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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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实验教学示范学校实验室工作自查评估汇报材料

省实验教学示范学校实验室工作自查评估汇报材料

省实验教学示范学校实验室工作自查评估汇报材料多年来,学校对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统一规划,建章立制,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分级实施。

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亲自抓,教导主任具体实施。

每学年,均有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下面是省实验教学示范学校实验室工作自查评估汇报材料,欢迎阅读参考。

省实验教学示范学校实验室工作自查评估汇报材料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按照《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评估验收办法》,我校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

首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自查计划与方案,然后进行全员参与的分层自查与小组专项自查工作,依据《评估细则》,逐项对照,客观赋分。

现将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学校基本情况瑞泉中学创建于1938年,1953年被陕西省教育厅确立为省级重点中学,1980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全省首批办好的10所重点中学之一,20PC年被省教育厅命名为陕西省示范高中。

学校占地面积113339㎡,建筑面积105536㎡,分老城与城关两个校区。

现有107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519名。

教职工425名,专任教师350名,专任教师中,有硕士研究生130人,中高级职称224人,有4名特级教师,4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国家级骨干教师”,1名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0人被评为“省级教学能手”,80余人被评为“市级教学能手”,担任各级教育学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教师46人。

学校先后被确立为“陕西省基础教育科研项目学校”、“陕西省‘研究性学习’课程试点学校”、“全国中小学生身体素质测试办法试点学校”;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21世纪中国素质教育先进示范学校”、“全国教育教学质量示范中学”、“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陕西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共青团工作示范学校”、“陕西省庭院绿化先进单位”、“陕西省理化生竞赛优胜学校”、“陕西省国防教育十佳先进单位”等。

高中物理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高中物理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02002
打孔器
四件

1
*
J02011
02011
直联泵(直联高速旋片式真空泵)
2XZ-1型,单相,有防回油功能

1

JB/T 6533-2005
J02007
02013
两用气筒

1
*
*
JY 223-87
J02008
02014
抽气筒

1


02015
打气筒

1


SB/T 10205-1994
02016
00006
投影机
光通量≥3000lm,分辨率≥1024×768

1
*
JB/T 0373 SJ/T11298-2003
D80311
00007
银幕

1
*
GB/T 13982
D30010
00008
彩色电视机
CRT或背投或平板

1
*
SJ/T 11338-2006
D50002
00010
影碟机

1
*
SN/T 1603.4-2005
充磁器

1

JY/T 0396
J02412
02040
生物显微镜
≥640倍

1~4


GB/T 2985
J35001
02060
望远镜
双筒,7×35

1
*
*
J02601
02075
酒精喷灯
坐式

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07•【字号】陕教基二办〔2023〕20号•【施行日期】2023.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三年级在校学生,2024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1. 考试科目:物理、化学、生物。

2. 考试时间:2024年3月、4月。

3. 准考证号:考生报名时准考证号统一使用省考试管理中心公布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

三、考试试题1. 考试试题(包括评分卡、评分细则)由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组织学科专家,依据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统一命制。

物理、化学、生物3科各命制6道实验操作试题供学生抽签选择。

其中,各学科的试题六分为A和B两种操作方法(即A为常规实验操作,B为数字化实验操作),数字化实验操作试点县(区)选用B数字化实验操作。

2. 考试试题发放事宜,请各市(区)考试主管部门2024年1月22日后联系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3. 实验操作考试的准考证、登记卡和试题、评分细则、评分卡由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制作,由各市(区)指导辖区内各县(区)根据考生人数印制。

四、考试办法此次考试对象均为非新高考学生,具体考试办法仍参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教基〔2008〕45号)执行。

五、考试工作总结考试结束后,各市(区)教育局要及时总结全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包括考生人数、组织领导、具体做法、主要经验、存在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将工作总结和考试质量分析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陕西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必修模块教学要求

陕西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必修模块教学要求

陕西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必修模块教学要求《陕西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必修模块教学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的编写,以《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 》中通用技术课程的必修模块为单元,对各模块中每一主题的教学内容逐条分解、细化和补充,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进行界定,并提出明确、具体的教学要求。

各模块设有“课程目标”“学习要求”“教学建议”三部分内容。

“课程目标”从课程理念出发,依据通用技术的特点和教育现状提出学生学习内容及其要求的基准。

每个条目明确了学生应学习的内容及应达到的要求;“学习要求”主要是对每个模块中学生学习内容的具体要求;“教学建议”主要根据我省通用技术课程的教学现状,针对学习要求中的内容为教师提出实现课程目标、突破教学重点、把握教学内容及范围等方面的参考建议。

