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补偿标准

南水北调补偿标准
南水北调补偿标准

南水北调补偿标准

[1]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库初步设计阶段征地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设计报告(直接费概算)的批复》(国调办征地[2009]215号)的精神,为了保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移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阳光操作,增加移民工作的透明度,现将丹江口水库移民补偿标准通知如下:

一、移民个人补偿标准

(一)农村居民房屋补偿单价。正房:框架735元/㎡、砖混5 30元/㎡、砖木479元/㎡、木394元/㎡、土木384元/㎡;偏房:砖混530元/㎡、砖木359元/㎡、木296元/㎡、土木288元/㎡,附属房210元/㎡。

(二)城镇居民房屋补偿单价。正房:框架735元/㎡、砖混5 71元/㎡、砖木493元/㎡、木406元/㎡、土木396元/㎡;偏房:砖混571元/㎡、砖木370元/㎡、木305元/㎡、土木297元/㎡;附属房217元/㎡。

(三)附属建筑物补偿单价。砖石围墙53元/㎡、土围墙41元/㎡、门楼506元/个、烤烟房438元/㎡、混凝土晒场49元/㎡、三合土晒场33元/㎡、散畜圈150元/处、粪池100元/处、地窖180元/口、水池150元/m3、压水井350元/眼、大口井1000元/眼、沼气池1200元/口、有线电视150元/个、电视接收器50元

/套、电话316元/部、农用车辆75元/辆、炉灶150元/个、旗杆10000元/根,村组副业设施和设备补偿费7000元/处按权属关系补偿。

(四)移民搬迁费。农村移民搬迁费为途中食宿费县内45元/人、出县外迁95元/人,途中医药费10元/人、路途意外伤害保险25元/人。搬迁运输费、搬迁损失费、车船补助费、误工补助费、临时住房补助费,按照搬迁远近计算,每人不尽相同。

(五)零星果木。果树中,结果80元/株、未结果10元/株;经济林木中,成树50元/株、幼树10元/株;用材林木中,成树15元/株、幼树8元/株。

(六)其他项目补偿单价。移民新村双翁厕所、沼气池2000

元/户、过渡期生活补助1200元/人、渔船900元/吨、渔具300元/套、网箱8元/㎡、库汊网具10元/㎡、坟墓迁移1000 元/座、出县外迁移民生活安置补助费1200元/人。

二、外迁移民生产安置费标准

外迁农村移民生产安置费为人均2.3万元,用于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人均0.2万元用于补助移民个人购置农机具;人均0.1万元用于补助移民个人购买种子、肥料和农药;人均0.15万元与国土部门土地整治投入相结合,在移民安置和划定责任田后,由安置地政府统筹用于实施移民土地整治;人均0.1万元用于支付移民

集体生产发展用地补偿;人均0.05万元由省统筹掌握,用于解决

安置区生产安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暂留人均0.3万元用于办理养老保险。

三、外迁移民基础设施标准

外迁移民基础设施费为人均1.5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区新址征地、居民点内外基础设施建设、膨胀土处理、村台处理。

四、外迁移民奖励标准

对按时完成搬迁安置的外迁移民,从库区耕地占用税中按人均0.2万元安排移民奖励费,由迁出地县级人民政府落实。

五、操作办法

(一)库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将移民个人实物指标和补偿标准予以公示后,制定移民个人补偿资金明白卡,并将资金明白卡发给移民。

(二)移民搬迁费中除误工补助费和搬迁损失费可以兑付给移民个人外,其余部分由库区县级人民政府统一掌握,用于移民搬迁过程中各种支出。

特此通知。

2010年1月8日

2015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2015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出炉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大家可以看一看。小伙伴你家的地被收了补助了多少钱?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城市更新项目成本核算方法

