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站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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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站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氢站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氢站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氢站的安全管理,保障氢能利用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根据《氢气加氢站建设与安全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氢站的安全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保证氢能利用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

第三条氢站的安全管理要贯彻“上级负责、地方管理、企业自主、社会共治”的原则,明确各方的管理职责和权利。

第四条氢站的安全管理要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外部审查的原则,确保氢站安全的高效运行。

第五条氢站的安全管理要贯彻风险防范、隐患排查、事故应急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监测、隐患排查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章氢站的安全责任第六条氢站负责人是氢站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把握氢站的安全状况,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确保氢站的安全。

第七条氢站负责人应进行安全培训,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和相关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安全管理相应的能力和技能,并能够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氢站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合理安排人员,确保氢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九条氢站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氢站的安全。

第十条氢站负责人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增强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第三章氢站的安全设施第十一条氢站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的氢气储存设施和加氢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氢气储存设施应具有完善的泄漏检测、泄漏报警、泄漏处理、泄漏隔离等安全设施,确保氢气的安全存储。

第十三条氢气加氢设施应具有完善的氢气泄漏监测、自动停气、紧急停气、安全放气等安全设施,确保加氢过程的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氢站应建立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及时获取氢站的运行情况,并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制氢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氢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制氢站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制氢站所有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

第三条制氢站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制氢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站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各岗位人员应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站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各岗位人员对自身工作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十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1. 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防火、防爆措施1. 制定防火、防爆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 严格执行火源管理制度,禁止在制氢站内吸烟、使用明火。

第十三条电气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2.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防止漏电、短路等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人员安全防护1. 员工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2.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事故或隐患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制氢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氢气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氢气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氢气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氢气站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氢气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氢气站的设计、建设、运营以及日常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氢气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氢气站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和知识,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氢气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设计和建设第六条氢气站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第七条氢气站的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安全和环保要求,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设施。

第八条在氢气站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九条氢气站的运营管理人员应熟悉氢气站设施的特点和运行要求,掌握应急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氢气站的运营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氢气站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在氢气站的运营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和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氢气站应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责任分工,并定期组织演练和评估,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第四章安全检查和维护第十三条氢气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氢气站应建立设备完好率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的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氢气站应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按时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设备。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定期对氢气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氢气站,要求整改。

2024年制氢站安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制氢站安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制氢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制氢站的安全运行,保护生产设备和人身安全,依法规范管理制氢站,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制氢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制氢站是指具备制取氢气生产能力的工业场所,包括制氢设备、气体储运设施、配气系统等。

第四条制氢站应根据自身特点,明确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氢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制氢站应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标准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制氢站应进行安全环境评估,确定相关的安全设备和措施,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制氢站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制氢站设立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氢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制氢站安全管理机构由安全生产部门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制氢站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氢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制氢站的岗位必须有专人担任,负责岗位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设备与安全防护第十二条制氢站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制氢站应建立周密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制氢站应设置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制氢站应建立安全监控系统,监测氢气的压力、温度、浓度等参数,及时预警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六条制氢站应设置气体泄漏探测系统,并配备手持式氢气探测仪,及时发现和处理气体泄漏。

第十七条制氢站应进行适时的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制氢站应建立安全设备的台账,记录设备的安装时间、检修维护情况等信息。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应急预案第十九条制氢站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制氢站应编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记录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

2023年氢站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氢站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氢站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氢站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和环境的安全,根据《氢能源推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氢能源站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氢站的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共担的原则。

第四条氢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营,确保氢气、设备和储存装置等的安全可靠。

第二章设计与建设第五条氢站的设计、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氢站的设计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建筑和设备布局合理,便于应急疏散和救援;(二)氢气储存装置和供气设备布局合理,避免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三)氢气泄漏报警、控制和处理设备齐全,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事故;(四)复合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具有良好的阻燃性能;(五)设施和设备具备防爆、防静电、防腐蚀等功能。

