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政法网络舆情分析
网络舆情综合治理当前形势与挑战

网络舆情综合治理当前形势与挑战网络舆情是指通过网络平台传播的公众对事件、事物或个人的舆论和意见。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网络舆情已成为一种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的重要力量。
当前,网络舆情综合治理面临着形势变化和挑战。
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网络舆情综合治理的形势变化1. 媒体多元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媒体形态多元化,从传统媒体向新兴媒体过渡。
这种过渡使信息传播更加迅速,用户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广泛。
网络舆情的产生与扩散速度大大加快,从而给治理带来了挑战。
2. 用户参与度的增加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网络舆情的参与者和传播者。
用户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微博、微信等平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用户参与度的增加为网络舆情的综合治理提供了更大的难度。
3.虚假信息泛滥网络舆情中存在大量的虚假信息,包括谣言、不实报道、恶意造谣等。
这些虚假信息对社会秩序和公众信任造成了严重威胁。
如何及时辨别和消除虚假信息,是网络舆情综合治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网络舆情综合治理的挑战1.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在网络舆情管理方面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与网络舆情的发展并不同步,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空白破坏网络舆情秩序。
因此,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对于网络舆情的综合治理至关重要。
2.技术手段滞后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与网络舆情的扩散速度不匹配。
当前的技术手段无法做到对每个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从而无法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因此,研发创新技术,提高治理效率是一项重要任务。
3.舆论引导的难度网络舆情的产生和传播是一种大规模的信息爆炸现象,舆论引导难度大。
公众意见千差万别,针对一个事件,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
如何做到公正客观地引导舆论,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难题。
三、网络舆情综合治理的对策1.健全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网络舆情综合治理的原则和措施。
严厉打击网络造谣和恶意传播行为,保护公众合法权益。
新媒体环境下法治案件的舆情特点及对策探析

新媒体环境下法治案件的舆情特点及对策探析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法治案件的舆情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包括传播速度快、话题聚焦度高、舆情引导力强等。
这些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案件的审判结果和社会评价。
因此,需要有针对性的对策来应对这些舆情特点。
一、传播速度快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远超过了以往。
尤其是法治案件涉及到公共利益、社会热点等方面时,传播速度更是快到惊人。
例如,2015年的“雷洋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一名市民在广州被警方抓捕后,因心肌梗塞突发死亡。
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不仅在传统媒体上报道,更在社交媒体上疯传。
不少网民在微博、微信等平台上转发了相关的信息和照片,引发了大量的讨论和争议。
针对传播速度快的特点,以及社交媒体上的互动性质,司法部门可以通过在微博、微信等平台上及时发布案件的最新进展和事实真相,以此来控制舆情的传播方向和速度。
同时,也可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发布官方的声明和说明,以便引导公众正确理解案件的关键信息和背景,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谣言的扩散。
二、话题聚焦度高随着社交媒体的流行,很多法治案件成为了网民热议的话题。
在这种情况下,舆情的引导力和影响力也体现得尤为突出。
舆情以话题的形式展开,围绕着事件和案件本身,讨论的广泛性和深入度都将得到加强。
例如,2018年龙景花园物业被曝光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这一事件迅速成为舆论焦点。
在网民的呼吁下,相关部门对龙景花园的物业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及时公布了调查结果。
针对话题聚焦度高的特点,司法部门可以通过紧密关注网民讨论的话题和方向,寻找其中的脉络和关键信息,为审判过程提供参考。
同时,也可以适时对网民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解答,度化一些敏感问题的负面影响,从而营造公正、平和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舆情引导力强由于社交媒体的互动性质和广泛传播的特点,一旦舆情引导力形成,在舆情的制造和引导过程中,就会产生类似“网络水军”这样的群体,他们可以在社交媒体上发起集中攻击和指责,从而引发广泛的关注和传播。
