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现场用电与照明要求(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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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现场用电与照明要求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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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1221-88 安装现场用电与照明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安装现场用电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

(2)施工现场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并应按图施工。

(3)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编制及变更时,应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施工现场用电工程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资料,并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装现场用电安全要求

(1)施工电源应设专业班组及人员负责运行与维护,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施工电源设施。

(2)在露天或湿度较大的场地(如洞孔内、地下厂房等)使用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均应选用防水型或采取防水措施。

(3)在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4)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装设独立的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软橡胶电缆。

(5)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熔丝不得大于规定的截面,且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6)手动操作开启式自动空气开关及管型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手套、绝缘棒等绝缘工具。

(7)电气装置拆除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将导线裸露端部包好绝缘,并做出标识。

(8)现场施工电源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维护,每年雨季前检查一次,并测量绝缘电阻。

(9)接引电源工作,应有监护人监护。

(10)电气设备及设施,均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11)中性线与保护线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法。

3.安装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1)在厂房、机组坑洞、廊道内和自然采光差的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2)疏散安全通道应装设应急照明和指示路标。

(3)配电箱应安装牢固,其周围应留有安全通道和便于维修的空间。配电箱进线回路上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箱体应接地。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配电箱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维护。

(4)现场照明灯具和器材应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现场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应低于 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应低于3m。安装在露天、潮湿

或易接触水(如洞内、地下等地)的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照明电源线路不应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应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埋件安装、机坑、廊道、金属容器内和潮湿环境等特殊场所应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且备有应急灯。

(7)不应将行灯变压器及焊机调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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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安装标准规范(最新版)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GB50169-2006 ) 电气设备安装标准规范1、总则 1.1 本规范适用于 1.2 本规范引用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安装与验收标准》(GB 50171-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GB 50169-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96)有关设备出厂说明书 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1.3 所有电气项目施工人员应熟知并严格执行本规范,确保电气 安装工程质量。 1.4 本规范与上级的有关规程、规范相低触时应按上级规程、规范执行。 1.5 当现场设备、系统结线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本规程。 1.6 所有电气技术人员及公司相关 领导应熟悉本规范。 1.7 本规程应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对不符合上级规定和现场实际的部分 进行修订。 1.8 本规范由负责解释。第一节变压器安装规范一、主控项目1. 变压器安装应位置正确,附件齐全,油浸变压器油位正常,无渗油现象; 2. 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可靠。 3. 变压器的相关电气试验必须合格。 4. 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正确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 5. 变压器的高、低压侧接线、相色清晰、安装合理。二、一般项目 1. 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 确。 2. 绝缘件应无裂纹、缺损和瓷件瓷釉损坏等缺陷,外表清洁,测温仪表指示准确。 3. 装有滚轮的变压器就位后,应将滚轮用能拆卸的制动部件固定。 4. 检查变压器铭牌上所 列各项技术参数及产品附件与图纸上的型号、规格等相符;出厂资料、文件需齐全。 5. 变压器本身不应有机械损伤,箱盖螺栓应完整无缺,密封衬垫要求严密良好,无渗油现象。 6. 易损部件如套管、油位表、呼吸器、信号温度计、气体继电器等有无损坏现象。7. 变压器顶盖上应无遗留杂物。8. 储油柜、冷却装置等油系统上的阀门均应打开,且指示正确。9. 变压器的基础轨道应水平;装有气体继电器的变压器,应使其顶盖沿气体继电器气流方向有 1%~1.5%的升高坡度(制造厂规定不需安装坡度除外)。10. 当与封闭母线连接时,其套 管中心线与封闭母线中心线相等。11. 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三、应具备基本要求1. 变压器在运行情况下,应能安全的查看储油柜和套管、油温、气体继电器,必要时应装 设固定梯子。 2. 室内安装的变压器应有足够的通风,避免变压器温度过高。 3. 变压器的门应采用阻燃材料并上锁,门上应标明变压器的名称、编号及标示牌。 4.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应按有关设计规程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事故储油设施,并保持完好状态。 5. 大中型变压器应有永久或临时性起吊钟罩设施及场地。第二节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规范 一、主控项目1、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线连接,且有标识。2、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柜(屏、台、 箱、盘)内保护导体应用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当设计无要求时,柜(屏、台、 箱、盘)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附表 5 的规定。3、高压成套配电柜必须交接试验 合格。4、中置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检查防止电气误操作的“五防”装置齐全,并动作灵活可靠。2) 开关进出应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现象,相同型号的开关应能互换。3) 开关在工作位置,动触头与静触头接触紧密,符合产品要求。4) 开关和柜体间的二次 回路连接插件应接触良好。5) 安全隔离板应开启灵活,随开关的进出而相应动作。6) 开关与柜体间的接地触头应接触紧密。7) 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等安装接线完毕、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品文档 1 精品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第322 号 现批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