城市更新项目成本及利润核算法律实务xx 经济性是项目运作的核心和动力源泉,在取得项目之前,对一个项目的投入及产出做一个量的分析,至关重要。对于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由于在地价款、公共配套用地、保障房、安置补助、税费等多方面都与普通房地产开发项目有着较大的不同之处,所以做好算帐这门功课,对每一个有志于开发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都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下面就该类更新项目成本及利润核算涉及到的问题逐一探讨分析: 一、地价款问题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价款问题 按广东省三旧文件规定,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所涉的项目进行改造的,可采取协议方式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地价款按政府统一规定办理。深圳城市更新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在核算地价款,没有区分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按更新办法“非商品性质的房地产转为商品性质的房地产的,应按有关规定补交相应地价款”这一精神理解,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所涉的更新项目,仍应按更新办法规定以土地功能的升级改造分别测算地价款。 (二)、xx项目 更新办法对城中村项目更新改造的地价款的计收以容积率(plot ratio,以下简称PR)为临界点作了明确规定,即: 1、PR≤ 2.5的部分,免地价; 2、2.5<PR≤ 4.5的部分,公告基准地价的20%; 3、PR> 4.5的部分,公告基准地价的100%。

对该条款的理解,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该类项目地价款的计收是分段度计算,不是一揽子计算; 2、应准确理解xx的概念和外延: 1)、xx的概念 城中村是指城市化过程中按有关规定,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通常指未完成股份合作公司改制的村民小组)及继受单位(通常指(改制后的股份合作公司)保留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的建成区域。 此处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通常指未完成股份合作公司改制的村民小组,此处的“继受单位”通常指改制后的股份合作公司。 且,该城中村的土地必须是非农建设用地,如涉及到农用地的,在办理农用地转非农建用地之前,不能升级改造;必须是建成区域,空地或仅有临时建筑的非农建设用地则不在更新之列。 2)、xx的外延 xx的具体范围主要包括: 关内四区原农村集体已划定红线的用地;关外四区依据宝安龙岗国土管理暂行办法和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划给原农村集体的非农建设用地;93年以后以土地主管部门的用地批复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形式批的征地返还用地。 3、旧屋村和xx区别: 旧屋村指93年宝安龙岗国土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旧屋村,该类项目更新改造的地价政策不同于城中村项目,应引起重视。更新办法规定,即: PR≤ 1.5的部分,免地价;PR>

2016工伤鉴定标准和赔偿办法

2016工伤鉴定标准和赔偿办法 2016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

企业拆迁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土地使用权补偿基本价格按照市场评估、整体平衡、政府定价的原则确定:浦东地区为110-130万元/亩,浦西地区为120-140万元/亩”的补偿办法。这是上海市第一次以政策性文件的形式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办法。 其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上海市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南水北调工程简介

南水北调工程简介 自1952年10月30日毛泽东主席提出“南方水多,北方水少,如有可能,借点水来也是可以的”宏伟设想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关怀下,广大科技工作者做了大量的野外勘查和测量,在分析比较50多种方案的基础上,形成了南水北调东线、中线和西线调水的基本方案,并获得了一大批富有价值的成果。 南水北调总体规划推荐东线、中线和西线三条调水线路。通过三条调水线路与长江、黄河、淮河和海河四大江河的联系,构成以“四横三纵”为主体的总体布局,以利于实现我国水资源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合理配置格局。西线工程截至目前,还没有开工建设。 东线工程:利用江苏省已有的江水北调工程,逐步扩大调水规模并延长输水线路。东线工程从长江下游扬州抽引长江水,利用京杭大运河及与其平行的河道逐级提水北送,并连接起调蓄作用的洪泽湖、骆马湖、南四湖、东平湖。出东平湖后分两路输水:一路向北,在位山附近经隧洞穿过黄河;另一路向东,通过胶东地区输水干线经济南输水到烟台、威海。东线工程开工最早,并且有现成输水道。 中线工程:从丹江口大坝加高后扩容的汉江丹江口水库调水,经陶岔渠首闸(河南淅川县九重镇),沿豫西南唐白河流域西侧过长江流域与淮河

