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及相关表格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备用药品基数管理1.建立合适的备用药品贮存基数。
科室负责人需根据各科专科用药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申请,报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共同审核签字,审批后统一从药库领取。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还需经主管院长审批。
2.各科备用药品要尽量精简品种和数量,既要保证临床急需用药需要,又要方便管理避免积压,避免造成药品失效和浪费。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治疗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基数的,须重新申请并说明原因,按上述程序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目录需报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备案。
二、备用药品一样平常管理1.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业务熟练、义务心强的护士,负责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一样平常管理工作。
不定期搜检药品的数量、效期、表面等情况,查看药品有无变色、沉淀、变质等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惩罚,使药品始终保持完好状况。
2.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办法,严厉按国家核准的药品仿单所列贮存条件存放,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要建立温湿度记录本,记录房间及设备的温湿度,每日2次。
3.备用药品要按其性质分辨别类存放、摆放整洁、有序。
每种药品按其使用频率不同固定货位,并贴有药品标签,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
4.看似、听似、多规格药品应设有警示牌,避免取错药品。
5.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药品应设近效期警示牌,并在《近效期药品登记簿》上登记,每天排查药品是否过期。
6.高警示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或专区)存放,并设有显著的专用标识。
7.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辈先出、近期先出"原则,避免过期失效.8.科室备用药品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用后及时补充,严禁私自借用、挪用。
9.各病区过期失效药品应及时交药学部统一管理,由药学部按程序集中销毁处理。
科室依据失效药品品种数量,按规定审批程序从药库领取相应品种,以补齐备用药品基数。
10.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明确职责要求,定期检查科内药品质量合理情况,并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Ⅰ目的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促进患者用药安全。
Ⅱ范围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
Ⅲ制度一、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品因储存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促进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是指为方便临床工作,预防某些情况因取药不及时影响患者及时用药而日常储存在临床科室的药品。
三、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由各临床科室根据各自诊疗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研究确定,但须经护理部、药学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备案。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允许在临床科室备用;医院统一备用的急救药品不得重复备用。
确因特殊诊疗需要备用以上药品的,须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药库领取,药品费用作为临床科室支出。
已经领用的备用药品不能退库。
五、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责任人为各临床科室护士长,应指定护士管理科室备用药品,明确职责,每天对科室备用药品数量进行交接,并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上。
日常管理工作接受药学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备用药品的管理:(一)备用药品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日常领药混放。
(二)有满足药品储存的基本条件,存放药品的区域(包括冰箱)应有规范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三)第二类精神药品、高警示药品使用带锁的专柜储存,贴有专用警示标识。
需要冷藏的高警示药品应在冰箱的单独隔断存放,存放区域贴专用警示标识,且不得存放其他药品。
(四)有保证“近期先用”的措施。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不得出现过期药品。
(五)有备用药补充的规定,保证备用药品的及时补充,数量准确。
(六)备用药品的使用、补充要及时在《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基数登记表》进行登记。
(七)备用药出现过期失效或破损时,可填写申请,重新从药库补领。
已过期的药品交药学部统一处理。
七、药学部建立《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督导得分表》,药师定期下临床检查备用药品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向临床科室下达整改通知书,临床科室根据问题填写《临床科室药品管理质控督导记录单》。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020试行版)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及时、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备用药品定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有固定品种及固定数量。
二、备用药品申请1、品种和基数备用药品包括输液用液体、急救药品、麻精药品、高警示药品以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等,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确定本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固定基数。
2、申请程序由科室护士长提交病区备药申请,报护理部、医务部和药学部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以科室借用形式从各调剂部门领取。
《申请表》和《备用药品清单》一式三份,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各一份进行备案。
3、变更程序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准绳上不再更改。
因临床需要,确需调整品种或数量的,须书面写明缘故原由,列出更改药品明细,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改。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存案。
4、取消程序科室需要取消备用药品的,应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退回相应调剂部门,调剂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药品性状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备案。
3、备用药品管理1、目录管理统一目录格式,包括液体目录、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高警示药品目录及临床常用药品等,目录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2、标识管理。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一、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病区备用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品因储存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促进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区备用药是指为方便临床工作,预防某些情况(如夜班期间)因取药不及时影响患者及时用药而日常储存在病区的药品。
三、病区备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由各病区根据各自诊疗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研究确定,但须经护理部、药学部审批备案。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允许在病区备用;医院统一备用的急救药品不得重复备用。
确因特殊诊疗需要备用以上药品的,须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
四、病区备用药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药库领取,药品金额作为病区支出。
已经领用的备用药品不能退库。
五、病区备用药的管理责任人为各病区护士长,指定护士管理科室备用药品,明确职责,每天对科室备用药品数量进行交接,并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上。
日常管理工作接受药学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备用药的管理:1.备用药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日常领药混放。
2.有满足药品储存的基本条件,存放药品的区域(包括冰箱)应有规范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3.二类精神药品专柜(带锁),高警示药品专柜储存,贴有专用警示标识。
需要冷藏的高警示药品应在冰箱的单独隔断存放,存放区域贴专用警示标识,且不得存放其他药品。
4.有保证“近期先用”的措施。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不得出现过期药品。
5.有备用药补充的规定,保证备用药品的及时补充,数量准确。
6.备用药品的使用、补充要进行登记,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信息,特殊情况下备注。
7.备用药出现过期失效或破损时,可填写申请,重新从药库补领。
已过期失效的药品交药学部统一处理。
七、药学部建立《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药师每月下临床检查备用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将存在的问题登记在《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上,并及时汇总并反馈给药学部和护理部,持续改进。
八、备用药品的品种、数量需要调整时应重新申请、备案。
临床科室备用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促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正常医疗需求,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备用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各科室应按照以下流程领用、补充备用特殊管理药品。
二、备用特殊管理药品的配置流程:1、科室首次配备特殊管理药品,应根据临床需求,合理制定基数,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护士长申请,护理部主任确认签字,药剂科主任审核,医务科批准,药库备案后发放。