准,编号为JGJ46-205 ,自2005 年7 月1 日实施。其中,第1.0.3 、3.1.4 、3.1.5 、3.3.4 、5.1.1 、 5.1.2 、5.1.10 、5.3.2 、5.4.7 、 6.1.6 、6.1.8 、 6.2.3 、6.2.7 、 7.2.1 、7.2.3 、 8.1.3 、8.1.11 、8.2.10 、8.2.11 、8.2.15 、8.3.4 、 9.7.3 、 10.2.2 、10.2.5 、10.3.1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4 月1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J 405-2005 1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业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代号 2.1术语 2.1.1低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1KV及以下的电压。 2.1.2高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1KV以上的电压。 2.1.3外电线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2.1.4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 2.1.5强电磁波源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 电压的电磁辐射波。 2.1.6接地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2.1.7工作接地 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 2.1.8重复接地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 的接地。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规程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规程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ion of electric lighting device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50259—96 1总则 1.0.1为保证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采用的设备、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和器材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5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0.5.1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的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1.0.7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0.7.1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 1.0.7.2顶棚、墙面等抹灰工作应完成,地面清理工作应结束。 1.0.8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局部破损部分,应修补完整。 1.0.9当在砖石结构中安装电气照明装置时,应采用预埋吊钩、螺栓、螺钉、膨胀螺栓、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当设计无规定时,上述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装置的重量相匹配。 1.0.10在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 2.4m时,应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保护措施。 1.0.11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导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 1.0.12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 1.0.13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灯具 2.0.1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0.2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2.0.3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当灯具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表2.0.2导线线芯最小截面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示意图)(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参考) 1.三级配电二级漏保总体要求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图一三级用电、两级漏保示意 2. 总配电箱设置 ★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配电箱、开关箱电器可靠、完好,进出线整齐。

设置要求: 1、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2、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3、总配电箱的电器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4、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5、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6、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7、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规定1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 2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1)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2)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总承包的,应成立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

4)工程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应承担本岗位管理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5)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落实总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施工作业班组应在作业过程中实施安全生产要求; 7)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4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承担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职责: 1)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施,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ion of electric lighting device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259—96 1 总则 1.0.1 为保证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 采用的设备、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和器材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1.0.5 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0.5.1 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 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1.0.6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的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7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0.7.1 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

1.0.7.2 顶棚、墙面等抹灰工作应完成,地面清理工作应结束。 1.0.8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局部破损部分,应修补完整。 1.0.9 当在砖石结构中安装电气照明装置时,应采用预埋吊钩、螺栓、螺钉、膨胀螺栓、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当设计无规定时,上述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装置的重量相匹配。 1.0.10 在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 2.4m 时,应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保护措施。1.0.11 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导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 1.0.12 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 1.0.13 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灯具 2.0.1 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0.2 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本要求

临时用电配电箱的基本要求 一、必须采用TN--S系统(三相五线制) 二、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三、必须采用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一锁 四、一级箱必须设置重复接地并与PE线连通 五、二、三级箱的末端箱必须设置重复接在并与PE线连通 六、所有设备的金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连通 七、二、三级箱门上应书写上几级箱,什么地方用,应有电工的姓名和电话。 八、所有配线必须分色。开关和配线的大小应跟据用电负荷的大小来确定 九、所有配电箱必须安装牢固,且应有防雨措施 十、一级配电箱箱门上必须设有电压表、电流表、电压转换开关 十一、一级配电箱应设置总配电室 基本要求 1、应有防雨、防鼠、防雷、防火、通风、照明等到措施 2、应配备2只以上干粉灭火器 3、所有地面必须捕设绝缘垫 4、室内应比室外高200MM以上 5、配电箱应比地面高200MM以上 6、配电箱与墙壁的净距正面应大于1500MM;背面应大于800MM;则面应大于1000MM 7、配电室的净高应不小于3000MM 8、配电室门必须向外开,空气对流,排气扇齐全、防鼠网、必须采用防火门。

