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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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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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6963(管理制度范本系列)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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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

行业信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2020年第45号)发布时间:2020-11-02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优化锅炉安全监管措施,市场监管总局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⑵等9项锅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整合修订,形成《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11-2020),现予批准发布,自2021年6月]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10月29日新《锅规》2021年6月起实施2020年11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简称《锅规》)的公告,该规程将《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 G1001-2004),《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锅炉化学清洗规则》(TSG G5003—2008)、《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TSG G5002-2010),《锅炉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⑸等九个锅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整合,形成锅炉的综合技术规范。

新版《锅规》基本保留了原来技术规范中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纳入了近年来相关文件中提出的基本安全要求;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调整了部分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锅炉范围内管道的界定和技术要求;结合近年来锅炉技术的发展,优化了电站锅炉的相关要求,补充了铸铝锅炉、生物质锅炉的基本安全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增加了锅炉环保的基本要求。

新《锅规》将于2021年6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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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运行的安全规章制度

锅炉运行的安全规章制度

锅炉运行的安全规章制度一、锅炉的日常运行管理1.1 确保定期检查锅炉设备的完好性和性能稳定性,包括锅炉本体、燃烧系统、控制系统、安全阀等部件。

1.2 定期检查锅炉的水位、压力、温度等参数,保证锅炉正常运行。

1.3 定期对锅炉进行清洗、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1.4 锅炉运行期间,严禁超负荷运行,避免锅炉的安全隐患。

1.5 在锅炉运行时,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监控和操作,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1.6 在锅炉运行期间,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处置。

二、锅炉的维护保养管理2.1 定期对锅炉进行清洗,清除锅炉内部的污垢和结垢,避免影响锅炉的正常运行。

2.2 定期对锅炉的冷凝水管道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2.3 定期清洗锅炉的冷却系统,避免系统堵塞,保证锅炉的散热效果。

2.4 定期检查锅炉的蒸汽泄压阀、水位表、流量计等关键部件,保证锅炉正常运行。

2.5 定期更换锅炉中的密封件和易损件,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2.6 在锅炉停机期间,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锅炉的安全操作规范3.1 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锅炉操作证,并接受相应的培训,确保熟练掌握锅炉的操作技术。

3.2 操作人员在操作锅炉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3.3 操作人员在操作锅炉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

3.4 锅炉操作过程中,必须随时监测各项参数,并进行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5 在操作锅炉时,切勿擅自改动设备的运行参数,如需调整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6 操作人员在操作锅炉时,必须负责任,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确保设备的持续运行。

四、锅炉的安全防护措施4.1 在锅炉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禁止靠近。

4.2 锅炉设备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阀、过热保护器、水位表等。

4.3 锅炉设备周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发生气体中毒事故。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锅炉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领导批准;二、编制或主持制定锅炉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三、检查锅炉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四、负责组织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五、对锅炉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原创版)目录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制定背景和目的2.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3.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适用范围4.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实施时间和机构5.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历史正文一、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制定背景和目的《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一项技术规范,旨在加强锅炉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锅炉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设备,在工业、民用等领域广泛应用,因此,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显得尤为重要。

二、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定。

2.锅炉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锅炉本体、燃烧器、辅助设备等方面的安全保护措施。

3.锅炉的安全监测和监控系统,包括锅炉运行参数的监测、故障报警和保护装置等方面的要求。

4.锅炉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运行计划、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和维修等方面的要求。

三、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适用范围《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等。

这些锅炉在工业、民用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因此需要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

四、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实施时间和机构《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发布和监督实施。

五、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历史《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经历了多次修订,最新的版本是 tsg 11—2020。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锅炉使用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升锅炉的使用效率,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使用蒸汽压力大于0.1MPa(1kgf/cm²)或热水温度高于115℃的锅炉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锅炉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锅炉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档案和资料。

第五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锅炉安全检查,检测锅炉的安全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锅炉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负责锅炉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紧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紧急救援水平。

第八条各级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应加强对锅炉使用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锅炉使用的安全。

第二章锅炉使用单位的基本要求第九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有与锅炉规模相适应的场地和建筑。

2. 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供水、供气、供电设施。

3. 有合格的锅炉操作人员。

4. 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救援预案。

5. 有定期进行锅炉安全检查和维护的设备。

第十条锅炉使用单位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锅炉操作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

