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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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最新规定

耕地占用税最新规定

耕地占用税最新规定
耕地占用税是指对非农业用地转为耕地所需缴纳的一项税款。

为了保护农田资源,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和城乡发展协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耕地保护政策,并对非农业用地转为耕地的行为征收耕地占用税。

根据最新规定,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主要包括土地面积、地块地价、土地等级、土地利用年限等多个因素。

一般来说,耕地面积越大、地块地价越高、土地等级越高、土地利用年限越长,所需要缴纳的耕地占用税金额也越高。

具体来说,在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过程中,需要参考国家或地方政府公布的耕地占用税税率表,按照税率对应上述因素进行计算。

一般来说,耕地占用税税率较低,如在0.5%至3%之间,具体税率根据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对于涉及重大农田利用的项目,涉及大面积非农业用地转为耕地的情况,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可能会较高。

另外,根据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原则,对于非农业用地转为耕地的项目,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应当全部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耕地保护与补偿等用途,用于保护和恢复我们的农田资源。

这也体现了耕地保护政策的初衷和宗旨。

总的来说,耕地占用税最新规定主要是根据土地面积、地块地价、土地等级和土地利用年限等因素来计算,并根据相应的税率确定最终需要缴纳的金额。

征收的税款主要用于农田水利设
施建设和耕地保护与补偿,以保护我国的农田资源,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和城乡发展协调。

(完整版)耕地占用税法

(完整版)耕地占用税法

耕地占用税法相关知识点(一)耕地占用税概念及特点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①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②采用地区差别税率③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④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二)纳税义务人负有缴纳耕地占用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征用的土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三)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解释: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

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注意:在占用之前三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四)税率考虑到不同地区之间客观条件的差别以及与此相关的税收调节力度和纳税人负担能力方面的差别,耕地占用税在税率设计上采用了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税率规定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4.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

注意: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见下表)(五)税收优惠税收优惠免征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减征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免征或减征1.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违法占用耕地应该缴纳耕地占用税吗?

违法占用耕地应该缴纳耕地占用税吗?

部分章节认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这个范围是广义的 备合法性,其违法行为不但应当纠正,而且建筑物应当拆除
范围,《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并没有对具体应缴和不缴的 或者没收,建筑物的使用权因拆除或者没收而消失和转移,
范围解释清楚,也就是说应该区别取得土地的合法和违法性。 同时也不能通过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方式使其行为合法化,但 在《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则有明确 是补办用地手续的除外。所以说违法占地不应当缴纳耕地占
面对以上情况,国土执法人员应在向当地政府负责人和 从快给予打击。 (作者单位:西华县国土资源局)
定填写议和提
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知道,尽管你局一直没有督促,但
只要开始收回闲置土地,就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首先 必须调查核实。不能因为已经超过了多年,就简化程序,那 样,容易引起行政诉讼,成为被告。 (本文摘自《国土资 源 170 个怎么办》一书)
的、清晰的缴纳对象和缴纳程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途 用税,也不应当纳入缴纳范围。
反思
当前,在基层关系和权力错综复杂、重复交叉的情况下, 违法当事人做好法律解释的同时,严格依据国土资源相关法 各类执法部门所使用的法律不同,都是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 律法规,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批准”作为判 做出的处理结果也不尽相同,而在一些地方出现政府代收违 断是否违法的唯一标准,不能因为违法当事人向基层政府缴 法当事人的耕地占用税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导致《土地 纳耕地占用税就在执法态度和强度上有所松动,要硬起手腕 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及其他法律“打架”的情况时有发生。 排除外部干扰,用猛药、出重拳,对违法行为从严、从重、
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
第一种意见认为:违法占地应该收取耕地占用税。依据 部门的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8.30•【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施行日期】2019.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耕地占用税正文本篇法规中的附件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以下简称《耕地占用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范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土地(以下简称"应税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应税土地当地适用税额计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应税土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

当地适用税额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应税土地所在地县级行政区的现行适用税额。

二、按照《耕地占用税法》第六条规定,加按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百分之一百五十。

三、按照《耕地占用税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免征、减征耕地占用税的部分项目按以下口径执行:(一)免税的军事设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条所列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具体包括: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边防、海防管控设施;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军事设施。

说明书范文

说明书范文

说明书范文篇一:说明书怎么写产品说明书的写法作者:未知来自:百度贴吧点击: 12566 时间:2007-5-29(一)产品说明书概述产品说明书,是对商品的性能、用途、使用和保养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等作书面介绍的文书。

