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PPT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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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案例2: 2011年2月17日,某公司从银行贷款50万元。沈某利用其担任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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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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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案例1:被告人某丙受贿案 某丙,男,44岁,某民营公 司招标部副总,在该公司一 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收受某投 标单位5万元,帮助该单位中 标。案发后,某丙以公司企 业人员受贿罪被法院判处4年 有限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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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 说法
案例2:陈某案发前系浙江报喜 鸟服饰有限公司采购部副经理, 陈某工作努力,很受公司青睐。 2005年12月,陈某收受了浙江某 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第一笔贿赂款 ,过了一段时间发现没人发现后 ,陈某便开始了“谁给钱就给谁 订单”的采购行动。截止东窗事发 ,陈某先后收受他人贿赂总计 19.3万元。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 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 陈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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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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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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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侵犯商业秘密罪 追诉标准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 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 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 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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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侵犯商业秘密罪
案例:泽某、张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被告人泽某、张某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加入罗信公司并签订了相关保 密协议,2010年二被告分别担任罗信公司研发经理和事业部总经理,并组 织领导了公司一款名为E75型的GIS采集器的研发。 在掌握了对该产品起核心作用的PCBA板设计的有关技术信息之后,张某 与泽某丈夫成立了昊天公司并先后从罗信公司离职,经营范围与罗信公司 相近。二被告提供了PCBA板的相关设计图纸交由另外两家公司生产,组 装成新的GIS采集器重新命名为S10、S12型对外销售,获利300多万,这 期间也陆续招揽多名曾在罗信公司任职的员工参与产品生产、测试等活动 。 2012年4月21日,泽某在昊天公司被公安机关抓获,张某在次日经公安 人员联系主动到案。法院判处两人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100万。
公司职工常见职务犯罪预防措施培训稿

公司职工常见职务犯罪预防措施培训稿今天我培训的主题是一一谈谈公司、企业职员常见的职务犯罪形式、特点及其预防措施职务犯罪概述:公司、企业职员的职务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
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管理,如果职务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如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企业资产,挪用公司、企业资金等职务犯罪,就会严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仅给公司、企业造成集体财产的大量流失,更因触犯刑法而使自己身陷囹圄,后悔终生。
因此,多方了解和熟悉与公司、企业职员有关的一些法律常识,对身为公司、企业员工的我们来说,是十分有用而且必要的,所以我希望今天的这个讲座能够使大家有所受益,从而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惩防结合,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这既是对我们所在的公司、企业负责,同时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人生负责。
一、公司、企业职员常见的几种职务犯罪形式:(一)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首先,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本单位财物”不仅指本单位“所有”的财物,而且还指本单位“持有”的财物。
包括:(1)、已经在本单位的占有、管理之下并为本单位所有的财物。
(2)、本单位虽尚未占有、支配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债权。
⑶、本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如邮局的邮件。
从物的性质上看,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如电力、热能、煤气、天然气等。
其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
“主管权”,是指对本单位财物的调拨、安排、使用等具有决定性的支配权,一般都是在单位中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如部门经理、科室主任等。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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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
案例2:
曹某在2011年5月担任××有限公司销售主管期间,利用
职务之便,将其收取的该公司销往某装饰公司的5车腻子粉
货款,共计3.8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庭审过程中,曹某对上述
事实无异议,并有相关证人的证言、应收帐目清单、存款回
单、转帐凭条、收货帐目明细、送货单、银行交易明细、聘
一、被告人吴文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期从判决执行 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6年 8月2日起至2012年8月1日止)
二、随案移送的赃款人民币5632元退还给被害单位东莞市建安集团有 限公司,并责令被告人吴文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单位东莞市建 安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15226.3元。
货款4万元存入向某的银行账户。向某收到该笔货款后,
将其据为己有,并离开了×电子公司。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向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
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判pp处t课有件 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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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
案例4: 严某是某色织有限公司仓库保管员,颜某则负责用电动三 轮车帮助该公司运送货物。2007年8月至2008年1月间,两人经 合谋,利用严某为公司保管棉纱的职务之便,由严某用蛇皮袋 将棉纱装好放在仓库门前,颜某则利用运送货物的机会一并将 棉纱运出厂区,再进行销赃。两人共合谋作案几十起,共同窃 得各种规格的棉纱合计1.598吨,价值人民币17578元。2008年 1月24日,两人故伎重演时被公司保卫人员抓获归案。 公司保管员,其职责是保管公司财物,对财物安全负责。 可有人却利用这一便利,与外人勾结,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2 月25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仓库保管员勾结外人侵 占公司财产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严 某、颜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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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 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 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时,由过磅人员曹某虚增磅单重量,从本
应卸到化工公司的5吨水泥中截留了价值1
万元的水泥1吨于货车上,周某在百川公
司的产品发运单上签收了5吨。后刘某、
李某将货车停放在化工公司内等待收取货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银行贷款50万元。沈某利用其担
任××公司总经理职的职务务侵便利占,罪
以案说法 于次日擅自决定将其中30万元划
1月10日向东莞市人民
法院提起公诉。东莞市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271条第职务1侵款占罪、第 64条的规定,做出 如下判决: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送货单、职务银侵占行罪
以案说法
交易明细、聘
用合同、工资
发放清单、退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电以案话说联法系职务×侵占科罪 技公司索要剩 余货款4万元,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采购员,从申炯、树星
等数家公司采购五金配
件。在这些业务往来中,
张建超与供货方恶意串
通,提高货物采企购业员工职价务犯罪格培训 ,
事总监多次催
职务侵占罪
要以案未说果法。嗣后,
万某向劳动仲
裁委申请仲裁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公司仓库管理职员的务职侵务占便罪利,在收取百川
公以司案押车说员法刘某、驾驶员李某运送的货物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挪用资金罪
