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技巧:利用好司法考试历真题每日一练(201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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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基础模拟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基础模拟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2、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11、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12、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13、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2014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2】

2014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2】

2014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2】11. 尹老汉因女儿很少前来看望,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女儿每周前来看望1次。

法院认为,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

而且,关爱老人也是中华传统美德。

法院遂判决被告每月看望老人1次。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被告看望老人次数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自由裁量B.《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中没有规定法律后果C.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法条中规定了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D.法院判决主要是依据道德作出的【参考答案】:D12.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

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

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参考答案】:A13. 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

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参考答案】:A1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2014年司法考试试卷

2014年司法考试试卷

2014年司法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A. 制定和修改宪法B. 监督宪法的实施C. 决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D. 选举国家主席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哪项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非法拘禁他人C. 盗窃他人财物D. 捡到他人遗失物未归还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服的C.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D. 对行政机关侵犯合法权益的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B. 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C. 公开审判,除法律规定外D. 被告人有权选择自己的辩护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平等权B.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C. 言论自由D. 宗教信仰自由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犯罪?A. 贪污公款B. 挪用公款C. 受贿D. 行贿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哪些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买卖合同B. 赠与合同C. 租赁合同D. 劳动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服的C.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D. 对行政机关侵犯合法权益的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B. 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C. 公开审判,除法律规定外D. 被告人有权选择自己的辩护人三、案例分析题(每题5分,共10分)11. 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出售一批货物,李四支付货款。

青海省司考技巧:利用好司法考试历真题每日一练(2014.2.7)

青海省司考技巧:利用好司法考试历真题每日一练(2014.2.7)

青海省司考技巧:利用好司法考试历真题每日一练(2014.2.7)一、选择题1、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B.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C. 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D.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正确答案】:D2、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戊可代位继承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 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3、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B.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C. 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 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正确答案】:A,B,C,D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B.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C.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D.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正确答案】:A,B,C,D5、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2014年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带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带解析

1、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答案】C【解析】选项A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2、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

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

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3、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模拟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模拟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1、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哪一事项作出规定? ( )A所有地方性事务B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C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地方性事务D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性事务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的?( )A、2014年2月26日B、2014年4月25日C、2014年7月1日D、2014年10月1日3、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没有( )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义务的决定。

”A、法律、法规B、法律、法规、规章C、行政规范性文件D、法律4、下列主体中,依照我国选举法不列入选民名单的是( )A.精神病患者B.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C.劳动教养人员D.吸毒人员5、立法法的立法依据是下列哪一项?(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国共产党党章C党代会的决议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6、建立健全公众参与、( )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A、党委领导B、领导班子研究C、有关部门计划D、专家论证7、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D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同级地方性法规8、根据现行宪法,批准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生效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省、自治区人大常委9、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下列哪一机关进行裁决?(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主席团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0、下列哪一项不是国家立法的特点?( )A最高权威性 B国家主权性 C权力机关独立行使 D党性11、《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 )。

A、地方性法规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D、自治条例12、地方性法规是( )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4.5.21)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4.5.21)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4.5.2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 A.普通程序 B.二审程序 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小额诉讼程序【司法部答案】AB【考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答案解析】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都有规定,故A、B选项正确,当选。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为非讼程序,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小额诉讼程序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时写入法律,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2、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

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 B.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 C.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司法部答案】A【考点】第三人代为履行【答案解析】《本题考的是第三人代为清偿制度,我国法律未设明文,比较难。

所谓第三人清偿,谓债务人之外之第三人所为之清偿。

第三人清偿的有效要件有四:(1)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

具有专属性的债务,第三人不得代为清偿。

(2)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

若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则不可。

(3)须经债权人同意。

须注意:第三人清偿时,若债权人拒绝,则第三人不得清偿;但是,若第三人就债务的清偿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债权人不得拒绝。

(4)须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据此,本题中,第三人丙替债务人甲清偿债务,得到了债权人乙的同意,清偿有效。