第七条氢站的建设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确保建设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氢站应当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运营与管理第九条氢站的运营人员应当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必要的技术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十条氢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一条氢站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火灾报警系统、泄漏报警系统、消防设施等。

第十二条氢站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氢站应当建立并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监管与处罚第十四条国家应当建立健全氢站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氢站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氢站,相关主管部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责令停产整顿,直至符合安全要求;(二)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三)吊销相关许可证书。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氢站,相关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氢站安全管理制度(5篇)

氢站安全管理制度(5篇)

氢站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氢站进出登记制度、通行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补氢制度及防火制度,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运行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典型消防规程,搞好本岗位安全文明生产。

2、任何人员进入氢站必须有正当的工作理由并进行登记备案。

3、工作人员在进入氢站前,必须检查来人的服装、鞋以及工器具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规定,并必须要求其交出随身所带火种(如火柴、火机等)。

4、氢站大门除出入时开启外,其它时间必须关闭并上锁。

5、值班员应至少每天前夜班检查一次氢棚内氢气含量,并确认不大于____%,否则应加强通风并向主管汇报。

6、制氢站外明显位置挂制氢重地,闲人免进,防火重地,严禁烟火标志牌。

7、氢站内严禁烟火,十米之内严禁明火作业和能产生明火的工作。

8、氢站如需明火作业,必须填写明火工作票,并经安监、保卫、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尽可能不在氢站及氢站设备周围动火。

9、氢站明火工作由值班人员做好安全措施,确认系统及大气中氢的含量小于____%。

10、储氢设备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部分隔断加装严密堵板,并置换合格。

必须做到:1)、有安全措施2)、有彻底隔断措施;3)、可燃气体排净,并置换合格;4)、有防火、防爆措施。

11、氢站要使用防火、防爆型电气设备(包括手电)。

12、氢站院内禁止堆放杂物,及时铲除杂草和清除可燃物。

13、氢站必须有充足灭火器、砂箱、锹、石棉布的防火工具和消防器材,运行设备禁止使用铁制工具操作。

应用铜质工具,否则铁质工具应涂抹黄油后使用。

14、发生火警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和消防器材灭火。

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15、开关系统各阀门时要缓慢。

16、设备启前及运行后消缺都应用氮气置换合格(含氮量大于____%)。

氢站安全管理制度(2)是针对氢能源站点的安全管理进行建立和执行的一套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氢站的运营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技术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氢站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机构:明确氢站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员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氢站安全管理规定

氢站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关于氢能源发展及氢能源应用的相关政策,为保障氢能源站的安全运营,促进氢能源的发展和应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氢能源站的建设、运营、监管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氢能源站是指进行氢能源储存、供应和加注的设施,包括氢气产生设备、储氢罐、加氢设备等。

第四条氢能源站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严谨的原则,确保氢能源站的安全稳定运营。

第五条氢能源站的建设和运营需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第二章设计与建设管理第六条氢能源站应进行详细的设计和规划,并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第七条氢能源站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储氢罐和氢气供应系统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能,确保不发生氢气泄漏和爆炸事故。

(二)氢气产生、储存和加注设备应具备自动控制和监测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三)氢气站应具备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和设备。

(四)氢气站应具备消防设施和灭火设备,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控制火势。

(五)氢气站的建设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八条氢能源站的建设和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必须经过相关资质单位的审核和验收。

第九条氢能源站的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十条氢能源站的竣工验收必须经过相关专业机构的评估和验收,并出具合格证书。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十一条氢能源站的运营管理应按照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氢能源站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氢能源站的日常运营和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氢能源站的运营岗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氢能源站的运营管理应具备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能够有效应对火灾、爆炸、泄漏等突发情况。

(二)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保证氢能源站的安全运营。

(三)加强对氢气供应和加注过程的监测和控制,确保氢气质量和加注安全。

制氢站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制氢站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制氢站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以规范制氢站的安全管理行为,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二条制氢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职责和安全义务。