立以案案标说准法 案例1:被告人刘启欣,原系福建电广广播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员, 2010 年5月11日被刑事拘留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鼓检公刑诉[2010] 6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启欣犯挪用资金罪,于2010年10月25日向鼓楼 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07年8月到2008年5月,被告人刘启欣被聘任为福建电 广广播广告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通行天下”、 “豪记30秒”、“罗曼新娘”、“咔噜咔南美烤肉”四客户上交给公司 的广告费共计人民币33016元,用于个人开支。2009年6月5日,被告人刘 启欣向公司交还广告费2349元,2010年5月17日,被告人刘启欣将剩余广 告费全部交还公司。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启欣身为公司工作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33016元归个人使用, 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刘启欣 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已将所挪用资金全部归还单位,可酌情从轻处 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启欣犯挪用 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企缓业刑员工一职务年犯。罪培训
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预防讲座

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预防讲座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帮助民营企业更好地预防经济犯罪,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今天我们来举办这场关于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预防的讲座。
一、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常见类型1、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例如,企业的销售人员利用其负责销售业务的便利,将收取的货款私自截留,占为己有;采购人员通过虚报采购价格、收受供应商回扣等方式侵占企业财产。
2、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比如,企业的财务人员擅自挪用企业资金用于个人炒股、购买房产等。
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民营企业中,常见于采购、销售等岗位的工作人员收受供应商或客户的贿赂,从而在业务往来中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4、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些民营企业的工作人员离职后,将原企业的商业秘密带到竞争对手处,或者自己利用这些商业秘密开展业务,给原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二、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原因1、个人贪欲膨胀一些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在面对金钱和利益的诱惑时,道德底线失守,贪欲膨胀,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更多的财富。
2、企业内部管理漏洞部分民营企业在内部管理上存在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员工的努力和贡献。
然而,与此同时,职务犯罪的风险也如影随形,给企业和员工自身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帮助大家增强法律意识,预防职务犯罪,今天我们举办了这场讲座。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类型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或者企业员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企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职务犯罪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种:1、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5、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职务犯罪的危害职务犯罪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严重破坏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同时,对于员工个人来说,一旦触犯法律,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失去自由和工作,甚至家庭破裂,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
1、对企业的危害职务犯罪会导致企业资产流失,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
例如,员工通过贪污、挪用公款等手段窃取企业资金,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项目投资,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市场竞争力。
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预防与普及

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预防与普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企业员工职务犯罪问题的增加,给企业经营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员工职务犯罪的发生,对民营企业员工进行职务犯罪预防与普及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就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普及进行探讨。
一、员工职务犯罪的现状员工职务犯罪是指企业员工利用其职务之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达到个人私利和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随着市场化经济的深入发展,员工职务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 犯罪手段多样化:员工职务犯罪手段多样,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吞公司财产、偷盗公司资产、索取回扣等各种方式。
2. 经济损失严重:员工职务犯罪一旦发生,往往会造成企业巨额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经营状况。
3. 社会影响恶劣:员工职务犯罪的发生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还会给企业形象和声誉带来极大的损害,对整个社会经济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二、员工职务犯罪的预防针对员工职务犯罪的特点和现状,民营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员工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1.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员工职务犯罪的预防非常重要。
企业应加强对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明确权限和责任,规范内部业务流程,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漏洞行骗。
2. 强化内部控制: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财务数据的监控和分析,防范员工的财务犯罪行为。
3. 严格人事管理:企业在招聘、培训和管理员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员工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对员工的纪律约束和管理,在选拔用人上做到公正公平,杜绝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
4.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对企业资产和财务信息的保护,加大对员工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预防PPT课件

• 一、关于数额标准 • 单位人员职务犯罪的数额是反映其行为危害性的主要标准,
也是对行为人定罪量刑的主要标准。为确保罚当其罪,应根 据全省各地经济水平确定不同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因此, 将全省分为两类地区,一类地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 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二类地区 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 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 • 1 、职务侵占或者单位人员受贿犯罪,一类地区以 2 万以上 不满 40 万元为“数额较大”, 40 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二类地区以 1 万元以上不满 30 万元为“数额较大”, 30 万 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 2 、挪用资金罪,一类地区以 3 万以上不满 80 万元为“数 额较大”, 80 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 2 万 元以上不满 60 万元为“数额较大”, 60 万元以上为“数额 巨大”。但是,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一类地区以 2 万以上,二类地区以 1 万元以上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
民营企业的职务犯罪预防
李锡国律师
• 职务犯罪预防
• 一、什么是违法、犯罪及惩罚的严厉性 • 二、民营企业中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
•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二)职务侵占罪 • (三)挪用资金罪
• 三、诱发职务犯罪主要原因及预防对策 • 四、其它影响企业发展的常见犯罪
• (一)盗窃罪 •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 • (三)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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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侵占罪
• 相关法条 • 《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 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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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理郑某批准,