第十一条锅炉操作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参数。

2. 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观察指示仪表,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

3. 发现锅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4. 配合定期进行的锅炉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锅炉的安装与验收第十二条锅炉的安装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第十三条锅炉的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进行前期方案设计,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第十四条锅炉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1. 设备布置合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摘要:一、背景介绍二、规程适用范围三、规程主要内容1.锅炉安全监察要求2.锅炉设计与制造规范3.锅炉运行与管理规定4.锅炉检验与维护保养要求四、规程修订亮点五、实施意义及建议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锅炉作为特种设备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我国制定了《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旨在规范锅炉的安全监察、设计与制造、运行管理、检验维护等方面。

二、规程适用范围《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该规程是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等9项锅炉安全技术规范的整合修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规程主要内容1.锅炉安全监察要求:规程明确了锅炉安全监察的职责、程序、内容及要求,为监察部门提供操作性强的依据。

2.锅炉设计与制造规范:规程对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锅炉安全性能。

3.锅炉运行与管理规定:规程对锅炉运行、操作、维护、应急预案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

4.锅炉检验与维护保养要求:规程对锅炉检验、维修、保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锅炉长期稳定运行。

四、规程修订亮点1.整合优化了原有规范,提高了规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2.强化了锅炉安全监察,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增加了在线监测和智能控制系统的要求,适应了现代科技发展需求。

4.更加注重锅炉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提高了锅炉事故预防能力。

五、实施意义及建议1.提高锅炉行业整体安全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

2.规范锅炉安全监察工作,提高监察效率。

3.引导锅炉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锅炉产品质量。

4.促进锅炉行业技术创新,推动绿色发展。

5.建议加强对锅炉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锅炉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锅炉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锅炉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的使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提高锅炉的运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锅炉的定义:本规章所称锅炉,是指用于产生蒸汽或加热水的设备,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等。

第四条锅炉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五条锅炉管理部门: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锅炉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锅炉的安全管理第六条锅炉的安全保障措施:锅炉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正常运行。

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锅炉的安全防护设施:锅炉必须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阀、排污阀等,确保锅炉在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第八条锅炉的运行记录:对于锅炉的运行情况必须进行记录,保留至少两年,以备查阅。

第九条锅炉的安全事故处理:如果锅炉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锅炉的周围环境:锅炉周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材料,并保持整洁干净,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

第三章锅炉的维护管理第十一条锅炉的定期检查:锅炉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包括外部清洁、内部排污、管路通畅等,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锅炉的清洗保养:锅炉必须定期进行清洗保养,包括炉膛清洗、管道清理等,确保锅炉的效率和寿命。

第十三条锅炉的润滑维护:锅炉的润滑部件必须进行定期润滑维护,确保锅炉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锅炉的维修管理:对于锅炉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第十五条锅炉的更新改造:对于老化的锅炉必须及时更新改造,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第四章锅炉的安全培训第十六条锅炉运行人员的安全培训:锅炉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锅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于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第五章锅炉的应急预案第十八条锅炉的应急预案制定:各单位必须制定锅炉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理流程、责任分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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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年)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锅炉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领导批准;二、编制或主持制定锅炉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三、检查锅炉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四、负责组织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五、对锅炉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五条司炉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锅炉房系统的结构及性能,了解锅炉水质控制指标和水处理的基本知识,熟悉锅炉运行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一、正确、及时地进行锅炉设备的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正确判断锅炉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

锅炉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二、对所使用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保证齐全、完好;三、遵守锅炉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六条水处理作业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水处理系统、设备、化验仪器的原理、结构、性能,了解运行锅炉的结构,熟悉锅炉水质标准,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正确、及时地进行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及水质化验工作,确保锅炉各项水质指标在规定范围之内,并根据水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指导司炉人员执行正确的排污操作;二、停炉后及时地了解锅炉的结垢、腐蚀情况,指导锅炉保养工作;三、保持水处理化验间及其设备化验仪器齐全、完好;四、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三章锅炉房建造第七条新建锅炉房除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锅炉房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严禁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的顶层或中间层安装锅炉。

