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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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章:员工福利与待遇
第十三条化妆品店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第十四条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婚假等休假待遇。
第十五条化妆品店定期举办员工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六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维护化妆品店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五章:员工纪律
第五十一条员工应遵守化妆品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十二条员工不得在店内吸烟、饮酒,不得在工作时间使用手机、电脑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五十三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秩序,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擅自挪用或损坏。
第五十四条员工之间应保持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不得传播流言蜚语,影响团队和谐。
第八条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客户服务、团队协作等。
第九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培训,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培训成绩将作为晋升、评优的依据。
第四章:员工考核与激励
第十条化妆品店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包括销售额、客户满意度、团队协作、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十二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穿着整洁,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第十八条员工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公司内部事务。
第七章:违纪与处分
第十九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二十条员工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主管提出申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条化妆品店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对应聘者进行严格筛选。

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妆品店员工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妆品店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并按照规定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第四条店员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由店长负责统筹安排。

第五条店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等。

第六条公司将为店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无论正式员工、临时员工或兼职员工,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在任何环节和场合进行歧视、虐待、威胁或恶意对待其他员工。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店员应按照店长的指示,完成岗位工作,维护店面秩序,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条店员应协助店长进行库存管理,及时上报销售情况和库存变动情况。

第十一条店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形象,遵守职业道德,不泄露商业机密和顾客隐私。

第十二条店员应对店内设备和货品负责,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店员应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整工作时间。

第十四条店员不得私自带人进店,不得将店内物品私自拿走或私自转让。

第十五条店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店内吸烟、吃零食等。

第十六条店员应严格遵守销售规定,不得以违规手段获取额外利益。

第十七条店员不得与顾客发生不正当的关系,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八条店员须恪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商业机密泄露给任何人。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对于优秀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并作为评定晋升或提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依据违规严重程度,将予以适当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调整工资等。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店长负责解释和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店长根据需要作出相应规定,并报总部备案。

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篇11、按时上下班,上下班必须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必须得到上级批准方可离岗。

3、上班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书、看报、看杂志、睡觉、洗头、洗衣服等),如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批准。

4、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化淡妆,但不可浓艳,佩戴工作牌,保持仪表端庄,举止文雅、自然大方。

5、上班时间女服务员不得在大厅或包厢里化妆,、佩戴耳环、首饰,不得披长发、留长指甲;男服务员则头发不能盖过耳朵,不准留小胡子。

6、上班时间不准大声喧哗、攀抱、打闹、聊天、说话,不准抽烟、喝酒、吃东西,不准坐、卧、撑,必须站立服务。

7、上班时间不准在包厢内休息、看电视、打牌、上网等。

8、不论上下班时间,不准私自携带公物走出大门。

9、当班时间服务员必须做到“三轻、四勤”,“三轻”指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四勤”指嘴勤、眼勤、手勤、腿勤;“三净、五有”,“三净”指外净、内净、人净,“五有”指有笑容、有礼貌、有内涵、有形象,有质量。

10、面对客人必须微笑服务,做到“请”字开头,“谢”字离口,言语做到语轻,语礼。

11、请病、事假必须在当天上班前的头一天,经上级批准方可离岗,否则作旷工处理。

12、一切捡到的物品必须交公,做到拾金不昧,如私自藏匿则按盗窃处理。

13、为了做得更好,必须明确部门的很重要性,必须认真对待每一物每一事以及每一个细节,要“多看、多想、多做”。

14热情礼貌对待每一位顾客,尊重顾客,语气积蓄、耐心认真聆听客人的意见,并及时解决或处理,在处理特殊意见,须征求上级意见。

15服务员不得收客人小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与客人发生争执,与同事、与上级领导和睦相处,不得背后说是非小话。

16、服务员要有满腔热情的服务精神,使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主动灰客人服务,把自己服务做到未叫先知,热情对待客人如亲人,热心诚恳,感情真挚,耐心在工作中解答客人的问题,做到问多不烦、遇急不乱,有条有序,当发生矛盾时要严以律己,恭敬谦让。

化妆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化妆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妆品安全人员管理,提高化妆品安全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的安全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化妆品安全。