在支票上加盖郑某的
私人印章,填写金额
后,于2012年度先后
凭上述支票从××建
行支取公司存款共20
笔,计币44万元,占
为己有。第二百七十 二条: 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挪用本单位资 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 贷给他人,数额较大、 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 但数额较大、进行营 利活动的,或者进行
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启欣犯挪用
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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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王某上挪述用资金罪
以案说法
款项,而王
某将收到的
款项没有及
6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启欣犯挪用资金罪,于2010年10月25日向鼓楼
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07年8月到2008年5月,被告人刘启欣被聘任为福建电
广广播广告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通行天下”、
“豪记30秒”、“罗曼新娘”、“咔噜咔南美烤肉”四客户上交给公司
的广告费共计人民币33016元,用于个人开支。2009年6月5日,被告人刘
. 非法活动的,处三年 19
挪用资金罪
行为方式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 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 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 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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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
立案标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 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会带来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罚处罚一般会让行为人失去自由, 有时候还会附加失去剥夺某些财产或 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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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的主要类 型
1 职务侵占罪 2 挪用资金罪 3 行贿罪 4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5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6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7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预防与普及
------在法律的约束下让人生更美好
.
1
讲座目的
提高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不经意 间触犯法律,构成刑事犯罪,失去追求美好幸福人 生的机会、失去与爱人和孩子相守的机会、失去 陪伴父母家人的机会。
珍爱生活 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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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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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是指触犯刑事法律,且给社
故伎重演时被公司保卫人员
抓获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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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2005年5月职前务,侵张建占超罪
担以任案维说蒙特法公司采购部
采购员,从申炯、树星
等数家公司采购五金配
件。在这些业务往来中,
张建超与供货方恶意串
通,提高货物采购价.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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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总监多次催
职务侵占罪
要以案未说果法。嗣后,
万某向劳动仲
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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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仓库管理职员的务职侵务占便罪利,在收取百川
以案说法 于次日擅自决定将其中30万元划
至××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银行账
户,代其私营企业××电子公司
归还欠款。经公司股东会决议,
限令沈某一周内归还借款,直至
案发时仍未归还。公安机关以职
务侵占罪对沈某刑事拘留,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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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的公司空白个人活
期储蓄支票及职窃取务公侵占罪
司利以的用案支职票务说共之法4便5,张未,经并
8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5
职务侵占罪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 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 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 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6
职务侵占罪
行为方式
(一)公司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企业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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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单、职务银侵占行罪
以案说法
交易明细、聘
用合同、工资
发放清单、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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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以案话说联法系职务×侵占科罪 技公司索要剩
余货款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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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运送货物的职机务会侵一占并将罪
棉以纱案运出说厂法区,再进行销赃。
两人共合谋作案几十起,共
同窃得各种规格的棉纱合计
1.598吨,价值人民币17578
元。2008年1月24日,两人
公以司案押车说员法刘某、驾驶员李某运送的货物
时,由过磅人员曹某虚增磅单重量,从本
应卸到化工公司的5吨水泥中截留了价值1
万元的水泥1吨于货车上,周某在百川公
司的产品发运单上签收了5吨。后刘某、
李某将货车停放在化工公司内等待收取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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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50万元。沈某利用其担
职务侵占罪
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
立案标准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 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 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 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
21
挪用资金罪
立以案案标说准法
案例1:被告人刘启欣,原系福建电广广播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员, 2010
年5月11日被刑事拘留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鼓检公刑诉[2010]
启欣向公司交还广告费2349元,2010年5月17日,被告人刘启欣将剩余广
告费全部交还公司。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启欣身为公司工作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33016元归个人使用,
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刘启欣
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已将所挪用资金全部归还单位,可酌情从轻处
(二)公司员工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三)本公司、企业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
(四)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
(五)加价采购产品并占有差额 (六)公司员工因为薪酬纠纷等原因而擅自扣留公司款项 (七)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用于个人私营企业的经营
(八)公司员工利用公司空白支票,私盖经理印章支取公司存款
.
7
职务侵占罪
立案标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 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 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应予追诉。
.
8
刑诉2(2007)30号起
职务侵占罪
诉以书案说指法控被告人吴文晃
职务侵占罪,于2007年
1月10日向东莞市人民
法院提起公诉。东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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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条第职务1侵款占罪、第 64条的规定,做出 如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