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6. 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7. 工程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三、监理工作范围1.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2. 交通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机电工程等各分项工程3.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四、监理工作内容1. 监理规划编制与实施(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监理规划,明确监理工作目标、内容、方法、措施及进度安排。
(2)组织实施监理规划,确保各项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2.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确保其符合工程要求。
(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确保其符合工程要求。
3. 施工现场管理(1)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 材料设备管理(1)审查材料设备供应商资质,确保其符合工程要求。
(2)审查材料设备质量,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3)监督材料设备进场、使用、退场等过程,确保材料设备质量。
5. 施工进度控制(1)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6. 质量控制(1)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
(3)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7. 竣工验收(1)审查竣工验收申请,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是指在道路建设和交通工程项目中,监督和管理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的具体规定。
下面是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1. 监理资格要求:监理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设计审查: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设计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施工监督: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
4. 质量评估: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测,确保设施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5. 使用维护: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持久性。
6. 监理报告:监理机构对监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项目管理者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
7.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以上的实施细则,可以保证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有效性,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顺畅性。
同时,也能够加强对交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二)导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交通流量的增加,交通安全问题日趋突出。
为了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提高交通运输的效率,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本细则旨在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第一章监理范围和原则1.1 监理范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交通信号灯的布设和运行状况监测;2)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和更新监督;3)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和维护过程监理;4)交通安全设施变更或拆除前的评估和审批;5)其他与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相关的工作。
1.2 监理原则1)科学性原则:监理工作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之上,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布设和使用符合交通规则和安全要求。
交安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安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交通安全工程的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公众的交通安全,本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交通安全工程的特点制定。
第二条交通安全工程包括道路施工、桥梁施工、隧道施工等,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交通安全工程。
第三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是指监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对交通安全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应实行全程、全过程监理,包括前期准备、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应遵循公正、公平、独立、客观的原则,保护监理机构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监理机构的要求第六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机构应具备监理资格,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机构应具备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监测设备,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九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机构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十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与监理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内容第十一条交通安全工程的前期准备,监理机构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交通安全工程的施工过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十三条交通安全工程的质量验收,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抽查,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交通安全工程的问题处理,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五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应及时向施工单位、业主单位以及监管机构报告监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利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应对其审查和监理结果承担责任,并向施工单位、监理机构以及业主单位提供相关保函。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要求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范围明确在进行交通工程监理时,首先需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包括道路、桥梁、隧道等各个部分的施工内容,以及附属设施的建设。
确保所有参与人员对工程范围有清晰的认识,以便更好地进行监理工作。