新媒体时代下的网络舆情与政府治理

新媒体时代下的网络舆情与政府治理在新媒体时代的今天,网络舆情已经成为一种强有力的社会影响力量。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公民参与的空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舆论形成的方式和传播的速度也不断加快。
网络舆情的出现对政府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使政府部门不得不调整治理方式,更加注重信息的传递和社会的参与。
本文将从网络舆情的概念和特点入手,探讨新媒体时代下网络舆情对政府治理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网络舆情的概念和特点网络舆情是指通过网络媒体平台上用户的言论、情绪和态度等形成的一种舆论现象。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实时性和快速性: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快,信息的传递几乎是在瞬间完成的。
一条消息在网络上传播后,很快就可以引发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2. 匿名性和多样性:在网络舆情中,大部分参与者都可以保持匿名状态,使得言论更加自由开放。
同时,网络舆情的参与者具有多样性,包括普通网民、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等。
3. 传播范围广泛:网络舆情的传播范围没有地域限制,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快速传播。
同时,传播渠道多样,包括微博、微信、论坛、社交媒体等。
二、网络舆情对政府治理的影响网络舆情对政府治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舆论引导难度增加: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和范围远远超过传统媒体,政府在舆论引导方面的难度加大。
政府的声音在网络舆情中必须与大量的用户言论竞争,难以直接影响公众的认知。
2. 政府形象受损:网络舆情往往会以批评、质疑甚至攻击的形式出现,政府在处理舆情时容易受到一些不客观、不真实的言论影响,从而导致政府形象受损。
3. 治理手段不适应:传统治理手段往往无法对网络舆情做出及时有效的回应。
政府需要更加灵活和开放的治理方式,以更好地应对舆情挑战。
三、应对网络舆情的策略为了更好地应对网络舆情,政府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 强化舆情监测和预警: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舆情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公众对政府的关注和评价,以便能够及时做出回应。
市政网络舆情情况汇报

市政网络舆情情况汇报近期,市政网络舆情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首先,关于市政工作的讨论和关注度明显增加。
市民们对于城市建设、环境治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表现出了更加关注和热情,他们通过各种网络平台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
其次,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和范围进一步扩大。
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和使用频率的增加,市政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一条信息在短时间内就能够迅速传播到全市甚至全国范围内。
再次,市政网络舆情的负面情绪有所增加。
一些负面事件和问题在网络上被大量曝光和讨论,引发了一些不良情绪和争议,需要引起重视和及时处理。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措施。
首先,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机制。
市政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发布的透明度和及时性,积极回应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舆情引导和解释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遏制不实谣言的传播。
其次,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
市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网络舆情的动态和趋势,进行舆情分析和研判,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再次,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和疏导。
市政部门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引导市民理性表达意见,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最后,加强网络舆情危机处理能力。
市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网络舆情危机处理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和危机公关,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网络舆情危机,保障社会稳定和市政形象。