按照学习目标的要求,《要求》中使用了体现不同水平的行为动词。

这些词语有些是对学习结果目标的描述,有些是对学习过程目标的描述,并分别指向知识性目标、技能性目标、情感性目标。

具体说明如下:在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同时期,都有一些技术群直接影响当时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和生产力的水平,这些技术群被称为“社会技术”。

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历程中,曾先后出现过三种社会技术,渔猎技术、农耕技术和工业技术,它们都有力地推动了当时社会的发展。

上世纪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等作为当今的社会技术登上了舞台,它们比上述三种社会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更大,席卷社会的速度更快,它们对人类社会的全方位的渗透,使许多领域面目一新。

技术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人们对于空间和时间的观念。

技术在对人类的生产、生活起到巨大作用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如污染、生态不平衡、都市拥挤等问题。

认识技术、善用技术,已经成为现代人必须具备的素质。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就应运而生了。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是一个全新的课程,是此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亮点和难点。

通用技术是指信息技术之外的、较为宽泛的、体现基础性和通用性并与专业技术相区别的技术,是日常生活中应用广泛、对学生发展具有广泛迁移价值的技术。

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普通高中指标体系

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普通高中指标体系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说明:一、满分为1000分。

900分以上为优秀;800分至899分为良好;700分至799分为合格;699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二级指标各赋分项按权重评分:A,1.0-0.9;B,0.89-0.75;C,0.74-0.6;D,0.59-0,得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三、评估方法可采用如下形式:①随机走访;②召开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座谈会;③查看各种档案资料;④实地查看办学条件、周边环境;⑤问卷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评估结果为不合格:1.评估当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2.学生作业量、校园体育活动1小时、睡眠时间、上学放学时间违反规定的;3.存在“胸贴背式”跑操问题的;4.师生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理的;5.存在土木结构校舍、危房、土操场。

五、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地方政府高中、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的高中。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说明:一、满分为1000分。

900分以上为优秀;800分至899分为良好;700分至799分为合格;699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评估方法可采用如下形式:- 31 -1、随机走访;2、召开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座谈会;2、查看各种档案资料;3、查看各种档案资料;4、实地查看办学条件、周边环境等。

三、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等次:1、评估当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2、学生作业量、校园体育活动1小时、睡眠时间、上学放学时间违反规定的;3、存在“胸贴背式”跑操问题的;4、师生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理的;5、存在危房、土木结构校舍、土操场的。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4.12•【字号】陕教基[2008]18号•【施行日期】200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陕教基〔2008〕18号)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为了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推动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省教育厅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在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二日附件: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基〔2007〕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实际,现就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和功能(一)学业水平考试是鉴定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质量的水平考试。

不同于具有选拔性质的高校招生考试,也不同于为学分认定而设置的模块考试。

(二)学业水平考试是考核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检查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公平、公正程度的重要手段。

(三)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是高等学校招生选拔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四)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保证普通高中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有利于监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不断提高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水平。

二、考试的科目、方式、命题范围和标准(一)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8个学科。

陕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

陕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

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适应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办学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评估和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依据,是我省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标准,改建、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地在建设、评估和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应因地制宜,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

第四条本标准由陕西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城市普通小学第五条学校规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

一、城市普通小学应按照办学规模、管理效率和教育质量等,合理设定学校规模。

规模和班额人数原则上按以下标准设定: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小班化教学。

二、城市普通小学布局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变化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布局学校,使学校适应现代教育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三、城市普通小学布局要充分照顾学生就学便利,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

学校布局必须与城镇居民住宅区建设同步规划,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区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学龄儿童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小学。

可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

四、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质条件较好、地势平坦开阔、阳光充足、环境适宜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学校尽量不安排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干道旁,避免城市交通的噪音干扰。

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

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

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一、课程设置与管理的原则(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和课时。

(二)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保证学生的课程选择权。

(三)合理而有序地实施课程,努力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二、课程设置(一)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具体设置如下: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共8个领域,合计116个学分。

所有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开设,并作为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

国家课程标准中规定的选修Ⅰ课程,是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需要、分类别分层次设置的。

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

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每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

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应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模块的设置有利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有特色地发展,有利于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选修Ⅱ课程由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发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

(二)学制、学时、学分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

各地应当针对每个学期长短不一的情况,调整学年教学时间。

每学年分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两个学段,每个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每周安排的课程修习时间为35学时,每节课教学时间45分钟。