流域的分水岭方城垭口后,经黄淮海平原西部边缘,在郑州以西孤柏嘴处穿过黄河,继续沿京广铁路西侧北上,可基本自流到终点北京。中线工程主要向河南、河北、天津、北京4省市沿线的20余座城市供水。 西线工程:在长江上游通天河、支流雅砻江和大渡河上游筑坝建库,开凿穿过长江与黄河的分水岭巴颜喀拉山的输水隧洞,调长江水入黄河上游。西线工程的供水目标主要是解决涉及青、甘、宁、内蒙古、陕、晋等6省(自治区)黄河上中游地区和渭河关中平原的缺水问题。结合兴建黄河干流上的骨干水利枢纽工程,还可以向邻近黄河流域的甘肃河西走廊地区供水,必要时也可及时向黄河下游补水。截至目前,还没有开工建设。 规划的东线、中线和西线到2050年调水总规模为448亿立方米,其中东线148亿立方米,中线130亿立方米,西线170亿立方米。整个工程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 总体布局 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提出“南水北调”的设想后,经过几十年研究,南水北调的总体布局确定为:分别从长江上、中、下游调水,以适应西北、华北各地的发展需要,即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成后与长江、淮河、黄河、海河相互联接,将构成我国水资源“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总体格局。 调水线路 南水北调总体规划推荐东线、中线和西线三条调水线路。通过三条调水线路与长江、黄河、淮河和海河四大江河的联系,构成以“四横三纵”为主体的总体布局,以利于实现我国水资源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合理配置格局。 【可调水量与供水范围】 中线工程可调水量按丹江口水库后期规模完建,正常蓄水位170m以下,考虑2020年发展水平在汉江中下游适当做些补偿工程,在保证调出区工农业发展、航运及环境用水后,多年平均可调出水量141.4亿立方米,一般枯水年(保证率约为75%),可调出水量约110亿方。供水范围主要是唐白河平原和华北平原的西中部,供水区总面积约15.5万km2。因引汉水量有限,不能满足规划供水区内的需水要求,只能以供京、津、冀、豫、鄂五省市的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为主,兼顾部分地区农业及其他用水。 东线工程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599-2006)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599-2006) 加入时间:2006-4-26 15:38:41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599-2006) 2006-03-01发布2006-03-01实施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山东段水质安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青岛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刚贾洪玉武周虎韦亚男袁佐栋李劢沈浩松 本标准于2006年3月1日首次发布。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山东省境内南水北调输水干线汇水区域内69种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南水北调输水干线汇水区域内所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因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同时,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研究以及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66 水质总铬的测定 GB/T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总汞的测定 GB/T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4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1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城市更新项目房屋收购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城市更新项目房屋收购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房屋收购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收购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协议编号:(2014)第号 收购补偿人:(下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S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口身份证/ □护照/ □其它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收购补偿人:(下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S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国家或地区: 口身份证/ □护照/ □其它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国家或地区: 口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码: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S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国家或地区: 口身份证/ □护照/ □其它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8年达州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达州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达州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 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第45条规定:“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46条规定:“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根据该规定,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 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 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第五、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 亲属抚恤金待遇停工管理。 四、护理费 (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二)护理期限 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1)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 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的,人民法院 应当受理。经审理认定赔偿权利人确实需要继续护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 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2)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决确定的期限(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内康复 已无需护理,或者在这个期限未满时受害人就死亡的)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该期 限内的全部护理费,受害人基于法院的判决一次性取得该笔护理费的,受害人或者其继承

企业拆迁补偿包括

一、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路永强律师及其团队在办案和法律实践过程中总结,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我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

南水北调工程简介及线路图

南水北调工程简介及线路图 水是生命的源泉,是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没有水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存在。我国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8124亿m3,其中河川径流量为27115亿m3 ,居世界第6位。但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居世界第109位。我国水资源的自然分布呈现南方水多、北方水少、时空分布不均的特点,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为适应缺水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必须对水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华北、西北地区缺水的一项战略性基础设施工程。 一、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1、我国水资源自然分布不均 我国水资源分布,具有南方水多北方水少的特点,与生产力布局不相适应。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河川径流量占全国的83%,耕地面积占全国38%,其中长江流域年径流量为9513亿m3,占全国的35%,耕地面积只占全国的25%,人均和亩均水量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属丰水区;淮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的年径流量占全国的17%,耕地面积占全国的62%,其中黄河、淮河、海河三大流域和胶东地区的河川径流量为1573亿m3,约占全国的6%,耕地面积却占全国的

