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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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一、考核标准1. 领导重视程度:考核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包括安排的安全工作经费、制定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等。

2.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3. 安全培训情况:考核单位是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是否符合岗位需求,培训效果是否良好。

4. 安全生产设备运行状态:考核单位的安全生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

5.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考核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数量、事故原因分析等。

事故的性质、损失程度和对应措施等也会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6. 应急救援能力:考核单位的应急救援设施和人员配备是否齐全,能否及时有效地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7.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考核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是否存在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情况。

二、奖惩措施1. 奖励措施:- 个人奖励:通过评选先进个人、颁发表彰信、发放奖金等方式予以奖励。

- 集体奖励:评选先进单位、颁发表彰证书、发放奖金等方式予以奖励。

2. 惩罚措施:- 警告处分:对考核不合格,但情节较轻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口头警告处分。

- 记过处分:对考核不合格,情节较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记过处分,个人将被记入人事档案。

- 通报批评:对考核不合格,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 停产整顿: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给予停产整顿的处罚措施。

- 罚款:对造成较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或违规行为的单位,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罚款。

三、实施流程1. 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

2. 考核数据收集:对考核指标的数据进行收集,并分析统计。

3. 综合评定:根据考核指标的得分,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 奖惩决定:根据得分情况,决定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

5. 奖惩执行:对被奖励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被惩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6. 监督检查:对奖惩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3篇)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3篇)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以下是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的一些规定:1. 奖励机制:- 优秀个人奖:根据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比如发现并及时报告隐患、积极参与安全培训等,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个人,并给予奖励。

- 优秀团队奖:根据团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比如所在部门/工班/岗位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等,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团队,并给予奖励。

- 先进单位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并给予奖励。

2. 惩罚机制:- 考核不合格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表现不合格的个人或团队,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措施。

- 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减奖金、降低职位等。

3. 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目标达成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 安全培训情况:包括参加培训的次数、参与培训的比例、培训成绩等。

-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包括定期安全检查的次数、隐患发现和整改的情况等。

-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改进情况:包括个人或团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创新和改进,如提出有效的安全措施等。

4. 考核周期和频次:- 考核周期: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定为每个季度、半年、年度等。

- 考核频次: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可以设定为每月、每季、每半年等。

以上是一些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的基本规定,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2)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表彰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惩处违章人员,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奖励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认真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措施有力,卓有成效。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企业和员工生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需要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 安全生产成果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技术创新、安全经验分享等方面的成果。

3. 安全检查合格奖:对企业或部门在安全检查中通过合格的评定,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进行奖励。

4.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鼓励其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作出更多贡献。

二、惩罚制度:1. 违章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程序,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个人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警告、记大过等惩罚措施。

2. 安全责任追究:对在事故中直接或间接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包括调离岗位、停职、辞退等处罚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对因安全意识不足导致安全事故或隐患的个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经济赔偿: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细则:1. 奖惩程序:奖惩决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确保奖惩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奖惩依据:奖惩决定应明确依据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

3. 奖惩记录:对奖惩决定进行登记和记录,累积个人或单位的安全记录,便于综合评价和激励。

4. 奖惩效果评估:定期对奖惩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奖惩制度。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的奖惩措施和程序应根据不同的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2)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对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的规定和具体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文(3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文(3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员工安全,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第一节通用奖励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异,积极参与安全活动,尤其是在事故预防、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可以给予以下奖励:a. 美好员工奖: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b. 先进工作者奖:对在安全生产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c. 安全生产标兵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卓越的员工进行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金。

2. 对于集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部门、岗位或团队,可以给予以下奖励:a.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在安全生产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奖金和奖状。

b. 安全责任明星奖:对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部门、岗位或团队进行奖励,并颁发奖牌、奖金和奖状。

第二节赞扬奖励1. 在日常工作中,对于发现并及时汇报安全隐患的员工,应及时给予赞扬和嘉奖,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2. 对于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或任务的岗位或团队,应及时给予肯定和奖励,以激发其持续改进的动力。