十二、配电箱的材质要求 1、一级箱:①箱体的板材厚度≥1.5mm ②规格:宽1000mm 厚400mm 高1500mm ③为前后双开门 2、二级箱:①箱体的板材厚度≥1.2mm (室外型) ②规格:宽1000mm 厚250mm 高1500mm ③为前双开门 3、三级箱:①箱体的板材厚度≥1.0mm (室外型) ②规格:宽500mm 厚150mm 高650mm ③单开门 十三、配电箱内电器元器件的设置要求 1、一级箱:①总隔离开关 ②透明空气开关 ③漏电开关(动作电流应≤150mA,动作时间应≤0.2S) ④接地、接零排 ⑤接线端子 ⑥电流互憾器 ⑦动力计度表 ⑧照明计度表 2、二级箱:①透明空气开关 ②漏电开关(动作电流应≤100mA,动作时间应≤0.1S) ③接地、接零排 ④接线端子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一、外电防护 外电防护主要指架空线路的防护 1、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1)、《规范》规定:高低压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设施,不得堆放物件及材料。 (2)、在架空线路的一侧作业时,必须与线路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同时给出了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数值:4m/1kv以下、6m/1-10kv、8m/35kv等,随线路电压的增高距离要求也越远。 为什么作这样的规定呢?尤其是高压线路(一般可按1kv以下为低压,1kv以上为高压划分),第一,线路本身为裸线,没有绝缘保护,如果接触危险大;第二,高压线不同于低压线,即使没有接触,由于人体与线路过于接近,也会造成高压放电而带来危险。因为高压电可将线路周围的空气电离而成为导体,其电压越高电离空气的范围也越大,所以对于高压线路不但不能接触,同时也不能过于接近,把可能造成线路放电的距离以外称为安全距离。 《规范》规定的是安全操作距离,这是考虑了施工中的动态因素,例如10kv的安全距离一般1m就可以,但安全操作距离规定了6m,主要是考虑到像脚手管杆件等材料的长度而制定的,如果距离较小,工人在搭设脚手架时,钢管本身又是导体,这样就有发生触电事故的危险。 2、安全防护措施 当线路与作业区域过近,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遮拦、栅栏及悬挂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1)一般采取搭设防护架子,防护架子与线路距离应不小于1m,并停电搭设,防护架子应采用木杆,当采用金属管时,

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2)当建筑物距防护架子较近时,应用密目网将防护架子封挂严密,防止发生脚手杆、钢筋等长材料从防护架中穿过, 碰触高压线造成事故。 (3)当起重机的作业半径之内有高压线时,防护架要搭设成门型,其顶部采用厚5cm木板进行防护。 (4)当夜间施工时,防护架应设置36v彩泡,使起重机司机及作业人员能有明显的警示。 (5)防护架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有专人监护。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是施工现场用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规定认真作好。 1、TT系统与TN系统 这是电气接地和接零的两种保护系统的专用符号。第一个字母T,表示工作接地,第二个字母T,表示保护接地;第二个字母N,表示保护接零。 当我们施工现场的电网,从外电高压经变压器降到低压供电时,将变压器中性点与大地直接连接作的接地,就叫做工作接地。如果没有这种接地,一旦变压器高压侧或低压侧绝缘发生问题,高压侧将影响到低压侧,使低压侧的电压升高,现场电气将全部被摧毁,不能正常工作。有了这种接地,再发生同样情况时,高压侧大量电流将通过接地体向大地作半圆形扩散,则低压侧的电位升高很小,这样就保障了低压侧电网的运行安全,因为这种接地可以稳定系统的电压,保证电气正常工作,所以叫工作接地,接地的阻值不大于4欧姆。 工作接地的作用是稳定系统的电位,限制系统对地电压不超过某一范围,减少高压窜入低压的危险。但是这种工作接地不能保障人体触电时的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遏制施工现场同一个安全隐患重复发生,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总体目标;依据合同规定和安全管理有关内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项目建设的单位。 本管理制度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分为四种,即违章、严重违章、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凡被定为违章的计0.5分;定为严重违章的计2分;定为一般隐患的计2分;重大事故隐患的计4分;危机到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计20分。当总包单位每月累计分值达到20时,开发公司给予0.5至2天的停工处理并推迟发放工程款5至10天。 违章 1、施工现场人员吸烟、在建工程兼作住宿、随地大小便、翻越防护栏杆