40%,人均和亩均水量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属缺水区,尤以海河流域更为突出,年径流量只有264亿m3,不足全国的1%,而人口和耕地却分别占全国10%和12%,缺水十分严重。长江流域与海河流域相比,长江流域的人均水量是海河流域的近10倍,亩均水量为17倍。江、淮、黄、海四大流域及全国的人均、亩均水量见表1。 我国北方缺水不仅因为水资源少,而且河川径流的年际变化很大,年径流最大与最小的比值,南方为2~4倍,北方为3~8倍,淮河为15倍,海河则高达20倍。更为严重的是连续丰水年和连续枯水年交替发生,黄河出现过连续11年枯水年(1922~1932年),平均年径流量只有多年平均量的70%。海河出现过连续8年枯水年(1980 ~1987 年),平均年径流量只有多年平均量的57%。淮河也有类似现象。华北地区降雨受季风影响,七、八两月的降雨量占全年的50%~60%,且多以暴雨形式出现,调蓄困难,可利用的径流不多,造成汛期常常发生洪涝灾害,非汛期却又严重缺水。 表1 全国及江、淮、黄、海流域人均、亩均水量区域 总面积 /万k m2

山东省南水北调济平干渠工程

山东省南水北调济平干渠工程新乡市黄河河务局第三工程处

山东省南水北调济平干渠工程第12标段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 第一节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岸工程东平湖~济南段位于输水工程位于山东省西部,于海河流域的聊城市、德州市隔河相望,南靠泰山,西接东平湖,东至山地省省会——济南,途径泰安市的东平县、济南市的平阴县、长清区和槐阴区,至济南市的小清河睦里庄跌水,输水线路全长89.893km,所经4个县(区)区域面积为3436 km2。本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是贯穿东平湖~济南段输水干线,缓解济南市的供水危机,恢复泉城的自然风貌,为胶东输水干线的全线贯通奠定基础,为今后淄博、潍坊、青岛、烟台、威海等胶东地区重点城市调引长江水创造条件。 根据《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规划》(2001年修订),以及水利部水总《关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平湖~济南段输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确定输水渠设计流量为50m3/s,加大流量为60 m3/s;渠首引水闸按远期供水规模建设,其设计引水水位为39.30m,设计流量为90 m3/s,加大流量为100 m3/s。 本合同段为标段12,主要工程内容为:孔集公路桥(桩号18+553),灌注桩基础,预应力空心板,跨径2×20米,桥宽净11+2×1.25米。刁山坡公路桥(桩号22+161),钢筋砼系杆桥,跨径60米,桥宽净12+2×1.0米。李山头节制闸(桩号24+630),3孔3.5米宽开敞式钢筋砼水闸。

2、施工条件 (1)、地形地貌 供水区地处泰山北麓及西麓余脉,区内地形起伏、地貌复杂,有山地、丘陵、平原、洼地和湖泊等。地势南高北低,自然坡降平均为1/2500,自南向北依次为山地、丘陵和平原,地势最高处为南部长清境内的灵岩山,海拔683m,最低处为玉符河入黄河口处,地面高程不足30m。 输水线路基本平行黄河,线路以南部为丘陵区,北部为黄泛平原和洼地,沿线地形复杂、起伏较大,所经姜沟、亭山头、刁山坡、李山头、博士山及贵平山口等几处高地和山口,地势普遍较高,最高处为刁山坡,山顶高程为128m,输水渠处地面高程为66m。沿途经过的曹山洼、栾湾洼、贵平洼和孝里洼,为比相应黄河滩唇处低3~4m的自然封闭洼地,地面高程在35m左右。 输水线路穿越不同的地貌单元,主要地貌类型有黄河冲积平原、山前冲积平原、低山丘陵、山前剥蚀~溶蚀丘陵等。 (2)、水文气象 工程所在区域属华北暖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夏热多雨,冬寒少雪,春旱多风,秋旱少雨,季节性干旱特别严重。多年平均气温12.6℃,极端最高气温42℃,最低气温-17℃,全年无霜期200~220d,多年平均降水量为674.9mm,降水量随时空变化较大,主要表现为:一是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主要集中在汛期7~9月份,约占全年降水量的60~80%,汛期降雨又多集中在几场暴雨之内;二是降水量年际间变化较大,最大降水量(1964年)1327.8mm,最小降水量(1988年)455.2mm,丰枯比2.92;