故A选项正确。

(参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77页;韩世远:《合同法总论》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05页。

2014年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10、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2、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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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技巧:利用好司法考试历真题每日一练(2014.5.17)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

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

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

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保险金应全部交给甲的继承人B.保险金应全部交给乙的继承人C.保险金应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平均分配D.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司法部答案】A【考点】人身保险中受益人、代位求偿权问题【答案解析】《保险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本题中,甲投保,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及其近亲属”,秘书乙不能作为为受益人,因此甲身亡,保险金作为甲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选项A正确,B、C错误。

《保险法》第46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据此,保险公司无权向第三人丙追偿。

选项D错误。

请注意:保险代位求偿权只存在于财产保险合同中,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2、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

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司法部答案】C【考点】证券的公开发行【答案解析】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总结为: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第32条)。

证券承销是公开发行方式。

公开发行应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选项A错。

⑵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即禁止折价发行)。

(第128条);选项C正确。

⑶公开发行新股,须经股东大会认可(15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第10条)。

由此,选项C错误。

⑷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36条)。

选项D错误。

故本题只有C项符合规定。

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司法部答案】ABC【考点】共同抵押权、共同保证的关系【答案解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5条第2、3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由此,A、B正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应当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C正确。

但是,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向甲公司追偿,向债务人甲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4、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

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

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悬赏属于要约B.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C.乙归还电脑的行为是承诺D.乙送还电脑是义务,不能获得奖金【司法部答案】B【考点】单方虚伪表示、悬赏广告的性质【答案解析】单方虚伪表示属于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

依大陆法系民法理论,意思表示的基本分类为不一致的意思表示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

不一致的类型包括:(1)表意人一方有意造成的意思分离,即心中保留与戏谑行为。

也有学者把心中保留称为单方虚伪表示。

(2)表意人与相对人双方有意造成的意思分离,即虚伪的意思表示。

(3)无意的意思分离,即表示上的错误。

后者包括受欺诈的意思表示、受胁迫的意思表示瑕疵形式。

单独的虚伪表示,指表意人明知与表示行为相对应的效果意思并不存在,在不告述相对人的情况下所为的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须向他人做出,只有相对人知道此保留的,该意思表示无效,否则意思表示效力不受影响。

甲故意遗失电脑并发布悬赏广告,构成单方虚伪表示,出租车司机不知其心中保留,该悬赏广告效力不受影响。

《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据起草者介绍,该解释采纳了“要约说”而非“单独行为说”。

但是,如此一来,A、C选项都正确,与单项选择不符,所以命题者显然系认为采纳了“单独行为说”,B正确。

《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该拾得人并未排除特定人,D不选。

5、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B.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C.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D.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司法部答案】AC【考点】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答案解析】当事人能力,又称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

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

当事人适格与当事人能力不同。

当事人适格与当事人能力不同。

当事人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无关,通常取决于有无民事权利能力。

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的,有抽象资格的当事人不一定在具体诉讼中适格。

故A、C 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6、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

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

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

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司法部答案】ABCD【考点】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效果【答案解析】丙错认乙车为甲车,缺乏占有的权源,属于无权占有,A正确。

但在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属于善意占有。

《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丙修车的费用属于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B正确。

同样,无论丙是否善意占有,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C正确。

丙知道骑错车后,自善意占有转变为恶意占有。

《物权法》第244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车的毁损,丙作为恶意占有人应当赔偿损失,D正确。

7、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

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

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

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司法部答案】C【考点】公开审判【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判时一律公开。

本题涉及商业秘密,属于申请不公开,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8、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

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司法部答案】ABCD【考点】物权变动、多重买卖、占有【答案解析】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两项义务,转移标的物占有和转移所有权,甲出卖房屋给乙并交付,乙的占有为有权占有,但因为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乙未能取得所有权,A 正确。

甲死亡后期房屋由其子丙继承,其子同样继承了其义务,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并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B正确。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C正确。

《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的占有从有权占有转变为无权占有,所有权人丁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D正确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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