织协调和联动机制,确保预检分诊的工作有序进行。
通过实施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前发现传染病患者,降低患者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保护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健康安全。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为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保障公众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1、医疗机构应在明显位置设立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预检分诊点,标识清晰,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点应配备体温计、口罩、手套、手消毒剂、登记本等物品。
二、配备专业医务人员1、安排有一定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医务人员负责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
2、医务人员应熟悉常见传染病的症状、体征、流行病学史以及相关防控知识。
三、预检分诊工作流程1、就诊患者到达分诊点后,医务人员应询问患者的症状、体征、流行病学史等相关信息。
2、对有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等症状的患者,详细询问其发病时间、地点、接触史等。
3、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发放口罩,引导其至相应的诊室就诊,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对非传染病患者,引导其至普通诊室就诊。
四、分诊标准1、对于体温超过 373℃,伴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或有明确的传染病接触史,应高度怀疑为传染病患者。
2、对于出现皮疹、腹泻、黄疸等症状,且症状较为典型的患者,也应考虑为传染病的可能。
五、消毒隔离措施1、分诊点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地面、桌椅、物品表面等使用符合要求的消毒剂进行擦拭。
2、医务人员在进行预检分诊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对疑似传染病患者使用过的物品和区域,应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六、信息登记与报告1、对所有前来就诊的患者,均应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症状、体征、流行病学史等。
2、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网络直报。
七、患者转运1、对于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需要转诊的,应按照规定安排专用车辆进行转运,并做好防护措施。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防控传染病的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工作。
第三条传染病预检分诊是指对来院就诊人员进行传染病筛查,以判断是否有传染病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患者分流至不同区域进行进一步处理的工作。
第四条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是医疗机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环节,医疗机构负有按照规定和标准对来院就诊人员进行传染病预检分诊的责任。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机构,并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传染病预检分诊科室。
第六条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保证预检分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流程和标准。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卫生制度和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保证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对其进行定期评估和奖惩。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的流程包括预检分诊登记、传染病风险评估、分流处理和结果报告等环节。
第十二条预检分诊登记环节是指对来院就诊人员进行登记,采集相关个人信息和病情症状,以便进行后续的传染病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传染病风险评估环节是指根据登记信息对来院就诊人员的传染病风险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分流处理。
第十四条分流处理环节是指根据传染病风险评估结果将患者分流至相应的诊疗区域进行进一步处理,以减少传染病的扩散和蔓延。
第十五条结果报告环节是指将传染病预检分诊的结果及时反馈给患者,并在需要的情况下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方案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方案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每个人都肩负着重要的使命。
作为一名有着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今天我要为大家详细阐述一套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和方案。
我们要明确传染病预检分诊的目的。
那就是确保及时发现、隔离、治疗传染病患者,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预检分诊流程1.设置预检分诊台:在医疗机构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由专业医护人员负责对就诊患者进行初步筛查。
2.询问病史:医护人员要详细询问患者病史,了解患者近期是否有传染病接触史、旅行史等。
3.测量体温:对就诊患者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发热患者要及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4.筛查症状:观察患者是否有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传染病症状。
5.分类引导:根据患者症状和病史,将患者分为普通患者、疑似患者和确诊病例,引导至不同区域就诊。
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1.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预检分诊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培训:对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确保预检分诊工作质量。
3.完善设施:配备必要的预检分诊设施,如体温计、口罩、手套等,确保医护人员在预检分诊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
4.加强信息沟通:医疗机构要与当地疾控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为预检分诊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5.落实防控措施:对疑似患者和确诊病例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疫情传播。
三、传染病预检分诊方案1.建立健全传染病预检分诊组织架构:成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预检分诊工作。
2.制定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计划:明确预检分诊工作目标、任务、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预检分诊队伍建设:选拔业务能力强、责任心重的医护人员担任预检分诊工作,定期开展培训和业务交流。
4.优化预检分诊流程:结合实际情况,优化预检分诊流程,确保患者快速、高效就诊。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或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的预检分诊工作。
1.3 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明确预检分诊的流程、责任和要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2.1 医疗机构应成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小组,由医疗、护理、感染控制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2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预检分诊的具体操作规程,并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2.3 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预检分诊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检分诊流程3.1 医疗机构应在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点,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消毒用品。
3.2 预检分诊点工作人员应对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
3.3 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引导至专门的隔离区域等待进一步检查。
3.4 预检分诊点应详细记录患者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症状、旅行史等。
第四章疫情报告4.1 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4.2 报告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临床症状、流行病学史等。
4.3 医疗机构应协助疾控机构进行疫情调查和处置。
第五章医务人员培训5.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5.2 培训内容应包括传染病的识别、防护、报告和处理流程。
5.3 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和传染病患者的处理技巧。
第六章监督检查6.1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2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医疗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
6.3 医疗机构应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附则7.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 对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有。
7.3 本管理办法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范文(6篇)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范文为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并对本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3、在门诊、急诊区域前设立体温测量站,对发热病人进行体温监测,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进行初诊。
4、预检处及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5、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预防保健科____.6.8预检分诊工作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预检分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工作。
第三条预检分诊工作是指按照患者到医院就诊时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类,以便合理安排就诊顺序和资源分配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预检分诊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就诊效率,缓解等待压力,提供科学规范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预检分诊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预检分诊的基本原则第六条预检分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对每一位患者一视同仁,不因身份、地位、性别等进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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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结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传染病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三条传染病分诊点的工作人员在预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医院应当在接到卫生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第五条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医院应当
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第六条医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第七条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市卫生局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第八条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病分诊点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第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服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预检分诊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结构传染病预检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
否则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