第二章人员配置与职责第四条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2.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2. 制定并执行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3. 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整改措施;5. 参与化妆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八条培训内容应包括:1. 国家和地方有关化妆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 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3. 安全事故预防、处理和应急响应;4. 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监督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条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1. 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2. 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3. 化妆品质量检验、监测、追溯等制度执行情况;4.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化妆品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安全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化妆品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化妆品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妆品店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确保化妆品店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妆品店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奖惩分明。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四条员工招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产品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在职培训等,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

第三章员工考勤与请假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九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章员工工资与福利第十条员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一条员工福利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福利制度执行,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五章员工服务与销售第十二条员工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顾客疑问,维护顾客权益。

第十三条员工应熟悉产品知识,为顾客提供专业、贴心的服务。

第十四条员工应积极推销产品,完成销售任务。

第十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销售政策,不得擅自降价、赠送商品等。

第六章员工纪律与奖惩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七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八条员工表现突出,公司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提高销售业绩,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的;(二)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的;(三)维护公司利益,表现突出的;(四)在公司活动中表现优秀的。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化妆品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公司员工化妆品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化妆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化妆品使用行为,提高员工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及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形象,提升公司整体形象。

第二章化妆品使用原则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的法律法规,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

第五条员工应选择适合自己肤质和职业特点的化妆品,避免使用刺激性、过敏性的产品。

第六条员工应保持化妆品的清洁卫生,避免交叉感染。

第七条员工应合理使用化妆品,避免浪费。

第三章化妆品使用规定第八条女性员工:1. 工作时间可适当使用淡妆,以提升形象,但不得浓妆艳抹,影响工作氛围。

2. 妆容应以自然、清新为主,避免过于夸张的妆容。

3. 避免在工作时间使用香水,以免影响他人。

4. 每日下班后,应彻底清洁面部,保持肌肤健康。

第九条男性员工:1. 可适当使用男士护肤品,保持面部清洁和清爽。

2. 禁止在工作时间使用浓重香水。

3.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剪指甲等。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以下化妆品使用规范:1. 使用化妆品时,应避免在公共区域(如会议室、办公室等)大声喧哗。

2.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推销或展示个人化妆品。

3.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更换化妆品品牌或种类。

4.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讨论化妆品价格、使用心得等。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二条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化妆品使用培训,提高员工化妆品使用意识。

第十三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第十六条员工对本制度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公司内部渠道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本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员工整体形象,营造和谐、积极的工作氛围。

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化妆品人员人事部管理制度

化妆品人员人事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公司人事管理,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妆品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和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人事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包括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等。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招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第五条招聘渠道:内部推荐、外部招聘、人才市场、网络招聘等。

第六条招聘流程:1. 招聘需求分析: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资格。

2.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吸引应聘者。

3. 应聘者筛选: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名单。

4. 面试:组织面试,考察应聘者的能力、素质和潜力。

5. 体检与背景调查:对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和背景调查。

6. 录用通知:对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者发放录用通知。

第七条录用程序:1. 签订劳动合同: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办理入职手续: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办理社会保险、签订保密协议等。

3. 培训与试用期: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三章培训与职业发展第八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九条培训内容:专业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企业文化培训等。

第十条培训方式: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导师制、在线学习等。

第十一条职业发展:公司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鼓励员工不断学习、提升自我。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十二条薪酬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员工绩效和岗位要求,制定薪酬制度。

第十三条福利待遇:提供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员工体检等。

第五章绩效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内容: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第十六条奖惩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惩处。

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5篇)

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5篇)

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5篇)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目的:为了适应企业快速发展要求与完善公司薪酬分配体系,规范员工工资的确定与调整,发挥薪酬的保健和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1、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2、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宽带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3、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4、市场竞争力导向及前瞻性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

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同行业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5、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技能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能动性。

三、词语解释:1、薪酬:本文所称薪酬是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

2、员工:是指入职某公司的在岗员工、管理人员等。

市场业务人员或美导人员若实行佣金制或奖金制等其它奖酬办法,可参照《某美导人员提成奖金管理规定》执行办理。

部分高管领导的薪酬按其它办法。

例外人员的情况参照相关订立协议。

四、管理机构1、薪酬管理委员会组长:社长成员:总助、财务经理、人事行政经理、品牌经理等2、薪酬委员会职责:⑴审查人事行政部或财务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⑵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批权。

