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讨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范文模板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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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立法法》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浅议《立法法》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浅议《立法法》的立法缺陷与完善素有我国小宪法之称的《立法法》于2000 年颁布实施,它是我国重要的宪法性法律。

该法对规范我国立法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代进步,它也慢慢暴露出了一些缺陷。

2015 年《立法法》修正案对该法进行了一些修改,弥补了一些缺陷,但《立法法》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一、《立法法》的立法缺陷( 一) 立法语言不严谨法律用语严谨、通俗易懂是立法技术的一大要求,《立法法》第7 条第2 款和第3 款分别规定了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

在这两款法条中都用了基本法律、法律这两个词,但没有做明确的区分,该法对这两个词的表述不够明确,比较模糊,这导致二者立法权的界限较模糊。

法律语言应当具有准确性、一致性,从这些特点来看,《立法法》第7 条第2 款和第3 款的表述也有问题。

《立法法》是我国立法机关立法的法律依据所在。

它对基本法律、法律的表述和使用应当严谨、准确,不能随意替换使用这两个词。

基本法律和法律的位阶不同,法律效力也不同,它们是由不同的主体,依据不同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的。

而《立法法》第7 条却混淆使用二者,这难免给人们造成误导,使人难以界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

( 二) 法律保留范围较狭窄《立法法》第8 条规定了十个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第9条规定了授权保留的范围,从而确立了我国立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确定了行政机关必须经中央权力机关授权才能立法的范围,这是我国立法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则,虽然它有力地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控制了行政权力的运行。

但是,在法律保留范围之外,行政机关无须授权即可自主立法。

这样,法律保留的范围就显得尤为关键。

我国《立法法》的法律保留范围比较狭窄,这尤其表现在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留方面。

公民基本权利是个人作为一国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是宪法专章确认和保障的最为重要的权利,它应是法律保留的首要事项。

而《立法法》只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法律保留,即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以及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立法建议书范文(精选)

立法建议书范文(精选)

立法建议书范文(精选)尊敬的立法委员会:我是一名普通市民,对社会发展、公共利益和人民福祉充满关注,特此向您提交以下立法建议。

一、背景概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信息技术的迅速推进,一些现有法律法规已经不再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有必要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二、立法建议1. 建议加强网络安全保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安全威胁日益增加,已成为重要的社会安全问题。

因此,应立法明确网络安全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并加大对网络安全的监管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网络安全法规,以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2. 建议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应加强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制定更为详细细致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明确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和标准。

3. 建议加大对职业道德的培育和引导职业道德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石。

然而,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一些行业存在职业道德失范、非法乱纪的现象。

因此,应立法规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并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育和引导力度,倡导高尚的职业道德,打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预期效果1. 加强网络安全保护能力,确保人民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2. 构建健康、清洁的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经济的发展。

3. 增强社会公德意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社会信用水平。

四、立法建议的可行性分析1. 立法建议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人民群众的关切,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 立法建议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实践中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 立法建议可以通过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科学、合理的立法方案。

五、建议的实施步骤1. 成立相关立法研究小组,负责对立法建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形成具体的立法草案。

2. 在立法草案初步成熟后,组织座谈会和听证会,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12.23•【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年12月2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

一、修改的必要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李克强总理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行为。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需要。

我国现行专利法于1985年施行,曾分别于1992年、2000年、2008年进行过三次修正,对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形势发展,专利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专利权保护效果与专利权人的期待有差距,专利维权存在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跨区域侵权、网络侵权现象增多,滥用专利权现象时有发生;专利技术转化率不高,专利许可供需信息不对称,转化服务不足;适应加入相关国际条约和给发明人、设计人取得专利权提供更多便利的需要,专利授权制度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修改现行专利法。

2015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报请国务院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原国务院法制办收到此件后,深入调查研究,先后两次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有关团体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完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摘要:一、引言二、立法法的背景与意义三、修正草案的主要内容四、修正草案的亮点五、修正草案的意义和影响六、结语正文: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法律的基本法律。

为了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进行了修正。

本文将对修正草案进行简要说明。

二、立法法的背景与意义立法法是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保障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

自2000 年实施以来,立法法在规范立法行为、维护法制统一、保障公民立法参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立法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对立法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修正草案的主要内容1.明确立法宗旨,增加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2.完善立法体制,强化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

3.健全立法程序,增加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立法协商等环节。

4.明确立法授权,规范授权立法行为。

5.强化法律解释,明确法律解释的权限和程序。

6.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备案、审查、撤销等法律监督制度。

四、修正草案的亮点1.强调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

2.增加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保障公民的立法参与权。

3.强化对授权立法的监督,防止授权立法滥用。

4.完善法律解释制度,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

五、修正草案的意义和影响本次修正草案旨在完善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保障法治统一。

修正草案的通过和实施,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六、结语《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旨在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立法工作,共同推动我国立法事业的发展。

关于立法法修订的看法和建议

关于立法法修订的看法和建议

关于立法法修订的看法和建议
立法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立法的程序、内容和效力等重要方面,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秩序、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立法法也面临着修订的需求,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首先,应该明确立法的目的和原则。

立法的目的应该是为国家和人民利益服务,保障公正正义和维护社会稳定。

在立法的过程中,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尊重人民意愿,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

其次,应该强化立法的程序和监督。

立法应该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决策前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应该加强立法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立法中的问题和遗漏,确保立法的有效执行和实施。