二、工程标准规定监理团队应熟悉并掌握相关的交通工程建设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在监理过程中,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
三、工程进度要求监理团队需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监理。
对于进度滞后的部分,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四、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团队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督,确保每一道工序都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五、施工方案确定在施工前,监理团队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
六、质量保证体系审查监理团队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在审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检测手段以及质量问题的处理流程。
七、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单位,监理团队应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
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经验。
八、工地试验室资质审查对于工地试验室,监理团队应同样进行资质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试验室的设备配置、人员资质、试验能力等。
确保试验室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需求。
九、试验报告审查与批复对于工地试验室提交的试验报告,监理团队应进行详细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审查通过后,监理团队应签署批复意见。
十、机械设备组合确定在施工前,监理团队应对施工单位提报的机械设备组合进行审查,确保设备选型合理、配置齐全、满足施工需要。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前言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迅猛发展,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的监理过程,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2. 监理申报和批准2.1 监理申报在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监理申报材料。
监理申报材料应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计划•监理人员名单及注册证书•监理机构资质证书2.2 监理批准相关部门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监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批准其进行监理。
3. 监理人员3.1 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应人员要求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3.2 监理人员的监理职责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应人员的监理职责应包括:•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给出合理的建设措施3.3 监理人员应遵守监理规定监理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理规定》相关规定,并认真贯彻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4. 监理实施4.1 监理任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设备使用、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等。
4.2 监理工作的内容监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验收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图纸进行施工•抽查材料、设备资料,并进行验收•我国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验收要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完成后进行。
验收应包括的项目应为:•工程完工情况•工程验收图样•工程验收建议书4.3 监理工作中的风险预防在监理工作中,应尽可能避免以下安全风险:•检查设备使用后,要立即关注设备电缆的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现场工作时,需要穿上防护服,防止事故的发生。
5. 结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
监理人员应具有专业的资质和经验,并应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七章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本项目交通工程主要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监控系统。
一、开工前准备阶段监理1、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即作为以后施工应遵照的纲领性技术文件成为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不得任意更改。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组织设计的审核着重抓以下几个方面:(1)交通施工技术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冬、雨季等特殊条件下施工必须有可靠的技术措他。
(2)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科学、可行的施工^案。
(3)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配备和组合,除应考虑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工作效率,还应保障施工进度、质量。
(4)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认真落实、履行“企业自检”(5)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2、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
监理工程师将依照招投标文件对承包人选派的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
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制数人员不得兼职,其人数必须满足工地现场管理的需要非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3、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分包工程数量以确定能否分包。
4、依据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审查水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资质和试验人员的资质情况,审查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地试验检测的需期关仪器设备是否经标定检测并处于有效使用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报告,进行见证取样、平行试验并予以批复。
6、审查、批复承包人提交的试验路段试验报告,通过试验确定机械设备组合、松铺厚度和碾压遍数。
7、监理工程师汇同承包人在设计交底、图纸会事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更为详细的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技术交底,使掰一名作业人员了解设计意阁、掌掘浦工工艺要领。
高程基准点及导线控制点、加密控制点、施工放样复合。
交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概述交通工程施工监理是指在交通工程施工期间,对施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施工按照合同约定、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进行,并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本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交通工程施工监理的实施过程,保证监理工作的科学、有效进行而制定的。