本制度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其它部门配合执行与建议。

五、制定依据1、本制度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个人与公司经营业绩、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技能经验、沟通管理能力、工作条件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与晋升通道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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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一.目的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充足,各岗位人员都能充分胜任相关工作,有效提升公司运作绩效。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人员招聘、调动、请假、职务代理、离职工作移交、绩效考评、激励机制管理等过程。

培训按培训管理制度实施。

三.权责:人事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与考核的统筹督导.行政负责人员调动及请假审批、职务代理管控、离职工作交接管理、过程与阶段绩效考评、激励机制实施与管控。

四.定义:无五.工作内容:5.1 人员的招聘:5.1.1人事依据各部门的需求内容招聘相关人员。

由招聘人员审查其入职资格,通过后安排申请部门面试,面试合格后应聘人员填写《员工入职信息表》,应聘人员须符合本公司相关岗位的基本要求。

如需降低录用标准,相关审批应由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报总经理核准并备案。

5.1.2 招聘录用后,本公司规定试工期一般为1-3个月,具体的试用期由其部门负责人确定,并报行政备案。

5.1.3 试用期为企业和被录用人员双向选择,相关部门对试用期人员需进行公平考评,对考评结果应与当事人确认。

当事人有异议的,可向行政提出申诉。

行政应要求相关部门做出具体说明。

经确认确实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的,可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不予录用或换岗、延长试用期。

5.1.4人事与各部门负责人依据相关岗位特性,确定相关岗位基本要求,制定岗位能力需求表备案。

5.2人员调动:企业内部人员调动是一种常态。

被调动人员不应有抵触情绪。

人员调动主要有:轮换岗位调动、职务晋升调动、能力晋级调动、业绩异常调动、人员考察调动等。

岗位调动前,行政应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确保调动不影响相关单位的正常运作。

人员调动离岗前,由其职务代理人接替相关工作,相互之间应做好工作移交。

确保不影响正常秩序。

轮换岗位调动、职务晋升调动、人员考察调动,应由行政申报总经理审核,公司最高层批准方可实施。

能力晋级调动、业绩异常调动,由相关部门提报行政审核,总经理核准。

5.3职务代理企业行政应为各关键岗位,确定职务代理人。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确定部门岗位代理人。

所有的职务代理人,应利用业余时间,熟悉相关代理职务与岗位的基本工作职能和工作方法及相关过程与制度。

确保能胜任职务代理事务。

5.4请假请假时,职务/岗位履行人,应与职务或岗位代理人协商,确定其同意代理相关事务后,职务代理人在请假单上签字确认并办理工作移交。

请假单交行政备案。

职务/岗位履行人结束假期恢复正常工作,经行政与相关部门评审,未影响相关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者,可享受有薪假期。

请假不办理工作移交的,相关部门和行政均可提出内部处理建议。

5.5离职工作交接管理离职离岗工作移交包括:工作物品移交和工作事务移交、涉及财物移交,未办理工作移交或未完成工作移交的,行政不出具离职证明,也不予办理后续相关事务。

私自离职者,公司除保留追偿的权利外,将视为违纪违法开除人员处置。

5.6过程与阶段绩效考评各部门相关过程,由部门负责人提报过程监控绩效指标和准确的过程统计数据,报行政监管。

如有虚报、瞒报等不实信息,其主管相关绩效清除归零。

5.7激励机制实施与管控。

激励机制与管理办法参考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实施。

新入职员工应在入职当日确认相关规定。

5.8人员档案管理要求:5.8.1、员工档案:员工入职信息表、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专业技能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各类协议。

5.8.2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中,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须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保密管理。

六.附件6.1员工入职信息表6.2劳动合同6.3员工花名册二、培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提高员工素质和验证员工的从业资格,并提供必要的培训,以确保并提升产品安全、合法性及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使其在组织中发挥职能,进而达到人力资源的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权责3.1 新进员工的培训由内务部负责组织培训,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培训。

3.1.1 培训教材由相关部门编写或提供。

3.1.2 内训讲师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

3.2 在职员工及专业培训,由相关部门申报,内务部初步审查并制定计划,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3.3 总经理或总经理:负责核准年度培训计划并定期评审。