城市更新合作协议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市合作/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XXXXXXX 有限公司 乙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描述项目背景、合作目的、双方意愿) 例如:甲方拟对的项目土地进行城市更新,项目已取得立项/批复; 本着互惠、互利、互相支持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开发的深圳市___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 (四至),占地面积约_______ 方米(以最终实际测量 的面积为准),现状建筑面积_______ 方米,现状容积率______ 。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 图(加盖土地权属人公章)。 二、合作标的(标的为项目地块)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_______ 平方米,规划容积率_________ ,计容积率面积不低于

方米,其中,住宅方米,商业方米,办公方米,商务公寓方米,配套设施方米,地块具体控制指标见附件XX (以 下简称“项目地块”) 三、合作条件/合作方式/双方权利义务 1.本项目已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股东会表决同意进行旧村/旧居改造。(意愿表 决) 2.甲方就项目地块已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法规要求与项目所属村股份公司签订开发 协议,并取得村股份公司【】%股民(比例要求见股份公司章程)的批准及村股 份公司董事会的批准。(经村批准) 3.本项目获得市政府城市更新项目的批准,并享受城中村/非农/征地返还/ 旧屋村 改造的地价优惠政策。(政府地价) 4.本项目不会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暂行规定》配 建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政策性住房)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或乙方指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公司” )作为申报 主体负责规划制定计划申报。该项目规划制定计划申报通过后,乙方公司负责本 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与申报并与被拆迁户签署拆迁合同。甲方应积 极协助办理本项目的全部报批手续。(城市更新报批) 6.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派出人员组成“旧改拆迁小组”,对本项目范围内的 物业现状进行拍照、统计,双方对结果签字确认,同时甲方配合乙方公司尽快完 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查丈,查丈后制定本项目的具体搬迁补偿 标准,甲方确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同意该标准, 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公布实施。以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公司承担。(查

与工伤赔偿金相关的法律法规

与工伤赔偿金相关的法律规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康复的,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五条计发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