2、备用特殊管理药品基数实行动态管理,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3、定期核对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如有沉淀、污染、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或有涂改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使用,同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做好登记,以便及时处理。
4、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应妥善保存,补充时必须凭处方和空安瓿到药房领药。
三、为规范备用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相关科室应按照以下要求管理特殊管理药品: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五专”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
2、有醒目标识,数量固定。
储存各环节应明确责任,实行每日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并有交接班记录。
每日交班时核对清点,交接有双签名。
3、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建立残液登记本,内容包括:日期、患者姓名、处方号、药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残液量、处置人和见证人。
4、药剂科定期对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药品质量、贮存条件、帐物相符、批号、效期、特殊药品管理等内容。
5、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取或者冒领的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根据公司的需求,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验收、报废等相关事项,以保证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制度内容:1.备用药品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人员负责,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可靠。
(2)在采购备用药品前,应编制备用药品目录,列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并报备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采购备用药品时,要按照医学合理用药原则,选择性价比高的正规药品,并在购买药品时,要留有足够的有效期,避免过期药品存在。
2.备用药品储存(1)备用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仓库中,保持整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2)备用药品应有专门的存放区域,按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类放置,方便管理和使用。
(3)备用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要求,必要时可配备恒温恒湿设备。
(4)备用药品要实行定期盘点、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备用药品使用(1)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守公司的用药管理制度,必要时应有医生指导。
(2)备用药品的使用前,要对药品的有效期、包装完好性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
(3)备用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适应症和用药剂量使用,禁止滥用药品。
4.备用药品验收和报废(1)备用药品的验收应由采购人员和使用人员共同进行,对药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对于过期药品、破损包装的药品或者药品质量异常的,应立即报废,不得再进行使用。
(3)药品报废应填写报废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报废原因等,保存至少两年。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公司要负责人员要严格执行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并定期对备用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制度宣传和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以提高员工对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确保备用药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范围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的药品和周转的基数药品,各科室保持品种及数量的相对固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要求1.各科室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首次领取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科室,须填写《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基数申请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到药品仓库领取,药品仓库作为科室领用支出出库。
3.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临床科室的急救药品存放在急救车内,急救车有固定地点,车内急救药品目录清晰并有相对固定的存放位置,以便抢救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障抢救时能及时获取。
5.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6.急救药品可申请过期报废(仅限于抢救车内的药品),急救药品于过期前1个月内填写《急救备用药品报损/更换补充申请表》。
将拟报废药品连同申请单交药库,也可以与药房或者药库更换新批号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不能更换的作为报废药品,药库回收按药品报废流程定期集中销毁,科室不能自行处理。
7.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相关表格申请按麻精要求规定)。
8.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或领药单及时到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凭处方和领药单向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日常公司备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备用药的种类及数量1. 常用药品:感冒药、止痛药、消炎药、创可贴、消毒液等。
2. 数量:根据公司员工人数和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每人配备常用药品一份。
三、备用药品的管理1. 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公司行政部负责,采购时应确保药品质量,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2. 备用药品存放于公司指定的药品柜中,药品柜应放置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
3. 药品柜的钥匙由行政部负责人保管,非紧急情况不得外借。
4. 备用药品的领取和使用需遵循以下规定:a.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身体不适,可向行政部申请领取备用药品;b. 行政部负责人对申请领取药品的员工进行审核,确认其身体情况后,方可发放药品;c. 领取药品的员工应如实填写药品领取记录,并妥善保管药品;d. 员工领取药品后,如未按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备用药品的更新与维护1. 行政部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对过期或失效的药品进行更换;2. 行政部每年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药品种类和数量;3. 行政部定期对药品柜进行清洁、消毒,确保药品存放环境安全。
五、违规处理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领取备用药品,或未按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药品,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2. 员工损坏或擅自移动药品柜,造成药品丢失或损坏,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 行政部负责人未履行药品管理职责,导致药品质量不合格或过期,将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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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三、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1、急救车药品全院统一配置,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
2、病区常用备用药品: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病区备药计划,报护理部,医务科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分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3、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变更品种、数量的,须由科室负责人在《变更备用药品审批表》中详细填写变更事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护理部,医务科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分管院长签批,方可变动。
4、新增科室需领用备用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二)使用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备用药品,每月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检查记录,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护理部,医务科,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
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识:基数药品使用时院内统一标,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我院临床科室原则上不允许备用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其它特殊药品应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
2、手术室按基数备用麻醉药品,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如吗啡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5、医务科每季度对药学部、手术室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基数、存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相关科室,相关科室要及时将整改报
告上报到医务科。
附件1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
附件2:
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
补充备用药品一览表年月日
科主任:护士长:
附件3:
领用备用药品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