2、架子工未持有效证件上岗;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等。 3、挖土作业时,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司机无证作业;未按规定程序挖土。 4、塔吊组装人员未持证上岗;塔吊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教育培训上岗作业;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班记录。 5、信号工无上岗证;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6、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破损、不系下颚帽带等);高处作业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7、电路维修及抢修、机械维修保养未切断电源,未设置看护人 8、电动夯实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单人操作 9、作业人员擅自从出入口以外的地方进出结构,穿越警戒线 10、作业人员用手提电锯改装成台式电锯、锯料小于30公分 11、穿高跟易滑鞋、拖鞋、短裤、背心或赤背上班

电气照明安装施工方案.doc

电气照明安装施工方案 工程简介:电气部分分为:照明、电视、电话、网络等。 (1)照明配电系统分为一般照明和事故应急照明。每层设普通照明配电箱,各种照明灯具采用集中控制和分散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导线采用铜芯塑料线穿钢管或阻燃管保护暗敷。各户内照明配电箱安装高度为底距地1.5m暗装,开关安装高度为距地1.3m,普通插座安装高度为距地0.3m。 (2)电视系统的前端箱设置于一层楼梯间内,竖向干线采用SYWV-75-9电缆穿阻燃管敷设,户内电视线采用SYWV-75-5穿阻燃管暗敷,电视插座安装高度为距地0.3m暗装。 (3)电话系统的电话分线箱设置于一层楼梯间内,户内电话线为HJYV —2×2×0.5穿阻燃管暗敷,电话插座安装高度为距地0.3m暗装。 (4)电脑网络系统仅预埋管线至各户房间网络接线盒处,并穿网络线到位。` 一、PVC阻燃管暗敷安装 1、材料质量要求。 (1)所使用的阻燃型(PVC)塑料管,其材质均应具有阻燃、耐冲击性能,并应有检定检验报告单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2)阻燃型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厂标,管子内、外壁应光滑,内外径的尺寸应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管壁厚度应均匀一致。 (3)所用接线盒和管接头,必须使用配套的阻燃塑料制品,其外观应整齐,预留孔齐全,无开裂等损坏现象。 (4)专用胶粘剂必须有合格证明。 2、施工方法 (1)PVC阻燃管暗敷的施工工艺:弹线定位→加工弯管→箱、盒埋设→扫管穿带线。 (2)根据设计图的要求,在墙板、楼板安装的模板上弹出管路走向和灯位盒的位置。 (3)管路连接应使用专用接头连接,将专用胶粘剂均匀涂抹在管的外壁上,管子插入接头内要到位。 (4)管路垂直或水平敷设时,每隔1m间距应有一个固定点,在弯曲部位应在圆弧的两端300mm~500mm处加一固定点。 (5)管进箱、盒应顺直,一管穿一孔,先接端接头,然后用内锁母固定在盒、箱上,在管孔上用顶帽型护口堵好管口,最后用泡沫塑料块堵好盒口。 (6)现浇楼板内管路较集中部位,要注意管路间有100mm以上间距,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编号:SM-ZD-2315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组织操作人员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开工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并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必须进行三交底(编制人员向项目管理人员交底、工长向班组交底、班组向操作人员交底),要求书面交底并有签字手续。 三、多单位施工的现场,总包单位要有统一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施工现行要设围墙、围栏、入口处要张挂五牌一图(公现场告概况、施工进度、安全纪律、施工平面图)。 五、做好“三通一平”(水、电、道路图,平整场地)。 六、现场各种构件、材料应分类堆码有序,整齐牢固。 七、现场不得架设裸体线,场外离电主线要保持安全距离(6米)否则要设隔离防护措施。