最后,应该注重立法的创新和改革。

在立法的过程中,应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手段,加强信息化和科技化的应用,提高立法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应该注重立法的改革和创新,不断完善立法机制和程序,提高立法水平和水平。

总之,立法法的修订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任务,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我们应该把握时代机遇,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的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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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建议书范本

立法建议书范本

立法建议书范本立法建议书范本1. 引言在国家制定和修改法律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听取各界人士的声音和意见。

本立法建议书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够为立法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2. 背景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社会发展和变革迅猛,许多新问题和挑战也随之出现。

为了使法律能够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我们认为有必要对某些法律进行修订和完善。

3. 建议一:加强环境保护法律3.1 现状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持续恶化。

与此同时,环境污染的治理和处罚力度还不够,个别企业和个人对环境法律法规的违背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制止。

3.2 建议内容我们建议增加环境保护法律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力度。

同时,建议加强对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大众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

4. 建议二:完善劳动法律保护4.1 现状在当前社会,劳动者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些企业存在违法用工、恶意拖欠工资等问题,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4.2 建议内容我们建议修订劳动法,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约束力,明确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建议设立独立的劳动仲裁机构,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

5. 建议三:加强网络安全法律5.1 现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活动也日益增多。

网络安全形势严峻,个人隐私和公民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

5.2 建议内容我们建议加强网络安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增加对网络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建议加大网络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避免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

6. 建议四:推动科技创新法律保护6.1 现状科技创新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但在法律保护方面仍存在不足。

一些科技创新成果难以得到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阻碍了科技创新的进一步发展。

6.2 建议内容我们建议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的保护。

同时,建议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

关于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关于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关于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立法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是制定、修改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

为了更好地适应法制建设的需要,立法法草案进行了修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立法法修正草案的内容和意义。

一、修正草案的背景立法法草案修订主要源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制建设和立法工作经验。

当前我国法律体系已经比较完备,但是立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二、修正草案的主要内容1.明确立法工作的任务和原则新修订的立法法草案更加明确了立法工作的任务和原则,强化了法律立项的合理性、科学性和人民性原则。

2.规范立法程序草案对立法的流程进行了规范,包括提议、研究、起草、审议、公布和实施等各个环节。

同时,草案明确了不同类型法律的审议程序及其主体。

3.加强法律的制定和质量管理草案要求有关机构应当加强法律的制定和质量管理,包括加强立法研究、组织立法者改进法规质量、推进法律修订等措施。

4.创新立法方式和手段草案允许采取听证、调查研究、公示征求意见等立法方式和手段,以更好地提高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效果。

三、修正草案的意义1.加强法律的制定和质量管理修正草案要求有关机构应当加强管理,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并通过加强行业领域立法工作,加快法律建设的进程,满足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

2.明确立法工作的任务和原则草案明确了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原则,使立法工作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人民化的法律体系,形成法律实施的舆论环境和制度保障。

3.规范立法程序修正草案规范了立法程序,使立法工作更加有序和稳定,加强法律制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明确法律实施的程序和范围,以及法律实施时的各项义务和职责。

四、结语立法法修正草案的修改,将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法律制定进程的良性发展,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在法学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法律体系一定会成为一个更加健全、宽广和稳定的规范体系。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0.22•【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年10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XXX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

一、修改的必要性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收购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是国际通行的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优化治理结构、稳定股价的必要手段,已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

我国1993年公司法规定了两种允许股份回购的例外情形,包括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增加了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以及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两种例外情形,并对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数额限制等作了规定。

实践中,不少公司依法实施了股份回购并取得较好效果。

近年来,公司股份回购需求日渐多样,特别是随着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数量日益增加,且目的更加多样,公司法关于股份回购的现行规定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范围较窄,难以适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及适时采取股份回购措施稳定股价等实际需要;实施股份回购的程序较为复杂(一般须召开股东大会),不利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会,适时制定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对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规定得比较短,难以满足长期股权激励及稳定股价的需要等。

从境外成熟市场的立法和实践看,公司股份回购特别是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因此,在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对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为促进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特别是为当前形势下稳定资本市场预期等,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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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3月1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其中税收法定部分,
将三审稿删除的“税率只能由法律规定”,又重新被添加。

立法法修正案二审稿明确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
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而三审稿规定,“税种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要制定法律,“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四项已消失。

正是因为这四项内容的删除,引起了学界的关注。

在财税学者们看来,这
种删除会给“权力任性”埋下隐患。

他们纷纷做出表态,认为这是税收法定的“倒退”。

部分代表和专家学者建议,完善"税收法定"的表述,不能将包括税
率在内的税收要素删除。

12日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报告表示:
一些代表建议将税收要素中的“税率”予以明确列举。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
认为,税率是税种的基本要素,凡是单行税法都要对税率作出规定,比如企业
所得税法,在设立这一税种的同时,规定税率为25%;明确税率由法律规定,并
不排除税收单行法律同时明确由国务院对具体税率做出调整,比如车船税法,
在规定税目税额的同时,相应也规定了幅度,并授权国务院或者地方可以在幅
度内确定具体税额或者调整。

为此,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将这一项
的表述修改为:“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党和立法工作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01X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
的讲话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
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
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01X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X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

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

——201X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

国务院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抓紧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201X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1X年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

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201X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立法与改革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201X年2月2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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