制氢站负责人应负责全面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履行好本职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三条制氢站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氢气泄漏报警器、火警报警器、安全出口、防爆装置等,制氢站应定期对这些设施进行检修、保养和更新,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安全培训第四条制氢站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置、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等。

制氢站应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并进行定期审核。

第五章安全检查第五条制氢站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整改。

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对安全设施和职工安全行为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的处理情况。

第六章应急预案第六条制氢站应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气体泄漏应急预案等。

应急预案应明确指出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指导职工按照预案进行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理。

第七章安全生产督导第七条制氢站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督导工作应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八章外部协调第八条制氢站应与相关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及时交流安全管理方面的信息和经验,共同推进制氢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章处罚与奖励第九条制氢站对于安全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建立相应的违规行为记录。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以鼓励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氢站安全管理规定

氢站安全管理规定1. 规章1.1 氢站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制度。

1.2 氢站应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分工,明确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1.3 氢站的安全制度应明确,必须让管理人员、保安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清楚了解。

1.4 氢站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的制度,保证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参与到安全生产教育中来。

2. 安全生产防范2.1 氢站的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礼仪和安全防范的规定。

2.2 氢站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相关证书。

2.3 氢站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进行氢气的液化、储存、转运和供应。

2.4 氢站必须配备完整的安全生产设备,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作。

2.5 氢站需要安装防盗报警装置,监控设备,确保安全防范的功能。

3. 人员管理3.1 氢站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未经合格考核不能从事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作。

3.2 氢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离岗或跨岗作业。

3.3 氢站应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4 工作人员在持证上岗的情况下才能接受工资,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没有证书的,须予以罚款。

4. 突发事件管理4.1 氢站要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科学的逃生路线和应急处置方案。

4.2 氢站应加强对设施设备、储氢设施和贮气罐的监控,确保这些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检修。

4.3 氢站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和应急警报响应体系,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4.4 氢站工作人员应具备应急处置常识,能够迅速判断事故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应急处理。

5. 合法经营5.1 氢站经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业标准和行政规定,保证合法经营。

5.2 氢站必须规范运作,无论是氢气的制备、贮存、运输或销售等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5.3 氢站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或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6. 合规检查6.1 氢站应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没有配合检查或找借口不配合检查的,须予以处罚或拒绝给予经营许可。

制氢站安全管理制度(4篇)

制氢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制氢站的运行安全和防范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制氢站的运营管理,并适用于制氢站相关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制氢站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四条制氢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职责和权限,并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制氢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纠正安全问题和隐患,确保制氢站的安全可控。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制氢站应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规程的制定、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处置等。

第七条制氢站的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并设立安全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八条制氢站的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如有违反者要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制氢站的维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安全规程第十条制氢站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制氢站操作规程:明确制氢站的操作程序和操作要求,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 安全检查规程:制定制氢站的安全检查程序和频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问题和隐患。

3. 紧急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制氢站的各类紧急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4. 操作人员技能培训规程:确定操作人员的培训标准和培训计划,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和知识。

5. 设备维护规定:明确设备的维护周期和维护内容,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

6. 安全教育和培训规定: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十一条制氢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气体检测仪器:用于检测气体浓度和泄漏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气体泄漏事故。

2. 灭火器及消防设备:及时进行火灾扑灭和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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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73941 氢站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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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站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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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进入制(储)氢系统区域人员管理
第一条制氢系统区域为电厂重点要害防火区域,所有进入制氢系统区域的人员应遵守制氢系统区域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非制氢系统区域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入内。

第三条因检修工作需要进入制氢站,必须办理工作票。

第四条所有进入制氢系统区域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

若有携带,必须交值班人员统一保管。

穿着应符合电力系统的规范要求,严禁穿带铁掌的鞋子。

第五条进入制氢系统区域前必须关闭手机、信息机、对讲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制氢系统区域内禁止使用无线通讯工具。