总的来说,市政网络舆情的特点和趋势给市政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网络舆情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积极应对各种网络舆情挑战,不断提升市政网络舆情管理水平,为市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市政网络舆情工作,共同努力,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舆情环境,为城市的发展和进步贡献力量。
新媒体环境下法治案件的舆情特点及对策探析

新媒体环境下法治案件的舆情特点及对策探析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舆情对于法治案件的影响日益凸显。
在新媒体的影响下,法治案件的舆情呈现出以下的特点:一、舆情传播速度快。
随着新媒体信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一旦法治案件引发舆情,舆情将会以极快的速度传播,且有可能迅速发酵。
二、舆情关注度高。
新媒体为大众提供了广泛的信息渠道,一旦某个法治案件引起大家的关注,那么法治案件的舆情就会成为公众切身利益的体现,关注度自然会很高。
三、舆情互动性强。
新媒体让信息传播更加有交互性和互动性,公众对于法治案件的看法、声音等反馈可以极快地被反馈到当事人和决策者耳朵里,并引起更加复杂的互动反应。
四、舆情代入感强。
新媒体时代下,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网络,舆情已经成为大众生活中重要的情感载体,人们对于法治案件的情感代入感强,甚至有的舆情甚至更像是大众情感的表达。
针对这些特点,我们需采取以下的对策:一、积极应对新媒体的挑战。
新媒体是新时代公众参与民主、监督、表达意见和情感的新平台,我们应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和普及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法治意识的形成和提高,让人们可以更好地自觉地维护社会稳定。
二、重视舆情反馈和监测。
针对各种舆情反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舆情信息,尽快掌握社会舆情演变动态,加强舆情预测和应对,采取适当的反应策略,有效地引导舆情,稳定公众的情绪。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舆论引导能力。
这需要我们从多方面进行宣传工作,利用新媒体、传统媒体、各种宣传载体和场合,通过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法治成果和典型案例等活动,提高公众对法治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四、充分尊重公众意见,并及时响应。
铭记微利大义、关注公益,公众意见可以充分反映社会大众心声和民意,为政府改进决策和学者科学研究提供有效的指导。
因此,我们应注重从社会反馈中获得经验和启示,并对个别的舆情指示做出政策调整或解释,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总之,新媒体时代下,法治案件的舆情特点影响着我们的工作,当我们积极面对,且有针对性地采取多重策略,才能更好地化解风险和挑战。
新媒体时代下的法律舆论与舆情治理

新媒体时代下的法律舆论与舆情治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新媒体已经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和表达观点的重要渠道。
然而,由于新媒体的开放性和传播的便捷性,法律舆论与舆情治理在新媒体时代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境。
本文将探讨新媒体时代下的法律舆论与舆情治理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首先,新媒体时代的法律舆论与舆情治理存在着信息过载的问题。
在互联网上,大量信息同时涌入,人们很难分辨真伪和虚实,这导致舆论环境混乱。
此外,新媒体的传播速度非常快,真相和谣言往往混杂在一起,造成舆情的不确定性和失控。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新媒体信息的监管以及提高舆论的知识和素质。
其次,新媒体时代的法律舆论与舆情治理面临着隐私保护的挑战。
在社交媒体上,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个人的隐私权和公共权益之间的平衡成为了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和制度,保护个人隐私,平衡公共权益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
再次,新媒体时代的法律舆论与舆情治理需要解决虚假信息的传播和控制问题。
虚假信息在新媒体上往往会迅速传播,并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虚假信息的监管,提高媒体的自律性和责任感,同时加强对公众的教育,提高辨别虚假信息的能力。
此外,新媒体时代的法律舆论与舆情治理需要建立更加透明和开放的机制。
传统媒体的审查和监管机制在新媒体时代已经失效,需要重新考虑和调整。
我们需要建立一套适应新媒体时代的监管和治理机制,同时保护言论自由和公众的知情权。
最后,新媒体时代的法律舆论与舆情治理需要积极参与和引导舆论的讨论和传播。
政府、媒体和公众应该共同努力,建立一个积极健康的舆论环境。
政府可以通过发布准确和及时的信息,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判断事件。
媒体应该加强自身的监督和约束,提高舆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公众应该积极参与舆论的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并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
总之,新媒体时代下的法律舆论与舆情治理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境。
新媒体时代政府网络舆情危机应对之道

新媒体时代政府网络舆情危机应对之道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网络舆情挑战。