二、监理任务和权责1.监理任务(1)监督施工企业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2)监督施工企业按照工期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工;(3)监督施工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4)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不合格项,确保工程质量;(5)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各种问题和纠纷,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2.监理权责(1)有权对施工流程、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和指导;(2)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抽查施工质量;(3)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按照监理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改进措施;(4)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提供施工记录和相关资料;(5)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部分要求整改;(6)有权在施工过程中暂停或叫停不符合监理要求的施工活动;(7)有权协调解决施工纠纷和相关问题。
三、监理工作流程1.施工前准备(1)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并签订监理合同;(2)监理单位组织编制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和工作目标;(3)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沟通,了解设计和施工方案;(4)监理单位审核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
2.施工过程监理(1)监理单位通过现场巡视、抽查和纪录检查等方式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2)监理单位参与施工企业的施工会议,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纠纷;(3)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对不合格的部分要求整改;(4)监理单位要求施工企业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和资料进行归档;(5)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进行监控和掌控,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交通管理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是指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合理布局、完好运行和周密管理。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坚持安全、科学、规范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依法进行,依靠科学技术手段和专业人员,提供监督、检查、指导等服务。
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建立健全监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二章监理资质第七条从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的机构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一)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专业人员。
(三)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技术手段。
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监理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内部督查和评估,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监理质量。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监理范围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二)道路标线、标志的设置和维护情况。
(三)交通设施设备(如隔离带、护栏、反光镜等)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四)交通安全设施的周期性检查和维修情况。
(五)施工工地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六)其他与交通安全设施相关的监理工作。
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理方案和计划,确保监理工作全面、有序进行。
第四章监理程序第十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接到监理任务。
(二)制定监理计划。
(三)现场勘察和调查。
(四)数据分析和评估。
(五)编制监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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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概述合肥市望江西路(天智路~西客站西)工程起点位于天智路,终点位于西客站西。
本交通工程附属设施涉及范围为:天智路~怀宁路段,线路设计起点位于天智路,起点桩号:K0-100,线路由西向东,终点位于怀宁路,终点桩号:K1+340,全长约为1400米。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60km∕h。
二、编制依据1、监理规划2、设计图纸及有关规定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6、《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7、《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068、《合肥市智能交通管理技术规范》三、工序部位工程质量控制签证流程图四、开工前准备阶段监理1、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即作为以后施工应遵照的纲领性技术文件,成为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不得任意更改。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组织设计的审核着重抓以下几个方面:(1)交通施工技术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冬、雨季等特殊条件下施工必须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2)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科学、可行的施工方案。
(3)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配备和组合,除应考虑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工作效率,还应保障施工进度、质量。
(4)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认真落实、履行“企业自检”。
(5)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2、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
监理工程师将依照招投标文件对承包人选派的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
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质检人员不得兼职,其人数必须满足工地现场管理的需要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3、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分包工程数量以确定能否分包。
4、依据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审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资质和试验人员的资质情况,审查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地试验检测的需要;相关仪器设备是否经标定检测并处于有效使用期;试验工作人员是否满足具有相关技术职称、专业证书。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报告,进行见证取样、平行试验并予以批复。