学分用以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即可获得学分。

学分由学校认定,允许补考后获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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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加快普通高中实验室、功能部室装备的规范建设,现制定《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一、指导方针实验室及功能部室建设应满足学校相关学科教育教学的要求,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套的教学仪器、器材,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符合现代教育的理念和特点,有利于各种媒体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主动学习、自主学习、探究性学习、实验实践和个性化发展。

二、包含内容《规范》包含物理实验室/探究室、化学实验室/探究室、生物实验室/探究室、通用技术专用室、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室、音乐专用教室、美术专用教室、体育室(馆)、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历史专用教室、地理专用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多媒体演示教室、图书馆(室)和视听阅览室等14个门类的实验室(功能部室)装备建设的基本要求。

三、建设原则实验室及功能部室的建设应坚持先设计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设计规划应有一定的前瞻性,改建、扩建实验室及功能部室时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实验室及功能部室今后的发展;有利于探索实验教学的新模式;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环境;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有利于各种信息媒体传播设备的使用;注意营造浓郁的学科氛围;注意环境保护,有利于师生的身心健康。

四、技术依据在学校实验室及各功能室的内部设施与布局等方面,根据建设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原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的《中小学教室设备规范图册》(教备厅[1990]037号)和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教基[2006]16号)的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信息技术教育功能教室和图书馆(室)按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教基[2000]33号)、《关于在中小学实施“校校通”工程的通知》(教基[2000]34号)及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建设和配备标准《规范》将实验室及功能部室装备分为“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两个层次。

“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及功能部室建设必须达到的最基本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应努力按照“规划建议”的指标进行建设。

同时,《规范》也留有一定的扩展空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个性发展的实验室及功能部室,以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对实验教学、实践教学的要求。

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要求和数量,按陕西省教育厅2011年颁布的标准执行。

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普通高中标准班额为56人。

各校可根据班额人数的多少,相应调整学生实验台及分组实验仪器的配备数量。

六、实验室、功能部室建设环境要求1、实验室、功能部室的设置:同一学科的实验室、功能部室应设置在同一楼层;化学实验室宜设在楼房的第一层;生物实验室宜设在较高的层次或向阳的房间。

2、地面和墙壁:各室与走廊的地面不宜留台阶。

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化学实验室的地面应耐酸碱腐蚀。

化学实验室、化学准备室和生物实验室的地面应设置地漏。

各室顶部和侧墙上部均应粉刷为白色。

墙裙(黑板边除外)应油漆成浅蓝绿色,油漆高度为1.0~1.1m,地脚线应油漆成深色。

内部环境应突出本学科文化氛围。

3、采光:应保证实验室(楼)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

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

4、照明:采用自然光及辅助照明。

实验室照明灯具的数量、功率必须满足平均照度的要求。

灯具应垂直于黑板安装,悬挂高度距实验台面(桌面)为1700mm~1900mm,不宜使用裸灯。

实验台面的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lx(勒克斯);书写板宜设局部照明,其照度值不低于500lx,书写板的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书写板灯对学生和老师均不得产生直接眩光;生物观察室的实验台应设桌面照明灯;美术教室的桌面照度值不低于500lx。

5、遮光:生物模型标本室、光学实验室、微机教室、电子阅览室及美术教室的窗户应设遮光窗帘。

窗帘的基本要求:质量优良,淡色素雅;窗帘应比窗孔的高度长20cm,比窗孔的宽度大30cm。

6、通风换气:一般采取自然通风,使室内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

化学实验室、准备室、药品室应安装强制通风换气装置。

采用排气扇强制排风的,风扇应设在实验室外墙靠地面处,其中心距地面不小于300mm。

风扇洞口内外应设置安全防护罩,室外一侧应设有百叶防尘挡板。

采用通风到桌的化学实验室,应单独设置动力电源,单独控制。

7、环保:室内环境噪声白天低于55dB(分贝),夜间低于45dB;实验废液应收集并经处理,达到国家废水综合排放水质标准后方可排放。

8、供水:物理实验室供水到室,化学、生物实验室供水到桌。

9、供电:实验室内实验用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置,分别控制,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10、用电负荷:实验室的配电线路负荷应留有余地,以满足现代教育设备逐步增多的需要。

