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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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病区能够及时、有效地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同时保证药品使用安全和药物管理规范,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1.备用药品的定义:备用药品是指在病区按规定储备的非常用、但在特定情况下需要使用的药品。

2.备用药品的数量和种类:病区根据患者需要、病情特点和医生的建议,制定备用药品的数量和种类,并定期考核和调整。

备用药品应根据病情分类、分级储存,并用明显的标识标示。

3.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储存: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医院的采购程序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性。

药品的储存要求干燥、通风、常温,并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以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淆使用。

同时,要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存放状况,确保药品有效期内。

4.备用药品的使用:病区应制定备用药品的使用规定,明确备用药品的使用范围、适应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使用备用药品必须由主管医生作出书面指示,并在病历中做明确标注。

同时,要做好备用药品使用的记录和报告,及时补充使用后的备用药品。

5.备用药品的管理和盘点:病区应建立备用药品的台账,记录备用药品的入库、出库、使用和盘点情况。

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确保数量和有效期的准确性,及时报告上级。

6.备用药品的报废和更新:备用药品在过期、超过有效期、受潮、出现品质问题等情况下应及时报废,并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病区要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备用药品,确保药品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不同医院和病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结合具体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二)是指在医院病区内对备用药品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病区有足够的药品储备,以应对突发情况和紧急需求。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1.备用药品的确定:根据病区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备用药品清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药品储备规模:确定每种备用药品的储备量,考虑到病区患者数量、药品使用频率等因素进行评估。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为做好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药品出现过期等现象,应制定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治理和利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治理和利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治理和利用制度在临床科室中,备用药品的管理和利用制度至关重要。

备用药品的管理不仅能够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还能够提高药物资金的利用效率。

下面,将就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治理和利用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备用药品购置备用药品的购置应符合药物采购的规定,科室首先应制定备用药品的采购计划,明确所需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并根据患者的病情以及科室的需求进行选择。

采购时应考虑货期、价格、质量等因素,并与供应商签订相关采购合同。

2.备用药品验收备用药品的验收应由专人进行,对每一批次的备用药品进行验收记录,并进行药品样品的留样。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药品的质量标准、药品的数量和有效期等,确保备用药品符合科室的需求和要求。

3.备用药品库存管理备用药品库存管理是保障科室正常运转的关键环节。

首先,要建立以人为本的药物取、用、退流程,制定药品的领用和退库标准。

其次,要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包括定期盘点、库存警戒线的设定以及退库品评价等。

此外,要确保备用药品的库存环境符合要求,避免温度、湿度等因素影响药品质量。

4.备用药品保管和使用备用药品的保管应放置在专门的药品储存柜中,及时记录药品的进库、出库和损耗情况。

同时,要对备用药品实施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期内和质量合格。

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由专职医师根据患者的需要进行决策,并进行书面记录。

使用过程中,应注重药物的剂量和给药途径,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二、备用药品利用制度1.合理利用备用药品备用药品的利用应遵循“节约、合理用药”的原则。

首先,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选择合适的备用药品,避免盲目使用。

其次,要进行药物的剂量计算,避免过量用药和浪费。

此外,要及时调整患者的治疗方案,减少不必要的备用药品的使用,提高药物的利用效率。

2.药物过期退库和处置备用药品的过期退库和处置是管理备用药品的重要环节。

科室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和清理,对过期的备用药品及时退库和销毁,避免过期药物对患者的安全带来威胁。

《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办法》一、病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一)药剂科、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二)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

(三)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四)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药品基数(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留药剂科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负责人签字,医务科主任、药事委员会签字后,送药剂科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一)各病区备用药品按照备案药品目录填写三联单,采用从药库领用的方式领取。

(二)药品补充2.1药品使用后,各病区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药品医嘱单在药房计费补充,使其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2.2如因特殊原因需到药库补充药品,应在药品领单上注明原因,药库方可发药。