6、监理工程师汇同承包人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更为详细的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技术交底,使每一名作业人员了解设计意图、掌握施工工艺要领。
7、高程基准点及导线控制点、加密控制点、施工放样复合。
8、根据相关资料进行红线范围内地下管线、设施的调查、探明工作,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9、建立健全监理内部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使监理工作有章可循。
五、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监理1.交通标志(1)标志颜色以国标为准,部分指路标志按平面图要求搭配颜色,指路标志的汉字高度根据GB 5768-2009的规定。
结合合肥市本地标志板面实际情况,所设的标志汉字高H为40cm,字间距1∕10H,行距1∕10H。
指路标志位蓝底白字符。
单柱式指示标志,单柱式禁令、警告组合式标志,单柱路名牌,无障碍设施标志牌等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实施。
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根据板面尺寸的大小可选择壁厚分别为2mm、3mm的铝合金板。
对于指示标志,采用2mm 厚的LFM-2铝合金板整体制作。
对于尺寸面积较大的指路标志牌采用3mm厚的LFM-2铝合金板整体制作。
(2)支撑的结构形式钢结构形式有单柱式和单悬臂两种。
根据标志板面的大小、设置的位置、标志的重要性、美观等因素选定支撑形式。
标志立柱与横梁采用无缝方形钢管,根据结构形式及板面尺寸的大小可选择100*100*、120*120*、140*140*、300*300*8mm、350*350*10mm等规格的无缝方形钢管。
外形150*150mm以上规格立柱和悬臂杆件不得采用焊接件。
(3)构件的防腐防锈处理镀锌构件表面应具有均匀完整得到锌层,颜色一致,表面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允许有流挂、滴流或多余结块。
镀件表面应无漏锌、漏铁等缺陷。
所有标志部件均需进行防腐处理,同事应遵循先镀锌后喷塑原则,喷塑为上白下蓝。
镀锌层应均匀,锌层应与基底金属结合牢固,经锤击或缠绕试验后,锌层不剥离、不凸起,不得开裂或起层到用裸手能擦的程度。
支撑交通标志的钢构件、螺栓、螺母均应进行热镀防腐处理后,其表面各喷涂二遍环氧富锌底漆和银色调和漆。
(4)交通标志施工要求标志面的制作:反光膜应尽量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接缝以搭接为主,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mm。
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
反光膜应粘贴于整个标志面,且超出边缘至少2cm。
凡标志板的宽度或高度在以下者,贴用的反光膜不应有接缝。
当生产多个相同图案的标志时应采用丝网印刷。
标志基础施工时,如果遇地下构筑物难以实施,可以对基础位置进行适当偏移。
支架采用工厂制作,现场拼装,制作时应考虑拼装误差及设置镀锌工艺孔。
(5)标志的安装:所有交通标志应按要求定位和设置。
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接近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方向确定。
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度,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缘距离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0mm。
2.交通标线(1)道路标线涂料采用反光热熔涂料,突出标线的反光性、美观性和耐久性。
必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规定。
其中车行道边缘线在路面外侧采用白色热熔型反光路用涂料,实线画法,线宽。
车行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
人行横道线采用白色热熔型反光路用涂料。
对向分割双黄线用来分割对向车流,在路面外侧采用黄色热熔型反光路用涂料,实线画法。
各种标线的尺寸、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2)各类标线、导向箭头、路面文字等路面标记的厚度为,各类标线的颜色按照国标执行。
车行道分界线按照平面图标注铺划,路段单位出入口采用1×1虚线,其余标线按照国标规定执行。
(3)敷设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在水泥砼或旧沥青路面敷设标线时需要预涂底油,水泥砼和沥青路面的下涂不能混用。
(4)标线施工前,应对标线、图形、文字的位置进行测量放线,确定出精确位置后,再按图复核无误后才能敷设底涂,进行划线。
3.交通信号灯组(1)交通信号灯○1交通信号灯的一般要求a.符合国家标准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号灯》及其第一号修改单全部技术要求,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国家全部项目检测的检测报告。
b.信号灯生产厂家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c.全屏机动灯必须采用配光镜和透镜组合的两层配光方式,其中透镜为菲尼尔透镜,起到激光作用,而配光镜根据国标要求进行配光,不能采用反光杯的方式。
各种型信号灯每个灯组应根据不同颜色由各个独立发光单位组成,不能把各种颜色做成一体。
d.配光镜和透镜必须采用抗紫外线的无色透明的PC材料,外壳采用黑色PC材料。
e.紧固标准件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
安装支架由钢板成型并经热镀锌(350㎎/㎡)。
所有密封件采用硅橡胶材料。
灯壳的背面设置出线孔,并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措施。
f.灯芯电源和LED灯板装成一个整体,但相互之间必须隔开,以便保证LED灯板的密封和电源的散热。
○2预埋管道选型及布置设计中交叉口过路采用两根DN100镀锌钢管套PE管,信号机与信号灯连接采用3根DN60PE管,交叉口与交叉口协调控制连接管线采用3根DN75PE管,路段各三根。
平面设置如图3所示。
设所用电缆不得有接头,每根电缆线在经过的检查井中应留有2M余量。
施工前,应与其他道路及相关附属工程建设承包单位(道路、绿化、供电照明、标志标线等)充分协调。
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管线冲突。
·埋管及电缆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预应管应平整,钢管在接口处应打磨平滑,以免拉上电缆;预埋管道位于道路切线位置,要求均出机动车道外侧500mm。
管道弯曲半径一般不小于管径6倍。
管线设施施工完毕后应进行穿透试验,以确保管道传统,管内应穿一根5 mm的铁丝,预留管道的头部应用棉布填塞、包头,并用铁丝扎紧,外露地面高度不小于300mm。
预埋管道施工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后方可隐蔽,施工记录反映到竣工图纸上,方便后期使用。
本设计采用的信号灯控制,与合肥交警支队现有的信号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与手孔井相配套,为市政统一“五防”井盖。
各杆件均采用热浸镀锌喷塑处理,立柱、横梁、法兰盘的镀锌量为550g/㎡,紧固件为350/㎡。
望江西路系统取电首先应从最近的路灯控制柜取电,若现场实际无取电条件应采用单独拉线取电方案。
本次设计所有杆件均一次成型,不得进行二次焊接。
本次设计的信号控制系统、电视监控系统以及违法闯红灯抓拍系统均应符合《合肥市智能交通集成平台数据接口规范》(HF ATMS(1—15)—2011)。
○3信号灯组防雷与接地本设计图中所有带电设备基础需做防雷接地设备,所有的电源引入口加装避雷器。
4.交通信号机1)关键技术要求交通信号控制机的硬件、软件设计应采用国际上最流行的嵌入式处理器、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等先进技术。
具有技术领先性和成熟性。
2)交通信号控制机,应满足如下的功能要求。
①相位配时管理交通信号控制机应至少提供16种相位状态,每个相位状态至少可以设置16种配时方案。
信号机至少支持48路信号灯色输出。
须提供对配时方案进行现场编辑的能力,可以对每一步的步长进行配置,也可以只对可调节步步长进行编辑。
须提供通过上位机(系统中央或外线设备)进行控制状态和控制方案编辑并下载至信号机的能力,投标人必须随设备提供安装于外线设备的控制方案编辑及通信下载软件。
②绿冲突检测应提供所有可能发生的绿冲突进行检测的功能,可对希望检测的率冲突项目进行编辑,并可分别启动“机动车-机动车”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绿冲突检测功能。
③闪光控制交叉路口的一个方向车行黄灯和另一个方向的黄灯交替山动,闪动频率为1次/秒。
设备故障时,信号机将自动进入黄闪状态;机器维修时根据需要也可人为地设置机器进入此状态。
也可提供黄闪控制时段表,根据设置的时间段执行路口信号黄闪控制。
④灭灯控制支持所有灯色均熄灭的控制功能。
可以通过灭灯时间段设置实现。
也可以接受中央系统的灭灯启动/解除指令。
⑤手动控制人工现场步进控制的模式,信号机须提供人工现场步进信号控制手柄(或开关)及相应的进入和退出手动控制模式的开关(软件或硬件的开关)进入及退出手动控制模式,信号机应可以把相应的状态信息上报系统中央;退出手动控制模式时,信号机要求可以恢复到进入退出手动控制模式前控制级的信号控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