第六条进入氢站机动车辆必须加防火罩,严禁电瓶车、
履带式推土机等进入制氢系统区域。

第七条凡进入制氢系统区域的工作人员,应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掌握火灾扑救办法。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八条制氢系统设备的运行、巡检、操作由制氢系统区域值班员负责。

第九条按照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应能够正确判断、果断处理,并采取适当的安全运行防范措施,杜绝人身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同时汇报运行班长,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报运行值长。

第十条设备巡检时应对制氢系统运行情况、管路有无洩漏、制氢系统区域消防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制氢站氢侧氢纯度应连续记录,并配备低纯度报警和跳压气机的联锁装置。

在氢纯度表失灵暂时不能监测时,制氢装置运行中每小时至少手测氢纯度(或氢中含氧量)一次。

第十二条氢纯度表每月用“零气”测验一次。

大、小修中要对氢纯度表进行校验。

第十三条氢发生器出口、压缩机出口及储气罐内气体氢纯度每三个月测一次,以验证纯度表计的正确性。

第十四条制氢站、储气罐罩壳顶部应避免氢气聚集。

排气风扇出力不少于:每小时换气三次,事故情况下七次。

专一?风扇停运应报警。

第十五条运行中要定时监测,分析氢氧压力变化情况。

氢压要高于氧压。

氢排放管要引至屋外,并检测管内气体的含氢量。

第十六条每周应检测制氢站室内空气中含氢量一次,氢气含量不得超过1%。

第十七条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联系检修处理,夜间或休息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值长。

第十八条缺陷处理完毕后,由制氢系统区域值班员和检修人员双方共同确认,设备试转正常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运行值班负责人每天要对制氢系统区域全面巡检一次。

第二十条运行部主任、副主任、化学专工应不定期地对
制氢系统区域设备及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章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检修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规程、健全危险点预控防范措施等。

第二十二条制氢系统设备及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制氢设备(仪表、储罐等)投入运行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消除。

第二十三条制氢系统应具有完善的报警、联锁、保护装置。

第二十四条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

第二十五条防雷、防静电、通风等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第二十六条应定期分析化验发电机、氢系统、制氢设备中氢气的纯度(含氧量)、湿度。

如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制氢站氢侧要有高湿度报警、联跳压气机装置。

湿度限值按制造厂规定。

第二十八条制氢站排风扇口应加气体探测器。

储气罐带罩壳的,壳内至少装两个探测器,超限报警。

第二十九条不准向室内排氢。

排放管应高出屋面2 米。

氢取样管也应接出,取样器移至室外。

排放管应防雨雪或异物堵塞。

第三十条压缩机手动排气管及膜后排气管应引至室外。

第三十一条压缩机中间级金属膜要定期更换,检查腐蚀情况,以防老化破裂。

最好半年更换一次。

第三十二条禁止在氢站、氢罐、氢冷发电机附近明火作业,氢瓶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距离不小于10 米。

如必须在氢系统附近进行作业时,则应事先测定该地空气中的含氢量。

含氢量不得大于O.4%,并办理动火工作票。

禁止用明火检漏。

第三十三条在氢系统工作,应避免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应使用铜质工具或做好防止产生火星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制氢站不应使用铁门窗,铁制合页应涂抹润滑油。

第三十五条制氢站氢发生器间电灯、电机等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压缩机传动皮带罩壳应用铝制品。

氢气发生器、储氢管道应可靠接地。

第三十六条储气罐排放管应加调压器,使排放压力降到4 bar 以下。

第三十七条氢系统的检修部件与残留氢气的部件应可靠隔离(加堵板),并按要求进行惰性气体置换、清洗。

第三十八条检修制氢设备时应避免使用油脂类物质,压缩机润滑油应用非可燃材料。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条建立制氢系统区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第四十条消防设施、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四十一条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制氢站、氢冷发电机附近应有“严禁烟火”标示牌,并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

第四十二条应安装专用火灾报警装置(电话、电铃、警报器等),电话、电铃应装设在室外。

第四十三条安全监督人员、消防队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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