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基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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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特殊药品基数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药品基数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药品基数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麻、精药品的使用与管理,保证麻醉药品的临床应用,规范各部门的用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剂室、麻醉科针对各自麻精药品的实际情况,针对各品种制定相应的周转基数,上报药剂科留档备查。

二、从专柜每日拿出的麻、精一药品的数量要登记,专人管理,及时补充,并进行交接班,要求账物相符。

要求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执行麻、精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退基数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醉药品退基数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醉药品退基数管理制度及流程1.引言麻醉药品是医疗机构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物品,其管理具有极高的风险性和特殊性。

为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使用和减少滥用的可能性,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有效的退基数管理制度及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麻醉药品退基数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医疗机构提供参考和指导。

2.麻醉药品退基数管理制度2.1 退基数管理目标麻醉药品退基数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浪费和滥用的可能性,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同时,通过规范的管理流程,提高麻醉药品退基数操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2.2 退基数管理责任退基数管理责任应明确到每个医院中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如药品管理部门、麻醉科、护理部等。

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流程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麻醉药品退基数管理的顺利进行。

2.3 退基数管理内容麻醉药品退基数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退基数的定义、退基数计算方法、退基数的审批流程、退基数的记录和报表等。

2.3.1 退基数的定义退基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将医疗机构内未使用的麻醉药品回收归还或销毁的数量。

2.3.2 退基数计算方法退基数的计算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来确定。

一般来说,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计算:1.按照项目使用量计算:根据临床需要和手术安排,按照麻醉药品的使用量来计算退基数。

2.按照有效期计算:麻醉药品的有效期有限,对于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及时退基数,避免浪费。

3.按照损耗率计算:在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有一定的药品损耗,应将损耗量纳入退基数计算范围。

2.3.3 退基数的审批流程退基数的审批流程是麻醉药品退基数管理的核心环节,应设置严密的审批程序来确保管理流程的规范和合理。

具体的审批流程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一般包括以下环节:1.退基数申请:负责退基数的人员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退基数申请,申请中需明确退基数的原因、数量和方式。

医院特殊药品基数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药品基数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特殊药品的管理,确保临床合理、安全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特殊药品的管理,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三、职责1. 医院药学部:负责制定特殊药品基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特殊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特殊药品的合理使用,严格执行本制度,对特殊药品的领用、储存、使用、报损、销毁等工作进行管理。

3. 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等工作。

4. 保卫部门:负责特殊药品的保卫工作,防止特殊药品被盗、被抢。

四、特殊药品基数管理1. 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由药学部根据临床科室实际需求、药品效期、储存条件等因素确定。

2. 基数药品的领用由科室负责人填写申请表,报药事管理科审批,变化基数时由科室负责人填写申请表报药事管理科备案。

3. 基数药品请领由专人负责,专柜寄存并做好登记。

4. 基数药品要列入交、接班内容并定期清点、补充。

5. 加强基数药品的效期管理,保证用旧存新和安全有效。

五、特殊药品储存与保管1. 特殊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管理。

2. 储存特殊药品的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条件。

3. 储存特殊药品的库房应设立明显标志,明确存放药品的种类、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4. 对特殊药品的进出库、领用、退回等环节实行详细记录,做到账、物、批号相符。

六、特殊药品使用1. 临床科室在使用特殊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诊疗规范进行。

2. 使用特殊药品时,必须开具专用处方,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签字。

3. 使用特殊药品后,应及时做好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七、特殊药品的报损、销毁1. 特殊药品因过期、变质等原因需报损、销毁时,由科室负责人填写申请表,报药学部审批。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三级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三级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三级管理规定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三级管理。

一级管理:药库负责麻醉、精神药品采购。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麻醉、精神药品专册、专帐管理,到货双人验收到最小包装,库房管理中,双人双锁,报警器。

制度规范完善,采购入库记录完整清晰。

二级管理:药房二级库(周转库)负责麻醉、精神药品的调剂发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麻醉药品进行5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药房二级库均配有双人双锁保险柜。

三级管理:病区备有少量急救麻醉药品,作为基数药品管理。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以及临床医疗实际情况,方便病区夜间抢救应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同意部分病房备有适量的应急麻醉药品,科主任、护士长与医院签定责任书,履行相关义务:
1、带领病房全体医护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如实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帐目,专人负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注射剂加锁入柜,建有交接班登记,使用记录,效期管理制度;
2、用完的空安瓿及时退回药房;
3、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4、在储存、使用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过程中的疏漏,科主任、护士长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药剂科每月对病区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工作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全院通报公示。