第三章惩处第一节通用惩处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事故或安全事故隐患的员工,应按照企业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a. 扣除相关奖金。

b. 调整岗位,限制晋升机会。

c. 终止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2. 对于隐瞒安全隐患、虚报事故数据或其他损害企业安全形象行为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作出相应通报。

第二节大事故责任追究1. 对于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a. 解除其相关职务。

b. 向法律机关报案,配合进行调查。

c. 给予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通报,并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3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3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确保员工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全体员工,旨在规范奖惩行为,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奖励部分】1. 个人奖励1.1 凡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优异成绩者,一次性奖励200元。

1.2 凡在工作中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的,一次性奖励100元。

1.3 凡在工作中发现并及时制止事故发生,避免了潜在的安全风险,一次性奖励500元。

1.4 凡在工作中贡献突出,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显著贡献的员工,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特别表彰,并附上相应奖金。

2. 集体奖励2.1 凡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完成的部门,将获得一次集体旅游奖励,旅游费用由公司全额负担。

2.2 每月评选一名安全明星员工,表彰其在安全生产中的出色表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200元现金奖励。

2.3 每年评选一个安全责任单位和一个安全责任岗位,授予荣誉称号,并组织相关部门颁奖。

【二、惩罚部分】1. 违反安全规定1.1 发生轻微违章行为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进行书面警告。

1.2 发生一般违章行为的,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1个月奖金。

1.3 发生严重违章行为的,给予停工整顿,并扣除3个月奖金。

1.4 发生重大违章行为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2. 造成事故或安全事件2.1 造成轻微事故或安全事件的,给予口头警告,并追究事故责任。

2.2 造成一般事故或安全事件的,给予停职处理,并追究事故责任。

2.3 造成重大事故或安全事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刑事责任。

3. 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器材3.1 第一次违反规定的,给予口头警告。

3.2 第二次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并扣除当月奖金的30%。

3.3 第三次违反规定的,给予停职处理,并扣除当月奖金的50%。

3.4 第四次违反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结合我厂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

对于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发生事故或影响全厂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给予重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条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要把教育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健全良好的安全奖励机制。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实施中要坚持“有章可循、有法必依、按章处罚、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有效控制事故,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为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造良好条件。

第五条奖励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厂各分场、分公司、部室等单位人员。

处罚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厂各分场、分公司、部室等,适用于在厂区内承包工程的外包工程队伍及人员、临时作业人员。

第六条安全奖励、处罚程序及方法:1.为我厂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厂属单位、个人,均应受到安全奖励。

由各单位依据本细则规定,提报“申请奖励”材料,并由单位行政正职和专业安全员签属意见,于每月____日前报厂安监部。

2.安监部对各单位提报的“申请奖励”材料,认真核实后提出奖励意见,并经生产厂长批准。

3.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发生的设备障碍及以上事故、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发生人为责任造成的事故未遂,发生的各类误操作、人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违章指挥(无论有无后果)、违章作业等,由安监部全体人员研究、讨论后形成初步处罚意见,交厂安全生产考核小组依据本细则处罚规定予以考核。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3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3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一、奖励规定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奖励政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奖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并报告重大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的个人和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参与培训和宣传工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的个人和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改进措施,减少安全隐患的个人和单位。

二、奖励措施1.个人奖励措施:可以给予物质奖励,如奖金、奖品等;可以给予荣誉奖励,如先进个人、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可以给予晋升或晋级机会,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2.单位奖励措施:可以给予物质奖励,如奖金、奖品等;可以给予荣誉奖励,如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可以给予税务、财务等优惠政策。

三、惩罚规定1.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对于造成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3.对于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降职、撤职、解聘等。

四、责任追究1.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或安全隐患被曝光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责。

2.对于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根据“一岗双责”原则进行追责。

3.对于封锁、妨碍或阻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注意:以上为一般性的奖惩规定,各地具体实施细则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2)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a 版)》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贯彻实行“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____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班组和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4篇)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4篇)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持续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第二章考核目标与内容第一条考核目标本考核实施细则的目标是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定期、全面的考核,评估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