中国南水北调工程简介

中国南水北调工程简介 2005年8月16日 一、中国水资源的基本特点 中国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8,124亿m3,占世界总量的5.8 %左右,仅次于巴西、原苏联、加拿大、美国和印度尼西亚、居世界第六位。但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2,163m3,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在世界银行1998年统计的153个国家中只居第88位。因此,水资源是中国十分珍贵的自然资源。在研究开发利用我国水资源时,要看到中国水资源总量虽较丰富,但人均水资源相当贫乏的这一基本特点。 中国水资源分布的另一个基本特点是南方水多、北方水少,空间分布很不平衡。河川径流主要来自降水,影响中国大部分地区降水的是来自西太平洋的东南季风和印度洋、孟加拉湾的西南季风。东南沿海山丘区,台湾,海南东部山区年降水量超过2000毫米,西南部分地区、平原地区约1600~1800毫米,长江中下游地区大部分超过1000毫米,淮河流域为800~1000毫米,华北平原下降为500~600毫米,大西北沙漠区,降水量不足25毫米。 中国水资源分布的第三个基本特点是年内或年际变化大,随着季风出现的次数、强弱和水汽量多少,降雨和径流量年际间、年内的分布也极不均匀,经常出现连续多水时段和连续少水时段或连续干旱年和连续丰水年,尤其是连续干旱年的出现,对水资源本已短缺地区来说,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引起生态环境恶化。 以上三个基本特点,也是开发利用水资源、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解决的三个主要问题,南水北调就是借助于先进的工程技术手段优化配置中国水资源的一项宏伟工程。 二、黄、淮、海流域是中国当前最缺水地区 黄河是中国西北、华北地区的重要水源,全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52mm,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580亿m3,可开采的地下水资源量110亿m3,水资源总量占全国的2.5%,2000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633 m3。淮河流域(包括胶东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854mm,水资源总量为961亿m3,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3.4%,2000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478 m3。其中胶东地区2000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330m3,水资源开发程度已高达86%,遇大旱年份,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海河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539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72亿m3,占全国的1.3%。2000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92m3,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7,比全国人均年用水量还低138 m3,缺水十分严重。 根据1993年国际人口会议提出并经1996年国际自然资源会议认可的标准,当一个地区水资源利用率达到25~50%而人均水资源量仅为500~1000m3,则该地区属于缺水地区;当一个地区水资源利用率大于50%而人均水资源量小于500m3时,属于严重缺水地区。按此定义,2000年黄河流域人均633m3、但开发率已达67 %,淮河流域人均478m3、开发率达59 %,海河流域人均 292m3 、开发率达94 % ,均属于严重缺水地区。 近10年来,黄河源区干旱趋势加重,中小型湖、塘干涸,草场大面积退化和荒漠化,多年冻土层出现萎缩。下游从1972~1999的28年中有22年断流,1997年利津站断流226天,断流河段上延到开封附近。 1999年后虽未断流,由于采取封堵口门和控制抽水泵站等措施对两岸生产、生活影响很大。海河流域平原河道长期干涸,地下水严重超采,现状平均每年超采地下水65亿m3,其中浅层地下水35亿m3,超采面积达4.4万Km2,深层地下水30亿 m3,超采面积达5.6万Km2, 20多年来已累计超采900多亿m3。造成地下水位埋深大面积持续下降,京广铁路、津浦铁路沿线城市附近地下水漏斗不断加深和扩大,现在已基本连成一片,局部地区地下水资源已接近枯竭。水资源过量开发,导致河湖干涸、河口淤积、湿地减少、土地沙化以及地面沉陷等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调度运行管理系统建设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调度运行管理系统建设 一、系统背景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是缓解我国中东部地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支撑该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跨流域、长距离的特大型、综合性调水工程。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供水范围共涉及14个市,共107个县、市、区。供水区面积11.3万km2,覆盖了山东主要的经济发达区和大部分重点城市,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3.7%。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主干线自苏鲁省界进入山东省韩庄运河,经台儿庄、万年闸、韩庄三级泵站提水进入南四湖的下级湖,经下级湖湖内航道及东股引河至南四湖二级坝,由二级坝泵站提水进入南四湖上级湖,经湖内航道进入梁济运河,由长沟、邓楼两级泵站提水进入柳长河,再由八里湾泵站提水入东平湖(老湖区),经东平湖后,分两路分别向黄河以北和胶东地区供水。向黄河北供水线路,经穿黄隧洞过黄河,自流进入小运河至临清,一期工程向北经七一、六五河进入大屯水库;二期工程自临清向西经穿卫枢纽工程进入河北,向河北省、天津市供水。向胶东地区供水线路,由东平湖渠首闸引水,经胶东输水干渠输水,向济南市及其以东的胶东地区供水。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在山东境内分为南北、东西两大输水干线,形成“T”字形输水大动脉,干线长1191.81km。 二、项目建设目标与主要内容 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调度运行管理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山东干线调水业务为核心,以全线自动控制为重点,在应用支撑平台和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的基础上,运用先进的信息采集技术、自动监控技术、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管理技术、信息应用与管理技术,构建面向东线工程山东段干线公司、管理局和管理处三级的具有个性化水量调度系统、综合会商、信息监测与管理系统和工程管理系统。以现代化的管理观念和工作方式,通过“调度方案最优化、调水过程自动化、远程监控可视化、运维管理信息化、应用系统集成化、数据传输网络化、企业管理现代化、安全保护全面化、应急响应预案化”,实现安全调水、精细配水、准确量水。全面提升各级管理部门的综合信息处理能力,为科学调度、管理和保护水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调度运行管理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量调度系统、信息监测与管理系统、工程管理系统、综合会商系统、闸(泵)站监控系统等五大部分,其关系图如下图所示: 其中,水量调度业务和闸(泵)站监控系统是核心业务,信息采集系统、信息监测与管理系统、综合会商系统和工程管理系统是辅助性业务。水量调度业务分为日常水量调度业务和应急水量调度业务,日常水量调度业主主要包括年、月、旬及实时调度业务,应急调度业务主要由于用水计划的临时调整或由于沿线水库等当地来水量的临时变化,需要调整调水计划,满足应急供水或农业与生态相机补水的要求。 信息采集系统为信息监测与管理系统、水量调度系统提供数据来源。信息监测与管理系统对工程安全、水质、水情的实时信息进行监测与分析,为水量调度系统、综合会商系统和工程管理系统提供告警异常、评价信息。工程管理系统接收信息监测与管理系统的工程安全评估信息,并将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维修养护方案上报至综合会商系统。综合会商系统接收工程管理系统、信息监测与管理系统及其他单位的告警信息,经分析、评价、会商制定处置方案,由水量调度、工程管理、综合办公等系统执行处理。水量调度系统则可接收综合会商决策方案,形成调度指令,由闸(泵)站监控系统执行。 三、应用系统架构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调度运行管理水量调度、综合会