11、安全:室内有水源、电源的应设总控制阀(闸)。

各室应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

化学实验室应设置2个以上事故应急冲洗水嘴和1个简易急救箱,急救箱中的药品应注意及时检查更换。

12、信息传输:在各部室设置适用够用的网络信息接口,适当配置显示装置和音频、视频播放设备。

13、现代教学设备:教室和功能部室均应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

14、学生桌的摆放:实验室及各功能部室第一排学生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小于30º;最后一排学生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小于1200mm,与前面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大于11000mm;中间过道的距离不小于600mm,靠墙过道的距离不小于550mm;两学生桌之间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不小于600mm;四人双侧操作,不小于1300mm。

七、管理人员素质各部室应配备数量充足、具有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

八、建设指标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设置指标陕西省标准化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设置指标陕西省示范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设置指标说明:1、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参照12~24个班的数据指标执行。

2、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37~48个班的数据为基准,每增加4个平行班,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套。

(一)物理物理实验是学生进行物理学习和科学探究的重要方式,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学科实验教学及实验操作的场所。

学校应高度重视物理实验室建设,配置必要的仪器和设备,确保每个学生都能顺利进行实验操作和探究活动;条件较好的学校应在保证实验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向学生开放实验室,为学生自主开展实验探究活动创造条件;要重视对物理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和健全科学、规范的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实验室建设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物理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它包含物理实验室、探究室、物理仪器室、准备室、实验员室等配套设施。

2、设备要求1)物理实验室注:规模较大的学校可考虑将力学、热学、光学、电磁学实验室分开设置。

3)物理仪器室4)准备室(二)化学化学实验是学生进行化学学习和科学探究的重要方式,实验室是进行学科实验教学及师生实验操作的场所。

学校应高度重视化学实验室建设,配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器材,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进行实验操作和探究活动;条件较好的学校应在保证实验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向学生开放实验室,为学生自主开展实验探究活动创造条件;要重视对化学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和健全科学、规范的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实验室建设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化学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它包含化学实验室、探究室、化学仪器室、准备室、实验员室、药品室、危险药品库(室)等配套设施。

1、功能要求2、设备要求3)化学仪器室5)实验员室管理,严格遵守危险药品使用登记制度。

(三)生物生物实验是学生进行生物学习和科学探究的重要方式,实验室是进行学科实验教学及师生实验操作的场所。

学校应高度重视生物实验室建设,配置必要的仪器和设备,确保每个学生都能顺利进行实验操作和探究活动;条件较好的学校应在保证实验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培养室和生物园地,为学生自主开展实验探究活动创造条件;要重视对生物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和健全科学、规范的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实验室建设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生物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它包含生物实验室、探究室、仪器室、准备室、生物实验员室、培养室、生物园等配套设施。

1、功能要求2、设备要求2)生物探究实验室①生物园地是校园绿化的一部分,应与学校整体布局有机结合,能美化校园环境。

②生物园地面积:不小于300m2,要求阳光和水源充足、排水良好、宜于动植物生长。

③园地可分植物区、动物区、水池,应有机结合。

④园地设施的供水、排水、用电系统,应有安全、保护设施。

(四)通用技术通用技术是一门立足科学、技术,联系生活实际,反映先进技术,丰富学生学习过程,关注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

倡导学习方式多样化,注重实践、高度综合、注重创造、科学与人文融合,旨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开发学生创造潜能。

通用技术是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学生必修课程。

通用技术专用教室是实施以设计学习、操作学习为主要特征的学习空间。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必修模块(技术Ⅰ、Ⅱ)应设置设计室1个、制作室1个;3个选修模块(学校应从7个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3个开设课程)各设置专用教室1个。

1、功能要求2、设备要求3)专用教室4)教师室(五)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既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分支,又是所有学科发展的基础。

普通高中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是为培养未来信息社会合格公民奠定基础。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以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根本目的,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信息技术技能,还要使学生学会运用信息技术拓展知识视野,勇于创新,促进交流与合作,提高思考与决策水平,形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明确信息社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伦理与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与责任感,为自身养成终生的好习惯、适应未来学习型社会提供必要保证。

1、功能要求2、设备要求注:①教室应具有良好的防雷设施,宜专线供电,地板防静电,并远离有强电磁场辐射和有强腐蚀性的物体。

②地面装修可铺设防静电地板,也可使用地砖、地板革、水磨石地面。

防静电地板下的布线要有防鼠、防水保护措施。

地面开槽布线时,盖板要坚硬不变形、不漏水,且容易开启,方便维护。

③网络布线、电源布线必须符合国际、国内相关建设和验收标准规范。

所有网络设备应安装在机柜内,安装配线架和理线架,走线整齐,易于识别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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