三级管理体系中的药库、药房、病房应与保卫科保持密切关系,遇有情况及时报告保卫科。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存基数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存基数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存基数管理规定
为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基数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求,根据我院相关工作制度,修订本制度。

一、药学部负责确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库库存基数,依据临床用量可适当调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的出库量。

二、药学部负责确定各调剂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柜存放基数,依据临床用量可适当调整,一般不超过两周用量。

四、临床科室、护理部、药学部负责确定临床科室和护理单元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库存基数,依据临床急诊、夜班用量可适当调整,一般不超过定点覆盖范围的一天常用量。

五、麻醉科、药学部负责手术室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库存基量,依据手术量可适当调整,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常用量。

六、周转库存基数根据临床医疗工作需要调整基数,按工作程序进行,保证临床工作正常运行和药品安全。

七、使用部门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单》由科主任、护士长、护理部(或门诊部)、药学部签字后,交药库备存。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病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逐日开具,包括针剂与片剂,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癌痛病人开具的阿片类药物无极量限制,除磷酸可待因片一天剂量不超过240mg,曲马多一天剂量不超过400mg。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处方为一次常用量,适用于各种剧痛,如创伤性疼痛、手术后疼痛、麻醉前用药,或局麻与静吸复合麻醉辅助用药等。

慢性中重度疼痛的中晚期癌症病人不推荐使用本品。

门诊麻醉药品处方开具,针剂不能由病人带回,除急诊开具的针剂可由医师或护士到药房领取,不能由病人到药房领取。

麻醉药品首先口服用药。

病区麻醉药品实行基数管理,麻醉药品基数,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由药库调拨。

手术室设置废液、废贴处理区,对废液、废贴进行处理登记,并有责医师及护士,双签字。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用法用量要规范,药品名称使用药品通用名称。

规范麻醉药品的开具,每月对门诊、住院麻醉药品处方进行专项点评。

主要点评处方中药品名称的规范书写、药品用法用量、医师签字、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号是否正确、麻醉药品的选择、处方字迹等方面。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上必须注明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号。

麻醉药品基数管理

麻醉药品基数管理

麻醉药品基数管理
麻醉药品的基数管理是指对麻醉药品的库存进行严格的计数和监控的管理方法。

它旨在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误用或盗窃。

基数管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库存登记:对麻醉药品的进货、领用、消耗和报废等情况进
行详细的登记和记录。

每次有药品进出库时,都要在相应的记录中更新库存数量。

2.实时监控: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系统,对麻醉药品的库存
进行实时监控。

这可以通过条形码、RFID等技术来自动化数据的采集和处理,确保库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定期盘点:定期对麻醉药品的库存进行盘点,以核实实际库
存与记录库存之间的差异。

盘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一次。

4.控制措施:建立一系列的控制措施,以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
使用和防止滥用。

这可以包括分级许可、权限控制、严格的审批程序、双人核对、封存和保管要求等。

5.报告和审查:定期产生和分发麻醉药品的使用报告,并进行
审查。

报告应包括药品的消耗情况、使用者和用途等详细信息,以便及时发现任何异常行为或异常使用情况。

基数管理对于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它有助于确保麻醉药品的供应充足,避免浪费和滥用,并提供有效
的控制和追踪手段,以确保麻醉药品在医疗实践中的合规和安全性。

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严格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立我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由主管院长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名单附后)。

药学部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相应处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四条药学部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并完善各岗位人员职责。

第五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药学部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主管药师以上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原则上应由各室负责人担任,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第七条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药学部应当根据我院医疗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一个月的库存。

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第九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第十条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主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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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基数管理制度
1)手术室内麻醉药品基数应根据临床需要保持一定的基数,供手术患者临床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麻醉药品基数领用应按要求流程领导用,领用人、科室负责人、医务科负责人、药学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领用到手术室进行使用。

3)麻醉药品基数管理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

4))麻醉药品基数管理实行当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保持规定的基数,保持随时可用。

5)定期检查麻醉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近有效期先用。

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

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过期。

6)药品应储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免保持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7)药房应及时向手术室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

8)药学部应指定专人定期对手术室麻醉药品基数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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