四.定义4.1 新进员工:是指新进厂三个月(试用期)内的员工。

4.2 新员工入职培训:员工仪表仪容、厂规厂纪、公司组织概况、化妆品质量体系基础知识和岗位应知应会等基本知识培训。

4.3 专业知识培训:用人部门的组织,管理规定,生产作业要求,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培训。

4.4 岗位技能培训:根据就职部门工作项目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具体作业方法的培训或工序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安全预防等内容的培训。

4.5 在职员工:是指经试用期满后的合格员工。

4.6 专业培训:是指在职员工因为工作的需要而进行的培训,如内审员、特种岗位等。

4.7 内训:是指在公司内由部门负责人自任或者部门负责人指定讲师的培训。

4.8 外训:是指公司派出员工到外接受培训或外聘讲师到企业实施全脱产授课培训。

五.作业内容5.1 培训对象及内容5.1.1 新进员工进厂后,由内务部和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培训。

A.首先由内务部对其进行合计4小时的培训,培训完毕后由内务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录于“员工培训考核记录表”中。

B.内务部初训后由用人部门对其进行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和计划参考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完毕后由讲师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录于“员工培训考核记录表”中。

专业知识与岗位技能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人担任讲师,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知识。

5.1.2 转岗员工应接受转入岗位的应知应会、作业(服务)规范等内容的培训。

5.1.3 实施或参与风险评估的人员须接受足够的风险评估方法的培训。

5.1.4 各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学习相关业务、技术、专业知识,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5.1.5 从事特殊工作(如内审员和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天车工等)的人员应按国家或行业规定,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5.1.6 全体员工均应进行质量方针及质量体系相关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意识方面的培训。

5.2 培训方式5.2.1 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的不同,采用相应适宜的培训方式。

5.2.2 培训方式有:工作现场示范、发放培训教材自学、公司/部门/班组会议、课堂受课等。

5.3 培训作业流程5.4 从事影响产品安全、合法性和质量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必要的能力。

人事应依据岗位能力要求及职责予以评估,从其接受教育的程度、培训结果、技能水平、个人的工作和岗位经历等,选择能胜任的人员。

5.5 评估与提报培训需求,各部门负责人于每年12月底,针对本部门的人员进行能力评估及培训状况制定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并填写“培训申请表”,提交人事。

如发现部门存在重大隐患事件,可即时提出培训申请,提交人事。

5.6 人事根据本年度质量中的薄弱环节和下年度的工作需求,结合各岗位对人员能力的要求,并在汇总平衡分析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基础上,于12月中旬编制“年度培训计划表”,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通过教育、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使人员具备所需要的能力。

5.7 培训实施5.7.1 人事根据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培训的实施,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5.7.2 内务部协助各部门进行内训,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在“员工培训考核记录表”上签名,如有缺勤的须在事后加以补训,也应于“员工培训考核记录表”上签名。

5.7.3 各讲师须将培训内容及相关状况客观真实地登记于“员工培训考核记录表”中。

5.7.4 培训完成后,讲师须以适当的时间和方式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应记录在“员工培训考核记录表”中,以作为每次培训效果的评估和是否需要再培训的参考。

5.7.5 通过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本岗位要求的能力,并意识到满足顾客、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以及不满足这些要求的后果,同时意识到所从事活动与公司发展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通过本岗位工作为实现公司质量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5.8 培训考核和资格鉴定5.8.1 内训由讲师进行培训结果考核,考核可分笔试、实际操作、口试、过程绩效确认等方式实施。

经考核不合格者,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重新安排补训,补训以一次为限,补训仍不合格者,报请部门负责人予以淘汰或换岗处理。

5.8.2 外训须交验培训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验证真实有效后,备案。

5.8.3 经培训考核/资格鉴定,确保在职员工了解对应的风险评估制度或产生必要的行为结果,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化妆品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及实施过程控制要求。

5.9 培训记录的保存5.9.1 所有培训记录由人事保管,在允许审核员获取必要信息的同时,应保护个人隐私并尊重所在国家数据保护法律方面的法规。

5.9.2 内训或外训的结果均应于受训完成后,两个星期内送交内务部存入个人资料档案袋里,以作为人员资格鉴定及将来人事调遣的参考依据。

5.9.3 员工培训记录由内务部负责长期存档,直至该员工调离公司为止。

六、附件6.1年度培训计划6.2培训申请表6.3员工培训考核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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