五、药品储存(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

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二)高危药品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三)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四)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五)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六、效期管理(一)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备用药品的规范管理

备用药品的规范管理

备用药品的规范管理
1、全科全员培训
制定制度、职责、流程,通过科室人员培训,让大家知晓为什么需要备用药品,药品基数不正确、药液变质、药品过有效期的风险性,不按照流程工作给同事带来的不便性,发生给药差错给患者生命带来的危险性。

2、专班次负责制
备用药品管理每日固定班次人员负责,负责每日药品的交接,基数的核对,这样可以弥补定人管理中带来的不足。

也可以避免该护士不上班从而导致的不能很好的落实此项工作。

3、药品药盒选择
药品的原有药盒为纸质样,经过每日药品的反复查对、使用、补给很容易损坏、安剖上字迹有时候容易被抹掉或导致字迹不清等,根据药液的性质、安剖的大小选择透明度不一样的大小合适塑料盒,非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不用打开,直接通过避光透明盒直接核对。

4、药品标识清晰
药品盒外面标清楚药品的名称(商品名/化学名)、剂量,基数。

尤其高危药品标识要明显、清晰,避免用药差错的发生。

5、药品使用原则
左进右出,及时补给,可以避免过期。

6、药品定位放置
根据性质划分:备用药品分为高危药品和普通药品、建议分开放置。

根据作用划分:相同类型的药品可放一层。

7、定时清单核查
每日核查基数,名称、用后及时补给,每月第四周周一核查效期,并实时记录;近效期药品按照流程报备及时更换,并特殊红笔标注说明。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引言二、管理机构和责任人1.管理机构:急救中心医疗质控室。

2.责任人:负责急救药品的采购、管理、储存、发放和记录工作的药剂师。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1.药品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正规渠道。

2.采购过程中,在药品的选择上,应遵循药物的规范使用原则,选用有效、安全、质量可控的药品。

3.采购的药品应按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四、备用药品的管理1.入库(1)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验收质量合格后方可入库。

(2)入库药品应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保证药品的保质期和有效期。

(3)药品应放置于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爆的药品柜中,避免与不相容药物共存。

2.盘点(1)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盘点时应核对库存数量和质量,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并上报负责人。

3.配发(1)急救药品的配发应按照工作需要和急救药品的库存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2)配发药品应记录领用人员、数量及用途,并由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4.库存控制(1)根据工作需要和使用情况,合理控制备用药品的库存量。

(2)定期监测库存情况,确保库存量充足并控制过期药品的数量。

五、备用药品的使用1.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所需药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和使用备用药品。

2.使用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和用法用量,确保正确使用药品。

3.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注射器和针头的消毒,确保无菌条件下使用。

4.使用药品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时间和效果等信息。

六、急救备用药品的更新和废弃1.定期对备用药品的保质期进行监测,过期药品应及时废弃,并记录废弃原因。

2.废弃药品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急救备用药品的培训和评估1.急救人员应定期接受急救备用药品的相关培训,了解备用药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2.定期进行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性。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供应,并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二、术语定义1.备用药品:指日常医疗中需要的、不可随时获得的药品,用于急救、危重抢救、疼痛控制等的药物。

2.负责人:指病区主任或指定的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管理的人员。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工作由病区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

2.采购工作需按照病区的实际需求,制定购买计划,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采购要与相关部门(如药房、采购部门)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及时、准确。

四、备用药品的储存与管理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固定的储存柜中,按照药品的类别、性质进行分类放置。

2.储存柜应保持干燥、通风、远离日光直射和温度过高或过低的环境,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备用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检查并清理,过期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

4.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和安全性。

五、备用药品的发放和使用1.备用药品的发放由负责人统一负责,需经医生或护士的申请和审批方可发放。

2.发放时应填写相关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取人员、领取时间等信息。

3.使用备用药品前,应通知负责人,负责人需知晓并与医生或护士核对使用的药品和剂量。

4.使用后需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剂量、效果等信息,并进行签名确认。

六、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1.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并做好盘点记录。