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ion of electric lighting device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259—96 1 总则 1.0.1 为保证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 采用的设备、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和器材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5 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0.5.1 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 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1.0.6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的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7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0.7.1 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 1.0.7.2 顶棚、墙面等抹灰工作应完成,地面清理工作应结束。 1.0.8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局部破损部分,应修补完整。 1.0.9 当在砖石结构中安装电气照明装置时,应采用预埋吊钩、螺栓、螺钉、膨胀螺栓、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当设计无规定时,上述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装置的重量相匹配。 1.0.10 在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 2.4m时,应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保护措施。 1.0.11 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导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 1.0.12 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 1.0.13 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灯具 2.0.1 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2.0.2 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0.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946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 要求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详细 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

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在施工中要注意以下内容: 1、现场用电线路的设置和架设必须按有关规定与平面布置图进行。电缆线均应埋地或架空,穿越道路的电缆线护套管埋至深度应超过0.2米。用导线架空时,应按规范架设,无车辆通过地段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4m,车道处不得低于6m,相线必须按颜色排列。 2、在现场电工房醒目处挂警示标志,配备一组有效的干粉灭火器,电工房钥匙由现场电工班派专人保管。 3、主线走向原则:不设在剧烈振动场所,不设在可触及的地方,不设在有腐蚀介质场所,不设在低洼和积水、溅水场所,不设在易燃物房,进入建筑物的主线原则上设在预留管线井内。 4、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现场用的配电箱应统一编号、设门上锁,专人保管。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缆线、导线、漏电保护器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漏电保护器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更换,熔丝要相匹配。 5、从总配电室引出的主干线至各级配电箱及开关箱之间的保护接零线,不应少于2-3处以上重复接地保护措施。末级开关箱至机械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部位与保护接零线(黄、绿双色多股铜芯线)作可靠连接。 6、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通接地。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应装保护罩,电缆线和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

7、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通电前,要做好保护接零措施,安装单独的电源开关,严禁1个开关接2台及2台以上的设备。 8、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9、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使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 10、配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在开关箱内部和顶部同时钉装防火板。 11、现场防雷装置。现场脚手架、电梯、塔吊都将高于建筑物,很容易受到雷击破坏。因而要求现场三种设备必须设置避雷装置,其设备顶端焊接2米长φ20镀锌园钢作避雷器,用小于35毫米的钢芯作引下线与埋地件(角钢50×50×2500mm)连接,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 12、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均按三相五线制配备,电工要随时检查用电情况。 13、使用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行灯应有保护罩,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14、现场需要临时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接引。 15、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国家标准局批准2005-07-01实施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2号 现批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46-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4、3.1.5、3.3.4、5.1.1、5.1.2、5.1.10、5.3.2、5.4.7、6.1.6、6.1.8、6.2.3、6.2.7、7.2.1、7.2.3、8.1.3、8.1.11、8.2.10、8.2.11、8.2.15、8.3.4、9.7.3、10.2.2、10.2.5、10.3.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代号;3.临时用电管理;4.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5.补充在接零保护系统中,保护零线的设置以及相线、工作零线、保护零线绝缘颜色的规定,补充按滚球法确定防雷保护范围的规定;6.增加配电室照明设置的规定;7.增补电缆线路电缆选择和敷设方式、方法的规定,以及五芯电缆应用原则的规定;8.增补配电箱、开关箱箱体结构和电器配置与接线的规定; 9.增加电焊机设置二次触电保护装置,频繁操作设备设置控制器,以及对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绝缘检查的规定;10.增补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的规定,以及灯具与易燃易爆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的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则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大学(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邮政编码:110000)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