产品说明书,又叫商品说明书。

产品说明书的作用:助和指导消费者正确地认识商品、使用和保养商品,兼具宣传商品的作用。

根据内容和用途的不同:可分为民用产品说明书、专业产品说明书、技术说明书等。

根据表达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条款式说明书、文字图表说明书等。

根据传播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包装式:即直接写在产品的外包装上。

内装式:将产品说明书专门印制,甚至装订成册,装在包装箱(盒)内。

(二)产品说明书的特点⒈说明性。

说明、介绍产品,是主要功能和目的。

⒈实事求是性。

必须客观、准确反映产品。

⒈指导性。

还包含指导消费者使用和维修产品的知识。

⒈形式多样性。

表达形式可以文字式,也可以图文兼备。

(三)产品说明书的结构和写法⒈标题。

一般是由产品名称加上“说明书”三字构成,如《vcd说明书》。

有些说明书侧重介绍使用方法,称为使用说明书,如《吹风机使用说明》。

⒈正文。

通常详细介绍产品的有关知识:产地、原料、功能、特点、原理、规格、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维修保养等知识。

不同说明书的内容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一般的产品说明书分为⒈家用电器类。

⒈日用生活品类。

⒈食品药物类。

⒈大型机器设备类。

⒈设计说明书。

⒈附文。

厂名、地址、电话、电挂、电传、联系人和生产日期等。

出口产品在外包装上写明生产日期、中外文对照。

(四)注意事项:突出产品特点。

要注意广告和说明书的区别。

如“喝孔府家酒,做天下文章”可做广告语,写入产品说明书不合适。

语言要求准确、通俗、简明。

尽可能图文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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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实施新药审批法以来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治疗病毒性疾患的纯中药新药。

国发(1987)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国发(1987)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国务院文件国发[1987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占用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

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一)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下(含一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二至十元;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2021年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有哪些?

2021年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有哪些?

2021年⼟地使⽤税减免规定有哪些?按照《⼟地使⽤税暂⾏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填海整治的⼟地和改造的废弃⽤地,从使⽤的⽉份起免税5年⾄10年。

开⼭填海整治的⼟地和改造的废弃⽤地以⼟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定。

由于个⼈的发展以及企业扩张,有的时候就会使⽤到国家的⼟地,那么对于使⽤国家的⼟地就需要缴纳⼀定的使⽤税,但是国家对于⼀些⼟地,希望其得到更好的开发以及使⽤就会减免该⼟地的税收,那有关减免规定有哪些?下⾯就涉及到本⽂的知识要点。

⼀、⼟地使⽤税减免规定有哪些按照税定,⼟地使⽤税减免施⼯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地使⽤税减免税优惠包括:(⼀)按照《⼟地使⽤税暂⾏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填海整治的⼟地和改造的废弃⽤地,从使⽤的⽉份起免税5年⾄10年。

开⼭填海整治的⼟地和改造的废弃⽤地以⼟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定。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所、幼⼉园,其⽤地能与企业其他⽤地明确区分的,可以⽐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的⼟地,免征⼟地使⽤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税的,从批准征⽤之⽇起满⼀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地使⽤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地使⽤税,但是征⽤⾮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税的应从批准之次⽉起征收城镇⼟地使⽤税。

⼆、⼟地使⽤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地使⽤税暂⾏条例》的规定:城镇⼟地使⽤税实⾏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

(如何分期缴纳应问⼀问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式有偿取得的,应由受让⽅从合同约定交付⼟地时间的次⽉起缴纳城镇⼟地使⽤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从合同签订的次⽉起缴纳城镇⼟地使⽤税。

1987年耕地占用税

1987年耕地占用税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国发[1987]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成文日期:1987-04-01字体:【大】【中】【小】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占用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

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一)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下(含一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二元至十元;(二)人均耕地在一亩至二亩(含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一元六角至八元;(三)人均耕地在二亩至三亩(含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一元三角至六元五角;(四)人均耕地在三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一元至五元。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经济特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各地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规定税额范围内,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核定。

第六条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退还耕地的,已纳税款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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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Interim Regulations on cultivated land occupation tax in 2021
2021年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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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

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

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

各地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情况核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的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平均税额。

第六条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
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

第七条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本条例第五
条第三款、第六条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

第八条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第九条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
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
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第十条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第十一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第十二条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三条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
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第十四条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
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
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十五条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1987年4
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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