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用电安全监理细则(3篇)

施工用电安全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用电安全,防范用电事故的发生,规范用电监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所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三条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用电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用电方案进行审核,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用电设备异常,应立即停工并及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处理。
第七条每日施工结束时,施工单位应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监理单位。
第八条施工用电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配电箱等重要部位进行专人管理。
第九条未经监理单位许可,不得擅自改变施工用电方案或增加用电设备。
第十条本细则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制定,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二章施工用电设备的选用和安装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选择施工用电设备时,应优先选择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标准,且具有相应安全认证的产品。
第十二条施工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设备的安全性,防止因设备安装不当导致的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施工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将维护记录及时报告监理单位。
第十四条施工用电设备的布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避免设备之间距离过近或堆放杂物,确保通风良好。
第十五条施工用电设备的接地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接地电阻不得大于规定值,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施工用电设备的负载不得超过设备的额定容量,且不得超过供电设施的负荷能力。
第十七条施工用电设备的线路应采用相应标识,明确线路用途和电压等级。
第十八条施工用电设备的开关和插座应安装在人员易接触的位置,便于操作和维护。
第三章施工用电安全检查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施工临时用电的规划和设计1.1进行用电量估算和负荷计算,确定施工临时用电的容量和负荷,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布置和规划。
1.2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插头插座等电气设备,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并符合要求。
1.3合理设置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保证电气设备的接地可靠。
1.4对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进行布线,确保其线路走向合理,并与会影响线路安全的其他设备、设施相隔一定的距离。
二、用电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管理2.1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合法性。
2.2进行用电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确保其正常运行。
2.3严格控制用电设备的使用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2.4停工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严禁留有火源和常规电器工作。
三、电气设施的检测与监控3.1进行定期的施工现场电气设施的检测和监控,包括电线、插头插座、配电箱等电气设备的检查和测试。
3.2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的绝缘电阻测试和接地电阻测试,确保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和接地情况良好。
3.3使用专业的电气测量仪器进行电压、电流、功率等参数的测量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电气故障。
四、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与培训4.1制定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有效的执行和监督。
4.2定期进行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培训,包括临时用电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事故处理等内容,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
4.3建立用电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好电气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处置电气事故。
五、施工现场的巡视与日常管理5.1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电气隐患。
5.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严禁违规操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安全。
5.3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宣传栏,增加用电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规范用电行为,保护电力设施和用电设备,减少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临时用电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展览会场、体育场馆等场所。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具备电力监理资质,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电力供应商应当按照供电合同的约定,提供稳定供电,并负责抢修维护。
第五条用电人应当依法使用电力,合理布置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监理职责,保障用电安全。
第二章临时用电监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如下责任和义务:(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临时用电监理计划,并报送电力监管部门备案。
(二)对用电人的用电设施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对电力供应设施进行审核,并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四)监督用电人和电力供应商严格遵守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行为。
(五)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六)定期向用电人和电力监管部门汇报用电情况和安全工作情况。
(七)承担因监理工作不力导致的事故责任。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设立临时用电监理专家组,由具备电力监理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协助履行监理职责。
专家组成员应当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
第九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理师资的职责和要求,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第十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电力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反馈用电情况和问题。
第三章用电人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如下责任和义务:(一)依法与电力供应商签订供电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使用电力。
(二)申请临时用电前,应当通过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审核用电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是为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预防电气事故发生,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细则。
以下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临时用电设备的选用和验收。
- 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并获得合格证书的电气设备,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 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验收,核实其性能和安全指标符合要求。
2. 电力线路的布设和接地。
- 根据工程需要合理规划电力线路的布设,确保线路长度合理、线径适当、绝缘厚度达标。
-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接地,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3.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
- 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
-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 临时用电线路的巡视和防护。
-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经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设置防护栏、警示标识等,避免人员误碰和安全事故发生。
5. 用电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 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 在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6. 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监督责任。
- 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气工程和安全管理知识,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 监理人员要对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7. 文件记录和安全教育培训。
- 编制全面的文件记录,包括临时用电设备的购置、验收、安装和维护情况等。
-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以上是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旨在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二)一、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严格执行本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安全。
二、监理机构应在项目开始前就临时用电安全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制定详细的监理方案,并在监理过程中随时调整方案以适应施工进展。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3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工作,提高临时用电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和电力供应可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中的临时用电工程,包括施工现场用电、临时供电、中转供电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的监理职责由监理机构负责,监理机构的选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五条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应从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的监控、施工结束的验收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理。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第六条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要求提出临时用电需求,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方案,并报监理机构审核。
第七条临时用电工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电源选择: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电源,包括临时供电、中转供电等;(二)电源容量:根据施工需求和用电设备负荷确定电源容量;(三)用电线路布置:根据施工现场布置材料和设备确定用电线路布置方案;(四)用电安全措施:包括用电设备的安装、接地保护、防雷措施等;(五)用电周期:根据施工进度确定用电周期和计划。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控第八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临时用电工程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施工人员在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拆卸等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用电设备的安装:按照电器安装规范和相关标准进行安装,确保设备固定牢固、接线正确;(二)用电设备的接地保护:使用可靠的接地设备,确保电流正常地流入地下;(三)线路敷设:线路敷设应符合电线电缆敷设规范,避免受到机械损伤和其他外力破坏;(四)防雷措施:对需要采取防雷措施的区域,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安装;(五)用电安全:临时用电工程应设置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章施工结束验收第十条施工结束后,应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用电设备的完好性:查验临时用电工程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完好;(二)用电线路的安全性:检查临时用电工程的线路敷设和接线,确保线路安全可靠;(三)用电安全措施:检查临时用电工程是否设置了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四)用电记录:阶段性记录施工过程中的用电情况和问题,并进行总结;(五)用电工程的文件整理和归档:整理和归档临时用电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建筑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程。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理工作。
下面将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说明。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职责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包括电源设备的运行状态、电缆敷设情况、接地保护措施、配电柜的安全性等方面。
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并要求整改。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合理配置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临时用电设备,确保供电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同时,应保证设备的质量和稳定性,避免因设备失效造成用电事故。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保护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接地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如发现接地电阻超标或接地装置失效的情况,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线路敷设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线路的安全和可靠性。
特别是在施工现场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情况下,要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避免线路因短路引起火灾。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设备维护和保养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按时更换老化严重的设备,避免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要求1. 临时用电配电箱的安全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箱应采用防火、防水、防腐蚀的材料制作,并安装在防护箱内。