网络舆情危机的爆发,往往会对政府形象和公众信任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政府在新媒体时代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应对网络舆情危机。
本文将从应对措施、风险预警和舆情引导等方面探讨政府在新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危机应对之道。
一、应对措施政府在面对网络舆情危机时,需要及时有效地应对,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平息舆情,恢复公众信任。
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包括成立专门的网络舆情危机应对小组,明确责任人员及工作流程,做好应急预案,以便于在舆情危机发生时能够迅速反应。
政府需要建立信息公开和透明的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真实信息,确保公众对政府的了解和信任。
政府在应对舆情危机时,应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实现信息透明化。
政府还应积极倾听公众声音,及时回应公众疑虑和意见。
在网络舆情危机爆发时,政府需要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公众沟通,了解公众情绪和诉求,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积极化解舆情危机。
政府需要与新媒体平台建立良好关系,增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引导能力。
政府可以通过与新媒体平台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舆情动态,有效引导舆情走向,最大程度减少负面影响。
二、风险预警政府在新媒体时代需要通过科学的手段进行风险预警,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的网络舆情危机。
政府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了解网络舆情动态,发现可能存在的危机隐患。
政府可以建立专门的舆情监测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潜在的危机风险。
政府可以加强对网络谣言和不实信息的监测和处理,防止谣言在网络上蔓延。
政府可以建立专门的谣言监测和辟谣平台,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自动识别和处置网络谣言,减少谣言对网络舆情的负面影响。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充分的舆情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来自各方面的舆情信息,形成全面的舆情监测体系,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新媒体环境下法治案件的舆情特点及对策探析

新媒体环境下法治案件的舆情特点及对策探析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法治案件的舆情特点也越发明显,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应对。
本文将探析新媒体环境下法治案件的舆情特点及对策。
1. 舆论传播速度快。
新媒体的传播速度远远快于传统媒体,可以瞬间将信息传播到全球各地。
一旦法治案件发生,舆论将迅速形成,并蔓延至各个社交平台和网络社区。
2. 舆论引导性强。
新媒体平台上的舆论往往具有较强的引导性和传染性,个别舆论领袖的发言可能影响大量网民的观点和情绪。
由于用户偏好决定了平台的算法推荐,一些有争议的意见可能被无意中放大。
3. 知识面狭窄。
新媒体环境下,大量的信息碎片化、篇幅短小,用户的知识面往往比较狭窄。
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片面和误导性的观点,导致舆论倾向极端化。
1. 建立及时回应机制。
针对法治案件的舆论,相关机构和部门需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可以通过发布权威信息、解答疑惑、回应热点问题等方式,增加舆论互动和公众信任。
2. 引导社会舆论。
通过在新媒体平台开展舆论引导活动,可以增加民众对法治案件的正确了解。
可以通过正面宣传、专家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引导舆论的正常化和理性化。
3.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面对新媒体环境下的舆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尤为重要。
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法律常识、案例分析等内容,提高公众对法治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公众法治意识。
4. 深化新闻宣传与新媒体融合。
新媒体平台是舆论传播的重要渠道,相关部门和机构需要在新闻宣传中深化与新媒体的融合。
通过优化宣传内容、改进传播方式,提高新闻宣传在新媒体环境下的传播效果和影响力。
5. 积极发展互联网舆论监管。
在新媒体环境下,互联网舆论监管变得尤为重要。
相关机构和部门需要加强对互联网舆论的监管和策划,建立健全舆论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实信息,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秩序。
新媒体环境下法治案件的舆情特点明显,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来应对。
建立及时回应机制、引导社会舆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新闻宣传与新媒体融合,以及积极发展互联网舆论监管,将有利于合理引导舆论,维护法治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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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政法网络舆情分析作者:孙莉婷纵观当前国内媒体环境,科技的高速发展促使新兴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不断发展繁荣,逐步形成了新的舆论格局。