深圳城市更新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流程解析及业务实操要点

深圳城市更新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流程解析及业务实操要点 目录 一、前期摸底工作 二、初步核查被拆迁房屋及相关权利主体 三、项目拆迁计划的制定、完善与审核 四、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测绘 五、拆迁谈判 六、正式拆迁协议的签订与备案 七、被拆迁房屋的回收、拆除与产权证注销 八、拆迁补偿款项的申请与支付 九、回迁房选房、交房结算、办证 一、前期摸底工作

(一)拆迁人在正式开展拆迁前,应对项目所在区域、被拆迁房屋及相关权利主体进行调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所在区域拆迁人口数、户数; 2.被拆迁房屋数量、类型、现状、权属; 3.权利主体的背景、更新意愿和需求; 4.所在区政府城市相关更新主管部门的有关项目申报、权利主体认定、拆迁合同备案等行政流程; 5.周边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周边项目拆迁补偿对价。 (二)被拆迁房屋、项目用地涉及村集体资产的,拆迁人应尽早与村集体主要负责人、所在街道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联系,确认房屋、土地的权属情况、现状,以及村集体资产流转的相关决策流程。 二、初步核查被拆迁房屋及相关权利主体 (一)被拆迁房屋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被拆迁人即为产权证书记载的所有人。如房屋产权为共有的,则被拆迁人为产权登记证书记载的全部共有人,共有人享有的被拆迁房屋权益份额以产权证书记载为准。 (二)被拆迁房屋未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应按照所在区政府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所规定的权利主体认定政策,由对被拆迁房屋享有权利的利害

关系人根据拆迁测绘报告,填报相关产权申报文件,完成申报程序。经确认无误的前述利害关系人即为被拆迁房屋的被拆迁人。 三、项目拆迁计划的制定、完善与审核 拆迁人根据调查摸底所了解到的信息,以及主管部门的意见,编制、审核拆迁补偿工作方案和拆迁进度计划,作为拆迁工作推进和考核的指导性文件。 四、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测绘 (一)拆迁人应联同专业测绘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坐落位置、用地面积、基底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用途等事项进行认定核查,并编制房屋测绘报告,作为被拆迁房屋现状的认定标准。 (二)按照行业惯例,被拆迁房屋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在签订拆迁协议时,如被拆迁房屋现状测绘建筑面积大于产权登记建筑面积的,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应当以测绘报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如被拆迁房屋现状测绘建筑面积小于产权登记建筑面积的,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应当以房地产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被拆迁房屋未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签订拆迁协议时,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以测绘报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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