二、新建锅炉房不应与住宅相连。

三、锅炉房不得直接设在诸如公共浴室、教室、幼儿园、观众厅、候车室及劳动密集型厂房等聚集人多的房间、主要疏散口或其上面、下面及贴邻。

四、锅炉一般应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

设置非独立锅炉房应事先征得锅炉房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特种设备监察科同意;由于情况极为特殊,条件所限需在多层及高层建筑物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或第一层安装锅炉的,应事先征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同意。

第八条锅炉房环境及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锅炉运行期间不得锁住或闩住。

锅炉房的安全出口、楼梯及通道应畅通无阻;二、锅炉房内的设备布置应便于操作、通行和检修;三、锅炉房应有足够的光线、良好的通风以及必要的降温设备和防冻措施;四、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以及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安全附件处,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四章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修理、改造第九条使用单位购置的锅炉设备应做到:一、锅炉及锅炉房内压力容器(诸如分汽缸、恒压罐等),其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设计文件必须经鉴定合格,并加盖鉴定单位专用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制造过程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应通过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产品安全性能检验。

二、锅炉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①锅炉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②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③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或汇总表④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⑤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⑥受压元件设计更改通知书⑦水流程图及水动力计算书(热水锅炉)⑧锅炉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

三、压力容器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①竣工图样②产品质量证明书③压力容器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

四、锅炉范围内管道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金属材料的规定,并附有金属材料质量证明。

第十条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应做好以下工作:一、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工作,必须由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实施;二、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工作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向特种设备监察机构书面告知。

告知后方可施工;三、锅炉的安装、改造与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锅炉的安全使用第十一条锅炉使用登记、停用与注销一、新装或移装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未办理使用登记、未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得擅自使用;二、锅炉长期停用、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移装或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及时向原登记机关或移装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三、锅炉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锅炉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应由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实施。

一、岗位责任制1.岗位责任制应根据锅炉房管理及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

主要有①锅炉安全管理人员②司炉人员③水处理作业人员;2.岗位责任应包括如下内容:①岗位应知应会内容②操作范围③岗位上应做的工作④岗位纪律等。

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①交接班时间②交接班前应做的工作(查阅运行记录、询问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等)③交接班条件④交接班时发生事故的处理⑤交接班签字。

三、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制度1.巡回检查制度应有如下内容:①巡回检查的时间②路线③项目④内容。

2.运行记录制度应有如下内容:①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②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③交接班记录④设备维修、保养记录⑤事故及故障记录。

四、安全运行操作规程1.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应按设备种类分别制定,主要有如下规程:①《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②《水泵安全运行操作规程》③《送引风机安全运行操作规程》等。

2.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应有如下内容:①设备型号②规格③设备的主要额定参数及运行参数④设备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⑤正常运行中运行参数的控制(含负荷、压力、温度、水质指标)⑥正常运行中操作(含水位计、压力表的定期冲洗、安全阀定期排放试验)⑦正常热备用⑧设备的正常及紧急停车步骤与方法⑨事故判断与处理⑩设备的停用保养。

五、水处理化验制度水处理化验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①水处理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②水质化验安全操作规程③锅炉给水水质控制指标④锅炉锅水水质控制指标④水质控制指标的化验时间、取样地点、记录。

六、设备维护、保养与定期检修制度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应有如下内容:①锅炉及附属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时间及方法②锅炉及附属设备停用保养规定③设备检修及保养记录。

2.定期检修应有如下项目:①锅炉检修规程②水泵检修规程③风机检修规程④水处理设备检修规程。

3.设备检修规程应有如下的内容:①设备检修内容②检修方法③验收标准。

七、锅炉安全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2.锅炉安全技术档案主要有如下内容:①锅炉出厂随机的设计文件、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法定检验机构的监检证书②锅炉安装技术文件、资料(包括安装记录、总体验收记录、检验机构安装监检记录)③锅炉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④锅炉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联锁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仪器仪表的检修、日常维护保养、调试、校验记录⑤设备故障、隐患和事故记录⑥自行安全检查记录⑦检验机构的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及水压试验检验报告⑧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八、事故报告制度1.锅炉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2.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事故发生单位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4.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十三条锅炉的安全运行与检修一、锅炉及附属设备应保持在正常的参数下运行,不得超参数或带病运行,司炉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二、锅炉设备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与完好。

三、锅炉安全附件、测量仪表、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及调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确保其灵敏、可靠。

四、检修工作应按照检修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检修工作完成后要组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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