2.库存不足时,负责人应及时进行补充采购,并重新调整库存量。

3.库存过剩或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擅自处置或私自使用。

七、备用药品的报废和消耗品的购买1.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损坏应立即报废,需有相关人员进行记录并签名确认。

2.消耗品的购买应与备用药品的采购相互配合,确保病区的需求。

八、备用药品的培训和监督1.病区负责人需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备用药品管理的培训,包括药品的储存、发放、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根据公司的需求,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验收、报废等相关事项,以保证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制度内容:1.备用药品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人员负责,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可靠。

(2)在采购备用药品前,应编制备用药品目录,列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并报备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采购备用药品时,要按照医学合理用药原则,选择性价比高的正规药品,并在购买药品时,要留有足够的有效期,避免过期药品存在。

2.备用药品储存(1)备用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仓库中,保持整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2)备用药品应有专门的存放区域,按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类放置,方便管理和使用。

(3)备用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要求,必要时可配备恒温恒湿设备。

(4)备用药品要实行定期盘点、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备用药品使用(1)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守公司的用药管理制度,必要时应有医生指导。

(2)备用药品的使用前,要对药品的有效期、包装完好性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

(3)备用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适应症和用药剂量使用,禁止滥用药品。

4.备用药品验收和报废(1)备用药品的验收应由采购人员和使用人员共同进行,对药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对于过期药品、破损包装的药品或者药品质量异常的,应立即报废,不得再进行使用。

(3)药品报废应填写报废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报废原因等,保存至少两年。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公司要负责人员要严格执行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并定期对备用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制度宣传和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以提高员工对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确保备用药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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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病区(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2.备用药品的管理
①药剂科每月对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②检查结果应现场反馈各病区(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病区(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③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效期登记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责任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认真填写《备用药品效期登记表》。

④病区(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效期检查等各环节均应有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⑤各病区(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⑥各病区(科室)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⑦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中属于高危药品的需统一存放位置,并有明显的高危药品标识(黄底黑字)。

3.药品基数
①各病区(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
药品目录及基数。

②备用药品基数表一式两份,分别留相药剂科及相关病区(科室)备案。

③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调整,需将目录重新整理后发至药剂科备案。

④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由病区(科室)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送药剂科备案,至财物办公室打印药品领用申请表并签字后,于西药库取药。

4.药品领取流程
①各病区(科室)护士至财物办公室打印药品领用申请表并签字后,于西药库取药。

②摆放药品:各病区(科室)领药后,注意要将药品按“近期在右,远期在左”的原则摆放,保证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期先用。

③药品补充:药品使用后,各病区(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处方或录入医嘱记账后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补充进备用药品,使备用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5.药品储存
①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

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②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黄底黑字)。

③药品名称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④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⑤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6.效期管理
①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②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
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③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近效期药品及时使用并补充;药品使用后及时补充。

7.退回及销毁
①各病区(科室)过期药品及其它需要销毁的药品不得自行销毁,过期药品应经过护理部主任签字后,统一集中销毁。

②针对病区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病区(科室)自行承担。

8.病区(科室)备用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①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原则上由药剂科统一存放管理,科室不得存放。

②根据临床需求需备用的科室,应提出书面申请,经药房审查,药剂科主任、护理部主任签字后方可备用。

③备用特殊药品的科室药品管理要求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专用保险柜储存,双人双锁,专人保管,专册登记,并有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残余液、空安瓿、废贴的处理:医院各病区(科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有残余液时,必须有二人在场立即销毁处置,并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表”上双签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或废贴必须交回病房药房统一销毁处理;
3)每班严格交接,交接班时核对药品、安瓿、处方、医嘱,并签全名;
4)批号管理:建立麻精药品使用专册登记表,包括使用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品名、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师、执行护士等,使开具的药品可追溯到患者。

专册登记表保存至药品过期后三年。

附:护理单元备用/急救药品领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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