网民对政法机关、政法事件的高度关注使政法机关面临许多关注与挑战,如何在新形势下变消极应付为积极应对,并通过完善相应机制提高政法机关的舆情应对能力,从而不断树立政法机关的正面形象,是应高度重视并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当前媒体环境特征分析、政法机关面临的挑战、政法舆情应对策略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当前媒体环境特征分析目前,科技的高速发展使信息网络高度发达,各类媒体迅猛发展,信息传播速度极为迅速,展现出如下特征:第一,网络媒体高速发展,与传统的电视、广播、平面媒体相互交融,形成了更为复杂多变的媒体群;第二,主流媒体和以都市媒体为代表的非主流媒体在报道内容、报道取向、报道方式、体系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导致一旦出现负面舆情,采用传统的封、堵措施根本达不到效果;第三,也是最显著的特征——网络社区尤其是BBS、SNS、博客、微博等的广泛应用使网络信息的交互性极大增强,即我们已经进入“人人都有麦克风”的web2.0 时代,一般民众也可通过各种平台随时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对社会事件加以评论。
二、政法机关面临的挑战网络的极大发展、网民积极参与社会事件发表评论,从积极的角度而言可以加强网络监督,便于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但另一方面,也潜在或已经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具体而言,政法机关面临的挑战有如下几点:(一)网络飞速发展催生了意见领袖、网络水军、网络暴民、网络推手等新生概念或行业网络信息传播的匿名性、实时性、交互性等特点,使得“意见领袖”、网络暴民、网络水军(因发帖收入通常为五角钱又俗称“五毛党”)、网络推手等新生概念应运而生。
但是当意见领袖的意见偏激化、当网络水军被别有用心的组织或个人(包括案件当事人)雇佣、当网络暴民所针对的是政法机关、当网络推手炒红的是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法律事件,这些都有可能引领一定范围的舆论走向极端化,给政法机关舆论应对与处置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二)网民情绪化表达压倒理性表达,并易引发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比较突出,互联网、尤其是网络社区的发展又在短期内激发了民众压抑已久的表达热情,任何社会事件一旦引起公众的注意往往招来不满的声音。
而互联网用户,尤其是中国网民往往对负面事件的关注度更高。
互联网信息的传播特点决定了一旦某种事件或观点在一定人群中引起共鸣,就会在互联网上迅速扩散,并引起更多的共鸣和认同,即使在最初,仅仅是一个被夸大的事实或较片面的观点。
可见,这种非理性的、情绪化的表达威力是非常大的。
而这种情绪化表达又极易引发“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即众多参与者与事件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利益诉求,而是因长期积累的不满情绪,或是好奇、简单盲从就借机发泄而参与。
如前不久发生的英国伦敦骚乱就是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典型案例。
“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一旦发生,则规模较大,给应对工作带来挑战,如处理不当,极易产生负面影响。
(三)政法干警身份的特殊性决定其敏感性政法系统的工作人员因职业及身份所具有的特殊性,任何不适当的言行都会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继去年发生的辽阳市检察院书记员王妍殴打小学生被处以拘留、罚款的事件后,2011年8 月济南司法系统一女干警因洗车问题与某老年市民产生冲突引起民愤,上千民众围堵该女干警长达数小时,最后当事人下跪、民警疏通才解围,事后该女干警被单位开除。
可见只要事件涉及到司法人员的言语或行为失范,即使是非工作时间的非职务行为,也会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并给司法队伍整体抹黑。
三、结合实践浅谈政法舆情应对策略面对如此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笔者认为各级政法机关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提高舆情意识,并逐步积累舆情应对处置的实践经验。
(一)提高全员的危机意识与舆情意识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下,网民上网需求打破了以往以娱乐化为主的倾向,呈现出多样化趋势。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今年7月发布的《第28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 年6 月底,我国网民总数已达到4.85 亿。
且《报告》显示,网民上网的娱乐化追求倾向明显降低。
包括微博等互动平台在内的网络社区中,网络议题从日常生活琐事转向社会公共事件、政法事件的趋势非常明显。
网民对社会公众事件的参与热情高涨,对于涉及政法机关、政法事件的信息高度关注。
因此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各级政法机关除宣传部门要对网络舆情的发展方向予以注意外,案件承办人亦应关注与所办理案件相关的网络舆情(如案件此前在媒体的公开报道、网民反映等),如有负面舆情,应第一时间向宣传部门反映,并共同研判、应对。