第二条考核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到位;2. 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到位,员工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4.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及时有效;5. 安全生产目标是否完成,安全生产指标是否达标;6. 监督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考核方法与程序第一条考核方法1. 定量考核:根据安全生产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评估,逐项评分并得出总评分。

2. 定性考核: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第二条考核程序1. 制定年度考核计划:按年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计划,确定考核时间、考核范围和考核方式等。

2. 开展考核工作:在考核期限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考核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工作。

3. 形成考核报告:考核结束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形成考核报告,包括考核指标、得分情况和考核评语等。

4. 领导审批:考核报告由企业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并确定奖惩措施。

5. 奖惩宣布:根据考核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奖惩宣布活动,对考核结果优良或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或批评。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一条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年度考核成绩靠前、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

2. 个人先进: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明显成绩的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或奖品。

3. 团队先进:对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或项目组表现突出、取得明显成绩的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或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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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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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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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在生
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表彰在安全生产方面
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惩处违章人员,
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奖励
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
励:
认真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
度措施有力,卓有成效。

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危害,消除安全隐患有显著成绩。

发现事故预兆,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在事故抢救中使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少受或免受损失。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敢于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作斗争,成绩显著。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的评比和表彰。

2.惩处
2.1生产安全考核细则:
2.1.1各部门、单位应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会议记录齐全。

组织不健全、活动不正
常扣200元。

2.1.2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经济承包、工资奖金挂钩,应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考核不落实扣200元。

2.1.3新职工需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才能上岗作业,未经培训上岗作业,扣200元(每人)。

2.1.4安全员应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频次为每月二次以上,并做好记录。

未达到检查频次,每次扣100元。

发现违章违纪现象不处理,扣100元。

2.1.5设备、工程管理安全和劳动保护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应贯彻执行劳动保护“三同时”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主管部
门与施工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严格工程安全方案的会审和工程验收制度。

有章不循,制度实施不落实扣200元。

2.1.6合理组织生产,控制加班加点;保障职工劳逸结合。

按规定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安排不当,职工有事实反映的扣100元。

2.1.7自查或被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未按时整改的,扣200元。

2.1.8发生工伤、交通事故,必须迅速向公司安委会报告,重伤二小时、轻伤八小时内,超过时限以隐瞒论处,扣200元。

发生责任性工伤事故,对负有主要责任者,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轻伤事故扣500—1000元;重伤事故扣1000—3000元;死亡事故扣2000—5000元。

2.1.9发生事故苗子后,应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执行不力,扣200元;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扣500元。

2.2治安、消防、保密安全考核细则
2.2.1偷盗或监守自盗客户在用或备用通信电缆、工余拆旧等材料处1000—10000元罚款。

2.2.2发生责任性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扣1000—5000元。

2.2.3灭火器材保管不良,损坏一只扣200元;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火炉、油炉、电热器等扣200元,并没收器具;违反禁烟规定,扣200元;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保管不妥扣200元;
2.2.4财务现金、票证管理制度不落实扣
200元;办公桌、铁皮柜不得存放现金,发生失窃案件扣200元。

集体宿舍、橱房、仓库等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扣200元。

2.2.5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扣500元;聚众赌博扣500元。

2.2.6保密文件、图纸保管不妥,发生泄漏密级信息扣500元。

2.3.交通安全考核细则
2.3.1驾驶员应按时参加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培训,缺席一次扣50元;车辆应做到“二不缺、三净、四不漏”,车容整结,坚固良好,零件齐全有效。

不合格扣200元。

2.3.2发生责任性交通事故,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
轻伤事故:经济损失2000元以下,扣责任
人200—500元;重伤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扣500—1000元,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扣1000—2000元;死亡事故:经济损失5000以上,扣1000—3000元。

2.3.3要做到文明开车,发生有理由申告扣100元;擅自开私车或动用他人车辆扣200元;夜间车辆统一规定停放,违反停放规定,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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