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附件9: 中铁岩锋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逐步实现作业规范化、生产精细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本公司各生产现场的具体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本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安全管理,对于工程项目,需按其行业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关现场安全管理和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三条在公司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四条公司应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建立必要的激励保障机制。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安委会、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完善本管理制度,并与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一起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安委会、安质环保部、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按季度组织各部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运行的设施使用与管理制度、、现场管理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委会组织审核、报安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按月度组织部门内各班组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主管、班组长将制度落实到具体岗位,并组织对岗位员工的月度安全考核。 第三章作业现场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制度,规范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第十条各部门应严格推行人员、设施、工件、工位器具、工具箱、转运器具、附件等的定置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保持现场整洁和较高的目视化程度。保证现场标识齐全、规范、醒目、美观。 第十二条规范现场各区域功能,禁止人员、物品越区,不得长时间占用安全通道。临时占用通道的要作好责任人、移出现场的时间、占用期的安全提示等标识。 第十三条作业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四条作各部门应根据《中铁岩锋事故救援与应急处理预案》,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应急演练,以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防止人员伤亡和减少经济损失。 第四章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第十五条岗位操作人员应知道本岗位潜在的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电气管线及照明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电气管线及照明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工艺流程: 预制支、吊架铁件及管弯→测定盒箱及管路固定点位置→管路固定→管路敷设→管路入盒箱→变形缝处理 1 配线工程 因配线施工中造成的孔、洞、槽局部破损应在安装工程完毕后修补完整,确保安全运行功能和装饰效果。 1.1配线工程中所有非带电金属部分及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1.2配管 1.2.1装饰电气工程配线一律穿管敷设。 1.2.2敷设于潮湿场所(卫生间等)的配管均选用金属管材,管口及管子连接处均应密封处理。 1.2.3所用塑料管(硬质塑料管、半硬质塑料管)、塑料线槽及附件,应采用氧指数为27以上的难燃型制品,并有消防主管部门测试合格报告。 1.2.4明配管排列整齐,固定点的距离均匀;管卡与终端、转弯终点、电气器具或接线盒边缘的距离为150—500mm; 1.2.5在电线管路较长或有弯时,必须加装接线盒或分线盒,其位置便于穿线。 1.2.6钢管的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丝扣连接,管端套丝长度不小于管接头的1/2;在管接头两端焊跨接接地线。 (2)套管连接宜用于暗配管,套管长度为连接管外径的1.5—3.0倍;连接管的对口处在套管的中心;套口牢固、严密、防腐。 (3)薄壁钢管的连接必须用丝扣连接。 1.2.7管子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连接紧密,管口光滑,护口齐全;配管及其支架平直牢固,明配管横平竖直,排列整齐、美观;管子弯曲处无明显皱褶;金属管子及其金属附件的油漆防腐完整;管内无毛刺、铁屑等杂物;暗配管保护层大于15mm。 (2)盒(箱)设置正确,牢固可靠,管子进入盒(箱)处顺直,在盒(箱)内露出的长度应<5 mm;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口,管子露出锁紧螺母的螺纹为2—4扣。 (3)配管与设备连接处由相应软管引入,用软管接头或套管粘接法连接,管卡固定,连接牢固,出线口光滑无毛刺;因连接设备而在中间断开的金属管路应设跨接接地线。 (4)暗配管路的敷设路线合理、畅通、弯曲少。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程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022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程 Construction site temporary electricity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浅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通过对我公司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检查,我们发现,临时电问题仍是困扰项目部的一个重大安全问题: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现场的配电箱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缆不符合三相五线制;施工现场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电气元件;未进行重复接地;未测接地电阻;项目部未配置保全电工等等,这些都已成为项目部的重大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主要是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是一项技术性强,实施难度较大的项目,它存在临时性强、用电量变化大、设备流动位置不确定、环境差、危险性大等因素,同时项目部电气工程师和保全电工对国家关于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理解肤浅。为了项目部能按规范安全用电,消除临时电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特编写《浅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用电安全技术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指导项目部建立一个既能够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又能够兼顾施工用电方便的临时用电系统。但目前我公司大多数项目部,没有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原搬照抄公司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样本,不能正确指导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只是凭经验架设线路,配置设备,造成用电不合理,甚至留下安全隐患,危及施工安全。因此,项目部应按规范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现场勘测计算、负荷计算、变电所设计、配电线路设计、配电装置设计、接地设计、防雷设计、外电防护措施、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等,应当做到考虑全面、精心设计、周密布置,使其成为具有真正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实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主要指不为施工现场专用的原来已经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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