配电箱的输电线路要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用电过程中不会因故障引发火灾或触电事故。
2. 临时用电线缆的安全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缆应选用耐磨损、耐高温、耐油腐蚀的电缆材料,并且要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合格。
线缆的敷设要避免与尖锐物体接触,以免因磨损而导致线路短路或漏电。
线缆与金属构件的连接要采用可拆卸的夹具,方便日常维护和检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运行,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本细则制定。
第2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电源、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和施工电线等。
第3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和用电线路的监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监理第4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监理应有相应的资质,并应熟悉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布置和使用规范。
第5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监理应按照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布置和使用规范,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其运行安全。
第6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监理应制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日常巡检和记录。
第7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监理应做好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及线路的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和线路运行的可靠性。
第三章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监理第8条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监理应考虑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第9条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监理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和布置,并对线路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10条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监理应对线路的敷设、保护、接地和绝缘等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11条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监理应制定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日常巡查和记录。
第四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第12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进行。
第13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14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并向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15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五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报告第16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监理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第17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报告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相关建议等内容。
2023年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23年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临时用电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电力使用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用电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施工临时用电的监理活动,包括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的审验、检测、设备的监控与维护等工作。
第三条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包括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检查、验收、监控、维护等工作。
第四条电力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进行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活动。
第五条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二章监理人员的要求第六条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工程技术或电力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学历,取得电力监理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具有扎实的电力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标准。
第八条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有效地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九条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监理内容和方法第十条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位置、线路走向、设备的安装质量等进行检查和验收;(二)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接地、接线等进行检查和验收;(三)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五)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和校正,确保电量计量的准确性;(六)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电源线路、开关箱等进行巡视和巡检,防止电线老化、漏电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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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县城新区府东小区三期建设工程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人:审批人: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府东小区三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部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目录一、本工程临时用电概况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依据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五、施工用电监理监控要点六、安全监理检查频次与方法:一、本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苍南县县城新区府东三期(08-3地块),东临渎浦路,南临仁英路,西临规划区间道路,北临已建成的多层民宅,西南向有部分已建成多层的住宅区。
由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浙江求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地上总建筑面积114698.53平方米(含架空层面积),地下室建筑面积26304.26平方米。
由11幢25~26层住宅楼与2层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用房等组成。
高层建筑为框剪结构,其它为框架结构。
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方案及实际现场情况,总配电室设置于甲方提供的变压器旁,变压器容量为:三台400KVA,现场采用TN-S(三相五线制)系统供电,本工程现场设置2个总配电房;供电线路、电缆选用五芯电缆,供电系统应做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施工机具、设备要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标准要求。
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依据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规划、施工合同2.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3.已批准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3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1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三级漏电保护系统。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6、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7、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8、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9、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0、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11、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2、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13、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14、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
需要三相五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
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15、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1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17、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18、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9、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20、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21、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22、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23、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1)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25、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
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实施情况1)总监主持下进行临时用电方案、管线保护方案及相应应急预案的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的审查,审查方法如下:●施工企业上级各部门汇签、总工审批、单位盖章;●方案中负荷计算书、平面图、防火措施、应急预案等编制情况;●方案有否违反强制性条文;●是否对现场四周地上、地下部位管线保护采取相应措施;●临时用电必须经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检查临时用电布局与方案平面图、立面图是否相符:●电源进线、总配电室及线路走向;●支线架设应采用TN—S接零系统;●外电防护措施与方案是否相符;●配置的分配电箱与施工用电方案是否相符;2、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1)审查施工单位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有验收制度、定期检查制度;●总包每月按JGJ59-2013检查标准进行打分;2)审查施工单位的电工上岗资格:●电工是否持有效上岗证,与上报特殊工种名册是否一致;●电工是否按制度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留下记录。
3)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对外电防护是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外电防护措施应征得管线单位的认可,并办理相关手续;4)现场是否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情况;5)总配电间常用安全用具是否足量配置,每路开关引出是否标明分路标记或设备名称。
3、对临时用电设备的验收临时用电布置完成后,审核施工单位组织的临时用电设施的验收记录;五、施工用电监理监控要点监理的控制要点主要有:临时用电管理、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接地与防雷、配电室及自备电源、配电线路、配电箱及开关箱、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
1、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2、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3、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大于度4米;4、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5、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cm;6、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器、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9、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10、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11、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12、施工现场开挖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1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14、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
15、在只允许作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16、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17、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18、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19、电力为400/200V的自备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
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20、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2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22、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23、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24、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26、橡皮电缆架空敷没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27、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跟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28、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29、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0、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