(二)树立“公平正义、公正合理”的办案理念,提高群众工作水平近几年来,各级政法机关均提出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这就需要各级政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协商、疏导的办法,办理案件力争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断提升政法机关公信力,创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
(三)通过新闻发布、开通网络互动平台等新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增强政法机关公信力一直以来,政府机关传统的新闻运作模式都是报喜不报忧,即使出了事也习惯于遮遮掩掩、封堵消息或辟谣否认,可纸里包不住火,当真相水落石出之时,无疑将极大地损害政府机关的公信力。
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在《新闻1+1》中评论甬温铁路重大交通事故铁道部的反应时曾提到了“塔西佗陷阱”,通俗的讲就是“当一个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
那么如何加强政法机关的公信力建设呢?笔者认为,方法之一就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尤其是大、要案新闻发布制度。
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要适时、适度公布案件进程等相关信息,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其一,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其二,可以正确引导舆论走向,防止媒体及公众对事件的猜测和误读。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掌握好新闻发布的时机。
新闻发布理论中最简单、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即第一时间原则,即新闻发布一定要及时,要先声夺人,掌握舆论主动权,这样可以避免谣言;如消息发布过晚,当社会上已经充斥了各种声音时,官方消息则难以服众。
此外,通过官方微博等形式建立网络互动平台也不失为新形势下的一种大胆尝试。
自2009 年以来,全国各地已有多家政法机关开通微博,北京市公安局开通的“平安北京”微博,通过发布防范提示、便民服务信息、回复留言解决问题等方式创新群众工作,极大地拉近了与百姓的距离,微博开通一年来粉丝已超过170万;重庆“丰都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微博开通后,已通过微博获取的线索成功查处两起案件。
笔者认为,通过开通微博等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并形成与网民的良性互动,是新形势下政法机关提升公共关系建设的手段之一。
(四)进一步加强渉法涉诉舆情应对与引导机制建设如前所述,鉴于当前媒体环境的特征,以及涉法、涉诉类事件社会关注度高,网络炒作可能增大等原因,政法机关逐步建立和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简单而言就是要分别建立和完善以下四个机制:1.建立完善涉法、涉诉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案件承办人在办案中要注意分析案件舆情风险,并留意网络舆论,尤其要关注在案发时,或者侦查环节、审查逮捕环节已报道并引起较大反响的案件。
如已产生不良舆论,要及时反馈给领导及宣传部门。
除此以外,对于涉官员、名人、明星的案件,因社会关注度高,也应在办案中对舆情动态加以关注。
2.逐步建立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
政法机关的宣传部门应配备专门的舆情监测人员,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监测国内主流网站、知名论坛、SNS 社区、微博等,及时掌握与本单位或有关案件的舆情信息,对于已经掌握的舆情要及时向办案部门预警。
同时,当案件承办部门因精力不足、资源有限难以评估舆情风险时,要及时给予帮助和协助。
3.建立和完善渉法、涉诉的舆情研判与应对机制。
正确地研判舆情是做出适当应对的必要前提。
按照舆情性质、传播范围、影响力的不同,应将舆情进行分级,并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
舆情发生后,要采取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冷静分析舆情传播的范围和舆情焦点,对于已被主流媒体报道,影响面广、影响力大的负面舆情,还应立即上报上级机关及同级政府宣传部门,共同研究应对策略;其次,在本单位内部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全面掌握引发舆情的案(事)件事实、责任归属,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置措施等;再次,根据舆情性质、影响范围确定舆情应对方式为正面引导、解释说明、澄清责任或道歉表态。
4.建立完善涉法、涉诉的舆情引导机制。
负面舆情发生后,除正确研判、积极应对以外,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宜的方式引导舆情发展,有时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积极作用。
例如,如负面舆情是因案件引发,但案件办理中并无不当或瑕疵,仅仅是因为公众对法律规定或程序的误读,那么适时召开情况说明会或在相关媒体发表有针对性的法律评论,并用已决的案例进行正面宣传,则可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不良舆论。
又如,负面舆情是因政法工作人员言语、行为失范引发,待事件平息后,择机发布相关机关加强执法理念建设、出台文明执法规定、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等信息,则可挽回负面影响,或许还能变不利事件为有利事件,在舆情应对上反败为胜。
参考文献:[1]徐正主编.传播的博弈:数字媒体环境下的舆论引导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年版.[2]邹建华.如何面对媒体——政府和企业新闻发言人实用手册.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